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东北的春天来的较晚一些,虽然已经是阳春三月了,但天气还是有点凉飕飕的。
在一幢欧式建筑的小区里,住着这么一户人家。傍晚的时候,老两口正准备吃饭,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玉兰啊,你看看是谁在敲门呢啊?”说话的是一位年近七十的老妇。她的名字叫严华,别看她已经到了古稀之年,但看起来还是蛮有精气神的。一头花白的头发,烫着几道弯弯曲曲的大波浪,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不难看出,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美人坯子。
保姆玉兰听见严华再喊她,便急忙从厨房走了出来。她一边用身上扎着的围裙擦着湿漉漉的手,一边去开门。
“哎呀,是林林来了啊。”保姆玉兰打开房门说。
“兰姨,我妈在家吗?”来的人是严华的大儿子林林,他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问着保姆玉兰。
“啊,在,在、在,你妈和你爸他们俩都在餐厅里吃饭呢。”玉兰回答说。
林林换上了拖鞋,径直朝着餐厅走去。
“哎呦,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我大儿子来了啊,看样子你这是下班还没有回家呢吧,来,坐下来一起吃吧。”严华招呼着儿子说。
“玉兰啊,你给林林拿一双碗筷来。”说话的是严华的丈夫田洪刚。
“好嘞。”保姆玉兰爽快的答应着。
“兰姨,我不吃,你别拿了,我还有点事,一会就得走。”林林告诉保姆玉兰说。
“啥事这么急啊,咋就忙的连饭还都不吃了呢?”严华问林林。
“哦,我约了一个客户,他坐火车六点半到,一会我去火车站接她,然后还不得请人家一起吃顿饭嘛。”林林一边看着手表一边对严华说。
“哦,那这还真不能吃喽,你这么忙还回来,是不是有啥事啊?”严华问林林。
“妈,我是过来给你送这个的。”林林说着,便从包里拿出来一本杂志。
“呵呵,你妈我这老眼昏花的,看书可费劲了,不带花镜一个字都看不见,带上花镜也是昏花滴,看一会眼睛就受不了了哦。”严华笑着说。
“妈,我不是让你看书,你看,这个《我和我的祖国》大型征文太好了。妈,我感觉吧,你看,你和共和国不仅是同龄,而且你还有那么多的故事,你多有说服力啊,如果你能把这些都写出来,我保准一炮打红啊!”林林肯定的对严华说。
“你可拉倒吧啊,你以为你妈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人家谁都爱听是咋滴,你可真是滴。”严华一边摇着头一边对林林说。
“妈,写吧啊,妈,你写出来别人不愿意看,最起码我们还可以收藏呢啊,你说是不是啊?”林林央求着严华。
“嗨,那都是七百年的谷子八百年的糠,还写塔干啥呀。”严华拒绝着。
“我看林林说的有道理啊,要不然你就写吧,我当你的第一个读者。”田洪刚鼓励着严华说。
“还是别写了,我可真的不愿意回忆那些痛心疾首的往事。哎呀,光顾着说话了,林林你掌握着点,你还要去火车站呢,可千万别让人家客户在那等你。”严华叮嘱着林林。
“妈,爸,我还真的走了,马上就到点了啊。”林林看了一下手表,便急急忙忙的走了。
已经是午夜了,躺在床上的田洪刚早已酣睡如雷了,可严华却没有一丁点的睡意。她翻过来转过去的,好像躺在油锅上烙饼似的就是睡不着。
林林的话一遍又一遍的回响在她的耳边,对于这个与共和国同龄的人来讲,她亲身见证了曾经多灾多难的祖国,从贫穷走到富有,乃至发展到令全世界瞩目的强国。此时此刻不由的令她联想到自己命运多舛的人生,跌宕起伏的商海,感慨最深的就是亲身体会到改革开放的这四十年带给她的人生转变。是啊,漫漫长路七十年,自己和祖国一起成长,携手走过了了七十个春夏秋冬。想说的话太多太多了,那些曾经的岁月一跃心头眉间,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一桩桩一件件,如同云烟一样在严华的眼前慢慢展开了·······
在东北的大西边,有一个栨榆镇。很久以前,这个镇子非常的萧条,南梁和北梁加起来,总共就是稀稀拉拉的住着那么几十户人家。后来,离这不远的地方开采了一个煤矿,因为煤矿投产需要大量的用人,便从外地迁来了好多户人家,所以才使这个小镇一下子变得兴旺了起来。
严华就是和许多矿工子女一样,随着任煤矿工程师的父亲落户到了这个小镇,毕业后被分配到了一所小学校里当老师。
由于严华不仅人长的俊,工作能力还非常强,更重要的是她人品好,所以便引来不少的追求者。和严华在同一所学校里的体育老师董亚文,对她更是穷追不舍。严华把心思都放在她的学生身上了,根本不想急于恋爱。董亚文一看严华对他的追求无动于衷,便只好求助校长去了。经过校长的一番工作,严华苦于不好驳回校长的面子,便只好先答应了下来。
董亚文是师范学校的毕业生,他的年龄比严华大几个月,一米七八的个头,黑黝黝的皮肤,眼睛虽说不算大,但和他的五官搭配在一起,还是挺标致的。董亚文不仅人品好,而且性格也好,对严华那是敬佩的五体投地,言听计从。
经过两年多的朝夕相处,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深。她们的爱情得到了双方家长的大力支持,婚期就定于来年的五一那天。
