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约公元前325—约前235年)名况,字卿,汉代避宣帝讳而改称孙卿,战国末期赵国(今山西南部)人,先秦时期著名思想家,是儒家思想集大成者。他继承弘扬了孔孟的思想,并把儒家思想加以深化和完善。他对音乐伦理思想的阐述详细而富有逻辑。荀子的音乐伦理思想主要集中在《荀子•乐论》的十个篇章中,他的音乐伦理思想主要涉及音乐伦理思想的人性基础;音乐善恶观;音乐修养德性的功效;音乐的修身功效与社会和谐的伦理思想等。
音乐伦理思想的人性基础
一、与孔孟人性“善”论不同,荀子提出了人性“恶”的观点。
荀子认为,人性恶,促使人贪恋物质的占有和享乐,在利益面前相互争夺,致使社会动荡。即使这样,荀子认为:人性是可以塑造的。因为,人生来就喜欢享乐、愉悦、舒适和安逸的生活。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而墨子非之,奈何?(《荀子.乐论》)
人的喜怒哀乐必定会在人的声音和言行举止中表现出来,只要正确地引导这一本性,社会就能得到很好的治理。
同时,不同的声音和言行举止用不同的音乐表达。为了遏制恶的声音发出,西周统治者组织专门人员,创作《雅》、《颂》等正统雅乐,来培养人对社会发展有益的善行。广泛推行歌词清丽,曲调清和、节奏铿锵、振奋人心、旋律婉转悠扬和催人上进的音乐作品,这是古代君王创立礼乐教育的宗旨。
二、人情难免于乐与好利。
人性趋利,喜好快乐是人性“恶”的根源,一旦人爱好放松、令人愉快的淫亵音乐,便会导致社会混乱,“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流僈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如是,则百姓不安其处,不乐其乡,不足其上矣。故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贵礼乐而贱邪音”,设置专人“修宪命,审诗商,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不敢乱雅,太师之事也。”(《荀子.王制》)
先王为了遏止人性恶的蔓延,借助音乐有对人性感化深入、快速的特点,组织相关人员,制订庄重、严肃的雅颂音乐,以制止淫亵音乐,在音乐作品面世时,对音乐章节和内容进行严格审定和修理,大力推广庄重及平和的乐舞,以对人性进行善的规范教化,使人性恶得以修正,达到向善发展的目标。
三、荀子反对墨子的“非乐”思想。
他认为音乐能展示人性的多面性,“且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鈇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先王喜怒皆得其齐焉。是故喜而天下和之,怒而暴乱畏之。先王之道,礼乐正其盛者也,而墨子非之。故曰:墨子之于道也,犹瞽之于白黑也,犹聋之于清浊也,犹欲之楚而北求之也。”(《荀子.乐论》)
音乐,是古代圣王用来表现喜悦活庄重等情感;军队和刑具,是用来表现愤怒的情感。圣王喜悦,天下人附和他;圣人愤怒了,凶暴作乱的人害怕他。在古代,礼制和音乐正是圣王治理人性,对人情娱乐加以规范的重要工具。
“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时。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莫善于乐。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故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乐行而民向方矣。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荀子.乐论》)
为了培养君子人格,历代统治者总是用钟鼓来引导人们的志向,用琴瑟来使人们心情快乐。用盾牌斧头等舞具跳舞,用野鸡毛和牦牛尾等舞具做装饰,用石磬箫管来伴奏,这些乐器发出的乐声,就会像天空一样广阔、清朗,像大地那样无边无际;舞姿的俯仰旋转又像四季那样变化有序。推行这样的音乐,能激发人们树立高远的志向,其中的礼制准则,能促使人养成善良与仁爱的德行;舞蹈有节律的运动使人耳聪目明,身体健康;音乐优美的旋律使人感情温和平静,身心愉悦。
用充满道义的音乐来控制小人追求淫乱的欲望,能使其欢乐而不淫乱。统治者推行正统雅乐引导百姓娱乐,用金钟、石磬、琴瑟和管箫等,培养人们高尚的道德情操,使人向往道义,有效地避免了邪音蔓延。
“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如是,则百姓莫不安其处,乐其乡,以至足其上矣。然后名声于是白,光辉于是大,四海之民,莫不愿得以为师。是王者之始也。”(《荀子.乐论》)
历代圣王谨慎地修订音乐典章,推行中正平和的音乐,使民众欢愉不淫荡;社会井然有序;兵力强劲,城池牢不可破,敌国不敢侵犯。这样,百姓安居乐业,热爱自己的家乡,君王名声远播,天下太平。
音乐中的善恶观
荀子认为,善的音乐能抑制人性“恶”。西周制定“雅”和“颂”的音乐篇章,歌颂了历代帝王无私为人类谋福利的事迹、博大的胸襟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故听其《雅》、《颂》之声,百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而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也。征诛揖让,其义一也。出所以征诛,则莫不听从;入所以揖让,则莫不从服。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乐论》)
荀子音乐伦理的善恶观从以下两个方面作了阐述:
一、善的音乐能激发人树立崇高的理想,养成利于社会发展的善良品德。
像《雅》与《颂》这类的音乐,不仅教化众人,使人胸襟开阔,还能强身健体。用盾牌斧头羽毛等舞蹈,使人的肢体弯曲和伸展等规范训练,不仅能使身体健康,容貌庄重,行动富有音乐节奏韵律,还能使人四肢与心灵协调一致。并且,音乐中的礼仪规则,对外征伐时,作为鼓舞士气的工具和号令,对内作为人们日常礼让和交流的工具。
由此可见,善的音乐能培养人们的善良品德,促使社会和谐发展。因而,“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荀子.乐论》)
