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红华
约翰不止一次地向人描述我剃头的情景,多半是看在发小的份上,这顺嘴一吹,便成了无心插柳的广告。其实我别无是处,我就是个剃头的,专剃平头,在小镇一个不起眼的弄堂里。
“他把烟掐了,丢进铁罐,顺手拉过围布,刷刷抖两下,往人脖颈上一扣,手一搭人脑瓜,顾客便乖乖地坐正了。毛剪嗡嗡一响,三下五除二,鬓发瞬间变直道,后面的一大片齐刷刷短了,毛刷统遍一刷,咣咣一吹,转椅一推,松了围布,往架上一丢,好了。下次再来,他拍拍你的肩膀,就完事了。”
小学没读几年的约翰,说的倒是顺溜,别人爱听不听,来的人确是不少。我这五块八块一直停留在十块的洗剪吹小生意,在这个一千四百多年的古街上混了几十年,也算小有名声。他说的没错,我剃头的手脚一向就是这样,一个字“快”,跟我做爱不紧不慢的享受毫无关联,甚至我常常想不明白,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区别会那么大。算了,还是不想了,我小学也没毕业,想什么都是多余的,还是让我在约翰眼里保持一点剃头师傅的神秘感好。
约翰是我发小,天生一头松毛卷发。某一日,我在弄堂外的书摊上,看到上下册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就开了个玩笑,给他取了一个外国佬的绰号。后来习惯了,大家就都叫他约翰。他没比我多读几天书,但他出口成章,说我剃头的这一段,绘声绘色,让我对他刮目相看。他一直住我隔壁,也单身,除了嘴巴子会说,没见他有其他本事,但他带回来的女人,要么年轻,有几分姿色;要么就是风韵犹存,一看就有女人味,我羡慕得紧。
“他一定是在自己的世界里傲娇。”我手头没活的时候,不是侍弄墙边的花草,就是靠在转椅上想事情,不想不想就想女人了,不想不想就往约翰身上想,“这家伙除了卖嘴,功夫肯定也好……”
约翰的头,我从小剃到大。小时候,他长得虎头虎脑,我经常摸他的头,拿剪子剃。一个缺,几个缺,他也不怪我。等我出师了,他的平头也就溜了,齐刷刷地冲,相当得精神。他就在我的面前卖嘴:女人一摸他的头,总想往胸口搂。难怪每一次,他总让我慢工出细活,原来又想往女人怀里钻了。
约翰在菜场有个摊位,干的买卖,杂了去了。但凡和“好吃”扯上点关系,找他就是。他鼻子灵,嗅一嗅,就会闻到,野的,土的,惊到你下巴的,保不准就帮你弄来。他常转进小弄堂,塞点好东西到我的剃头店里。
“给你留的,吃吃看,补的,夜晚寻个老娘试试。”他嘿嘿一笑,摸摸头,转身进了隔壁门,那是两间小平房,略显老旧。他把几尾鲫鱼和小半斤河虾丢进院子里的水缸,喊他老母亲红烧了吃,自己转身回他的出租屋去,至少在那里,他烧点吃吃自由,睡女人也方便。他母亲硬梆,耳朵好使,话也多,说着说着就说到“讨老婆”上去了,他嫌烦。
第一次去约翰的出租屋,我差点惊掉下巴。就是那种闲置的农民房,长久没人住,墙壁灰踏踏的。约翰也懒得刷白,堂前一张旧圆木桌,算是家当了。屋里倒也干净,符合约翰的做派。
我除了剃头,平时就爱喝点小酒,约翰也没少叫上我。他混的“江湖”在菜场,认识的三教九流多,狐朋狗友自然多,大多是奔着吃来的,你带我,我带你,也没人嫌弃他的住处,圆桌一摆,三四个火锅一上,气氛就出来了。
夜里,约翰会一个人去河溪里钓鱼,一钓就是天亮,正好顺道去菜场了。野鲈、小白、小鲫,偶尔也会有红丝、石斑,凑个杂鱼火锅是笃定的。要是情人吃饭,土鸡野鸭,路道多,也少不了。而有些东西,你吃就行,自不必多问。
“表客气,吃开心。”约翰发话了,“五六年的五粮液,喝喝看。第一轮大家都一样,倒到圈线高,三两多点。”
这次约翰约的是小宋和他的几个朋友,他们聚过几次,彼此熟悉。席间,约翰喊小宋“大哥”,这倒让我颇感意外,其实他比小宋大一轮,常来常往,意气投,就这么叫了。小宋也有意思,带过来两箱特仑苏牛奶、一箱新疆冰糖心苹果,还有两罐得荣树椒牛肉酱——世界上果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我车子开来的……”小宋不好意思地停顿了一下,“来了,不喝也说不过去,等下我叫个代驾。”他也不藏着掖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没那个脾气性格,也凑不到一桌来。
