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雨下得很急;水稻需要收割的时候,雨还耽搁在水田里。太阳出得早,稻田里的泥水很快升了热度。大人们说,等不及了,稻穗挂得沉,不收就晚了。西麦也是这么猜想的,在天气和庄稼一类的问题上,他从不多嘴。
打稻机拖入水田,溅起一身的泥水,两个大人拎起稻桶柄,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淌,女人和孩子跟在后面推。前方,几垄地的稻子,已经一小堆一小堆地横在水田里。女人们早先一步,豁开一片,不耽搁男人们打稻。
西麦的年纪和气力,正是干活的时候,割稻、装袋、背货,样样拿得起。作为前三十名的少年,西麦已保送重点高中,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有享福的权利。“双抢”时节,多一个人帮忙,干活的心情就是不一样。
八十年代中后期的村庄,人丁兴旺,到处弥漫着泥土和庄稼的混合气息。田野粗犷而放浪,让西麦体悟着生命的激荡与劳动的快活。
生产大队的机耕路上,突然传来了连串的自行车铃声。水田里的人们,慢慢地停下了手中的活,站住了。忙碌的收割与耕种之余, “卖棒冰了,赤豆棒冰”的声音,最是让人期待,然而这次是个例外。
来的是一男一女,只听男的朝这边喊,“哪个是西麦,上来,问你点事情……”水田里的人们齐刷刷地朝西麦这边看。
“我女儿是到你这儿来了吧?……你不要装作不知道!”男的怒气冲冲,一副质问的口气。西麦怔地那里,一动也不动,他有点懵。西麦认得,这是他的同桌春的父母,一个在邮电支局当领导,一个是人民医院的护士,大老远地骑着自行车来,不是兴师问罪这么简单,也许他们正思量着:这小鬼,什么本事,居然让闺女神魂颠倒。
这闺女是省城下放知识青年的女儿,清秀精致的瓜子脸,有一对会说话的小酒窝。平日里,她常扎着小辫,着一身素净的衬衣,小巧玲珑又紧致的身材,几乎吸引了所有男生的目光。从乡下来的西麦,哪里抵挡得住春这般的清新脱俗。
“是不是你?”母亲好似明白了什么,她一改往日的温善,歇斯底里地喊道,“心里想点什么东西!你还没有26岁啊?”母亲气急败坏,好像自己也受了委屈,“人家都赶到家里来了。”她怔怔地站在水田里,沾着泥水的脸红一块、灰一块的,湿漉漉的稻谷在她手臂间不停地淌着水。
西麦几乎被母亲的话震慑住了,忽然觉得心里有多憋屈。他扛着湿漉漉的麻袋,泥水顺着他的肩膀一直地淌。抡圆的胳膊,有着使不完的气力,一二百斤重的稻谷,他双手一拎一甩就上了肩。
“我没有。”
西麦重重地将麻袋甩在机耕路边,向着自行车旁的一男一女顶了一句,又像是和水田里的众人表了态。对春的父母,照理他应该怯生生又客客气气的。现在他显然生气了,不再搭理他们,顾自跳进水田里,几个大步就赶到打稻机旁,继续往麻袋里装湿谷。心里想,“什么情况啊!白白受了冤枉气。”他一早就干活,累得慌,还凭白无故地吞了几口苦水。
“怎么就找到这里来了呢?怕是自己的那点小心思也藏不住了吧。”他这么一多想,心就有些发虚,又觉得多少有点好笑。西麦,一个乡下孩子,发育得早,少年老成,思想狂奔,很快就在少年世界里占据了上风。但在隐秘世界里,他还是一棵嫩草。
望着自行车远去的方向,西麦突然嘿嘿地笑了几声,心里有一种说不明白的畅快,那些对春一日三秋的惦记,瞬间消散了,解脱了。
除了一开始的惊讶之外,水田里的人们并没有在意这些,他们继续沉浸在打稻机隆隆的声响里,他们关心的是收成,以及尽快了结在泥水里的闷热和煎熬。
西麦不再多想,他要把使不完的劲,统统发泄在水田里。双抢季节,家里有的是活,割稻打谷,拔秧种田,拔桑树草,洒尿素……他扛着麻袋跑了起来,“啪啦啪啦”,他如蜻蜓点水般,在水田里撒开了欢。溅起的泥水,也仿佛充满了力量,让年轻的身体无比轻快。
可是,夏日的劳作,与无端的念想,还是成了他绕不开的梦呓。
其实,西麦扛得住百来斤的稻谷,扛不住春的气息。春如《山楂树之恋》中的静秋,那股纯真和青涩,身上淡淡的体香,那么贴身地摄住了西麦的魂魄。他的眼神有意无意地,落在春的脸蛋和渐渐隆起的胸前,哪怕就那么几秒。他的这点小心思,完全暴露在春的眼皮底下,不超过四分之一张课桌的距离。
“看书。”春常常羞涩一笑,瞥他一眼,用肘子轻轻顶他一下,算是回应。至于心里怎么想的,谁知道呢。
那时候重点中学的初中生,学业真的无甚压力,于是青春里多了几分遐想。夜色弥漫,在古朴的四合院,学生宿舍的木通铺间,西麦会闭上眼睛,想一些美好的画面。譬如,他坐在树下,五云山上有许多不知名的树。春喜欢待在树上,离地两米高的枝丫上。他那时面若桃花,她姹紫嫣红。她问为什么爬竹竿这么利索,一下子就到顶了。爬竹竿是学校简易又轻松的一种游戏,十几米的竹竿立在沙坑里,随时等待机灵的少年,晃荡在竹竿之间。西麦像猴子一般上下,惹得春情不自禁地轻轻拍掌,红润的脸上,瞬间露出了纯真而甜美的微笑。
