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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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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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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

   一

“请问这是法律咨询的吗?我从劳动仲裁大厅来,我不会写劳动仲裁申请书,他们让我找你们,你看你能不能帮我写一下,我给钱。”

他六十岁左右、一米六左右、身体瘦弱,他走到咨询台跟前带着浓重的甘肃口音边说,边缓慢地把随手拎的白色手提袋放在柜台上,手提袋里露出一大截蓝色的塑料文件盒,他语速缓慢、声音小,且有一种胆怯的感觉。

这是我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实习阶段的第一次值班。

“是的!请问你有什么法律问题要咨询的?”

“我不会写字,这是他们写的模样。”他边说边小心翼翼地从手提袋里拿出蓝色的塑料文件盒,又从文件盒里拿出几页纸,上面是用碳素笔写的申请书的格式。

通过交谈,我知道:他姓李,来之甘肃,曾经当过兵,已经六十岁了,有一个女儿身体不好,经常住院,媳妇在超市做理货员,自己在工地当保安,两个人每个月每人收入三四千元。

2021年10月,有一个姓王的包工头雇佣他在的项目工地当保安,他们口头约定:第一个月5000元工资,第二个月起每月6000元工资。截至到2023年5月,应发19个月工资,实际发了10个月工资,共发了4次工资,累计欠工资约5.4万元,从2023年起,工头一直以“甲方没有支付工程款。”为由再没有给李师傅支付过工资。

期间,李师傅无数次给包工头打电话讨要其所欠工资,但是包工头一直不接他的电话,没办法,他就报警,警察来到工地现场,了解了情况后,给包工头打电话,包工头在电话里给警察说过一段时间付。

原来2023年5月下旬,李师傅按照包工头的要求还完工地租赁的钢管后,包工头才告知他不要上班了。

2023年10月,李师傅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该调解委员会在多次调节未果的情况下,建议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于是,他就到劳动仲裁大厅咨询劳动仲裁相关事宜,由于他不会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所以,劳动仲裁大厅的工作人员让他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我用手机拍下李师傅的证据材料,并和他加为微信好友,并告诉他,等我写好申请书,就发给他。

他坚持要给我付几百元,以表示感谢。

看着他生活的艰辛和不易,我就回绝了。

晚上,我研究了李师傅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发现以下事实:

一是李师傅一共收到四笔工资,其中第一笔是包工头个人转的,其它三笔是公司转的,这样就可以确定李师傅与该公司实际存在劳动关系。

二是2023年1月20日李师傅就到了法定退休年龄。

所以,按相关法律规定,2023年1月20日以前,李师傅以劳动仲裁的方式向雇佣他的公司主张自己的工资、双倍工资赔偿和社保等;2023年1月20日以后,他以诉讼的方式仅能向雇佣他的公司主张自己的工资。另外,可以帮助他申请法律援助。

我将这个案子的情况与我的指导老师-严老师进行了沟通,她基本同意我对案情的分析和思路。

我又查询到雇佣李师傅的公司为独资有限公司、交社保的人员有十几名,另外,据李师傅介绍,该公司在附近又有了新的施工项目,且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附近园区内购置了一栋办公楼。

以上信息表明,李师傅被拖欠的工资今后是有较大的执行可能性。

我对李师傅案子的胜诉和后期的执行充满信心。

我在想:这个案子复杂,李师傅连劳动仲裁申请都不会写,劳动仲裁或诉讼开庭的陈述、举证、质证、提问等环节,他是应对不了的。

我记得对工程建设领域国家有一个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具体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监管。

第二天,我打电话咨询了属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的答复是:在他们的备案系统里没有查到此项目。

第三天上午,李师傅带上资料又到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我让所里在大厅值班的其他同事带他到司法局值班室咨询一下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不一会同事回复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得先到我们所所在地的司法所办手续,我已经安排李师傅前去办手续了。”

