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酒可真是好东西!
假如刘大新还活着,在自己葬礼的酒席上,他一定也会这样感慨。
但是,随着最后一锨土被拍在已经高高隆起的坟堆上,刘大新这个人就算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从此,他只存在于亲朋的记忆之中。外人偶尔提起他,也一定同时提起酒--这个令人颠倒迷惑荡气回肠的人间佳酿。
他这一辈子,大概已经和酒融为一体,他的所有的悲欢荣辱,都与一个酒字血脉相连,水乳交融,不分彼此。
离开了酒这个媒介,他和人世间几乎便没有了一丝牵连。没有人能够完整地说出除了喝酒他还会做什么,或者能做什么。他的酒友们偶尔弄上一碟花生米,几个凉菜,在一起吆五喝六总感觉不太尽兴的时候,往往会有意无意提上一嘴:大新在就好了。
大新在就好了。他这个人一到酒场就如同到了自己的主战场,那份癫狂,那份酣畅,那份斗酒十千恣欢谑的气概,真是天下少有。他的涨红的脸颊,他的迷乱的双眼,他的颤抖的双手,小心翼翼捧着酒杯,生怕洒出一滴酒的样子,任何一个熟悉和不熟悉他的人看了,都会在心里感叹,他就是为酒而生,所以也就必然会为酒而死。
遗憾的是,大新已经不在了。
更遗憾的是,即使到了大新入土的时候,他的儿子刘希也没有回来。虽然人们打了无数个电话,却只得到了三个字的回答:回不去。此后电话便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大新没有存款,反而有一身的债务。一个酒徒,在世的时候,酒肉穿肠,洒脱风流,离世的时候,那种凄凉寒酸,真叫人笑也不是,叹也不是。他的弟弟妹妹还有女儿,好歹给他买了一副薄皮棺材,棺材铺里最廉价的那种,又给他置办了寿衣,还有一个简单的仪式,于是便一埋了之。
按照常规,村里没了人,村长总要念几句祭文,呜呼哀哉尚飨。但是,这一天,村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想了再想,还是一句也没说。
是啊,说什么呢?说他一次喝酒能喝一瓶?说他醉酒就哭,哭完就笑?说他为了喝酒而丢了工作?说他因为喝酒喝出病来,跛了一只脚,照饮不误?还是说他到地里去除草,一下午把玉米苗除了一多半?还是说他一醉酒,就要打老婆?
说不得也,说不得也。面对死人,中国人最讲究忌讳,不是罪大恶极,都要尽可能给死者留点脸面。于是一声双响炮,一句起灵,在村民的谈笑声中,他就被送进了地里。
他的女儿,倒是来送了父亲最后一程。全程低眉顺眼,默默无语,到了入土的时候,她坐在田埂上,放声大哭,哭的都软成了一摊。所有人都知道,女儿不是在哭他,是在哭自己的命苦,更是在哭这个早已四分五裂的家。
送完灵,女儿连饭也没吃一口,就回自己家去了,从此轻易不回娘家。父亲在的时候,纵然有万般不好,也好歹还有一丝牵挂,父亲没了,连这最后的一丝牵挂也就全部切断了。
有人说,大新的儿子之所以不回来,是因为不想承担父亲欠下的一屁股烂账。虽然说法律有规定,父债未必子还,可是法律是法律,乡村是乡村。在乡村的各个角落,总有法律触碰不到的地方,那些地方,归千百年来的乡村规则和乡村道德管辖。
埋葬大新的那天,确实来了很多债主。齐聚一院的债主们看了看,实在没戏,于是酒足饭饱,纷纷起身,四散而去。没有人认的帐,就成了死账。人要活下去,就不能和死账较真。有些债主临走的时候有些不甘心,走出大门,还不忘回头吐一口唾沫,有些债主当场掏出欠条,一把火烧了,嘴里念念有词:大新啊,这钱就当我随了今天的份子了,咱们就算两清了。
刘大新的那几件东倒西歪屋,留着还能遮风避雨,要是真拆了,就是一堆废料。这些人虽然一个个心里不痛快,但是谁也不肯为了那点钱出头作恶,去拆了一个已经死了的人的最后的体面。何况他还有一个八十岁的老娘。
老太太枯瘦如柴,背弯如虾,发白如雪,耳聋眼花。即使在大新的棺材被抬出门的那一刻,她还在不停地拉着别人追问,到底是谁死了?她不泣不笑,不喜不悲,饭菜没上桌,她就拄着拐棍,坐在桌子前,饭菜一上来,她就完全不顾自己满口的假牙,大口吃肉,大口喝汤。一边还招呼别人,狼多肉少,赶紧动筷子么,要不一会就没了。旁人都在苦笑,这老太太,怎么就痴呆到了这种地步。
她吃饱了喝足了,回过头看见了灵桌上大新的照片,忽然有些明白了,于是说道:这不是大新么?他死了?唉,我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
就这一句话,大新的弟弟二新顿时泪如泉涌,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这是自从大新死后,这个院子里的第一个哭声。妹妹赶紧把老太太扶进屋里,一边走,老太太还在碎碎念,说的什么,谁也听不清楚。到了门口,她忽然回过头来,大声喊了一句:喝啊,喝啊,喝死你!你这也是活的一辈子啊!
