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gs you did. Things you never did. Things you dreamed. After a long time they run together.”
小说《加拿大》第十二章的开头,一段似乎描写梦境与现实之间模糊不清的叙述:你做过的、没做过的、你梦见过的事情,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它们会纠结在一起,令人分辨不清。然而,《加拿大》中的梦从来都让位于现实。理查德·福特被冠以一个他自己承认不喜欢的头衔,“肮脏现实主义作家”,其作品之中所涉及的负面现实都是其人物耗尽一生却避之不及的。对于年幼的戴尔而言,他避不开的是他父母瞒着他犯罪入狱,避不开要被送离自己的祖国去到异乡,避不开要和家人分道扬镳。他穿过这一次次现实的变故,他说,变故不会使他愤世嫉俗,但他再也无法将任何事情当成理所当然,这成了他思维的一种方式:做好准备,等待下一个变化。
加拿大将福特小说里阔别已久的舞台重新搬回蒙大拿草原的大瀑布,此前八十年代末出版的《石泉城》和九十年代初的《狂野生活》就是基于这片区域所作。据福特自述,在挚友雷蒙德·卡佛还在世时,二人曾途经蒙大拿草原,并立下赌约,看谁能先将这一背景加入自己的小说之中,最终结果是因卡佛的英年早逝,福特“赢了”(《好人雷蒙德》,一九九六年)。《加拿大》本计划被收入《石泉城》短篇,但是写到一半却搁置,福特顺手将手稿藏入自家冰箱内(福特自认为家中最为安全的地带),数年后取出,重新构思,二零一二年出版,取名“加拿大”。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福特认为这个国名富有节奏感。而据福特说,这个名字也隐藏着一个重要的信息:穿越加美的国界线——对于主人公戴尔而言,即是跨越了人生的分界线,进入加拿大,进入一个全新却独自一人艰险的新篇章——《加拿大》之中涉及到的情节相对福特往常的篇章而言更为曲折,也是福特口中自己写过最有“雄心”的一部小说。
《加拿大》成功地还原了人们回忆从前往事时所立定的角度:当时的视觉,现在的高度。而福特叙述的特别之处,也如谭恩美所言:“声音听来总是很随便,仿佛叙述者是在边想边说。有一种安静的张力,与人物之间有一种轻松的熟悉感。”事实上福特在小说之中淡化了叙述者自身的性格和想法,或是这些想法之间的读者期盼的过渡,形成了新型的张力。叙述者变得透明,被叙述者的对比度变得清晰可见,这是《加拿大》的风格。
福特也同他一贯风格相似,更多着眼于细节的雕琢和反思,其故事细节之中产生的可能大多数人注意不到的妙想。这些微小而令人意料不到的细节地方,很震撼。譬如戴尔注意到父亲在看到电影《雌雄大盗》时,这个平时性情温和开朗的烂好人不经意显露出对冒险犯罪的好奇和兴趣;在装着赃款的车里,父亲和女儿伯纳对于“理解”和“接受”有一番对接不上的争论,而伯纳在自省之后的哭泣之中又尽显无奈;家中有了变故,戴尔意识到自己家突然成了一个异类,成了小镇上“唯一一个家中成员银行抢劫犯的家庭”时感受到极其的不适……
在写《加拿大》期间,福特更换了自己长期合作的编辑,而新的编辑懒于修改,福特便于自己妻子每日逐字逐句朗读原稿,大约每十句话就需要一些改动。读到故事末尾之处,二人都忍不住流泪。在《加拿大》的第三部分,也是最后一个部分之中,戴尔已将近退休的年纪,他离自己人生中经历的两大变故已远,而其实故事中戴尔也一直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他对故事的叙述,像是马上要触碰到了人的痛处,但总是有所保留。
《加拿大》是一生的故事,一生只能将这些分配不均匀的苦与乐、好与坏凝结成一个饼状统计图般的整体才有机会让人真正解脱。也是在七十岁的年龄纵观一生,福特认清如何掂量何事为轻何事为重,如何向读者阐述轻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