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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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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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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修改稿)

小时候读书,都特别认真,总感觉书里力量无穷。要想长本事,就得努力读书。新学期新书一到手,第一件事就是找报纸把每本书封面包起来,内卷内封好。再用手抹一抹,确保平整。使劲吹一吹,不让它有一点点灰尘。找写字好看的,工工整整在包好的封面上写上科目、姓名、年级。有胆子大的同学直接找教那门课的老师来写,书的价值陡增,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着看。这种签名,应该是最原始最纯朴了。

读书对我的第一次诱惑,是村里的张哥,他的榜样示范,很真实。张哥从破草屋里读出来,考了好成绩,坐上了公共汽车,进城读更好的书。记得那车往村口一停,中间的门嘎吱一下,屁地一放气,便自动撕开,Z字形打折,打折后的门沿着上下端的轨道槽子往左右门框边堆积,就像两个竖起来的纸折扇,把扇底固定钉绞板断,一拉一合便是。后来,我看到过手风琴,中间的风箱一拉一合的,跟公共汽车门很像,但声音要动听得多。那时便暗下决心,等上学了,我也要读包好的书,坐上公共汽车。

装上张哥的车,关了门,依旧噗呲一声放个气,屁股一冒烟,往城里去。我和小伙伴们便从树后面跑出来,跟着车后面追,争先恐后闻那烟。在奔跑的快感中,享受着跟牛屎粑粑不一样的味道。看着追不上的车,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各自兴奋地吹牛自己闻到的才是真烟,别人闻到的都是烟屁股。

后来,张哥带回来一个漂亮的城里媳妇,全村的娃,一窝蜂跑过去看热闹。张哥的媳妇和他大学是一个班的,毕业后一起上班,再然后就有娃们一窝蜂的理由了。我的乖乖,读书这么神奇,不分城乡,不分男女,村里人都惊呆了!据说可爱的娃们在老师布置的为什么要读书的作文中,居然有好几个人写了读书可以娶到好媳妇。这事真假无法考证,当时我已经在镇初中准备中考了。

任何事都有两面性,带漂亮媳妇回来的张哥当时并不知道,村里的大妞一直对他有意思,我们农村说的有意思,不是现在的有意思洋快餐,是精神层面的情感追求,就是想跟他搞对象。可惜的是大妞家七个女娃,负担太重根本读不起书,初一就辍学了,是眼睁睁看着张哥上了城里的车,没有带她一起。对大妞来说,没条件好好读书,就没机会实现梦想,包括很小很小的愿望。

大妞在最小妞能独立行走之后便进城打工去了,先是做保姆,然后倒腾服装,从帮别人开店到自己单干。同时段,我应该是读完初中上了高中,进了大学又出去工作。有关村里飘来碎片化的信息,时有时无,时强时弱,根本拼凑不齐俺们村里人写真状态实景图。

直到某一天,我在图书超市溜达,想蹭点流量。偶遇了张教授、教授夫人,咱们村的人,人间喜相逢,那忘情,连天上的云儿都动容,高高远远地,或飘移或曼舞或弥散,笼罩喜庆氛围造气场,天地共欢颜。激动兴奋的言语,说不完道不尽,不知不觉便分贝提高,招来提示。

“老师好,请注意一下说话音量,避免打扰其它读者。”耳后传来轻声礼仪的提醒。

“好的,好的,谢谢!”我转过身感谢对方,并投射真诚。

“大妞姐,你怎么在这?”提醒我的人,加送再度惊喜。

“是你们呀,真没想到能遇到你们仨。”大妞姐也喜出望外。

于是,异口同声,一起吃顿饭,情愿被入俗。

席间得知,张哥一直在读书,从小城里的中学教师读到大学里的知名教授;张哥媳妇一直陪读,塑胶名片上的教授夫人实质上比教授更牛,金牌名片夹书中,不显摆罢了。当年未读完书的大妞,进城打工有了第一桶金之后,摊开未读完的书,自学自考图书馆管理,创办了图书超市,开辟了绿色阅读通道,资助了一批困难学生。

散场,道别,再约下次赓续。路上,接着酒劲自语,回去好好把书房收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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