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想,一个人的一生该有些美丽的错误在里头罢,不然爱情怎会有阴晴圆缺呢?
二十岁那年,我从技校的门槛里迈出来,分到油田采油厂的一个修井队里,那是一块受尽风化的不毛之地,闲暇时闷得慌,便学着作家的样儿,决心干番作家的事情。
第一个给我出“命题作文”的是隔壁宿舍的李君。李君是我技校时的同学,年长我三岁,属古书里常见的那类高鼻梁大眼睛的人物,同学们戏称他“标准人”。
在这样一个清一色的雄性世界里,爱情乃至人格遭到奚落和践踏是很自然的。但凭李君的实心为人和堂堂相貌,找个有工作的芳龄女子作伴,按说是垂手可得之事。可那年头,好女人嫁坏小伙,似成了一种风尚。留心街头巷尾,漂亮女人的屁股后大都跟着个怪模怪样的长发男子。有“小伙不坏,姑娘不爱”的民间口头创作为证。李君曾一连谈过三个,终落得个徒有对象的虚名,整天魂不守舍地彷徨自怜。
两年后,李君在乡下的老家找了个对象,姑娘叫灵巧,长得满水灵,在家乡一家乡镇企业里做临时工。
一天傍晚,我从井上回来,一身油衣还没及脱下,李君进门掏出一封信很难为情地说:
“程,你帮我给灵巧写封情书吧!”
我吓了一跳。这不等于让我自作多情吗?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你好歹算个文人,就帮我这次忙吧。我那点墨水会把灵巧吓跑的。”
他看中了我,我无法不尊重他仅有的一点热情。他那瘦弱得可怜的精神世界里,已不堪容进一丝爱情愁雾了。
那年头,武打片在中国刚盛行。每天晚上,小小的队部办公室里,塞满了我那帮修井工的哥们,等着看《姿三四郎》、《霍元甲》。等同舍的哥们一走,我插上门,做贼似的伏在床上写情书。
我精心赶写了两个晚上,一封洋洋三千字的情书,在李君兴奋的响指声中,被投进了邮筒。
写了第一封,就有第二封、第三封……
李君说我这是成人之美的高尚举动,劝我好人做到底,万不可中途退场。我也清楚那几封情书,使灵巧对李君的感情如何发展到了痴情的份上,可总觉自己在犯着一种自欺欺人的错误。情书写得越多,我对灵巧的内疚感就越重。从一封封来信看,她属那种玉洁冰清又特重感情的姑娘。可她哪里会想到那一封封倾诉衷肠的情书,竟会出自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之手呢?
那年的元旦前夕,全队上下都在开会,搞年终总结评比。李君评上了先进,整天乐滋滋的。他要我把这喜讯写信告诉给灵巧,还发了一套宏论,说一个快乐告诉给两个人,就会变成两个快乐。
那几天风大,又下了场雪,我缩在宿舍里正考虑该怎样阐发他的宏论,灵巧来信了,说她元旦想来队上看看李君。李君手舞足蹈地连打响指,买回一大包糖果。
元旦放假,我到百里之外探望父母回来,李君懊丧地将头蒙在被子里不理我。第二天,我才从他的嘴里掏出实情:代写情书的事露馅了。灵巧哭着走了。
从此灵巧再没来过信。李君则一头扎进书堆里,时不时写点诗文让我指导。
三年后,李君因写得一手好文章,调进了厂机关,也有了一个温馨幸福的小家。他的妻子是曾经和他一起参加过油田笔会的小乔。
现在想来,代写情书多少是个小小的错误,不然,鬼知道小乔会不会美丽成别人的女郎呢?
(原载《岁月》199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