所有人的内心瞬间都像是被堵上了一团乱麻,被扎上了几十根钢针,被鞭子抽打了几十下,被最酸的醋和最苦的酒浸泡了几世几生。
葬礼结束,人们就三三两两地回家了,回去的路上,多数人的话题都还是刚刚入土的刘大新。唉,看看,看看,一个人,好好的一个人,就活到了这个地步。
二
要是不喝酒,大新其实很和善,很随和,很有礼貌,手脚也很勤快。
我印象中,第一次见到刘大新,是在小学一年级,具体时间记不太清了。他穿着很干净整齐,梳着那个年代流行的大背头。我在他们家玩,正好他就回来了。
叔叔好。我当年还是很有礼貌的。
不能叫叔叔,叫哥哥。他笑眯眯地说道。理由是什么,他没说。
后来从我父亲那里得知,他们家的一个姑娘,曾经嫁给我们家。也正因此,我后来一直给刘希说,你得叫我叔叔。
当然他一次也没叫过。反而是我,只要当着他的面,我肯定要大声喊刘大新一句哥。次数一多,刘大新也品出味了,但是他仍然一本正经地对刘希说,你该叫他叔叔呢,要叫呢。朋友归朋友,但是辈分不能乱。
刘希气得满脸通红,我得意地哈哈大笑。
刘大新三十不到,就给自己盖了一溜三间朝南的北房。他在单位上班,经常下班回到家,就莳弄那些花花草草,他家的院子,是一条巷子的样板。他的妻子温柔大方,说话时总是笑眯眯的,他的儿女也很懂事。按理说,这样的家庭,假如按照正常轨迹发展,那该有多么幸福。可是,命运女神,一边慢悠悠转动着手中的线团,一边用邪恶的眼睛冷冷地旁观着人世间所有的幸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新竟然迷恋上了喝酒。
男人喝酒,不是什么稀奇事,这也是必不可少的交际手段。但是,过犹不及,一旦对酒这种东西产生痴迷,那就像是和魔鬼签订了生死契约,整个人的精神日渐损耗,最后只剩下了一具行尸走肉的空壳。
大新也不例外。
妻子说,大新,把酒戒了吧。他说好,但是藏起就来偷偷喝。
妻子又说,大新,把酒戒了吧。他还是说好,但是仍然藏起就来偷偷喝。
他在上班的时间,满身酒气,领导刚开始很爱惜他,说小刘啊,不能再这个样子了。他说好好好,再没有下一次。
可是,然而……
在一次醉酒之后,他竟然指着领导的鼻子大骂,又把办公室的桌椅砸得稀烂。
冲动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谁也不会例外。
妻子哭着说,大新啊,把酒戒了吧。
他沉默了半天,点点头。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这是他戒酒最长的一次。他确实做到了滴酒不沾。妻子很欣慰,看着他满眼都是欢喜。
意外还是发生了。妻子回娘家停了两天,回来之后,发现家里一片狼藉。一阵阵酒气恶心得她差点吐出来。她跑到院子里,泪流满面。
我后来曾经见到过刘希,他在广东的一家工厂打工。他瘦而高,长相很像他的父亲。闲聊的时候,提起刘大新,刘希冷冷地说道:不要说他,我不认识他。
可是他毕竟是你父亲啊。
刘希沉默了半天,说出了三个字:我恨他。
我不好意思再问为什么恨。
然而刘希却似乎并不介意,他说:从他开始打我妈妈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在心里恨他。他用脚踹在我妈妈的脸上,用拳头使劲打她地胸口,用手使劲扯她的头发,我的妈妈一边哭一边求饶,但是没有任何作用。他发完酒疯,我妈妈就被打得遍体鳞伤。他清醒了,就抱着我妈妈哭,一个劲地道歉。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下贱的人,从来没有。我可怜的妈妈,从来不把这些事告诉别人,从来不。她怕别人笑话。其实谁都不是瞎子,怎么能看不见她脸上的伤痕呢。
