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末,我准备去经常去的那家书店看看书,所以早上起的早,走出宿舍一缕阳光洒在脸上,感觉到了上天对我的眷顾,生在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家庭,快乐的成长,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现在又过着自己想要的象牙塔生活。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这么幸运,我常常回想如果我高中没有遇见你,我是不是会这么幸福。
高一到校报到那天我拖着自己的行李箱,背着书包独自一人来到学校,由于那天爸爸妈妈都有工作脱不开身,本来妈妈想要邻居家的哥哥送我的,怕我一个女孩子应付不来,但在我强烈的要求下,我说我需要独立,并且高中我第一次寄宿,这对我是挑战也是成长。在爸爸的支持下,我在报道那天独自来到学校。由于学校离家不是很远,我出门叫了出租车,不到半小时我就到了学校门口,出租车叔叔帮我将行李从车上搬下来后,我站在学校门口看着“XX中学”四个大字,深呼一口气,心中大喊,我终于来到我向往的高中了。
但是好心情到我拖着行李走进宿舍时就减半了,我有一个大的行李箱,一个书包,行李箱怎么上四楼让我犯了难,看着别的同学都是自己的爸爸妈妈帮着拿上楼,顿时就焉了,新到第一天谁都不认识我怎么办啊,在宿舍门口怵了半天,最后实在也没办法,只能自己慢慢提上去了,提起箱子的那一刻我就绝望了,我妈给我装的什么啊!根本就提不动。放下去的时候由于太重,还把自己的脚砸了,当时自己想哭的心情都快压不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是从小的倔强劲不甘心,我再一次提起箱子努力往台阶上送,这一次感觉箱子突然变轻了,一回头看见一位穿着干练的叔叔从箱子侧面帮我提起了箱子,叔叔笑着对我说:“同学,爸爸妈妈没来吗?”我委屈的点了点头。
“那叔叔帮你送上去吧!叔叔也刚刚送了叔叔的儿子的行李上去,”由于男生宿舍与女生宿舍的两栋楼是大门相对着,从男生宿舍出来就能看到女生宿舍大门。
我心想本来就正愁行李搬不上楼,这位好心叔叔这么好,虽然很麻烦他,但是也没什么其他办法,就连忙对叔叔说了好几个谢谢。
叔叔对着他旁边的男孩说:“思博,你就在楼下等我,我一会就下来。”只见男孩点了点头,由于当时着急,我也没仔细看,应该就是叔叔的儿子吧,和我差不多高,瘦白瘦白的,心里还有点嘲笑意味的想到怎么和我差不多高啊。
“谢谢叔叔,真是太麻烦你了”
“没事,你一个女孩子一个人还报道还挺勇敢的,叔叔还要让思博多学学你呢。那叔叔就先走了?”
“恩,好的,谢谢叔叔”
“没关系”叔叔笑着走出了房间,思博,应该是刚刚那个男生的名字吧,还挺好听的,就是不知道是几班的,如果知道了,还能当面再谢谢他,毕竟他爸爸帮了我这么大一个忙。
高一新生都有为期半个月的军训,军训以班级为单位,当天晚上班主任让我们做了自我介绍,没想到的是,下午那个叔叔的儿子和我一个班,高一三班。这个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班级。我还记得他的自我介绍:
“同学们,大家好,我叫卞思博,今年十五岁,谢谢”就没有了,感觉他的姓氏还挺特别的,姓卞,当时还不知道他是那个卞,以为是扁圆的扁,后来还被他笑话了。
由于我是一个记恩的人,一直都记着他爸帮我搬过行李这件事,所以军训的时候一直想着要怎么报答给他儿子,又一次午饭过后,我和另一位女同学去小卖部买饮料,就想着帮他买一瓶。回到教室我径直走向他的座位,将手里的饮料递给他说
:“呐,为了感谢叔叔帮了我,请你喝的。”
他也没说话,伸手就接过了饮料,感觉是怕我一样,小声的说了句谢谢。
我本来就是比较开朗的女孩子,他这样我还挺鄙视的,觉得一个男生说话一点底气都没有,也就这一次,以后应该不会和他有很多交际的,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太婆婆妈妈,一点都不洒脱。以至于后来我和好朋友给他取名为思博姐。反正名字也像女的。
很快高一上学期就过去一半了,我们迎来了高中第一次大型考试——期中考,学校为了防止我们作弊,座位全部打乱,全年级所有班级打乱后再排座位。
不过很巧,我和卞思博坐前后座,我走进考场看到他就不禁深吸一口气,心里暗想,我和思博姐一起考试,而且那个考场就我和他两个人。由于平常他比较安静,不爱说话,我和他交流也不多。进去后简单的给他打了声招呼就坐下了。
我们一共要考两天,第一天我们都没有任何交流,到了第二天考英语前,由于我和他都来的比较早,我最在位子上闭着眼睛默想昨天晚上背的英语短语。我是英语课代表,我可不能给自己丢面子。突然一个手掌拍了拍我的课桌,我一睁眼卞思博正拿着英语书看着我。
我身子下意识往后退了退问:“怎么了?”