先王运用音乐这一工具教化众人从善,正是抓住了音乐感人至深的这一特殊功能,用音乐中的伦理思想提升人民的思想情操和境界,再把礼的规则灌注在音乐中,音乐的善得到彰显,使人懂礼节、礼仪、礼义,互相帮助,和谐相处,最终,促使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二、音乐之恶,需用礼乐进行规范。
荀子认为,人有喜怒哀乐等七情六欲,因此,音乐也有不同种类。柔美的音乐培养人温和与谦恭的性情,礼貌的言行举止;欢快的音乐激发人的斗志;悲伤的靡靡之音能消磨人的意志,使人沮丧不安,甚至淫乱放纵,“先王恶其乱也,故修其行,正其乐,而天下顺焉”,历代君王为遏制令人丧志颓废的音乐传播,制定纯正的音乐教化众人,使天下民众接受善音孕育。因为,“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应,善恶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荀子.乐论》)。
奸佞淫邪的音乐使人产生邪念,促使社会歪风邪气形成,导致人心迷乱,社会动荡。催人上进的音乐使人心情平和,志气高涨,社会风气和顺,秩序稳定,利于国家治理。“故先王贵礼乐而贱邪音”,“修宪命,审诗商,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荀子.乐论》)
“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穷本极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 (《荀子.乐论》)
荀子认为,音乐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不可缺少的工具;礼制,是治理国家,促使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则。音乐容易使不同层次的人产生同样的共鸣,所以,能促进人们同心同德,礼制使人区别出等级的差异,规范其思想和行为。“妖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绅、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庄。故君子耳不听淫声,目不视女色,口不出恶言。此三者,君子慎之。”(《荀子.乐论》)
像郑卫国提倡的靡靡之音,加速了人心的淫荡,束宽大腰带,穿着端庄礼服,彬彬有礼地随着《韶》、《大武》和《大夏》这样的音乐舞蹈,能使人内心产生庄重严肃的情感。
由此可见,音乐有善有恶。善的音乐促使人善的本性形成,恶的音乐诱发人恶的德行散发。所以,荀子倡导推广普及传统的雅正的音乐。
音乐的修身与社会“和谐”功效
音乐对修身有重要的作用,并能促进社会和谐,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音乐对修身的作用。
音乐能使人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性。荀子认为:人们欣赏雅颂这类的音乐能促使其胸怀博大,理想高远。“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人皆宁,美善相乐。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故乐者,所以道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乐行而民乡方矣。”(《荀子.乐论》)
二、音乐使人心地纯洁无私,言行举止高雅,音乐蕴含的历史、社会知识能使人理智地判断是非曲直,使社会风气得以端正,人民安定祥和。
音乐之所以能修养人的德行,是因为“声乐之象:鼓大丽,钟统实,磬廉制,竽笙箫和,舞意天道兼,然而制俯仰诎信进退迟速,莫不廉制,尽筋骨之力以要钟鼓俯会之节而靡有悖逆者。”(《荀子.乐论》)
雄浑圆润的器乐声能激发人奋发向上;平和、柔美、委婉的琴音和歌声,能使人性情得到陶冶;用肢体解读出音乐作品中的思想道德内涵,不仅能使舞者身心愉悦,受其感染,心灵得以修正,而且,舞蹈者俯首、仰头伸腰、曲四肢,前后进退,快慢旋转,自如控制节奏,使人的肉体得以强健。
三、音乐对严明等级秩序的作用。
从民间举行的礼乐仪式可以看出君王治理国家的方略状况,从音乐作品的曲牌和唱词能知道礼乐的思想内容。从贵贱不同,就知道他们做到了尊重长者,不会遗漏任何相邻。从退堂、脱鞋与入坐,顺序不乱,相互礼貌的敬酒,便知道他们懂得节制,举止适度当,贵贱分明,隆重和简约清楚分明。合唱而不淫荡,欢快而不混乱,故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荀子.乐论》)
四、音乐促进社会和谐。
音乐对社会的和谐有重要的作用。“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荀子.乐论》)
君臣一起听音乐就会相互敬重,父母兄弟一起欣赏音乐,就能和睦相处,乡村邻里,男女老幼一起听音乐,便会互敬互爱。因为,音乐旋律运用了固定的主音与其它音的和谐关系,并用各种节奏组合成为气势宏大的和谐乐章。在音乐货品中,赞颂历代圣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情操,能震撼人心,使人激情澎湃。
“乐中平则民和”,使人平和、温婉和理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便能保持冷静与和善的态度,即使在利益面前也会谦让,并以正当的方式去获得。因此,“修其行,正其乐”不仅仅“可以善民心,感人深,移风易俗”,修正人的德行,“而能天下顺焉。”(《荀子.乐论》)
音乐等级观
荀子的音乐伦理思想的教育对象是:针对士大夫以上的贵族阶层而设定的,“由士以上,则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以法数制之。”(《荀子.国富篇》)
荀子对乐的适用范围作了界定,认为众庶百姓不能以音乐教化,这与孔子的“有教无类”大相径庭。原因是荀子所处的战国时代,士大夫是社会变革的重要阶层,对国家和社会命运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所以,荀子更加注重士大夫阶层的思想教育教化,明显地体现出了荀子音乐伦理的价值取向。
2022年12月16日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