中午一点半左右,李师傅给我打电话说司法所工作人员中午下班了。

我说:“你下午三点半再去,到时候,我也过去。”

下午三点半,就驱车赶往司法所,我咨询了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她说:“具体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的同事不在,正在接待上级司法局检查工作,也不知道下班前回不回来?你们最好改天再来?另外,法律援助办理到劳动仲裁可能得六个月。你们可以到旁边楼的四楼劳动仲裁办公室问一下具体需要多长时间?”随即递给我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

我和李师傅先到旁边楼的四楼,看到一个办公室的门虚掩着,于是,我就敲门、推开门进去了,里面有三四个工作人员,还没等我开口介绍,一个靠门口坐着的工作人员转过身、抬起头看着我们说:“你们是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

听到这句话,我当时有点蒙了,难道我长得像农民工吗?

记得我当时内穿一件军绿的高领绒衣,外穿一件带夹层的风衣,没有拉拉链,敞开的,脚穿一双不太干净整洁的旅游鞋,确实很像农民工。

我迟疑了片刻,就将情况简要给他说了一遍,他说:“我们这是劳动监察大队,不是劳动仲裁办公室。”

我和李师傅又回到司法所,我赶紧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格,刚填完,这时,从外面进来四个人,应该是上级检查工作,检查结束时,其中一个女工作人员问我们办什么事?于是,我将《法律援助申请表》递给她,她很快看完后,说:“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听到这句话我心里就踏实了。

我说:“听说办法律援助到劳动仲裁时间得六个月,时间很长?”

她说:“你先申请再说。”说完她就出门送刚才检查工作的领导。

这时,我就问第一次接待我们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刚才来的四个人,哪一位是具体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的工作人员?

她说:“刚才看你们申请报告的那位就是!”

看着快到下班时间,我说:“她下班前还回不回来呢?你看我们办个事挺不容易的,申请人岁数挺大的,他坐公交车,得倒好几趟车,得花费一天时间,他当保安还得值班,你看刚才你们同事看了我们的申请表格说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你看你能不能给申请表盖个章?谢谢了!”

也许是被我的说话打动了,她说:“好吧!公章在她的抽屉里,没有锁,我给她打个电话。”

她打了几次,她的同事都没有接电话,她又给同事发短信,可能是同事同意了,她给我们的申请表盖了章。

我接过表格,高兴地对她说:“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帮忙,我们的李师傅还得跑一趟。”

在回家途中,我把申请表交给李师傅,并顺便把他送到他回家的线路车站,我回到家时都二十一点了。

晚上,我将起草好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发给严老师,请她修改,没多久,她回复我,让我再增加一条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

我将修改好的申请书发给李师傅,让他打印出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没过两天,李师傅给我打电话说,司法局工作人员要求代理人和申请人同时在场才能办理法律援助。

由于法工实习期不能代理案子,于是,我给严老师说明了情况,就由她来代理。

由于严老师最近开庭的案子多,李师傅当保安是隔天值白天班,不能调班,两个人的时间很难凑到一起,终于定到十一月八日十六点,严老师特意嘱咐:“把资料准备好,争取法律援助手续和劳动仲裁立案同时办完。”

十一月八日,我准时到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到司法局办公室,严老师与李师傅已经先到了,严老师正在与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沟通法律援助的事情。

工作人员说:“你看!我们电脑里的法律援助备案里,自2021年底开始就没有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案子,没有这方面的资料,这个案子就做成诉讼法律援助,怎么样?”

我心里想:“诉讼,就是劳务关系了,就仅有拖欠工资的赔付,而劳动仲裁可以有双倍工资的赔偿,这差距好大。”

我就心直口快、半开玩笑地说:“那!你就创新一下,开个头,办一个劳动仲裁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的脸突然一沉反问道:“是你给我安排工作,还是我自己安排工作?”

