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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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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蔓缠结故相依(外一篇)


每次从外面的城市回家,必须经过盛山,这如一道只有唯一解题方法的命题。所以,我对于盛山这个名字的熟悉程度,基本源于我回家的次数。

盛山依附在县城边上。老县城与新县城都是。但新与老肯定是有距离的,所以这个边上也是有距离的。

我家离盛山不近,也不算太远,大概30公里距离。还没离开家乡之前,县城没去过,就别说知道有个盛山了。

最早知道盛山其名,是在一本有关地方历史的书上。清咸丰《开县志》引《夔州府志》里记载:“盛山在县北三里,突兀高峰,为县主山。山如盛字,故名。”估计是日月打磨,突兀高峰不可见;人口与房舍的拓展,距离也没有那么远。

他们说盛山像个盛字,这象形,我没看出来。我想,可能只是经过,又或许是有“身在此山中”的盲点。我没有机会,也没时间和精力,爬到盛山的对山去打量而后认真辨识。距离会让人发现美感,我不知道用在这个时候是否恰当,而事实上,应该是有道理的。因为没有距离,无法发现它的外形美。说它伸出去的山头像凤凰头,也没能发现。只是看见,山头昂首在那里,什么也不说,什么表情也没有。俗话说,灯下黑,灯下黑了,你能发现什么,或者领略什么呢?

刚开始从盛山脚下经过,那时是真正的山脚下。是老县城,是两山夹持的地方;是东里河与南里河拱卫的地方;是有1800年建城历史审核打磨过的地方。路从老县城中间穿过,明清时代的、民国时代的、现代的房子密密麻麻高高矮矮新旧交相辉映,依附在盛山山脚。当然,山上也有,但你能想象,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境况。

彼时,县城是在大唐时声名远播的盛山拥卫的老县城。

每经过一次,我就怀想一次,盛山为啥会比建城千多年的老城有名?

从史料里回想,当时在这里做刺史的大唐宰相韦处厚写盛山的十二首诗,是不是犯了文人的通病?其后,经大唐文坛、政坛的大咖白居易、张籍、元稹、严武等一唱和,在一个时期形成了轰轰烈烈的事件,成就了盛山之名。

其实,盛山在唐朝,因韦处厚而享誉华夏,这有根可寻,有据可查。就算我有怀疑,但白纸黑字,那也是事实。他将盛山十二个比较奇特的地方分别命名,然后用词语粉饰装修了一下门面,就成了有着神圣底蕴的景点。

在有限的回家次数里,有时候,我刻意屏蔽去想那些被风雨洗刷经年的盛山和那十二个地点。这对于韦处厚,或许有些不公,也有些太现实。一个常年为生计奔走的人,我能表达什么呢?这是文人与伪文人之间存在的差异,有陌生与熟悉之间的差异,时代与时代的差异,发现与不能发现之间的差异。

但一探究竟的心理,或许,是人的通病。

老县城在“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的诗句里发生了巨变。作为身处三峡支流的小县城,在三峡工程伟大的海拔面前,当自己低于平湖的事实高度时,就只剩下一个词——搬迁。

我算是见证了它在这个时代的变化:老县城在轰隆隆的拆迁声过后,新县城呱呱落地。这意味着东里河与南里河不得不放弃原有的态度,汇聚在一起,形成人工湖泊——汉丰湖。它们不光是牵手搭臂了,那是抱团描绘县城新的变化了。

新县城以新时代的姿势迎客,旧县城用历史的厚度搭建起汉丰湖。盛山在此时,似乎有了被遗弃的理由。

春去秋来的时候,我每有回家,是可以看到汉丰湖遍生涟漪的。感觉那涟漪,是旧县城的房舍在汉丰湖里按时间的年轮诉说心语,是年代的脚步在里面争先恐后地走动,那是别生一番情趣的景致。

汉丰湖美与不美,最有发言权的是长居新县城的人,或者说是长居新城的文人长者。一个偶尔经过的人,就算要抒情,那也是表象的,有不能深入骨髓之感。说出的话语的力度,似乎会有华而不实的味道,动人之处肯定是有所欠缺的。所以,我不能轻易去表白什么。

但盛山,我不去深识,我感到我是有罪的。在外奔波,多次有朋友说起盛山,我却无法大大方方地接上话题,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那样难为情。韦处厚的诗写的那些位置,他们能说出,而我却无法说出一个所以然。每在此时,除了惊喜,我有惭愧甚至羞愧的心理,让我无法面对。

