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一个人步行,不知不觉又来到一中后门的胡同,这条小巷又窄又破,蜿蜒曲折,房屋高矮错落,其中在学校后门的斜对面,有一家不太大,又有些晦暗的旧书店,它有一块灰绿色的旧招牌,上头却没有字,那时候,我们这些一中的学生都把它叫做“旧书店”。
我与她的曾经年少就是在这家旧书店。
当我抬起步子迈过门槛,从摇摇欲坠的书架上取下一本旧杂志,这本薄薄的旧杂志封皮上有些积灰,我用几个指肚反压着衬衫袖口,小心地拂去灰尘,低头瞧了一眼上面的日期,恰是08年10月。
透过书架的空隙,我瞧见了对面她那独一无二而清冽甘甜的笑容,一如从前。
此时我穿着最简单的白T,她认识我之后,便总是穿的很文艺,甚至还很爱穿我的外套,穿在她的身上宽宽大大的,时常挥舞着袖子在我眼前笑,眼睛弯做一团,梨涡浅笑,煞是好看。
她先说喜欢我的时候,我有些受宠若惊,同时感到生命中的阴霾被她渐渐驱散。是的,我是对她动了感情,只是我家境一般,成绩并不怎样,甚至性格有些怯懦,除了文笔还不错之外,并没有什么更多优点,因此我没有主动与她告白。
因为我先前便喜欢来这家旧书店,她便随同我来,她喜欢看书,所以才要与我一同看书,从此我便与她常常在这家旧书店里席地而坐,背对背,抑或面对面。
她看文章的眼光别具一格,尤其对于句子段落的十分执迷,令我这写作者都甘拜下风,她说她眼光很好,因此我也会成为闻名全国的作家,早晚的事。
后来她考上一所北京的大学,我考到了省会的一所二本大学,我们分隔两地,此时我的性格早已没有那么懦弱,对于她,我没有想过第二种可能。
只没想到,在大三的那个寒冬,我在首都这个我完全不熟悉的陌生城市,被唯一熟悉、最为亲近的人,丢弃在街头。
那晚我扭头钻进路边的一家空气污浊的网吧,一人窝在破旧的沙发里待了一夜,似睡非睡间,以为她重新回到了我的怀抱。
后来,听说她早与北京本地的一个富二代好了,之后很快嫁给他,又生了儿子,过得十分美满。
我在我们的省会城市,如行尸走肉一般工作生活了几年,之后我回到了这个小城,属于我们的故乡。
当我再一次来到这家总是尘埃满架的旧书店,抬眸遇见店主时,他早已老得不认识我,并且正在收拾打点店内的所有东西,他说不打算干了,我说我接手吧,便用手里仅有的三万块钱,盘下了这家又破又旧的小书店。
从此这家旧书店便属于我,之后它在这几年里见证了许多友情与爱情的诞生与撕裂,我不想,却也总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动情唏嘘。
有的小孩叫我哥哥,有的小孩叫我叔叔,我也不生气,只是笑笑,毕竟我也已经渐显老态,当年那个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少年,不再回来。
接手这家旧书店后,我本没想改造它,可时常有人来问我有没有旧的CD,我也本没有听音乐的爱好,除了写东西,其他的事情都不甚热爱。
可是她喜欢。她喜欢王菲,喜欢陈奕迅,喜欢周杰伦,她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好久不见》。
是我把它记在了心里。尽管知道她已在那方结婚生子,却还禁不住去想她回到故乡的时候,来到这里瞧上一瞧。
我自认为没有在等她,她见着了我,我亦不会承认。
我开始收集旧CD,也买了只二手的小音响,在书店门口放些歌听,那些歌大都旧的不行,连周杰伦的《晴天》《彩虹》《轨迹》,对如今的学生来讲,都是复古歌曲。
他们嘲笑我老土,一首新歌都没有,并且给我推荐了许多时下流行的热歌,我没有拒绝,其中一首《像鱼》,我竟然莫名喜欢,并且我觉得,她应该很早就喜欢这首歌。
这不光是家旧书店,它在我们那个年代,还是个风靡一时的奶茶店。
书店正门的侧面有一个更小的屋子,这屋子小得仅能容纳一个冷藏冰柜,这冷藏柜里面有许多大只的塑料桶,其中有两大桶奶,一大桶椰果,一大桶煮好的圆子。
从前的店老板做奶茶时,便用各个味道的奶茶粉在杯子里用热水沏开,再用舀子从桶里舀出一舀子奶来灌进杯子。
这奶茶的味道不是太甜,入口香而不腻,有明显的粉质口感,十分清凉可口,与市面上的奶茶味道大不一样,那个时候学生们都爱喝这奶茶,或许是极为便宜,但我更觉得这家奶茶风味特殊,有股异样的少年气息。
我本对这奶茶毫无念头,只是她很喜欢喝。
那时我写的豆腐块尚能卖一些钱,尽管我家境一般,也能给她带来富足的校园生活,因此她手里的奶茶与零食是不间断的,她爱喝奶茶,我也陪她喝,其他女生总很羡慕她。
我顺手接过这旧书店的奶茶后,正巧碰上五花八门的所谓“网红”奶茶店装修营业,那些奶茶店的奶茶,说实话,我都不太看得上眼。
但正如那些学生所说,我的确老土了。
这家旧书店渐渐被时代所抛弃,这奶茶竟也同时渐渐被学生们所抛弃。
情怀不值钱,我从来都是思念。
思念就在这里拼命地啮噬着我的骨肉,我就瘫坐在书店的角落里,午后半斜的阳光刚好直挺挺地打在我的脸上。
这里恰好能看到书店的所有地方,亦能看到店外的胡同,车马行人都如流水般经过,我手里捏着这旧书的发黄一角,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我一直以为我会像主人公一样穷途末路,可是我没有,我依旧怯懦无比,所以回到这个地方,蜷缩在这里。
后来,我们才知道08年是多么与众不同,不像如今成年的我,分明知道十二年后的今天令人生生作痛。
成年人虽然总是面无表情,但铁皮之下却痛觉分明,连根拔起,血流成河。
我本以为我不会在乎她,但我此时连提起她的时候,喉结都在颤抖,写起她的时候笔尖抖得厉害,甚至就像现在打字时,骨节抖动得根本就无法控制。
当你如何怀念一个人,那个人明明还活着,她从前的灵魂却明明已经死透了呢?
