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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莫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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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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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中的叙述角度

因工作关系,常收到一些作者来信,说他们在文学创作中因找不到合适的叙述角度而无法下笔。现写下这篇短文,算是对关心这一问题的朋友们的一个回音。

所谓叙述角度,也就是作品的观察点,也叫视角,每篇作品(无论其长短)总有一个观察点。它是由作者的立场决定的。在叙事文学作品中,尤其是小说中,叙述角度显得尤为重要,它对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有总体上的统摄力。

一般来说,叙述角度可以分为全知角度和自叙角度(即限制角度)。

在全知角度的叙述中,作者高于作品,高于作品中的角色,他是这个作品的上帝,是一场戏剧的导演,作品中每个角色的言行举动,甚至一投足、一微笑,对作者来说都不是谜,他能把它们解释得透明如水。它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叙事。“五四”前后的小说和八十年代初期的小说多采用这种叙述方式。

而在自叙角度中,作者的身份就不再是上帝或导演,他的身份降低到与作品中的角色同等的地位,他以角色的思想、情感、性格和认识范围为叙述限度,凡角色不在场的时间就不能叙述。

陕西作家杨争光的短篇小说《滋润》(《上海文学》1990年第6期),采用第三人称的限制叙述角度,写村里两户农民为浇田而发生的一场争斗,尽管作品的观察点时而侧面、时而正面,但角色的情感和认识范围都是有限的。刘存善的婆姨芥末因没有看到田里浇水的情景,所以只根据刘存善与一个叫麻进的村民在地头争斗的讲述,发些感叹,拍胸骂娘。这种叙述方式就显得合情合理。有篇写采油队生活的小说,作者一开始采用第一人称的自叙角度,写“我”对参加生产会的几个头儿的观察,但写到会议为某事而争吵的场景时,又突然跳出来剖析人物的内心活动,因叙事者的越位,破坏了视角的统一,使读者的阅读视角发生紊乱。读者不禁要问:“我”是怎么知道人物此情此景的心理活动的呢?

有作者认为这是一种创新,文学的发展确也带来了叙事技巧的创新,但创新应该有它的合理性。文学上的观察点就如物理上的参照系一样,既有新对性、又有可变性,最后发展到多角度叙述,作品中的角色都站在各自不同的观察点进行叙事,这种角色多层次的转换,在内容上便造成了不同时空场面叠印的美学的效果。作者已不再是作品的上帝,也不是某个角色。如福克纳的《弥留之际》,叙述父母双亲去世前后的事故,让每一个家庭成员在遗体送别途中讲述故事的一个侧面,最后形成这个家庭故事的全部。作家用转移视角的办法来叙事,每个家庭成员的观察点交错转换,使作品形成强烈的起伏感,具有一定的厚度与质感。

对作者来说,在具体作品重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叙述角度最佳呢?高明的作家往往根据题材所反映的内容和自己善于驾驭的方式选择角度,这在中外文学史上都可找到例证,不好简单地强求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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