很显然,那是情怀堆放的地方,特别是经历过老县城烟火气的人。

汉丰湖之上,盛山是矮了一个高度,这源于水的柔波隐藏了它部分屹立日月的骨头。

这是时代之变。韦处厚要落寞,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但十二景没地方可去,始终守候在韦处厚的诗句里。

盛山有一个寻盛门,如果去过刘伯承纪念馆的人都知道。寻盛门是后人所立,刘伯承纪念馆也是。都有开州人引以为豪的骄傲。他们直立在汉丰湖之上,是汉丰湖的骄傲。

刘伯承纪念馆就不说了,一代军神的符号,不容置疑。而盛山,为啥会“盛”,这倒是一个言说的难题。

寻盛门我想要是老县城还存在的话,应该是立在老县城靠近盛山的脚跟处,方得其意义本身。如是那时,进得门来,顺着依山势立体而起的石梯攀爬,约千百米处,可得第一风景——刘伯承纪念馆。看刘伯承端坐大堂,用运筹帷幄、叱咤风云的眼睛凝视县城,目睹其每前进的一步,是无可厚非的。

这应该是一“盛”吧。当然,有很多事情不容假设,它有不可拂逆的时代发展脉络。

一道长长的石梯依寻盛门陡直而上,那是山体伸展的模样,基本没做人为的更改和修饰。就那样耿直而爽朗地站立在那里,不识变通和屈就的样子,我在想,这与这里的人的性格会不会有某些重合?

遥想当年,韦处厚茶前饭后,邀仨俩文人雅士,一路盘点,寻径而上,一袭长衫,手摇蒲扇,向前倾斜着身子,大口喘着粗气,是不是有些微的不潇洒了。 

而事实上,心怀对大自然的温情,那又当是另一番景趣了。君不见梅溪、葫芦沼、绣衣石、流杯池、隐月岫、琵琶台、盘石蹬、桃坞、瓶泉井、茶岭、竹崖、宿云亭释放出的诱惑,韦处厚一边用蒲扇安抚奔跑而出的汗水,一边轻捻泛着汗水之光的须发,稍事沉吟,给盛山置办了千古家业——十二首诗。十二个在我们眼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位置,经历世事沧桑,历久弥新。尽管它们大多隐去真身,已无法与诗相互辉映了,但这一点不影响你去细嚼个中滋味。如十二坛陈年老酒,不打开盖子,不去细细品尝,也能从闻名到识香到识体,个中滋味也就不言而喻了。

尽管经历了时代淘洗,山体人为的几经变化,登盛山,显然仍有曲径通幽的地方,这得看你有没有好心情。我是怀着登山探看故城去的,尽管故城早已不再,我也迟到了十五年。从三段陡直的百步梯爬上去,汗水湿透衣衫,呼气吸气的节律已是不匀,但心情却为之一爽,眼界亦为之一宽,极尽可能地领略了一次登高看远的境况。不是说以前我没登过高,看过远。但凡人都有这样一个认识,山与山不一样,情与景不一样,心境与心境肯定不一样了。

盛山并不高,相对于有名的奇山大川,没有太大放荡不羁之处,反倒有“小家碧玉”般味道。但于老县城来说,是高地,是一览老县城全景的地方,是将家尽收眼底的地方,是老县城人茶余饭后呼朋唤友寻胜探幽不多的去处。也算是近水楼台,有其独特的出世入世之处。不然,也不会让韦处厚青睐有加,寄情于他,几近痴迷,极尽所能地遣词造句,让其流芳后世。

站在依山势缠绕的风雨廊桥上,斑驳的人迹有待寻找,就像老县城的点点滴滴一样,只待追忆。这是时代向前行走必然呈现的规律。故人有故,旧城人有新,新城有供旧城人茶余饭后探幽寻盛的好去处。

山下近汉丰湖边,兴建了故城、老关嘴码头,这是一种旧场景还原式的建筑物。当然,这只是美化故城的替身,它显然是“传承历史,记住乡愁”的情怀使然,是一种情结的落脚点。

汉丰湖绕着新县城缠绵,它的精致在随风荡漾,舟楫翩跹,白鹭和野鸭齐飞。文峰塔耸立,举子园相伴,新县城为新时代描绘着符号。想到新县城近些年的一句广告词,“城在湖中,湖在山中,人在山水中”,这是不是盛山所收获的另一“盛”呢?

