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去相亲了。
对不起,她这样告诉自己。
她终于要去相亲了。终于。
尽管这不是她万分期待的。
昨天,在母亲嘟噜过她那积了灰的一堆化妆刷之后,家里的阿姨立即就把这些化妆刷全部刷洗一遍,使尼龙绳捆了,一个个倒吊在阳台上,像招魂的晴天娃娃。
然而,今天却并非一个好的天气。
她打开一件珠宝盒般的散粉,拿起超大的化妆刷粘上些粉末刷脸,姿势僵硬得如同在刷墙,紧接着又画眼影,是当下最流行的是桃红金粉,却显得刺目而唐突,刷漆似的均匀铺平在生生的白墙之上,似乎毫无美感可辨。
她依稀记得自己十六岁的时候。那时的她似乎十分貌美,面容洁净,扎着最简单的双马尾也显得青春洋溢,似乎总是满眼含笑,被人称作班花。
那男孩子是她的同桌,成绩很好,衣着整洁到甚至可以看出他有着轻微的洁癖,他通常十分沉默,不爱讲话。
她打算刷睫毛。她用拇指与食指捏起刷子,又长又浓密的睫毛有些颤抖,几个同样的动作,却接连刷出好几只残了的“苍蝇腿”,太久没做这种事,手指颤得厉害。
为了消除这丑陋的“苍蝇腿”,她拿起棉棒沾着化妆水一根一根地仔细清理眼睫毛,可这并不好清理,转眼就弄得满眼皮都是黑乎乎的色彩,成了熊猫眼。
那男生本来在她心中未产生任何的影响,不占据任何的位置,只忽而有一日,她发现自己竟开始关注起身边的他来,或许是寂寞了,或许是忽然回到这个城市,周身没有一个朋友,便只能关注到离自己最近的东西。
总之,她是开始关注身边的这个男孩子了。
与她的粗疏大意不同,他仔细耐心,能把试卷一张又一张地叠放在一块,哪怕袖口沾了一丁点儿灰,他都觉得不太舒服,如此说来,他是她见过的最最妥帖的男孩子,竟像真正的贵族一般了。
转学之后,她的成绩一落千丈,十分不好,可他从未嫌弃过她多么劣质的成绩,反而从未提过这件事,因此她在他的身边毫无压力,以至于从一开始并没有发现他成绩很好的事实。
是的,他为人低调,同学们也不太注意到他,他惯于沉默,对于课堂表现与优秀作业也全没那么热衷,因此老师们通常忽视他,尽管他的成绩,是班里前几名。
她忽然僵直起上身,拿卸妆纸巾用力将右眼上的妆卸掉,卸完妆的眼球变得通红一片,眼球上的每一根毛细血管都变红了,这显得她略发狰狞。她长吁出一口气,耐下性子,重新化一整个右眼的妆。
她已经太久没化过妆了。
上次化妆,似乎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那个时候,她是同龄人中最早关注到化妆这件事的,甚至为了他,她也约了同学一同去教师办公楼的洗手间化妆,那里环境好,还有一整面大镜子。
少年的自己,似乎做什么高调的事都是只为了吸引对方的目光的,只是对方似乎有些无动于衷罢了。
重新拿起眼线液笔,再次在眼皮上细细的画眼线,手一歪,竟差点戳进眼睛里去。这只通红的眼球怕是要废了吧?
她忍不住闭了右眼,一滴眼泪顺而满溢出来,刚刚画好还未干的睫毛和眼线液,变成了一滴黑色的眼泪。
这滴黑色的眼泪跨过脸颊上的山,顺着这条弧线,忽而就从下巴的最中心滴落下来。
不偏不倚,滴落在她将要穿去的漂亮裙子上,染上一滴墨色。
开始和对方讲话,大概是由于老师的“官方要求”,让同桌互相提问,不然两个人的关系仅仅始于“你好,我要出去一下”这种浅显的客气。
每次都是他背得极熟,而她吭吭哧哧。在他面前她并不紧张,因此还能勉强背过,只是当正式上课时老师提问时,她忽而就变得特别紧张,便如何再背不过。
在这陌生的环境里,教她当堂背课文,还不若直接让她去墙边罚站。
语文老师是个并不偏爱好学生的老师,他只让未背过课文的本人的同桌站着,于是他只能被罚站。
他成了被罚站的好学生。
只是每次竟毫无怨言。
就像童年喜欢上一件玩具似的,她忽然好喜欢他。
于是便满心满眼满世界都是他。
她关心起他的家庭情况,尽管他几乎什么都不说。
她的话变得多起来,他的话依旧少,只是两个人如过日子似的,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着,觉得甚好。
算了,就这样吧。
她瞧了瞧镜子里的自己,隔着镜子已是满目疮痍。
她终于走出家门。
今天的天气不好。
今天天气不好,在去上学的路上,就忽的一下狂风骤雨袭来,为了与他同路,她早在一月前便改骑了自行车,只不过同路的都是同学,上学的时候却从没碰着过他。
幸好先前早有预料,带了雨衣,好不容易骑到学校,已淋成一只落汤鸡,本以为这只是普通的一日。
虽说,回想起来,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并非普通一日。
直至第二天的上午,才隐约听说四川地震了,那是一个叫汶川的地方,这是她头一次听说这个地方,临近中午,才听闻有些严重。
这一天下午,他匆匆忙忙赶到教室,慌张到头一次没能在课桌上找到地理地图册,借用她的地图册,她问他怎么了,他说,我的父亲在四川打工。
这是她头一次听说他父亲在四川打工。
她着急地问,是地震的事吗?很严重……是吧?