他小声说了句话,不过我没听清楚,就有问道:“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他清了清嗓又说:“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恩,对嘛,说话大声一点嘛,我又不吃你!说吧,什么问题?”
我凑近身子看向他手指的地方,但是一凑近就有一股干净的清香扑鼻而来,这股清香把我弄的措手不及,要知道寄宿在学校的高中男生连干净都没几个,更何况身带清香的简直是国宝啊!
我回答了他问题后连忙侧了侧身子,尽量离他稍远一些,我靠在椅子上仔细观察着这位和我一样高的少年,其实他的睫毛很长啊,皮肤也很白嫩,虽然穿的校服,但是却很干净,该白的地方绝对不黑,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我盯着他看了许久,监考老师进来都没发觉,知道他转过身我才回过神来。考试完后我连忙跑回了教室,我觉得我会忍不住再看他的。
自从期中考试之后,我就会时不时偷偷瞄几眼他,看他就像看蓝天一样既明朗又干净。让我既惊讶又愧疚,惊讶是没想到他他是位爱干净的男同学,愧疚是之前我在朋友面前说他婆婆妈妈,还给他取绰号。
几天之后考试成绩很快就出来了,由于是高中第一次考试班上的同学还是很重视的,总体来说我考的还不错,但是也和我私下的努力有很大关系。但是我看到卞思博的成绩后越来越对他刮目相看了,他考了全班第一名,全年级第三名,之前也没有注意到他有多么认真,班上的同学对他更多的是崇拜和佩服,当然也有嫉妒他的。
其中考试后班主任老师为了让成绩好的同学多帮帮成绩不怎么理想的同学,我的成绩被排在了成绩好的一方, 也恰好,我的好朋友成了我的帮扶对象,然而卞思博被安排在我后面帮助我斜后桌的男同学,当时我心里还有一点小小的高兴,以后不怕其他男生的“香味了”有了天然香包。
自从他成为我的后桌后,我就常常和他聊天,渐渐地也就熟悉起来了,也发现其实他是个很阳光的大男孩,喜欢听周杰伦的歌,喜欢看九把刀和东野圭吾的书,喜欢跑步,打篮球。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说话那么小声,小声到我听都听不清楚,他说他还在变声期,大声说话久了以后会嗓子疼,医生让他尽量说话压低声线不然声带受损,会影响变声。我还嘲笑他都15岁了还在变声期。
高一上学期很快就到了尾声,期末考试也如期而至,天气也渐渐变冷,早上走出寝室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我和他经常在寝室楼下遇见,然后一起去教室早读。每次我都很享受走在他旁边的感觉,就像和多年老友在一起一般,轻松又舒服。我还会关注他是不是最近换了洗发水或者洗衣液,但是我发现他身上的味道从没变过,一直都是我第一次闻到的那个味道,很多时候我的好朋友都问我和卞思博是不是很早就认识,不然怎么能和他聊得来。
期末在春节的催促下很快就结束了,寒假即将开始,离校那天我看到了叔叔来接他,在校门口遇到了他们,和叔叔问了好,也问他寒假有什么安排,他说要去干大事,我也没多问,这个寒假让我就得无比漫长,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卞思博身上的味道,总想快点见到他,也就是在这个冬天我发现我我喜欢上了他,喜欢上了他身上那股淡淡的味道,还有他低低的声音,寒假分开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每天我都准时出现在宿舍楼下,和他遇见,如果下楼没有看到他的身影我会故意放慢脚步等着他的出现,那不是巧合,而是故意。
初恋往往出现在错误的时间以及错误的人身上,当时我认为他就是错的那个人。这股想念来的让我措手不及,惊慌失措。