在我觉来,盛山之谓,是故城历代人的情怀节律所致,以山之盛寓城之盛。《隋志》记载故城:“水陆所辏,货殖所萃”。可见彼时境况。山观故城盛行烟火,朝代与人物新旧更替;人观山之葱绿葳蕤,随四季更换着装,情愫藤蔓相互缠结,是为大盛。

一点也不假。

“三峡平湖”更改了老县城的历史,而站立起来的新县城、汉丰湖、二十一世纪里昂扬前行的人,与盛山的盛字相呼应,这是时代奏出的音符,是生活执笔描绘的篇幅,一幅城乡山水国画,暗纹里起伏着往后面行走的时光。

越后亦然。这是我每回一次家必须深情呼喊它一次的理由,说一声“我回来了”的情节。


 

归去来兮

 

微凉天气,无风,有三五颗起早而又羞涩的星星挂在头顶,黑而不尽黑的夜,让这个村庄——桐麻园透露出神秘的气息。那路边静谧的柴垛,依木而拴偶尔打一下响鼻的牛,竹林与草木,多像峙伏的十万刀兵。我拢了拢手臂,然后扯了扯衣襟,我想我该出场了,去做统帅它们的将领。

沿屋旁的乡村公路走去,就可以捡拾起白天那些或重或轻的脚步了。但我不能将它们全都捡拾起来,如果全都捡拾起来,会少许多此时的存在感。得留下一些脚步,让它们期盼,让它们等待,让它们随着我的一举一动而调整它们的情绪。我得顺应场景,就像它们顺应我的意指一样,相安在这样的夜晚,面对山间万物,我阅它们,它们阅我。

顺着弯过去又弯回来的乡村公路不紧不慢而又随意地走动,有细小的风披身而过,顺便带来几声轻微的咳嗽声。那竹林与草木好似被咳嗽声唤醒,悉悉索索地动了起来,如千百人突然醒悟似地向我问好,又似向我探寻我的来由。

这条乡村公路我走过的次数屈指可数。它修建的时候,新开的土在日晒雨淋之后成为旧泥,长出杂草时我不在;它通车后带来柴油和汽油的味道时我不在;那条承载了我童年和初恋时的星光与月色的小径因它而消逝的时候,我也不在。

往前走了近一百米,将眼睛适当地抬了抬,三五颗星子在这条公路上移动。好似它们在引领我向前走,又好似我在带领它们往前走,但最终是在一个有着潺潺水流的小溪边停滞不前。

这条小溪承载着我童年的快乐,也承载着我初恋时那个难忘的夜晚。屏住呼吸,我发现小溪的水流声仍是那个夜晚有节奏的流动声,只是这个夜晚不是那个夏季雨后的夜晚,没有青翠鲜嫩的桐树叶,也少了两个青翠多汁的身影。

这样停下来不能怪脚,不能怪这夜,怪只怪小溪边那块依然故我的石头。经二十多年的日晒雨淋和水流的冲洗,仍那样光洁无欲地呆在那里,在这夜里发出不娇不嗔的光,好像是在等我回来。

是的,一定是在等我回来,是想将它心中藏着的故事倾吐出来。一定是要提醒我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我和她的故事,其实并未完结。我揉了揉眼睛,三五颗星子在那块石头上坐着,我不知道要不要去打扰它们。

在我纠结的时候,有虫子的歌唱声在响起:一,一二,一二三,一二三四。它们的节奏,明显谙熟了大自然的规律,也谙熟了我的心理。那个夏夜它们就这样为我和她助过兴,将我们从摔倒的小径上扶起来,然后爬上小溪边的那块石头。

那雨刚过的夏夜不冷不热,刚刚是穿着短袖衣衫荡来荡去的好时光。一双人影拥抱着在星子和月色里移动,他们逃开了所有人类的目光,从20世纪80年代的桐树摘下桐叶,铺在小溪边的这块石头上,头颅紧依着头颅,直到后来听到各自的父母在夜空里传来的呼喊声……

“一生一代一双人”明显已经缺席,夜色在往深里黑,但我可以看清我在夜色里明白无误的年龄,就像穿过这条小溪的乡村公路,有着它的爽性,也深藏了无法言说的曾经。

来到那棵桐树下,伸手摘下深秋的桐叶,借着稀薄的光晕,我看到它有着我年龄一样的纹路,让我不忍心拿去放在石头上坐下。就这样拿着它,像攥住了那个夏夜,攥住了那个故事里青翠多汁的一双人,攥住了小溪水流和那块承载故事的石头,任时光的指针将我往前带去。

