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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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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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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斋

 

             山西省临猗县临晋中学  常金龙

二十几年前,我就给自己设了一间书斋。

说是书斋,其实真算不得什么。没有丰厚的藏书,也没有雅致的环境,而且这书斋的主人本来就没有高深的学问,只不过像傻子一样,爱上了书的清香。于是就想尽一切办法购买,摆放整齐了,每天装模作样地翻看一番。记住了许多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知道了一点人云亦云的东西,聊以附庸风雅,借此博得雅致博学的名声。也只不过是拉了虎皮做大旗,在这红尘之中,糊弄一些胆小的人而已。

我刚开始的时候,给这个所谓的书斋取了一个名字,叫做书剑阁。因为那个时候刚刚读了温庭筠的欲将书剑学从军,一腔的豪情壮志瞬间油然而生。也想着哪一天能够投笔从戎,好做一番事业。恰巧有一个朋友赠送工艺品的武术剑一把,很寻常的那种。我赶紧悬挂起来,装饰门面。因为我实在不会舞剑,所以,这把剑也真的就只能成为了摆设。我又自己涂抹了几张所谓的画,张贴四周,作为衬托。虽然不伦不类,倒也别有风致。我的床头,当时贴了一张周恩来的诗句:与有肝胆人共事,从无字句处读书。想着周公当年豪情,自己也自然感动的慷慨满怀。

书斋是我家的一间阁楼。我在那间斗室之中,住了好几年。整日里要么闲坐,要么拿了一本书,慢慢地看。我看书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劳动的,所以,多少年下来,学问不见长进,懒毛病倒是养得不浅。邻居们笑话我说是绣楼上的小姐。我哈哈一笑。别说小姐,你就说我是懒猫懒狗我也一例不会在乎。大丈夫自然有容人之量,容物之量。当年的诸葛孔明拿了女人的裙裳去侮辱司马懿,结果呢?我虽然没有诸葛先生的智慧,但是努力学习一点司马懿的修养也未尝不是好事。闻一多当年为了研究《诗经》,三年不下楼。我还做不到这一点,最多也不过是像夏目漱石笔下的苦沙弥一样,整日枯坐,闭目养神。

后来,赠剑的朋友不幸早世,那把剑也没了。于是时常在心里念想,感觉对亡人不起。没有了剑,书斋自然也不适宜再叫什么书剑阁,于是就改名为一味斋。取世间百味,我只爱此一味之意,而且道家也讲究抱一,所以,取了这个名字,越品味越感觉甚至比鲁迅少年时代的三味书屋还要好。于是自号一味斋主,而且自己动手刻制了一块歪歪斜斜的丑章。自恋了好长时间。

古人说,东隅已逝,桑榆非晚。我虽然少年轻狂,荒废了时光,但大约还不是一块天生的废料,即使平日里浑浑噩噩,也渐渐感到时光如梭,时不我待。于是就想着整理旧文,加强修养,诗词歌赋诸子百家一股脑地全往肚子里面塞。其实真正读懂了几本,读通了几本,也只有自己最清楚了。反正不管怎么样,开口也能吓唬一下个把无知的百姓,单纯的学生,冬烘的先生。量以他们的几百年道行,也不敢小瞧了洒家。那里还顾得上什么谦虚平和,什么温良恭谨,给自己的书斋做了一副很不客气的对联:门前何必有竹,但德行润朗,自是彬彬君子;斋内不可无书,唯学士通达,方成烟火神仙。拜托张俊贤老师用毛笔书写了,悬挂在书斋之内,见到的人都说:好大的口气!细细品味,口气之大,或许世间尚有第一,但是这主人的脸皮之厚,却可以说是天下绝无第二。

不管别人如何评价,我倒是非常喜欢这幅对联。后来也邯郸学步一样,在院内种植了几竿细竹,袅袅弱弱的,风韵倒是别样动人。每天半夜醒来,听窗外风吹竹过的声音。打开灯,看着满架的书,真有说不出的熨贴。仿佛人世上,霎时间就没了俗气,自己一下子就从一个赖皮小子变成了高雅出尘的神仙。心里就会涌出莫名的感动,还夹杂着一丝伤感。一辈子能与图书为伴,自然是最好不过,但是,百年之后,它们又会流落何方呢?后来读李清照的《金石录后序》,掩卷感慨作者的那份痴情,其实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

我虽然无潘安之貌,无子建之才,无孟贲之勇,手无缚鸡之力,家无半贯之财,但是对图书,总有一种别样的占有欲。见到好书,就想着拿过来,朝夕陪伴之,抚摸之,品读之。我从不相信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话。因为一本好书,不但像一位佳人一样,舒人心胸,解人情意,又像一位老师,给你解说人间百态,炎凉悲欢,更像一位知己,彼此诉说着生命的喜悦和忧愁,经历和感悟。