远么?
他的长指在地图上那么比量了一下,略略放心下来,缓过来一口气儿,合上书本,脸色苍白地低声道,幸好,幸好不近。
这里距市中心的那家咖啡馆并不近。
打车软件打不来车,于是她在小区门口等出租车,今日父亲母亲都有要紧事,司机都去送他们了。
那时还没有打车软件,没有共享单车,没有微信,什么都没有。
那时候她家虽过得已经很不错,但也没有搬来在这片郊区的别墅公馆。
这片区域太过冷清,她时常在心里埋怨母亲为何会要搬来这里住,以致能遇见他的机会更少了些。
十几分钟过去,她依旧没等来公交车,心想若有共享单车也是好的,只是没有,她从公馆的小区门口出发,走向两公里外的一所职业学院,那学校门口有公交车经过。
呼,她好不容易踏上去市区的公交车。
刚坐下,方才出示过付款码的手机便从座位上掉落下来。
她低头。
她故意在低头捡拾笔杆的时候,用饱满的额头触及到了他的大腿。
是的,她是故意的。
随即额头就变得滚烫起来,烫得都能直接拿去熨衣服……
一刹间,他快速的躲闪了一下,哑着嗓子低声质问她道,你在做什么!
她忽的咧嘴笑了,满眼里的玩世不恭与不在乎的坏笑,就像自己刚调戏完一个良家妇女一样,他那侧朝向她的脸颊,腾地升起一朵云似的红晕,慢慢晕染开来。
他竟沉默,之后撇过头去,不再讲话。
有一日的中午,她来到学校,看见他正在摆弄两只青色的果子,她从未见过这种果子,他抬头瞧见她来,忽然伸手把其中一个递给她,她便恍恍惚惚地接了,问,这是什么?
他露出些微惊讶的神情,说,你不知道?
这时有其他男生喊他出去,那个男生已经过来,她尚处在疑惑之中,发懵地看着他,他抽身离开座位,却还忍不住扭头看了她一眼,轻轻丢下两个字,傻瓜。
你不知道?傻瓜。
她以为他是在笑她愚蠢,因为他总是嘲笑她笨。
后来才知道,这个东西叫做“青梅”。
他们这个北方的小城是不种青梅的,她没见过,也属正常。
他的名字太好听了,虽明显是个男生的名字,但比她这个女生的名字都好听,因为两人都姓同样的姓氏,因此叫起全名来颇有些太过认真的模样……李先生,李小姐。
分明都是一模一样的“木”,一模一样的“子”,放在他的名字上却恍然变得陌生疏离起来。
似乎是他先开始的,很小声地叫她的名字,就这样叫着玩儿,戏谑似的,偏偏又极为认真,极为认真的戏谑。
反正就只有两个人能够听见。
除此之外,任何人都听不见。
受他的影响,她也开始很小声地叫他的名字,李先生,李先生,像是在把玩一件沉甸甸的古物。
两个人你来我答,似乎是沉浸其中,乐此不疲。
多么幼稚的游戏!
甚至有一次,有一次她没有吃早饭,他吃饭回来,竟拎了一个面包递给她,尽管那只面包是最简单普通的黄油面包……
当她以为到达了那个暧昧的顶点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决定重新排座位,并且已经排好了,没有预兆的,马上就要挪位,于是两人在根本就没做好思想准备时忽然被分开,分隔在两个宇宙。
同桌一次,却像同居一场,只有对方是最了解自己的异性。
这样的分隔竟像是离婚。
什么都没有了。
离了婚,就什么都不是了。
她后来有次问他,你想要上哪所高中?