西麦又说,回去砍柴,经常爬树,可以从一棵树挂到另一棵上去。春接话说,那太危险了吧。西麦说,没事。他的话多了起来,说家里活太多了,干也干不完,还兜猪草。春就“咯咯咯”大笑, “男孩子也兜猪草啊。”她差点从树上掉下来。
在镇上读书,春享受着通校的优越。她早出晚归,不动声色地守着体制内的父母严格的规矩,又十分优雅地把控着文艺汇演主持人的话筒。台上那双无辜清澈的大眼睛,外加一点俏皮可爱,一颦一笑,她的清纯沁人心脾;一呼一吸,她的气息直抵人心。
西麦那时掌管着学校的广播站,文艺彩排的时候,他提早在操场调试音响,春则在一旁试音。离春那么近,西麦心里既紧张又开心,还十分羡慕那个和春对台词的男主持人,而他自知不是那块料。在西麦的眼里,自己和春之间,就是纯纯的喜欢,一种不可逾越界限的爱。可笑的是,男生几乎都这么想。
一种从未有过的骚动情绪,在西麦体内悄然滋长,而西麦的沾沾自喜,也仅仅停留在近水楼台,这使他几度迷醉。同桌之下,并不寂寞。西麦的话不多,总是微笑地望着她在说话间神采飞扬。讲了什么也许不那么重要,他只看见她那双眼睛生动而明媚,眸子就像小辫那样黑亮。在他心里,她成了他的姑娘。他怯生生的样子,正是从村庄田野里生长出来的谦卑。而他单手摸筐的潇洒和过硬的分数,滋长了他的孤傲。
情窦初开的何止西麦一个,春这般的清新和自信模样,是那个年代校花的标配,纵容着许多人的单恋。春的美,就像风一样,轻轻拂过你的脸庞,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过了假期,她和我又坐在一起,谁也抢不去。”西麦固执地想,“这是多么美好值得珍惜的现实啊。”他既敏感又卑微,总是往美好处想。
早自习前,西麦会不自觉地在走廊上趴着,盼着春轻快的脚步和胸前抱着书的完美身影。偶尔,他也去看一楼布告栏上的球讯,这里是通向教室的必经之地。春也好像很享受这一份心照不宣的邂逅,她前脚走进教室,他后脚就跟进来了,然后两个人相视一笑,开始读课文。在文字与感情的世界里,西麦可不比春逊色。
一个少年的目光追随着一个少女,在校园的各个角落,操场,台阶,橱窗报刊前,四合院……其实,“在一起”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一天的二分之一,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而西麦一度的痴,随着水田里的追问,迷乱了,失心了,寡淡了。
转眼上高中了,西麦和春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有意思的是,他们又成了同桌。西麦就偷偷跑到办公室,对班主任说,“我想换个位置。”班主任说,怎么了。西麦说,坐了三年,坐厌了。与此同时,拽在手里的那些与春有关的日记,终于没有送出去。
后来有一些片段传到西麦的耳朵里:西麦在水田里疯狂劳作的那些日子,春跟外校一位跳霹雳舞的学长好上了。她那严肃的领导和护士把她锁在屋里,她竟然有本事跳窗出去……西麦不得不承认,关于春的一切美好,似乎都是假象,哪怕他一直坐在她的身边。归根到底,自己是一厢情愿的痴。他的孤独,就如同当年齐秦的《狼》所表达的情绪。而春,恰似一团火,不顾一切地燃向自己喜欢的那一个。
他也曾妄想,春的心里,笃定是有他的,只是她一贯的矜持,或是过早学会了用羞涩回避这种可能的亲密。但春暖花开的季节,又怎能怪得了春的盎然。
更多的时候,人是寂寞独行的,而世界却在观望。你若是努力,你的周遭,人气会慢慢聚集。后来西麦开始写诗,在班上朗诵汪国真、席慕蓉的诗。这个沉默敏感的小子,开始习惯接受女生的纸条。他中气十足,大声地说话,陪女生看电影,甚至拉拉手。
喜欢的那个春,还在五云山上,同一幢教学楼里。后来文理分班,西麦和春分开了。那段时日,西麦一心扑在书里,对他而言,一个来自山里的少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也是他证明自己的一切,这一点,他并不含糊。
偶尔,他们还会在楼道,或是其他什么地方遇见,西麦的眼神已不再惊慌,在对视的那一瞬间,盼着彼此还藏有一份隐约的欢喜。毕竟在内心的某处,仍蛰伏着年少的那份羞涩。
只有母校的四合院,那些台阶,那几棵虬枝横生的老樟,依然默默地注视着,如西麦与春这般的孩子,懵懂地走过。而在西麦的心里,有过初恋的人,终究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