“大哥。”约翰喊小宋,举杯站起身来,小宋给自己满上,“来,咪一口。”
“小宋比你小,你可以叫他‘弟兄’;你比我大,我叫你‘兄弟’。”我一边插话。
“剃头佬也文艺起来了。”约翰大概是笑我咬文嚼字,心里自然是认的。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听我讲话的样子也很文艺。平日里,他是一个好动的男人,这一刻被我无端地定格,彰显出他的内在。人在生活里,都有自己独特的气息。约翰一定得感谢我挖掘出他的另一个侧面。那是他并不是特别了解的另一个自己:温热。平和。不张扬。
“噶客气,全荤的,汤有没有。”席间,有人喝着,又吃得荤腥,想来口汤。约翰应承着,咪口酒,转身去了灶间,不一会儿,上来一大碗汤,大家细看,还是高端X鸡汤,不带黄豆的纯汤。
确是全荤啊!约翰搞个饭局,荤字当头,一根筋的。大家哈哈哈笑了起来,不约而同地竖起来大拇指,“连喝个汤,也是大补膏汤。”
“青菜有吗?我去烧一个。”小袁最近胃出血,需要静养一段,老朋友了,约翰自然没提喝酒的要求,整点王老吉鲜柚汁,随他去了。跟着小袁来的女人说了话,估摸着是怕她男人太荤了,没筷下手。
“青菜一箩筐,要烧你去烧。”约翰眯着眼笑,指了指里间,抬手又举了举杯。我也跟着举了举杯,心里暗想:这家伙请吃饭,连个蔬菜也不上,服了他了。荤素搭配,就像男女干活,这点道理他是懂的。但他就是这么直,这么硬气,难怪女人跟不住,他多少是吃了这个亏的。
“青菜好的,多炒一盘。”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大家都附和着。
这时候,一个女子走了进来,她刚下班,在笔杆厂验笔,今天赶货刚完。小陆连忙招呼他的女人落座,顺便介绍朋友,里面也包括我。我在镇上小有名声,双方自然客气地说面熟了。
话又说回来,除了剃平头,我还有一手拍照的手艺。这不是说说的,在上传了三百多个作品数,一万+被喜欢,十万+浏览量,申请了近十次,近乎绝望地时候,vivo终于破天荒地认证了我“vivo摄影达人”的荣誉。这得益于我平日里的修炼。譬如,给小孩剃头的时候,我会留有余光,瞟一眼站在门边的年轻女人,只要她的身段不错,我会在小弄堂里留下她牵手小孩的背影,回味许久。当然,如果她几分姿色,或者是我喜欢的口味,我会直言不讳地喊她,站在我的花花草草前,摸摸孩子的头,这样的瞬间,既定格了女人爱的光芒,也能让我回味许久。
我多少还是比较享受这些时刻,尤其是女人凑我很近的距离,丝发被弄堂风吹散的气息扑面而来,又被滤镜里的女人加微信的时候。
约翰来我这里坐,多半要翻看我手机里的照片,有时还会评头品足,关键是他对女人的欣赏非常直白,无非是罩杯大小和女人味。我们俩同样享受这样的时光和友谊,不同的是,约翰更现实也不缺浪漫,总有女人把他的头往怀里按,他也乐得往女人深处探幽,而我几乎只停留在眼神里,单身也是活该。要不然,小镇上,单身女人不止一箩筐,一茬一茬满街走,怎么地,也轮到我一个。我有手艺有收入,侍弄花草还文艺呢。
要让女人跟着自己容易,真儿八斤地娶回家,就难了,约翰嘴里不说,心里明亮。像他这样袋里有几个铜板,想得不多的人,老古话讲得明白,“烦着的。”不像墙拐的那一箱啤酒,它没有这样那样的担心,那些喝白酒的男人,最终会找它下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身上,也都有最美好的一面。我想约翰也是,他身上没有虚伪的一面,也不是烂泥扶不上墙的人,但我就是没喝到他的喜酒。惟其痛苦,才有欢愉。我和约翰,也许正是硬币的两个面,他守着自己的摊位和喝酒的嘴巴,特别有生命的澎湃和张力,而我,在小弄堂里,在尘埃深处,侍弄着别人的毛发和自己的花草,骚动而又平静。
约翰送我们出屋,大家客气地告别。我感觉自己好似隐没在街巷中的小小院落里,夜色一下子拉长了无言的孤独与黑暗,那是无数次焦灼又隐藏的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