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入教材的一篇文章
作品能够被选入教材,对一个写作者来说,那是最好的奖赏和最高的荣誉。十分荣幸的是,这种好事竟然也落到我这个基层业余作者的头上了。
2005年秋,一天下午放学后,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刚回家,就问我说:爸爸,你知不知道周克华这个人?我说,知道啊,我们湾子就有一个人叫周克华。你怎么问起这个?儿子说:我们思品书里面有一篇文章,写的是张塘村周克华的事情。说着,儿子从他的书包里拿出自己的《思想品德》书,翻到那一篇给我看。张塘村是我的家乡。我拿起来一看,心里不禁一阵激动。天啊,这不是我以前写的一篇报道吗?它什么时候被选进了小学思品第七册的教材,我怎么一点讯息都不知道啊?
我翻出自己的发表作品记录本,发现这篇文章发表于1998年3月2日的长江日报上,写的是我们村的村民周克华四兄弟在八十年代承包荒地、水面植树、养鱼从而发家致富的事情。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们湾子有两户人家承包了集体荒地栽植杉树,一个是立炮家,一个是周克华家。他们两家以栽植杉树为主,同时在林下养鸡、种西瓜,或者利用水面养鱼、养鸭,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发展多种经营,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十几年后,他们栽植的杉树都已成材,开始砍伐出售,成为村里的富裕户。对他们两家的事迹,我都予以报道过。写周克华事迹的报道,分别被1998年3月2日的《长江日报》和3月24日的《江夏报》采用。《江夏报》用的是我原标题《垦荒植树十六载--周克华发家记》,《长江日报》重新制作了标题《绿了坡,富了窝--周克华靠植树甩掉贫穷》。这就是这篇文章的来历。
我看了一下这本思品书封面、封底上关于编写者、出版者、印次等信息,封面标明是九年义务教育教材,武汉市教研室编写,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等等。封底标明本套教材为2003年第三版,2005年第八次印刷。由此推知,这篇文章从1998年被选入教材后,已经使用了8年。
看到自己的文章被选入了教科书,我心里感到既高兴又郁闷。高兴自不用说了。郁闷的是,作品选入教材后,既没有署名、注明来源,编写者或出版社也从来没有联系过我,更不用说支付稿酬了。我觉得有必要为自己争得应有的权益。于是,我将自己的作品被改编进教材,相关方面却无视作者权益的情况写成一份材料,分别寄给了本书的出版者湖北教育出版社以及相关媒体。材料寄出后,有几家媒体,如农村新报、武汉晚报、长江日报等,摘登了我的来信。我的老朋友、江夏电视台记者、文字编辑,原武昌报副刊编辑曹俊华与他的同事姚伟一起特地到舒安来采访、报道了我,并把他们这个报道推到了武汉电视台“百姓连线”栏目播出。
湖北教育出版社收到我的材料后,也跟我取得了联系。出版社教材部的孙艳奎主任以及编写者武汉市教研室负责本教材编写的一位老师先后给我打来电话,解释教材上没有署名、注明来源和支付稿酬等事宜的原因。听了他们的解释后,我心里就舒坦多了。后来,湖北教育出版社给我寄来了一百多块钱的稿费。他们说,义务教育教材属于公益性质的出版物,不能按市场化计酬办法支付稿费,还请谅解。孙艳奎主任答应,等明年教材重印时,在这篇文章后面注明来源,体现作者的著作权。
2006年秋,这本教材第九次印刷后,出版社给我寄来了两本样书,文章后面注明了“根据1998年3月2日《长江日报》陈建中《绿了坡,富了窝---周克华靠植树甩掉贫穷》一文改写”字样。曹俊华得知这一消息后,又在江夏电视台作了后续报道。这样,我的作品入选义务教育教材一事为更多人所知悉。
后来,我把样书送了一本给文中的主人公周克华,自己留了一本作为纪念。这件事算是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