听他这么一问,当时,我就蒙了,我心里想:“我忙乎了这些天,不就差这一步。”

我也毫不示弱、一字一句地说:“要是法律明文规定:‘劳动仲裁不能法律援助,且这样影响你的工作,那就不办了,行吧?’”

说完,我就往门外走,这时,严老师跟着我出来,说:“你不要急!不要生气!他可能害怕犯错误和上级找麻烦。”

当我和严老师又回到司法局办公室,只见他好像给领导打电话,挂了电话,他说:“这个案子可以走劳动仲裁法律援助,但是,你们申请了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诉讼就不能再申请法律援助了。”

我说:“行!我们就申请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谢谢!”

在办理法律援助过程中,司法局工作人员、严法工和我探讨了:“李师傅在2023年1月20日、满六十岁以后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最终,他们一直认为关键看李师傅是否领取了养老退休金?

我让李师傅赶紧给他老家打电话落实他是否领取了养老退休金?他户籍所在地工作人员说:“养老退休已经办下来了,最近正准备发放,我们可以把你的养老金社保卡寄给你。”

这也就意味着他退休以后的工作是劳务关系,他就不可能享受双倍工资的赔偿,同时,他被拖欠的工资要分两种途径解决:劳动仲裁和诉讼。

办完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手续后,我们三人立马赶往劳动仲裁受理大厅办理立案手续。

走了约十几分钟。到劳动仲裁窗口,窗口后边坐着一位戴口罩的工作人员,我说:“你是不是郝主管?”

“我就是!”

“我叫张勇,前面给您打过几次电话,咨询过有关劳动仲裁的事,这不,我们刚办理完法律援助手续,过来立案,多谢你的指导!这是代理人严老师。”

“没事!这是我们应该的做的。”

郝主管审查了立案材料,并问了几个问题,严老师一一作了解答。

“好了!可以了,你们就等开庭通知。你们立案的速度好快哦!效率好高哦!一次通过!”

我说:“这是多亏你的指导和帮忙!”

十一月十几号的一天上午,我替严法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领了开庭通知书。

下午十五点半,劳动仲裁就要开庭了,我、严老师和李师傅约的是十五点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碰头。

前几天,我已将相关资料发给了严法工。

十四点半,我驱车前往仲裁庭。

这时,李师傅打来电话:“张师傅!我已经到了,你到哪了?”

“我快到了,严老师到了没?”

“她还没到。”

我走进法律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李师傅从凳子站起来,手里拎着白色手提袋,里面装着一个蓝色的塑料文件盒。

“我们到里面会议室,这大厅太冷了。”我边走边说。

他跟着我进了会议室,把手提袋放在会议桌上,随即他缓慢地拿出两瓶农夫山泉维他命水,看着手提袋里他自带的喝水杯,我知道他是舍不得给自己买一瓶的。

“张师傅喝水,这是给你和严师傅买的。”

“不用了,你把证据的原件给我,我核对一下。”

我见严老师还没到,就给她打电话,她说中途顺路去拿个东西,过后就过来,她让我们直接去仲裁庭。

我核对完证据原件,将开庭需要的证据原件、申请书、代理词等放在一起,装进我的公文包,将证据复印件和其它不重要的资料给了李师傅。

我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到仲裁庭去。”

“张师傅!你把这两瓶水装上吧?这是我专门给你和严师傅买的。”李师傅又说道。

我实在是不忍心,他一个农民工,六十岁了,每月领一百多元的农村养老保险金,这点钱哪能养老,为此他还得当保安,他媳妇在超市当理货员,他们每月也就三四千元,他和她媳妇这把岁数了,也不知道还能干几年?

看到他如此坚持和真诚,我只好将这两瓶水装进了文件包里。

我们快到仲裁庭所在大楼的院子,李师傅说:“张师傅!你看包工头在那里。他昨天还给我打电话问仲裁庭在哪里?”

我顺着李师傅手指的方向,看到一个男子,他五短身材、约一米五几、微胖、四十岁左右,正站在院子的大门口。

我走在李师傅的前边,经过包工头时,我听到包工头给李师傅说:“你还请了个律师?”