三三两两灯火随各个村庄在山体上的布局于四周逐渐燃起,有的在沟渠之侧,有的在山脊之棱,有规有矩,层次分明。这多像一个高级指挥官排兵布阵后各个营盘的所在地,在这夜色里交相辉映,桐麻园此时是指挥中心。

夜已尽黑,我被这条乡村公路带到桐麻园的后山,这是一个在白天可以俯瞰村庄全貌的地方。但在此刻,是无法看尽了。除了点点灯火在寂静里让人心生欢喜外,就是单薄的星光勾勒出的轮廓,这是一种朦胧的景致。在这朦胧的景致里,我似乎看到了它的前世今生,看到了在它躯体里面流动着的血液。一个从完全靠禾锄耕种的村庄,到如今耕种与外出务工、经商等携手共进的格局,为桐麻园的历史注入时代的新鲜血液。

我停下脚步,寻找村庄旁那一条傍着村庄一直通向山顶的小径,可它已不在了。修了乡村公路后,基本没有人走,它也就或荒芜或垮塌了。

有细微的风吹拂,像人行走时发出的脚步声,沿着这条小径从下往上响起。寻声望去,好似隐隐有赶夜路的人,顺着小径的坡度,在蹿高走低。

想那些年,这是村庄联系外面世界最重要的一条山路,是关系到桐麻园的人穿衣吃饭的一条路。路的两边有窄如眉毛的梯田,有巴掌一样大的地块,除了播种收割,担进背出,还有生大病进县城医院,从县城回来,都离不开它。

曾经那么长的时间里,在用粮食去换回针头麻线时,在上交公粮时,到乡镇场上去感受外面的世界吹进来的风的时候,父辈们在这条路上起早摸黑、奔生向死,像他们将一辈子的时光交给桐麻园去慢慢切割数弄一样,不用汗流成溪的脚步,不用隐藏的流血危机,似乎就没有机会去完成。

想到这里,我看到星星对我眨了眨眼睛,月亮清高不语,但有个消息在传递:那些在这条山径上披星戴月劳作的日子,那些被这条山径磨损掉的时光,还有那些匍匐躬耕的岁月、气喘如牛的人,如今都隐伏在齐人高的草丛里,与村庄一片静谧。

这无疑是一条穿越我生命纬线的山径,我奔跑的童年青少年时光是在这条山径上完成。山的半山腰有我的小学,山顶有我的中学。我的认知是在这条路上一步一步地攀爬里增加、长大、成熟。到如今的不惑之年,它仍是挥之不去的场景。

在这条路上,我窜高跳低过,腿肚子上绑沙袋奔跑过,也曾在这条路上哭喊着寻找因劳作深夜不归的父亲母亲。与小伙伴们玩过武侠片段剧情,也玩过枪战情节,还曾在这条路上羞涩地递出过第一封情书后转身就跑,引来一阵阵纯真戏谑而无邪的笑声。记得那些趁着夜色往家赶,趁着夜色往学校奔的情节;用自己没有发育完好的嗓子,吼《少年壮志不言愁》,唱《纤夫的爱》。这条小径的每一个黎明,基本上是被我和小伙伴们叫醒的。

站在静寂的乡村公路上,夜色袭人。稀疏的几颗星子不知什么时候已隐去,唯村庄里的灯盏能表示村庄的存在,而后就是自己的思想了。此时你会发现自己真正融入夜色的奇妙,与年少时有许多不同。不用多想,自己就是这夜色的一分子,与山石沙泥溪流小径一样,与生于斯长于斯的亲人们一样。那份静谧安详的情怀,早已将为生活的奔走所获得的疲惫抛弃;将从成年以后带来的诸多烦心事抛弃。有的只是尽情地享受这在夜色里呈现出来的温馨的浩荡与无垠,和那些为我守候而不离不弃的万物与亲切。

与这样的夜色对话,成了我此时唯一想做的事。它告诉我无月无星的少年时光,连滚带爬地与小伙伴们从小径上去邻村看电影的情节;相互搀扶着走过被夜色深埋的沟沟坎坎和彼此的埋怨,而后摔倒又爬起来的嘻嘻哈哈。我想,如果在此时能回到童年和青少年时光;如果我的小伙伴们能同时回归,大概是没有旧时那些摔倒后又爬起来的情节了。我们会像如今的父老乡亲们走街串巷一样,大摇大摆地顺着这条乡村公路,从这个叫桐麻园的村庄出发,迎接时代新鲜的气息,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给它取名叫作“归去来兮”,而后又大摇大摆地踩着夜色返回。

想是多么畅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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