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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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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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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菊花之约”所想到的

由“菊花之约”所想到的  

   曹玉田     

  很久以前,有位书生叫范聚亲,上京赶考不幸忽染重病,躺在客栈里动弹不得,店主人对他不闻不问。客店里另一个赶考的书生张元伯说:“生死有命,安有病能过人之理。”他亲自为他精心调理医治,不久范生痊愈了,却耽误了二人的考期,范生对此深表内疚,于是,二人结为兄弟 。

   后来,范聚亲辞别张元伯返回故里,当时黄花红叶装点秋光,正值重阳佳节,便定下菊花之约,约定来年今日再相聚,把酒赏菊。 转眼一年过去了,又到九月九,一大早起来,张元伯便打扫草堂、遍插菊花、宰鸡备酒,家人说不必着急,路途遥遥必不定期而至,来了再杀鸡不迟。张元伯不听,从早上等到中午,中午再等到下午,太阳落山了还不见范聚亲的影子。家人都以为范聚亲不会来了,张元伯仍是不信,独自等到深夜。 不久,范生真的来了,二人相聚甚是欢悦,只是面对酒菜范生不食不语。张元伯问其缘由,范聚亲说:”兄弟,我其实是鬼。去年回到故乡,考试未成便做起生意,日日繁忙竟忘了约会之事,到了九月九想起菊花之约,已经迟了,听古人说,人不能日行千里而鬼可以,便拔剑抹了脖子,乘阴风前来赴约。”

   好一个凄美的故事,好一个让人动容的菊花之约,为了一句承诺,张元伯可以遍插菊花,夜深不眠;为了一句承诺,范聚亲宁肯失却生命,也要伴清风赴约。故事也许是虚构的,但如山般厚重的承诺,却是每个合格的人应该遵守的准则。

   由古人的“菊花之约”,不由联想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某些人为了利益的缘故,将本来承诺的事情,“一推六二五”。比如:有的人前一天答应一件本来可以办得到的事情,次日却因为自己“得了脚气”,或是觉得很为难,就以“我答应过这样的事吗”来搪塞;还比如:有的人在承诺某件事项以后,从今天“支”到明天,从明天推到未来;再比如:有人虽然与别人就某项事宜达成了要约,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却因为占不到便宜,于是,就不惜拉下面皮“玩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过失信于人的事情,小的失信可以原谅,如果仅仅为了个人利益,就抛却最初的承诺,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恐怕要让人怀疑一下这个人的品德当中缺点什么吧?

   墨子曰:“口言之,身必行之。”和谐社会需要人们“一言九鼎”的承诺,遵守承诺,就像保护你的荣誉一样,一个不遵守承诺的人,损失的恐怕不会仅仅是眼前的一点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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