后来他再发酒疯,我妈妈只是小声说不要打脸,不要打脸,我明天还要送孩子上学呢。可是他就像是恶魔一样,偏偏打脸。他这辈子活的不要脸了,他就觉得所有的人都应该和他一样不要脸。他因为喝酒丢掉了工作,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到了我妈妈和我们姐弟身上。从上初三开始,我就告诉自己,这辈子一定要离他远远的,他在南,我就到北,他在东,我一定到西。永生永世也不相见。
我没想到,他竟然这样恨自己的父亲。不过,仔细想一想,似乎也想得通。毕竟有一个酒鬼父亲,有一个这样不要脸的酒鬼父亲,谁都会感到丢人。
离婚之后,刘希的妈妈又嫁了人,对方是省城的一个退休老干部,对她很好,对他也很好。可是,他总感觉心里别扭,所以很少去那里,偶尔去了,也不会在那里过夜。他宁愿住宾馆或者在网吧凑合一宿。那里只是他母亲的家,不是他的家。
你也有家啊,有时间回去看看吧。
回不去了,也不会回去了。那里承载了我太多的耻辱和痛苦,我不会再回去了。
成长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回首可能更痛苦。痛苦的时间久了,次数多了,可能就麻木了,反而能够苦中作乐。现在的刘希,很显然,还达不到这个境界。
三
我想写这个人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一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因为归根结底,他就是一个酒徒,一个纯粹的真正的酒徒,一个以酒为乐愿意沉醉其中的酒徒,没有任何功绩可言,没有任何事迹可记,也没有超尘绝世的品德传颂后世,更没有李白一样恣意磅礴的诗歌流传。充其量,他只是这个世上的一粒尘沙,一颗野草,除了一些叫人嘲笑的笑话,他在这个世上,连一缕穿林过墙的清风也没有留下。
因为饮酒丢了工作,他的父亲感觉脸上无光,一口闷气便悄然离世。在父亲的葬礼上,他喝的醉醺醺的,哭的肝肠似乎都要吐出来,整整睡了三天。起来之后,他照旧我行我素。他因为饮酒丢尽了脸面,又用饮酒自己建造了一座看不见的围城。似乎置身其中,他便可以春花秋月夏雨冬雪两耳不闻窗外之事,整日参壶中之天地,修梦里之神仙。人世间的悲欢荣辱,从此与他两不相干。
他就像被世间遗忘了一棵臭椿,孤独而倔强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因为饮酒,他把家里一切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在他死的时候,家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两把椅子,桌子上还有一个空酒瓶,除此而外,别无长物。他孤独地趴在门槛旁,脸上的五官因为磕在地上,肿胀发青,鼻子嘴角流出的鲜血都干成了血痂。他可能半夜发作了什么病,想要起来求救,但是因为腿脚不便,最终被绊倒在门槛旁。又或许,他根本没想向任何人求救。只是因为喝醉了酒,行动不便而被摔倒。反正不可置疑的是,整整一夜,他就那样趴在地上,听着生命之音渐渐地从自己的身体里消失。
埋他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插曲,被村民们传的神乎其神。坟堆起好之后,他的几个酒友在坟前放了一瓶好酒,嘴里念叨着刘大新来喝酒。等到大家都往回走,有一个老财迷偷偷拿起酒瓶,想要拿回自己家中。可是拿到手中一看,密封完好的酒瓶里面,竟然连一滴酒也没有。老财迷吓得扔下瓶子,大叫一声,连滚带爬跑回家去了。
少年的大新,其实很聪明,书本上的知识一学就会。当时的校长霍老师抚摸着他的头欣喜地说:这孩子,前途不可限量。
这句夸赞的话,在他的后半生,几乎就成了一种讽刺。霍老师早就去了地下,假如他们师徒二人在那边相遇,面对自己曾经的学生,这个宅心仁厚的老先生又会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