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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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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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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效新书》与“披萨士兵”

明朝嘉靖后面那几年,大明不太平,沿海一带倭寇闹得很凶,破城虏民,骚扰日甚,令那个醉心服食烧炼,希图长生久视的“道君皇帝”很是头疼。于是,朝廷下决心调派戚继光主持东南防务,严令兵部右侍郎并总督浙直的胡宗宪全力保障他编练新军,“实指望一二阵杀胜”,以使“朕躬宽慰”。

戚继光奉旨南调后,随即筹饷募兵,制造军械,很快拉起了一支队伍,且有模有样。闲暇之余,戚继光将练兵心得编纂成书,称《纪效新书》。据作者自己在序里说,这本书的书名首先就有玄机。“纪效”二字,意即“非口耳空言”,乃非常实用的练兵手册,中下级军官拿来照办即可。至于“新书”,“其出于法而非泥于法,合时措之宜也”。

时近五百年后,我读到这里,仍可感受到作者透过文字析出的骄傲。古时名将的议论,和今之学者黄仁宇在其著作《中国大历史》中的看法极相近。此二人跨越了古今,在时间长河里神交,一致认为要从技术的角度,而非道德的角度去观察历史,进而参与其中、改造世界。而我呢,站在川上,朝着河里聊得兴起的戚继光和黄仁宇,大喊:“有理!佩服!快上来!不然我得打119。”

当然,119能不打还是别打了。不过,我还可以请一个巨人来搭救他们。他就是赋闲的姚明。无独有偶,他自NBA当职业球员的经历里,从一番逼仄煎熬中,提出了数字化篮球的改革倡导,并身体力行着。他的核心观点是通过数字优化的方式,以求效率的最大化。比如40分钟的常规时间,这是定量,每队5人也是定量。全体队员们如何组合,打什么样的战术配合,才能获得最高的收益,也就是得分。我的球队数字目做的最优,体现出来就是我一场能拿下100分,而你只能得70分。教练员每分每秒都要精确计算,场上队员都要精准执行,像一台精确无误且高速运转的机器般,那么,这支队伍终将脱颖而出,摘金夺银。

这很好理解,但执行起来就是另一回事了。戚继光如此,姚明亦如此。黄仁宇老先生不能算,他没机会带兵,诸多道理没法实践。还有1901年在天津小站练兵的袁世凯,也不能算。他的“北洋六镇”,确乎是新式陆军,确乎是新锐力量,但那军队只听袁大帅的,清廷无法调动,以致为他人做了嫁衣。

起初我觉得这能有啥,直到开始带兵。无怪乎以戚帅之智,为破倭刀亦彻夜难眠;无怪乎曹丞相口称“鸡肋”,手提钢斧、绕寨独行;无怪乎“101”在彰武车站为先打锦州还是长春而独步徘徊;无怪乎粟裕斗胆直陈,说服主席,令华野暂不过江(后以豫东大捷兑现歼敌12个旅的军令状)。古今用兵神者,尚且如此,况吾一介士?

到了连队后,我设想了种种困难的情境,诸如千头万绪、资源空白等等,但未料,差点难住我的是一块披萨。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偶遇一个新兵。我笑着问他,最近伙食不错吧。这名新兵也老实不客气,告诉我说,他是南方人,吃不惯面条。我问他那吃什么才习惯。他说除了大米饭,还爱吃披萨。我心里一惊,这话茬再往下接,熊掌鹿唇、鲍参翅肚、龙筋凤髓都得端上来。我可弄不到这些陆三鲜、海八珍呀。幸好他只是想吃披萨,一块地地道道的,涂满了番茄、芝士,烤的香香脆脆,令人食指大动的披萨。我晓得,他也并不只是想吃一块披萨,大概是打算通过游子的肠胃消化这食物,来稍减心头的离乡之绪罢。但何苦是披萨呢,换成东坡肉、狮子头、烫干丝更应景嘛。这背后,也是苏州园林和必胜客的一种较量吧。换成我妈,一定会劈头盖脸来一句:“我看你像披萨!”

我出神了片刻,笑道:我可以请你吃。不知道你想吃那种地道的意大利披萨呢,还是必胜客里那种改良后的美式披萨呢?

轮到这名新兵出神了。不用想,他肯定吃过很多披萨,或者细嚼慢咽、或者狼吞虎咽,或者朋友聚餐、或者佳人在侧。总之是一段快乐的往昔时光,是想起来就微笑的美妙记忆。至于披萨属何风格,有甚典故,大概他未曾关注过,以至于被我当场问倒,答不出话。

我笑道:披萨我也爱吃,甚至还曾把它卷起来蘸酱吃。但如今不敢多吃了,实属热量炸弹哇。吃完它,五百大卡立马到账,至少得跑个三公里才能消耗掉。而且,你吃披萨,总不能光吃披萨吧。七分熟的眼肉牛排得来一份吧。牛肉是优质蛋白,算两百大卡好了。法式焗蜗牛也不错,一百大卡。肯定还得点甜品,一个约20克的香草冰淇淋球,折算一百大卡。另外,按必胜客的汽水杯容量计,一瓶听装的335毫升可乐差不多能倒满。如果不是零糖的,那玩意糖分高的和舀白糖吃没啥本质区别。再者,喝零糖可乐哪有乐趣可言呢?对了,你知道一块七英寸的美式披萨,有多少热量吗?大概算算,一顿以披萨为主题的餐食,两千大卡起步,跑12公里差不多可以抵消掉。你确定要吃?

自此后,那名新兵见到我,再也不提披萨的事了。在对披萨进行了一番数字化评估后,我也成功失去了对披萨的胃口。若干年的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那名新兵也许会想起那个脸上带着笑容,和他讲“披萨怪物”的人。而我,说不定也会想起那个想吃披萨而不得的新兵。

我打心眼里佩服戚帅。凭着不及戚帅千万分之一艰辛之我之艰辛,竟懂得了他艰辛之况味。他是大元帅,我自号步兵;他在前线,我在一线;他穿过铠甲,我穿过戎装;他在演武场上操练兵马,我在训练场上一丝不苟;他与将士们并肩杀敌,我和弟兄们并肩训练;他彻夜写兵书,我彻夜读他写的兵书;他自创鸳鸯阵,我爱吃鸳鸯锅。你瞧,如果不是这次带兵,哪能想到我区区介士,竟和那位抗倭英雄有几分相似呢。此等神通古人妙事,引以为快,堪慰平生。

我庆幸,看过一点《纪效新书》,朦胧晓得一点带兵之道。我更庆幸,知道一点冯唐和李广。冯唐虽然易老,但他击破匈奴,赫赫军功永载史册。李广固然难封,但他身先士卒,斩将夺旗的带兵风格流传了下来。每每躺在宿舍床上,乃至在梦境中,那些历代名将好像约好了般,纷纷走了出来,都告诉我说:兵,是不好带的。兵,也是能带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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