我扭过头对包工头说:“就那么一点钱你给李师傅付了,还至于来劳动仲裁吗?”

包工头不吭气,跟着我们进了劳动仲裁所在的楼。

我取开庭通知时来过劳动仲裁,大楼没有电梯,我们爬楼梯到四楼,严老师已经到了,还不到十五点半,仲裁庭的大门没开,我们只好站在门口等。

这时,我听见包工头给李师傅说:“咋算欠这么多工资?!不是说好的三万一吗?”

我赶紧过去拉着李师傅的胳膊往窗台走,我害怕包工头又在套他什么证据。

十五点半,工作人员打开门让我们进去。

我们进到仲裁庭,仲裁员和书记员已经先到了,严老师问仲裁员:“所里委派我和张法工代理这个案子,他是实习生,他可否坐在申请人席位?”

仲裁员说:“实习生不行。”

于是我就坐在旁听席位,严老师和李师傅坐在申请人席位,包工头坐在被申请人席位,

仲裁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的信息。

核对完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信息后,她问包工头:“你是被申请人的代理人?”

“是”包工头答道。

“你是否有被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包工头说:“有!”他起身将授权委托书递给仲裁员。

“你是被申请人的员工吗?有没有劳动合同?被申请人给你交社保没有?”

包工头说:“我不是员工,没有劳动合同,他们没有给我交社保。”

仲裁员说:“这样的话,你不具备被申请人的代理人资格。”

“我与法定代表人是要好的朋友。这个活是我与几个朋友承包的,与被申请人没有关系。”

听他这么一说,我明白了,他这个项目实际是挂靠被申请人的。我想,没有关系,李师傅的工资只有一笔是包工头付的,其它几

笔都是被申请人付的,所以,我们把他挂靠的法人作为被申请人是正确的。

“那你今天就不能出庭,但是调节可以,你们是否愿意调节?”仲裁员说完,转过头看着严老师。

严老师说:“当然可以,他可以分两次付,当庭付一部分,下个月底前付清剩余部分即可。”

包工头也说:“可以。”

仲裁员说:“那!你们双方协商一下,看给申请人多少钱?”

这时,包工头走出仲裁庭,不一会又回到被申请人席位,应该是打电话与他的合伙人沟通商量。

包工头首先开口:“李师傅!说句良心话,当时咱们说好的欠你三万一千元,每个月四千元。你怎么算出十几万元来?”

仲裁员说:“你有欠三万一千元的证据没有?你是否有每个月付四千元的合同或者证据?”

严老师也追问道:“你看,我们这算你们拖欠工资将近五万四,再加上双倍工资差额不就十一万元多。”

包工头不吱声了,一个劲地无奈地摇头,面色为难地说:“我也是没有办法,甲方欠我的工程款,我没有钱给他们发工资。”

包工头又重复前面的话:“李师傅!你说是不是我们欠你三万一千元,我们说好的每个月四千元,你也知道保安每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千元。”

李师傅说:“当时我在其它地方当保安每个月工资是四千元,但是,你答应我到你这来,每月六千元,是的,你说过三万一千元,但是,我没有同意,我同意从今年一月份开始每个月是四千元工资。”

严老师对包工头说:“这样,我们不要五万四,就要五万,你看行不?”

包工头一听五万元,立即起身,边走边说:“我不调节了!”

包工头走出仲裁庭,书记员问仲裁员:“需不需要给被申请人打个电话,看他们十六点能否赶过来?”

仲裁员说“行!”

于是,书记员离开仲裁庭到办公室给被申请人打电话,不一会,书记员回来说:“被申请人说:‘就包工头了解情况,他们不来了。’”

仲裁员说:“那我们就缺席开庭!申请人你是否对我或者书记员申请回避?”

严路上说:“不申请!”

