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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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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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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怨不如改变

1993年,学校实行一项新政策:每个老师轮流到教室值班,一周两个晚上,一个晚上两节课,到了冬天和春初,天短夜长,学生晚上上三节自习,值班老师也得值三节课的班。此举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特别的离校远的老师,更是牢骚满腹,你想,忙了一天,晚上该休息了,再来值两三个钟头的班,谁乐意呢!

心里不乐意,行动上便会有所表现,有人发牢骚,甚至骂起娘来,当然这都是地下工作者的行为,是不敢让领导知道的。也有人在教室里坐不住,像住监狱一样难熬,常常跑出教室,到楼道里闲聊,说到动情处,声音也不由自主地大起来,竟然影响了学生,还有人找个地方,偷偷看起电视来。学校很快便知道了种种“非法”现象,赶紧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要求值班老师到教室之前,先到值班室登记,值班结束时,再到值班室登记,教导处每节课到教室检查,查住离岗者,点名批评,还要扣除值班费,情节严重者,校长找你谈话,你的饭碗就有危险了。在种种措施的约束之下,值班终于规规矩矩地实行起来了。从那时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值班制度仍在执行,而且越来越强化。照理,人们应该习惯这一制度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一些老师仍有牢骚,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新老师更是觉得值班时间难熬。有人问我对值班的态度,我说:“感谢值班。”对方不解,但听完我的解释,他也同意了我的观点。

刚开始值班,我也牢骚满腹,常常随着众人说些不三不四的话,但说来说去,什么用也没有,也就懒得说了。嘴上虽然不说,但心里还是有疙瘩的,特别是正看着电视连续剧的时候。一部精彩的电视连续剧正演到紧要关头,谁舍得放下呢?但轮到你值班了,不放也得放,就得乖乖地去值。晚上是8小时以外的时间,凭啥侵占我的自由时间呢?这不是侵犯人权吗?一开始,我也有“非法”行为,教导处查得紧了,我就乖乖地坐在讲台上,盯着学生的一举一动。老那么坐着实在难熬,我便带上想看的书,静静地看书,有时也在教室里巡视一圈儿,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我喜欢写作,趁值班的时间写自己的文章,两节课或三节课的时间不知不觉地便过去了,再也不觉得时间难熬了。十几年的时间,我不知道值了多少节课的班,但我知道,许多本文学名著,许多本教育专著,就是趁着值班的时间读的,我还知道,我的许多篇论文,也是趁着值班的时间写的。要是没有值班,这十几年,我会把多少个晚上送给电视剧啊!要是那样,我能有现在的成绩吗?如此说来,我能不感谢值班吗?现在想来,当初的埋怨,当初的满腹牢骚,当初的种种“非法”行为,都表现了自己的幼稚,表现了自己缺少人生的智慧。既然值班制度已经确定,它不因为我们的埋怨、满腹的牢骚、种种“非法”行为而改变,我们何不改变自己呢?何不在遵守这种制度的前提下干点儿该干的事呢?

人生不如意常八九,面对不如意,我们常常埋怨,怨地不平,怨天不公,怨周围的人太冷漠无情。不管我们怎么怨,“不如意”会离开我们吗?会变成“如意”吗?在这种情况下,不如改变我们的心态,坦然面对这些“不如意”,还可以这样开导自己:“人生就得有不如意,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这才叫生活。天不会总是晴天,船不会总是顺风,人生不会总是顺境,所有的‘不如意’都是正常的,是生活中应该有的。”如此一来,我们便心平气和起来,也就是达到了内心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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