他简单回答两个字:一中。
这个结果应该是意料之中的。
他明知她划片在另一所不太好的学校,却不问她会不会来一中,似乎对于她的去处从不关心。
最终他得偿所愿,而她却被父母叫回做生意的那个城市读高中。
父母决定了她的人生两次,一次是遇见他,一次是离开他。
倘若他问她一句,就算她一哭二闹三上吊,也要去一中读书,她知道,这点小事,父母还是能办得到的。
可是她听从父母的命令,走掉了。
因为她也知道,一中紧张的气氛并不适合她。
他甚至都没有来问,她怎么又换了一所学校读书,甚至都又换了城市。
似乎,对于她本身,他从来什么都不关心。
她原以为自己足够早熟,后来才知道他渐渐抽离在于纠结过她的家世,那男生比她想象中的要早熟太多,他的所有在意,她竟什么都没看出来。
可是他也很好。
年幼的爱情,像珍贵的水晶,挂满了斑驳剔透的泪。
于别人来说,青春或许是喷气式飞机拉成的线,青春是渐隐渐消的,而她的青春,是一下子的瞬间消失,像童年时不经意间脱手的气球,几秒钟内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像是做了一个华丽的梦。
从此她就一夜成熟了,一个人在异地过着寂寞清苦的生活,生命里似乎从没有他的出现,似乎她的生活本就是这样。
她只一味地埋头苦学,似乎她生来便是最好的学生。
她家只有她这一个孩子,为了使自家生意变得更好,填报志愿时,她顺从地选了商科。
走下公交车,距离那家咖啡馆就已然不远了。
她踩着前日母亲特意为她的这次相亲而买的高跟鞋。这双“水晶鞋”足足八千多元一双,她踩着它,竟觉得像美人鱼踩在刀尖上那样,似乎脚上就马上要渗出血珠来,而穿这未及膝的短裙,就像裹着黑色的塑料垃圾袋一样难受,她扭扭捏捏地踩着高跟鞋向前走着,手里不断地把裙子往下拉,好让它长些。
这些年她不再打扮自己,从那之后的生活都是灰色,如今的身材甚至有些微胖。尽管在父亲的公司里工作,别人却都不知她的背景,她平日穿着土的衣服,他们都开玩笑叫她胖妞。
她的青春面目全非了。
于是她也面目全非了。
昨天夜里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她从床上爬起,如少女时期钟爱的像进行宗教仪式般的仪式,“请”出自己那年写的两册日记。
她拿出藏匿许久的火盆,一口气将它们全烧了。
火光烧灼时,还透出字里行间的深沉爱意,十年了,若那些个喜欢都是镜花水月,她怎会到如今还死性不改呢?
她已然许久没有再看过这些日记了。
可是,连日记上都没有记下的细节,却还都死死的刻在她的脑海里,她想用尽全力除掉它们,可却始终纹丝不动。
这些年来,她很少回到家乡,可每当她回到这里时,脑袋一挨枕头,做梦梦到的都决然是他,然而在每个不太分明的梦里,都有着一样清晰却不好的结局。
对青春的回忆,就像是那年08奥运会开幕式上爆裂的焰火,是在刚好合适的时间出现的画面,完美而无缺。
年少的时候努力装作不在意对方,生怕对方看出来,又生怕对方看不出来,维持着小心翼翼,与对方讲话,言语动作里一味讨好对方,然而那个时候,在喜欢的人面前都是多么的自卑,自卑到完全忽视掉对方不甘的眼神,忽视掉对方由于自卑而极力遮掩的满腔热情。
这一刻的她,才恍然清醒顿悟。
他后来能有那么几次与她主动讲话,已是天大的难以自控了。
怎么,怎么当时就以为……
她已泪流满面,却努力让自己向前走着。她奋力向前走着,但几乎要迈不动腿了。
她讨厌相亲!
真的。
可是她同意了。
她决心与十年前的从前诀别,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因此她才会烧掉她那视若珍宝的两本日记。
尽管她如何都不想走到这一步。没有找到其他喜欢的人并不是她的错,可是,凭什么要经受这样的无辜拷打呢?
也没有想到十六岁到二十六岁的,这没有他的十年竟也过得那么快,从未想过会与别人度过一生,也不敢想象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一次。
可故事就是这样,尽管这十年里再没见他,却也浑浑噩噩的过来了。
或许,人生就是如此。
分明知道过的都不是好日子,却也万分挣扎地过着。
高跟鞋分明不算太高,却每走一步都想要崴脚,她察觉到自己腰部以下已几乎没有知觉;从头皮到指尖都是麻的,她的手腕在发抖,是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了。
她这涂了唇膏的嘴唇在干枯,灵魂在抽离,渐渐地,她似乎下一秒就要失去意识。
这家咖啡厅怎么能这样的大?似乎是有服务员在指引她,因此她才提着裙子上了二楼,这楼梯还是又长又高的旋转楼梯,一眼望不见上面,直到她的头渐渐超过最后一层台阶。
她似乎慢慢没有呼吸了。
头顶的灯光倾泻下来,耳旁甚至出现了幻听,听见咖啡馆里播放着老狼的《同桌的你》: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
从前的日子都远去
我也将有我的妻
她以为她总算要晕去,去到一个不用面临这糟糕透顶的现状的地方,但在这那一刹那,她瞧见那朵放玫瑰花的桌前有人回了头,朦胧中与当年那个少年渐渐重叠起来。
竟然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