仲裁员说:“申请人你是否确认你申请书的请求事项?”

“我们想对请求事项的第二项的欠款金额进行小的修改。”由于李师傅确认了后来每月工资四千元, 严老师只好补充道。

仲裁员说:“你们的申请书我们已经送达给被申请人,现在被申请人缺席,不在庭,若改动就得重新送达。”

“那我们就不调整了。”

“那你们就出示相关证据。”

严老师就按事前准备好的证据清单,逐一说明每一组证据的名称和要证明的内容,并说明出示证据原件,留证据复印件给仲裁庭,她每说完一组证据,就让李师傅将它递给仲裁员查验,同时,书记员在电脑里进行录入。

我们这边提交完证据,仲裁员就归纳了以下争议焦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1年10月21日和2023年1月20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是否欠申请人的劳动报酬及其金额?3、被申请人是否应付申请人双倍工资?并请问申请人是否同意这些争议焦点?

严老师说:“同意!”

仲裁员说:“现在进入提问阶段。项目与被申请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李师傅说:“我也不清楚。”

严老师说:“被申请人应该是该项目的施工方。”

仲裁员问:“包工头与被申请人之前是什么关系?”

李师傅说:“包工头是被申请人的兄弟。”

仲裁员问:“谁让你过来当保安?谁管理你?”

李师傅说:“都是包工头。”

仲裁员问:“还有其他管理人员吗?”

李师傅说:“还有两三个与包工头一起来过,但是,他们来的少。”

仲裁员问:“双方工资是如何约定的?”

李师傅说:“我2021年10月21日开始上班,第一个月伍仟,过后每个月六仟,2023年1月24起每个月四千元。”

仲裁员问:“你什么时候到工地当保安?”

李师傅说:“2021年10月21日。”

仲裁员问:“你是什么原因离职的?”

李师傅说:“我是今年5月25日还了工地租赁的钢管,包工头他就不让我上班了。”

仲裁员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是2021年10月21日入职的?”

看到李师傅迟迟没有回答,严老师说:“消毒记录表、来访人员登记表、来访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等都可以证明。”

仲裁员说:“这些记录上面没有申请人的签字。”

严老师补充道:“银行交易流水也可以进一步证明。”

仲裁员问:“工资是如何发放的?是按月发的?”

严老师说:“工资是银行转账发放,是不定期发放。”

仲裁员问:“发工资前与你进行核对了吗?”

李师傅说:“没有。”

仲裁员问:“支付给张大花的工资是否是支付给你的?为什么要支付给张大花?”

李师傅说:“张大花是我媳妇,他们说六千元以上要上税。”

仲裁员问:“拖欠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严老师说:“申请书里请求事项第二款括号里有说明。”

仲裁员问:“为什么确定劳动关系的截止日是2023年1月20日?”

现场沉默了好长时间,严老师没有回答。

我禁不住说:“2023年1月20日,申请人满六十岁,就开始领农村的社保金。”

严老师附和道:“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每月领取一百多元的养老金。”因为按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是劳动关系,符合劳动仲裁程序,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是,退休以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不符合劳动仲裁程序,符合诉讼程序,且没有双倍工资的赔偿。

仲裁员问:“有没有项目是被申请人承建的证据?在网上也应该能查到他们的招投标文件。”

现场又沉默了片刻,李师傅说:“我手机里有工地的大门可以证明。”

仲裁员问:“申请人还有没有要补充的事实?”

严老师说:“没有!”

仲裁员说:“申请人做最后陈述。”

严老师陈述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代理词。

仲裁员说:“申请人的请求是什么?”

严法工说:“希望仲裁员维护和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事项!”

仲裁员说:“庭审结束!申请人清把刚才补充的证据复印一份提交仲裁庭存档。”

由于是被申请人缺席开庭,说以,省去了被申请人出示证据,现场质证和相互提问等环节。

在严老师和李师傅整理证据原件和复印件过程中,严老师说:“李师傅写的字不错!”