父母对我是极宽容的,尽管家中并不富裕,但是从来不干涉我买书。记得我上中学第一次买了七八本书,小心翼翼抱回家,悄悄和姐姐说了,全部藏在柜子底下。尽管行动谨密,母亲还是发现了。她说:对学习有用吗?我赶紧说有用有用。父亲后来也知道了,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什么好书,还藏的那么深!于是,一年又一年,我的藏书逐渐多了起来。由刚开始的几十本,到几百本,再到上千本。现在应该在六千册左右。具体数目是多少,我也没数清楚过。

桌子上放不下,就做了一个小书柜,一个书柜放不下了,父亲专门给我做了两个大书架,又专门给我做了一张大书桌,桌子总有一张小床那么大。由着我在这桌子上写字看书画画。我高兴地像个孩子,看到我高兴,父亲也就高兴,他逢人就对别人说:好家伙,把两张大包床的木料全搭进去了。他不是心疼木料,是想给别人吹嘘儿子有那么多的书。

先开头的几年,我每年暑假都会把这些图书整理一番。叫过来妹妹帮忙,把这些图书搬下来又放上去。忙得一身臭汗。后来图书数量渐多,整理起来是一个大工程,于是就把这个程序省略了。偶尔想起来,只对部分图书做小范围的调整。

我的原则就是,再穷也要买书。这大概是我这半辈子坚持的最好的原则了。虽然我在办公室发了好几次誓,再也不买书了,再也不买书了。再买书就是小狗。但是,一如冯妇,本性难改。即使囊中羞涩,只有几钱看守,还是忘不了偷偷摸摸买几本书。奈何近年来之书价猛增飞涨,速度已超火箭,直逼光速。为身家计,为衣食计,有时便不得不忍痛暂别。然而梦寐之间,何尝须臾忘却其颜色肌肤,莞尔神态,不用佳人回眸,寡人早已意乱神迷,魂魄颠倒矣。若是能买上一本自己中意的好书,我真的能兴奋得好几天合不上嘴。那种眉飞色舞,那种爱不释手,叫妻子看了都嫉妒,说:见了书比见了老婆和孩子都亲。

孩子会长大,妻子会变老,便是红颜知己也有心属他人的时候。只有这些书,常读常新,每读一次都会有一次的收获,读一千次一万次,自然会有一千次一万次的体会。就像剥洋葱一样地剥下去,总会有不同的滋味,总会在不经意间发现作者所埋伏的柳暗花明。那个时候,心里就会生出特别的激动,发出心领神会的笑。

在我们家,买书是阳谋,也是一种地下战争。妻子总是嫌弃我买书,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做什么都没钱,就是买书有钱。我多数情况之下装作听不见,实在避不开,最多笑一笑。古人说: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我也是抱定了坚定的斗争信念:唠叨由她唠叨,好书我自买之。

于是乎,一本本,一套套的书,就在化整为零,调虎离山等计谋的正确指导下,不知不觉就进了我的家门,摆在了书柜上,有时候感觉太显眼了,就先分开,放到衣柜里,抽屉里,找准时机,再慢慢一本一本往出拿。时间一长,妻子也能发现书明显地多了,于是说:你又买书了!我赶紧赔笑:哪里,只买了几本。再后来,我一主动叫她们去超市,去商场,去二姐家,去公园,妻子就开始警惕了:你又买书了?我一脸镇定:没有!绝对没有!你们先走,我上个厕所,随后就到。等他们一出门,我就以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速度,想尽办法,把刚到的书搬上楼,藏好了。然后把快递箱子送下楼。这下子,没有了证据,任凭反动派怎么逼供,我就一句话,镇定地回答说:没有。反正家里的书我到现在也没数清究竟有多少本。妇道人家,哪里又会真的去一本一本考证是新买的还是本来就有的。

时间长了,妻子也懒得再管我买书了。甚至都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家都懒得理我,最多说一句:不要脸。我和她正式谈过一次,但是这种正式谈判必须要有巧妙的引入和说辞。我先给她讲她所不知道的各个知识,引经据典,古今中外。我说起来那叫一个口若悬河,那叫一个口吐莲花。妻子终于听懂了之后,我赶紧说一句:你看,不买书,不看书,从哪里知道这么多呢?她这个时候才终于知道我想做什么了,于是鄙夷地一笑:嗤!小心眼挺多!我笑着说:你看我多好,一不吸烟,二不喝酒,三不勾引小姑娘。要是再不买点书,没有个爱好,你说我这辈子活的冤不冤?咱们家就这些钱,闭着眼都能数清。我买的每一本书都有订单,都有价格,你又是会计,一目十行也能算出我究竟有没有乱花钱。再者说了,把钱买了书总比花给小姑娘要好吧!最后你看,把钱买成衣服,穿上两三年,不能穿了,买成好吃的,吃到肚子里,第二天就到了五谷轮回之所,买成书,不但自己能看,儿女能看,孙子辈还能看。就算是遇到败家儿孙,卖了也能有一个很不错的价钱!。多划算的事情!妻子哈哈一笑,就算是默认了我的歪理邪说。