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就到了婚期,董亚文家请来泥瓦匠开始盖房子,请来木匠打家具,紧锣密鼓的开始张罗着严华他们的婚事。
天有不测风云,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的事情发生了。
严华在省城的舅舅发来了一封电报,告诉他们说大表哥要结婚了。对于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的大表哥要结婚,这真的就是亲友们翘首以待的一件大喜事。
原本计划严华全家一起去省城参加大表哥的婚礼,可是不巧,恰逢严华的学校要在那天参加全市的文艺汇演,所以严华的父母只好带着弟弟妹妹去了省城。
参加了一天的文艺汇报演出,严华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很晚才回到家里。母亲临走之前已经给她做好了饭菜,她在碗橱里端出来之后,都顾不上热一下,便蹲在锅台前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吃完了饭,严华把碗筷洗漱了一下,然后放回到碗橱里,便转身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严华的房间很小。那是父亲考虑到女孩子大了,换个衣服什么的不太方便,所以便在大屋的一端坚壁出来了这么一间小屋。房间的地上只能放下一张小书桌,还有一把椅子。严华的房间是从大屋子坚壁出来了那么一间小屋,所以房间不太大,地上只能放下一张小书桌,不到一米宽的小炕,也就是勉强能睡下一个人的地。别看房间不大,却让严华收拾的井井有条干干净净。书桌擦得是一尘不染,小火炕上铺着一条洁白如雪的白色床单,上面的被褥叠的是板板整整。
她走到小书桌前,伸手拧亮了摆放在书桌上的台灯,从抽屉里拿出来了一本厚厚的小说《金光大道》,然后又随手拽过来一把椅子,便坐在小书桌前,一页一页的翻看起来。
看着看着,严华感觉有点累了,但小说里的故事情节却早已深深的吸引了她,大有欲罢不忍之意,于是,她便把小书桌上的台灯关闭掉,顺手打开了房间里的电灯,脱掉鞋子后,准备躺在炕上接着看她手里捧着的那本没有看完的小说。
严华头朝里,两脚耷拉在炕沿边上,身子趴在了小炕上,津津有味的继续看她手里捧着的小说。其实开始的时候,她本想把这一章节看完了,然后再去插上院子的大门,可是谁知,看着看着她竟然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
夜里十点多钟,天空下起了大雨,外面电闪雷鸣,屋内酣睡的严华却是浑然不知,累了一天的她睡的太沉太沉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人蹑手捏脚地溜进了严华的房间。只见他先是关掉了房间里的电灯,然后又朝着小炕摸了过去。
熟睡中的严华,突然感觉有人正在试图解她的裤子,她下意识的被惊醒了。当她睁开眼睛的那一霎间,顿时被眼前的情形给吓傻了。只见一个“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男人正在往下扒她的裤子,魂飞魄散的她早已忘记了呼喊,只是本能的使出全身的力气用两只手往上拽她的裤子,严华拼命的往上拽,那个男人使劲地往下扒,两个人就这样的在黑暗中厮打着,搏斗着。论力气,身单力薄的严华本来就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再加上过度的紧张害怕,她哪里厮打过这个如狼似虎的男人,尽管她怎么厮打不过这个男人,但她还是在做拼命的挣扎。这时,只见这个男人,用一条腿死死的压住了严华的下半个身子,随即再用他那两只大手牢牢地按住了严华的两只小手,然后又用他的另一只脚,使劲地往下踹严华的裤子,只听“咔”的一声,严华腰上系着的裤腰带,被他一脚就给踹断了。为了保护自己,严华的两条腿在用力地蹬着,她试图翻过身来,可是任凭她怎么用力,骑在她身上的这个男人的那条大腿,就好像是一座铁塔似的,压在她的身上是纹丝不动。
严华的腿被压住了,手被按住了,最后,她只能用嘴去咬他。这个男人极力的躲闪着,可是那么小的空间,施展不开,他的胳膊还是让严华给狠狠地咬了一口。
厮打的好一阵子,精疲力竭的严华最后终于瘫了下来,整个身子瘫的好像似一滩泥,她再也没有一丁点的力气去厮打去反抗了。最后,她只能乖乖的任凭那个男人的摆布。
就这样,这个男人活活的把严华给强暴了。
漆黑的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严华曾经几次试图想看清楚那个男人的嘴脸,可是房间里太黑,怎么看都看不清楚这个男人到底是谁,她只能闻到一股刺鼻的酒气。
就在这个男人提拉裤子准备逃走的时候,突然,天空的一个闪电从窗外直射进来,借着闪电的蓝光,严华一下子看清楚了强暴她的这个男人“啊!我的天啊!”严华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个男人原来竟然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