那么,我要去哪里找到那个人,我也不知道。我捂住脸,泪水总是从瘦细的指缝里溢出来。她从前最喜欢我的手,她讲我手指又细又长,是弹钢琴的好料子,如今写文章打字,必定也是不差的。我一遍又一遍地想念当初的她,就像絮絮叨叨的祥林嫂,从灰堆里找回忆,徒手扒开血淋淋的垃圾场,被割得浑身是血却仍不舍得放弃。
屋漏偏逢连阴雨。疫情还未完全结束之时,房东便告诉我,这四十年的破房子,终究是要拆掉了。
我努了努嘴,竭力不让心里的眼泪从眼角溢出来。
好吧。
书店里唯一的破桌子下头,全是我垒成的整整齐齐的文稿,我也努力写出所谓伟大的作品,只是对于它,没有一家出版社能够哪怕稍微回应。
我瞧一眼门上玻璃反光中的自己,胡茬有些长了,从前甚至被人称作英俊的面容,竟变得有些沧桑灰黄,迟钝呆滞。
我把一摞摞稿纸从抽屉里拿出来,撕开成几块,然后一点点撕碎——我在电脑里存有电子版的作品,所以撕掉也没有关系。
我把碎片扔了一地,然后躬着腰一块块地重新拾起,回忆太碎了,如何都凑不完全。
当我蹬着满身是锈的三轮车,驮着最后几箱书离开这五月初的书店时,我瞧着地上自己的影子更加削瘦了。
我的哥哥在北京发展得很好,因此我的父母更不太喜欢我,我也没有住在家里,他们厌弃我,我便一直在书店里打地铺,对抗这种厌弃。
我的好朋友说我这样在摇摇欲坠的书架间睡觉,浪漫足够,只是有些危险。
我其实是不怕的,这些年我一直低着头奋笔疾书,从来不怕往前走,我知道其实自己过得稀里糊涂,不是太好,每天吃些菜市场的廉价蔬菜,竟弄得过分削瘦,营养不良。
五月初的阳光已经如此照耀,戴着口罩来回几趟搬书,便热得我有些晕眩。前几日,我在市郊花一百二十元租了一间有些漏雨的平房,从这老市中心到那里颇有些距离。
我处理掉了好些书,剩下的都是我舍不得处理掉的,这部分是老店主说的08年及以前的书,我俩在的时候它们就在的,我也记得一些,其中还有许多她当年很喜欢并指给我的文章,这些文章有许多网上都搜索不到,因此我十分珍惜,几乎每隔几日都要翻开看上一遍,砸吧砸吧嘴,回忆当年的细枝末节。
此时此刻,我口袋里的手机蓦地震动,我几乎从未收到过什么消息,并且,这竟然是来自北京的电话。
看到“北京”二字,我眉头紧皱。这些年我除了骗子,再没收到其他关于北京的任何电话。
放下电话,我感到一股清爽从脚底浮上心头,随即散发开来。
这是我投递作品的其中一家出版社打来的,他们说,请我立即去北京面谈,也请我,能不能发一些“旧书店”的照片过去,他们十分好奇,并且不能从网络上搜到“旧书店”的任何讯息。
我掏出一支烟,从口袋摸出一打“旧书店”的照片,这本小说就叫《旧书店》,是以旧书店为蓝本的长篇故事,其中神秘,复杂,颇有一番趣味,当然,这是我自认为。
我将三轮蹬到邮局,把“旧书店”的照片寄了过去,邮局的工作人员指着照片惊叹道:居然是一中后门的旧书店!它竟还在么?
继而他拿照片与同事兴奋地说,这是我学生时代和某某相识的地方!我喜欢看那些旧书,奶茶也很好喝的!
我莞尔一笑,不置可否。
从前的事情,便是如此,以后的事情,谁又知道呢?
或许“旧书店”还会有在那附近重新开业的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