住进现在的住所以后,我的书架分为三部分,儿子房间一面墙,我房间一面墙,餐厅的东边放了一个小书架。女儿出生以后,妻子说,卧室里太拥挤了,把书挪出去吧,随便放到哪里都行。

我一看,也是。孩子刚出生,最起码要有地方放奶粉,奶瓶,热水器,尿不湿,小褥子等等,满屋子的书,确实放不开这些东西。领导发话了,咱们就要坚决执行。要说我这个人的执行力度,那可是一流的。我在头脑里使劲琢磨,放哪里?怎么放?很快就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沙发和茶几全部扔掉。在客厅放上两排书架,全部用来放书。

说干就干,网上订制的书架很快就回来了,工人师傅给组装好了。我叫来两个外甥,还有妹夫,搭手干活。扔沙发,茶几,搬书,上架,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到了当天晚上,我的两排靠墙的书架就摆放满了整整齐齐的书。美观,大气,那感觉杠杠的。我又从网上订了一个大书桌,很厚实,放在窗户前。整体的布局,看起来还算差强人意。美中不足的是,电视夹在书架中间,看着很是憋屈。

没了沙发,要看电视,自然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躺着,只能正襟危坐在木质的椅子上。妻子和母亲都不满意,唠叨了几次,我也只好当做没听见了。

从我们家小女儿出生到现在,我仍然在不停地买书。家里的书柜全都放满了,就往上面的空间延伸。上面的空间看着也开始拥挤起来,就往窗台和窗台的两侧摆放。进了家门,书架上,窗台上,书桌上,密密麻麻全是书,层层累积,真如几面高墙。

我现在的住所,面临大街,白天太喧嚣了。所以,我喜欢在夜间看书。夜深人静的时候,是阅读的最佳时机。斜靠在床头,打开台灯,静心品味。我妻子不在家的时候,我的床上,往往就是半床书,另外半边睡觉。自己一个阶段要看的书,基本都放在身边,随手拿取,随手调换,省去了来回走动到书架上挑选书的麻烦。我在读书的时候,尤其是史书,喜欢在书页的空白处随手批注,对比史料的异同,或是自己对这则记载的感悟,都一律记下来。所以,对一些一读再读的书,天头地脚,字里行间,拥挤得密密麻麻都是我的批注。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读书的,这个恶习我一直改不了。所以,这些书要是叫稍有整洁癖的人看了,那简直叫惨不忍睹。李清照买书的时候,总要买上两套,一套珍藏,一套使用。我也在谋划着,是否也学学易安居士,给一些批注得惨不忍睹的书配上副本。也算是给儿孙留下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毕竟书价以后会越来越贵。现在不买,以后恐怕越发买不起了。但是这只能是内心的独白,是阴谋,不敢说出来。

古人有言:大丈夫拥书万卷,何暇南面百城!这就是读书人才有的痴。明代的王世贞为了买两册宋版《汉书》,竟然不惜用自己的一座庄园来置换。这就算是痴中的极品了。明末清初的顾炎武,容貌丑陋,但是学识渊博。明亡之后,他不肯和清政府合作,为了避祸,决议北行。他用驴马驮着自己的书,一边考察山川,一边读书。他能开启清朝一代的学问正宗,良有以也!演义小说里说隋炀帝如何荒淫无耻,下江南的时候,楼船里载着无数的美女。这纯粹是对隋炀帝的恶意诽谤。隋炀帝这个人,其他的先不说,单是容貌和学问,在当时恐怕没有几个人能超过他。他读书之多,在历代帝王之中,算是挂的上号的。史料记载,隋炀帝在下江南的时候,楼船里装载的是大量的藏书。可见这个所谓的荒淫无耻的皇帝也是一个书痴。南朝梁元帝萧绎,在中国古代的帝王之中,可以说是最大的一个书痴。这个人从小因病瞎了一只眼,所以他的皇后徐氏就不喜欢他,有一次甚至在他来的时候只化妆了半张脸。梁元帝很奇怪,就问为什么。徐氏说你只有一只眼,所以只能看见我半张脸。这也为中国古典文学留下了一个典故:半面之妆。据史书记载,梁元帝对诸子百家,诗词歌赋,医卜星象等各种学问都很精通,他的绘画《职贡图》是南北朝绘画的珍品。他甚至精通怎么养马,还专门为此写了一本书。当西魏大军攻破江陵城的时候,梁元帝一声长叹之后,焚烧了自己所有的藏书。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都可以想见他涕泪交错,双手摩挲这些青卷黄帙时的痴傻模样。唉!多藏必多亡,古之达言也!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豪杰驰骋于江山烟云,有多少风流才子沉醉于皓腕凝霜,就有多少痴傻憨愚老死在渺如烟海的故纸堆中。