李师傅说:“我只念过小学一年级。”

由于来访人员登记表、来访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等是李师傅今天第一次拿过来,他没有复印,我问严老师:“这么厚,可能上百页,复印一张一元,这得上百元钱,有必要全部复印吗?”

严老师说:“当庭出示的证据,都得复印。”

我以前听李师傅说他以前当过兵打过仗,不知怎的,我又随口说了一句:“李师傅是当过兵的。”

李师傅说:“我八六年在老山前线打了一年半的仗,我的好几个战友都牺牲在那里了。”

李师傅此话一出,现场气氛立刻停顿了片刻。

我说:“李师傅:你真了不起!你是最可爱的人!”

仲裁员、书记员和严法工也纷纷赞许李师傅。

这时,也许是受到李师傅在老山前线打仗的感染和与自己是老乡的缘故,书记员主动对李师傅说:“你把要复印的证据拿过来,我这边可以帮你复印。”

我这才发现,在书记员桌面上右手有一台打印机。

有几个证据在李师傅的微信里,他自己不会截屏,书记员又帮她截屏后导在自己的手机里。

我说:“李师傅!你今天真幸运,仲裁员和书记员都在帮助你,你应该感谢她们,同时,我们也向你这位军人致敬!”

李师傅一脸憨笑、不好意思地说:“就是!就是!太谢谢你们了。”

严老师在笔录上签完字,我们准备离开仲裁庭时,仲裁员说:“你看!你们这没有劳动合同,多亏有银行对账单。另外,你们双倍工资的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因为申请人是2021年10月21日入职的,现在已经过了期限,要是十月份以前还行。”

我说:“申请人十月才找到我,耽误了时间。多谢你们!还是请你们多支持一下申请人!他挺不容易的。请问仲裁结果大概多长时间下来?”

仲裁员说:“大概半个月,估计对方要诉讼的。”

走出仲裁庭,严老师说:“今天幸好我们代理了,若对方有个律师代理人在场,我们又不在场,李师傅是很难应对的!”

我说:“就是!可惜双倍工资的请求过了时限”

这时,我们已经下到二楼,严老师突然想起什么,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终止告知书是今年10月份出的,它可以证明双倍工资没有过期限。我们可以提示一下仲裁员,这样,你上去给仲裁员说一下。”

“我说:‘我去说不行吧?’走!我们一起去!”我拽着严老师的胳臂就往楼上走,到了仲裁庭门口,看到大门锁着,我就敲门,等了一阵子,还是没有人出来开门。

严老师说:“算了!咱们回去吧?”

我说开庭通知上有仲裁庭电话,李师傅立马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仲裁庭电话,对方说他们是仲裁受理大厅,不是仲裁庭电话。

原来李师傅把仲裁受理大厅的电话误存为仲裁庭的电话。

严老师又说:“算了!咱们回去吧?”

我又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仲裁受理大厅的电话:“你好!请问田主管在吗?”

对方说:“我就是。”

我说:“你好!我是张勇,刚才我们在仲裁庭开完庭才出来,这边有件事情想再给仲裁员补充说一下,仲裁庭的门锁着,我们进不去,麻烦你把她们的电话给一下。”

她立马给我报了电话号码,我让李师傅用手机记下电话号码。

李师傅拨通了仲裁庭办公室电话,然后把电话递给严老师,好像是刚才的书记员接的电话,她说她马上就给仲裁员转述。

走出办公楼,李师傅说:“太谢谢你们两位了,走,我请你们吃个饭。”

我和严老师说:“不用了,你也不容易。”

李师傅说:“到时候,过春节,我去看你们去。”

我说:“你看!都十七点半了,你坐公交车回去得一两个小时,你赶紧回去吧!”

