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以来我丢过两次钥匙。
一例是念小学的时候,镇上有个工程,夯掉了两段路,重修,正是平常我放学回家要途经的路段。我贪玩,偏不绕行,硬是要走破裂起伏的施工路面,在板块之间疾走腾跃。玩得尽兴了,钥匙也没了。我回头去找,这无异于大海捞针,终究是作罢了。后来家里人找了根绳,将钥匙一串,打了死结,往我脖子上一挂,这一挂便挂到了小学毕业。从防丢层面来讲,这固然是个不错的方案,但不美观,这让我联想到狗脖子上套的防丢项圈,不同的是它的防狗丢,我的防钥丢——不防丢人。除却造型问题,还有便利问题。上学时几乎每天都要做课间操,其中有一节是跳跃运动,每当此节我和钥匙总要发生一些正面冲突,一套广播体操做完了,钥匙也从胸前到后背了。之后读了初中,我开始长个子,家里出了奇招,将钥匙放在了门框上方,此后便高枕无忧了。此举只有一弊,就是总要留意路人目光,开门前后要特地观察一下四周,再作行动,一者防盗——防目击者盗,二者还是防盗——防目击者疑我为盗。
第二例是近两年的事情,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地鬼混,浑浑噩噩之际,遗失了家里的钥匙。——我初三的时候,父母离了婚,镇上的房子归了我妈,我爸回了乡下,因此我在故乡有两个去处。上述的钥匙指的是镇上那把。
他们离婚后我随了父亲,当时不开化,认为离婚就是势不两立,终日对我妈恶语相加,没呆多久便搬走了。
一两年后想通了,又去见了她。
我妈说:“回来啦?”
我点头,说:“回来了。”
随后她去做饭,我立即在客厅找了把椅子坐下,仰起脑袋,用力瞪着天花板,将泪水逼了回去。
走的时候她给了我一把钥匙,说:“之前那个锁坏掉了,后来换了个新的,这是钥匙。有时我要加班,你回来进不了家。”
之前的锁的确不好用,要一边拽着门把一边钻木取火般拧动着钥匙才开得了——所以我家的前任钥匙都有点像麻花。
它终于坏了。
我没有乡下老家的钥匙,因为爷爷奶奶长期在家,回去有人接应。近年父亲在外挣了钱,重修了房子,也常驻了。重修前爷爷奶奶身体还硬朗,春末夏秋下田务农,凛冬初春串门打牌,父亲常年在外工作,那时候回家则常常遇不到人,但不至于进不了家门。奶奶卧室的窗台通常会叠有两块砖,里头夹着钥匙,但也并不总在那里,有时得去厨房的窗槽里抠。我不知这套方案是何人教授的,兴许是祖传。我推断镇上钥匙放门框上沿的方案应该是借鉴于此。
我高中时读过不少文章,仅凭着诸多作家的一面之辞惦记上了不少城市,暗自列出了一份清单,妄想未来要在其中一座定居。后来高考考得一塌糊涂,填报志愿时选了一所不知名的大专,原本打算混个文凭,结果半途而废了。辍学后一无所长的我为了谋生投奔了亲属,刚有了一点积蓄,立即远走高飞了。单飞后将自己曾经神往的城市一一见过了。几年来,我走过了许多地方,打过了许多份工,租过许多房,拥有过许多把钥匙,但都不长久,越是久留,越想离开,就像我谈过的几场恋爱——迅速地相爱,迅速地分手。我生性内向,后天孤僻,又背井离乡,因此漂泊的这几年多是独处。
就在最近我发现自己养成了一个习惯——时不时的会捏一把自己的裤兜,以确认钥匙的存在。或许这个习惯早已有之,只是近期留意到了。越留意,越不爽,因为钥匙在我身上居无定所,下身前后四个裤兜、上身内外三个衣兜皆可安置,而我只有一双手,探钥只用其一,一旦倘若摸空,就会打个激灵,这是条件反射,紧接着必将上下而求索,直至找到,方可心安。即便是放在最安全的上衣内兜,依旧不会省心,也总要反复确认。我觉得这是一种病,私名为“患失症”。染病的原因大致有二,一者我从事摄影行业,每天工作难免上蹿下跳,衣兜不严,钥匙轻小,极易滑落,因此以防万一,自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二者我深知一旦丢了钥匙,便回不去家了。
独处的日子就是这样,没人掺和,少有变数,既自由,也乏味,清汤寡水。出门前忘记顺走的垃圾,回家后依旧靠在衣柜边上,本是想着第二天记得顺走,结果又会忘记。我常常会感到整座城市只住有我一个人。
前年夏天,我去了清单上的最后一座城市。这里气候很好,我想,我无论如何都要在此度过余生了,因为过去的半年里我一直颠沛流离,为了掩饰自身的窘境,又疲于谎报实情,便主动切断了与家人的联系。我无路可退了,硬着头皮找了份工作稳定了下来,生活逐渐有了起色。
常有人问我:“你是哪里人?”
“江苏的。”
“江苏不好吗?为什么要来昆明?”
“因为我喜欢昆明。我以后都要在这里生活。”
“为什么?”
“……这里的气候好。”
“你在这里有亲戚吗?”
“没有。”
“你对象在这里吗?”
“我没有对象。”
“一个人来的?”
“嗯。”
“你家里人不管你吗?”
“我跟他们已经不联系了。我以后就是一个人了。”
“哇……真牛。”
此时我便会故作潇洒地笑一笑。但我心里知道,我只是在践行年少轻狂时夸下的海口罢了。
我在昆明生活了一年多,眼看着自己扭曲的理想一步一步地生根发芽,正当我以为我会得逞的时候,身体出了问题。记得当时是凌晨三四点,我在阵痛中醒来,本以为忍一忍就过去了,结果丝毫没有缓和的迹象,只好咬牙穿了衣服,跌跌撞撞地出了门,就近找了家医院就诊了。这是我成年以来头一次进医院——此前我一度觉得自己永远不会生病。挂号、拍CT、取药,一路咬牙切齿。打过了点滴,终于好转了。
确诊后医生说:“这个病想根除最好是做手术。不然以后还会复发。”
我说:“按照我目前的情况来说应该动不起手术了。”
医生说:“那你以后要注意生活习惯了。”
我点点头,接过了病历本,问:“那我今天还能去上班吗?”
医生张大双眼望了望我,说:“你今天刚打完点滴就要去上班?什么工作这么要紧?”
我笑了笑,说:“也不是什么要紧的工作……那麻烦你给我开个证明吧。我请假。”
离开医院后我写了辞职信,当天交,当天批了,修养了两天,买了张回乡的机票,离开了昆明,那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下午。
晚上九点多到了家,门虚掩着,客厅的灯亮着,有电子琴的声音。
我推门而入,喊了声妈。
“啊呀!回来了?”
“回来了。”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凌晨
常旭
作于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