我知道自己的这些书最后一定会散落。但是,什么时候散落,在谁手中散落,又散落到谁的手中,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事情了。

因为知道求索的辛苦,得来的不易,所以,我在书上非常吝啬,小家子气十足,轻易不借给别人。即便如此,这么多年来,丢失或者送人的书也超过百本。有些人非要借书,碍于情面实在推脱不掉,我就再三叮嘱,再三叮嘱:看的时候要用两只手捧着,看的时候不要使劲翻页,看完了要记得夹上书签,实在没有书签,那就夹张纸条也行,千万不要折角。婆婆妈妈的,生怕他记不住,一不小心弄破了书页,弄卷了书角,甚至一不小心把我的书弄成了楚人之弓。

曾经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了我三本书,我如失至宝,整整一夜,翻来覆去没有睡着。第二天,母亲看我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就问怎么了。我如实以告,母亲听了直笑我的傻气。

后来见到了我的学生卫沛峰,非常聪明的一个孩子,也喜欢在七杂八地看一些书。不过有一点不太好,他不像我这样爱惜书。有一次借了我两本书,还回来的时候书页已经卷了好几页。我非常心疼,于是就唠叨了两句。小家伙跟我狡辩:书就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珍藏的。只要读,就免不了磨损。我不想和他争辩,但是心里也略有所动,渐渐意识到自己这些年来对书的态度有些过了。占有多于诵读,终归不是一件好事。一本书,要喜欢读,就要好好读,读精读通。至于磨损也就磨损吧,那是不可避免的。

我的好朋友基本不会向我借书的,因为他们知道我这个毛病。我说准备在书架上写上一张纸条:老婆与书,概不外借。他们都笑。有一次在外边吃饭,一个朋友说:常老师的书多,以后借过来多看看。李斌在旁边一听就笑了,说:你想得太多了。常老师的书,不是谁想借就能借出来的。不要说你,连我都不好借出来。我于是哈哈一笑,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我就喜欢李斌这一点,在一起再熟悉,也非常尊重我的个人爱好。

不能随便动我的书,这一点是我们家的共识。母亲、妻子不会随便动,包括儿子在内,也是看完了一本书赶紧放好。我们家儿子在我的影响下,对看书这件事还是很在心的,而且很爱惜书。从小到大,他没有折过一个书角,撕过一个书页。他学习不怎么样,但是从小到大的课本一本都没有丢。

我们家女儿就不一样了。我感觉这个小棉袄生下来就是专门治我的。她从会爬就开始虎视眈眈我的那些书了,她的两只小手稍微有点力量的时候,她就开始瞄准我的那些书了。她把她能够摸到的书全部从书架上拿出来,然后扔得遍地都是,而且动作特别快。你收拾好这本,她就扔那一本。你刚收拾完这一排,她已经把那一排书折腾到乱七八糟了。更叫人头疼的事,她撕起书来,那叫一个利索,那叫一个干脆,那叫一个毫不商量。你还没留过神,书就一下子被她撕破了。她一边撕书,还一边呵呵笑着。她哥哥的那些书,很多都被她撕成碎片了。哥哥刚开始哭着对她大吼,后来看看纯粹是对牛弹琴,也就主动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幸亏妻子看的紧,不然的话,我的这些书,保不定都成垃圾了。

我偶尔铺开画纸写几个丑字,画几幅丑画,我们家小姑娘一看见,就赶紧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抽出一支毛笔,饱蘸浓墨,随手就在纸上任意纵横。一张纸,非要全部涂抹城黑色的,红色的,绿色的,她不会罢休。唉!我算是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摩擦。只是可怜了我的那些毛笔,不管几元的还是几十元的,笔头都被她使劲摩擦成刺猬毛一般。这还不算过分,她画到酣畅淋漓的时候,就会把墨汁往我的书上涂抹,可怜我的书啊!凤凰出版社出版的《诗毛氏传疏》和中华书局版本的《元史》,封面都被她涂抹到斑驳陆离。每次看见这几本书,我都有种想要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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