十二月下旬,仲裁裁定书下来了。裁定结果,确认申请人在被雇佣之日起到在其领养老金之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四万四千多元、支付与被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六万四千多元。

该裁定基本支持了我们的申请,只是在计算上与我们的申请有些出入,最为关键的支持了二倍工资,一定是那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终止告知书的时间是今年10月份起了作用。

2024年1月底,我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又遇到来之陕西的农民工兄弟俩,五十多岁,他们2023年3月至6月跟着一个包工头先后在吐鲁番、昌吉和乌鲁木齐等工地从事管道设备防腐保温工作,包工头承诺是天工资,弟弟是大工,每天四百元,哥哥是小工,每天二百六十元,工资每周一结,但是后来包工头没有按约定付工资,欠哥哥一万四千六百元欠弟弟五千八百元。

由于他们没有劳动合同,又是天工、周结工资,所以,只能走诉讼程序。

我和严老师在给他们办理法律援助的过程中,由于包工头是疆外、暂住法院管辖地,法院要包工头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居住证明,于是,两农民工拿着法院出的函到包工头居住的社区办理包工头的居住证明,不巧的是,包工头刚搬到原先居住小区附近别的小区,还不足一年,而原先小区的社区以包工头已经搬离小区,不愿意出居住证明,于是,两兄弟找到当地的派出所,看能不能解决?派出所工作人员答应会将包工头地居住证明直接寄给法院。

没过几天的一个晚上,农民工兄弟的哥哥给我打电话说,包工头通过微信的方式支付了他们的工资,通过电话就能感觉到电话那头他兴奋的表情。

我替他们高兴,同时心里也在想,这两兄弟真幸运,这么快就拿到全额被拖欠的工资,估计是当地派出所或者社区做了包工头的思想工作,不然,他不会这么爽快付钱的。

我在想:其实,有时候有些事案外相关行政部门的影响力也是挺大的,对问题的解决会更简单直接有力。

2024年年6月初,距李师傅的仲裁裁定书下来已经半年了,被申请人没有诉讼、也不履行裁定书,于是,我们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强制执行,八月下旬,法院下发了对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令。

九月上旬,严老师来电话说:“李师傅的案子已经结案了。”

原来没多久,法院执行庭冻结了被申请人公账上八万元,包工头赶在严老师告诉李师傅之前找到李师傅以伍万两千元和解了。

和解过后,李师傅才打电话告诉严老师说:“包工头给我伍万两千元,对方亏钱了,所以,我就同意了”。

当严老师告诉他法院已经冻结了八万元后,李师傅又后悔自己和解了,于是,他又给包工头打电话。。。。。。包工头不同意再给钱了,并威胁李师傅要到法院告他。

严老师听说后告诉李师傅:‘没事,让对方告,官司输了,我不收代理费;对方在知道法院冻结了八万元,在不告诉你的情况下以诱骗误导的方式进行调解,况且也没有经过法院进行调解,都是无效的。’

过后,严老师、李师傅与包工头到法院解冻被申请人账户时,法院也说被申请人给得太少,同时,李师傅说自己媳妇觉得也给少了,后悔了。

严老师还说包工头:‘李师傅是在老山前线打过仗的退伍军人,你们不应该这样对他,在仲裁时,你中途退场,也太没有礼貌了,我们就要八万元。’

包工头说:‘你们那个男律师太厉害了,我受不了了,所以,当时,我就离开了。’

在谈判过程中,包工头只同意再给一万五千元,这时,严老师出去接了个电话,等她接完电话回来时,李师傅和包工头以再给两万元达成和解了。

也就是说李师傅最终拿了七万两千元,比仲裁裁定书的十万八千元少了三万六千元。

我心里想:比起好多赢了官司,没有拿到拖欠工资的许多农民工来说,李师傅幸运多了。七万两千元也行了,比欠他的实际工资多了近三万元,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补偿。”

现在,每当想起为农民工讨薪,尽管很辛苦,但是,看到他们拿到被拖欠工资那一刻的兴奋和满足,我心里也不免感到欣慰,甚至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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