但是在理智和冲动中间,我最终选择了冲动,我主动给他发了QQ消息,以寒假作业为由约他出来。让我没想到的是他都没有犹豫一下就拒绝了,他说他家里有事没有空,如果需要寒假作业的话他可以拍照发给我。我答应了。之后我就后悔了,我为什么要约他出来,心想‘依芸,你疯了吗?他可跟你一样高,虽然长得不错,你和他不可能啊,他那么爱学习,怎么可能想你每天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啊。死了这条心吧。’
初恋就是这么无理又固执,而且来势汹汹,自己想拦都拦不住,一旦喜欢上了,无论你怎么挣扎都不会因为你的理智而消退,就像涨潮,涨的时候,大树,石头都拦不住他的脚步。
新学期就在烦恼中开始了,他有时找我说话时我会故意避开他的眼神,因为我怕我会藏不住我的秘密,但是我会在他认真听课或者做作业时偷偷的看着他,就像欣赏一幅画一样。每天早上我也不再刻意为了和他一起走而在宿舍楼下特意放慢脚步了,但是很多时候我们也会遇到,可能是习惯吧,一起走就一起吧,如果我故意躲他,他会怀疑的。
我觉得既然这份喜欢我抹不掉,就把它藏在心里吧,反正高中三年很快就过了,只要我把它埋在心里,时间就会慢慢让它一点一点从心里消失的。一学期的时间我和他越来越熟悉,对他的喜欢就越多,后来我会去听他喜欢的歌,看他喜欢的小说,他打篮球去给他加油,周末和他一起去图书馆看书。
很快我们迎来了我们高中时代的第一个暑假,这个暑假很轻松,没有繁重的作业,没有所谓的兴趣班,暑假两个月我从未见过他,我不敢,我怕我越是接近就越是喜欢,所以我努力给自己找事做,我去参加了少年宫绘画夏令营,重新拿起画笔能够让我平静,心无旁骛。从小学画的我就学会了从画画中寻找安宁。但是这份喜欢在新学期开始后彻底无法忘记了。
高二新学期由于上学期我们各自选了学文科还是学理科。我没有问他选了什么,我也没有告诉他我选了什么。我想这样会让我们不在一个班级,新学期我走进原来的班级,高二三班,我选了理科,他的文科不错,而且喜欢写作,当初想到他会选文科。我喜欢理科,没加思索就选择了理科。走进教室,走到以前坐的座位,看了看前面那个空空的座位笑着摇了摇头,“再见了,我的初恋。”
新同学慢慢把空座位坐满了,他的位子上坐了一位我不认识的男同学。想着这段暗恋也到此结束了。但是随着一位高个子同学的到来,一切都变得和我的想象不同。他走到我前面座位对那位新同学说道:“同学不好意思,这是我的位子。”
“他选了理科,他和我一样选了理科。”顿时我脑袋像空了一样。呆坐在那里,直到他给我打招呼。
“诶,想什么呢?”他拍拍我的桌子。
“啊?啊?哦,没什么。在想事情。”我眼神努力聚焦的看着他。
才两个月没有见他,他就像吃了大力菠菜罐头一样,长高了足足有两个脑袋,嘴角还有刮过胡子的痕迹。
我还没有从惊喜中缓过神来,他就质问我来,“暑假听说你参加夏令营了?好玩吗?两个月也不约我去图书馆看书了。”
“你不是也没约我吗?还问我。”我半开玩笑的回答到。
“我不是怕你拒绝我吗?对了说回来,你怎么选了理科啊,我还以为你会选文科呢。”
“要你管,我喜欢。”
“好好好,我不问,”说完他转过身去。
望着他的背影,痴痴的看着,他身上那股淡淡的味道依旧没变,还是那么熟悉,没有一点变化。就这样我们又成了前后桌,阿甘的妈妈说生活就像吃巧克力,下一颗什么味道只有尝了才知道,本来以为没有交集的我们又命运般的重新连接。
新学期他更喜欢打篮球了,每次都要我给他送水,而我嘴上说着不去,而身体却很诚实。他那猛增的身高让他成为了学校很多女生的理想型。每次我去给他送水都要忍受别人凶狠的眼光,但是却很高兴。就这样我和他成了传说中的好哥们,好兄弟,有时候想想这样其实也不错,不远不近,不清不楚。有这么一道假屏障隔在我们之间,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看着他。
同学间虽然流传着我们两的很多说法,但是我们从来不在乎,可能在他眼里我们就是传说中的男女纯友谊吧。
时间过得很快,正如我所想,高中时光就如白驹过隙,晃眼就迎来了紧张的高三,我带着那份喜欢将它化为动力,努力学习,不想其他。
我依旧和他在清晨相遇,一起走去教室,那条路我走了三年,却没有一次向他告白,依旧做那个帮他讲解英语的‘好朋友’。
