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量小,但我是一个爱喝酒的人,因为不去与人比输赢,所以“量”并不重要,毕竟最享受的还是酒液在口腔短暂的停留后滑落,喉头到腹腔立刻灼热,好像黑夜里走在荒野,突然一团火球滚过,照亮一条狭小而笔直的路,又在路的尽头燃烧殆尽。整个过程完美得如同推倒一组多米诺骨牌。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是苏轼, “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是李白,“酒后高歌且放狂”是白居易,酒精能麻痹人的很多情绪,比如对于年岁渐老的力不从心、比如怀才不遇的落寞不甘、比如敏感孤独的隐忍压抑。酒精也能放大很多情绪——“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至少能忘记忧愁一小时。
喝酒不一定非要醉到在泥浆里打滚,舒服自在就好;酒不一定非要多高级,喜欢就好;喝酒这件事和穿睡衣很像,说到底是取悦自己。谨慎如我,喜欢在家独自喝酒,安全舒适,即便醉了也不会影响别人,不会丧失体面。酷热时在杜松子酒里加入大量的冰块和薄荷叶,凉气浸透鼻腔冲破头顶;天冷时围着火炉煮壶黄酒,丢进去一两颗梅子,香味会在房间弥散开来,整个身体都很温暖;心情不好时在冰淇淋上浇上一层厚厚的百利甜酒,热量报警但愁云一扫而光;追剧时配上清酒,自在又安详。很喜欢一边打扫房间一边喝酒,大杯大杯喝得畅快惬意,或许是酒精燃烧了血液,会错觉自己是歌舞剧中的小姐,连擦地板都恨不得旋转跳跃,抹布所过之处都有星光。
拥有一个好的酒友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多年前和朋友一起搬家很疲倦,起意开瓶红酒来喝喝,没有杯子,我们从厨房拿两个碗,一人一碗红酒配喜剧,喝得很热闹;我们怀疑隔壁的男人出轨,偷偷摸摸的跟踪人家,在烧烤摊一边喝啤酒一边盯梢,逐渐忘记原本的目的,倒是喝了一个美气。后来我们在辗转中失去了联系,如果再见面,倒是很适合“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
喝酒这个小爱好,在结婚之后不动声色的退出了我的生活,孕期产期哺乳期自不必说,家里多出个小孩,做妈妈的二十四小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睡梦中也要随叫随到,当然不可以任性的喝酒,偶尔也会怀念那些安安静静一个人喝酒的日子,微醺的状态实在是太惬意。这一怀念就是六七年。
小孩终于长大,我试着捡起曾经的生活,重新走上工作岗位,犹如一个职场新人,战战兢兢惶恐不知所终。晚上小孩终于睡着,老公拿出他的贵酒和两个杯子,陪我喝酒、听我讲诉自己的困扰,用自己并不丰富的职场经验和笨拙的语言为我打气,果然,三杯两盏下肚,第二天又是元气满满。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不是这酒本身如何多灵丹妙药解千愁,在于我,则是感恩于我的丈夫让我有将丧气的事情说出来的底气,我可以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的无能,不会被冷嘲热讽、不会被骂没出息、不会因为辜负了谁的期望而内疚。他允许我不是一个亮闪闪的人,还会给我酒喝。
先贤们饮酒多半要问问苍天、要谈论黄图霸业、最不济也要思念朋友或者高歌一曲,酒是通往想要到达的境界的任意门。
曾经在路途中遇到一个酗酒的小伙子,一喝酒便痛哭流涕,他说自己做化妆师的女友,原本是为陪酒小姐化妆,最后改行做了陪酒小姐。女友从此以后为自己化妆,却拒绝陪他喝酒,于是他自己陪自己,陪到不知多少个夜晚在街头醒来。他把酒当做对抗与女友分手的武器,杀伤的却是自己。
喝酒这样一件快乐的事,如果不情愿就会喝的很痛苦。我见过在酒店的女厕里吐得欲罢不能男人,一抹嘴扶着门框跌跌撞撞喘着粗气再次奔赴酒场;也见过喝醉蹲在楼梯间撕扯自己衣服流泪满面的女人。很悲壮又让人心疼,必然没有“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肆意畅快,也没有“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拂袖”的情趣。家门口有一间堂皇的酒店,每天路过很多次,总会见识一些人生百态。我听过从车厢里搬出整箱贵酒的男人接电话,言语间全是咒骂,用不堪的词语形容小心翼翼抱在怀中的酒,既是这样不甘,莫说人喝得不舒服,恐怕酒如有灵魂也会生出怨气,即便是玉夜琼浆也是味同潲水。
如果不带功利心去喝酒,还原“酒”本身的滋味,既不会满怀心事的开始,也不会怅然若失的结束;既不会将事情未达成的失望怪罪在酒上,也不会用成功的窃喜掩盖酒液的好味道。
莫言三十是年少,百岁三分已一分。歌曲唱得动听,少女压坏秋千,书生十年落选,命运总是挑挑拣拣诸事难两全。只能劝你把个盏,快乐一场,醒来多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