那年夏天我们在教室挥汗如雨,没有喊累,没有叫苦,各自将头埋进题海中,我第一次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要再回到苦累的高中时代,因为这里有他们安放的青葱岁月和不想割舍的恋爱。
他突然有一天让我画一幅画,只画他,画纸画笔他买,地点他定。我不假思索的答应了他。三年来我何止画了他一遍?他上课的样子,打篮球的样子,睡觉的样子,认真思考的样子,三本速写本都压在我的床下,从来不敢带来学校,只怕一个人知道这个秘密。他将地点定在了我们常去的那家书店,他穿了一件白色T恤,将他本来就白的皮肤衬的格外舒服,破洞牛仔裤,将头发梳了起来,一双匡威黑色帆布鞋,他就坐在我的对面,那天的天气也格外的好,阳光透过玻璃洒在他肩上,我让他摆好pose别动。那一刻我多希望时间静止,那是我画的最好的一副素描,分明的轮廓,因为阳光的阴影分布格外好看。他也对那幅画格外的满意,摸摸我的头郑重的给我说了一句谢谢,还说:“放心,云哥,我会回赠你的。”我笑了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也会画画,但是我不想给他当模特。
高考前夕,我摸着那些速写本,想着“依云,你的初恋真的要结束了,就此忘掉吧,时间会帮你抚平一切的。”
高考转瞬即逝,考完当天晚上我们全班一起聚餐,在饭桌上他没有和我说多少话,可能是快要离别的缘故,我的心情不是很好。吃完饭后,他跑来小声给我说:“你送了我画,我也给你画了,今天我就把它送给你。”说完他将我拉出了餐厅。我们回到了学校,他将我带到了我们每天都一起走的那条路的路口,让我在那等他,他马上就来。不一会他手中拿着一沓东西向我走来,走到离我还有大概十步的时候他停了下来,他手中拿的是速写本。有很多本。
看着我说:“依云,”
我笑着回答道:“干嘛,有事快说,有礼物就快送。”
“你还记得三年前,我爸爸帮你搬行李吗?”
“记得啊,怎么?你想要毕业了我帮你搬?”
“那天是我们第一次见,也是我第一次在女生宿舍楼下等人。也是那一天,我第一次画了你,”说完他慢慢翻开手中的速写本,是一个女孩一个人拿着行李想要上楼的倔强背影。没错,那是我。我惊讶的睁大了眼睛,看着他手中的画,他接着说
“还记得你送我第一瓶水时的情景吗?”接着又翻了一页速写本,
“还有我考试前我问你英语问题时,你说我声音小的时候;我坐在你前排看你认真听课的时候,你在书店看书的时候,你在操场看我打篮球的时候,你递给我水的时候,你认真给我讲解英语的时候,你上讲台解题的时候,你冲我发脾气的时候,你早上和我一起去教室的背影,你和朋友一起玩的时候,你每次嫌弃我打完篮球一身臭汗的时候,········你………”
他一项一项的说一页一页的翻着速写本,我的眼泪就像决堤了一样往下掉,原来三年间他也喜欢我,一瞬间高兴,悲伤,委屈都涌上来,他原来一直都喜欢我,我心里一直重复着这一句话。他走进我,摸摸我的头,一把将我抱在怀里,轻轻地对我说:“依云,做我女朋友好吗?”我没有说话,在他怀中掉着眼泪。
“你知道为什么每天我们都会一起这条路吗?”我在他怀里摇摇头,依旧没说话。
“因为每天早上我都会在阳台假装背单词,其实是在望着对面的楼梯有没有你的身影,如果看到你了我就马上下楼,然后和你一起走。”我在他怀里哭的像个泪人,把三年暗恋的委屈都哭了出来,原来他也喜欢我,和我一样每天等着对方下楼,我们各自将这份喜欢埋在心里三年。
“我答应你,”我小声的在他怀里说道,
“你说什么?我没听见,”他故作没听见的样子低头看着我,
“我答应你,我答应你做你女朋友,我答应你,”我脸上还挂着眼泪笑着对他说。说完他将我抱的更紧了。
后来我将我厚厚的速写本给他看,告诉他其实我也喜欢了他三年,从他没变高开始就喜欢他了。他就像小孩一样对着我傻笑。
再后来,我们在同一座城市,读了同一所大学,依然一起走在宿舍楼下,不过这次是手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