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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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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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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中往事(十章、天才之作?)连载

天才之作?神经病之作?

二十一

老人常言:活到老,学到老;古人亦云: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据说古代读书人犯罪,逼供之时有一特殊刑法:关之一牢,饮食不绝,唯有一事不许,那就是笔墨纸砚全部没收,亦不许读书。不消数日,读书人必可俯首认罪。当然,也有不愿屈服者,时间久之,精神恍惚,疯疯癫癫。

当年我师王磊教授曾言及于我,我以为是荒诞之言,暗暗好笑;后成人,藏书成癖,无书可读之际,往往挠手搔耳,难受至极,方知我师之言不虚。近日忙于作文,往往读书无暇,每到睡前,心痒难当,行文之间,已显浮躁之气。是以昨日工作之余,手不释卷,读文数篇,方觉气定神凝,文思泉涌,憋至今日,方才提笔撰文。

忽又忆及另一师,杨红柯是也。红柯曾言:我辈读书人,收入之三分之一,当购书籍。当日之言,今犹在耳,而我师已逝,思之黯然。杨红柯,陕西岐山人,生前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平生著述甚多,先后获首届冯牧文学奖、第二届鲁迅文学奖、第九届庄重文文学奖、首届中国小说学会长篇小说奖等多项大奖,是全国最受欢迎的小说家之一。主要作品有小说集《美丽奴羊》、《黄金草原》、《跃马天山》、《太阳发芽》等,长篇小说《西去的骑手》、《大河》、《老虎!老虎!》、《乌尔禾》和散文集《手指间的大河》等。我之为文,受其影响颇多。

平日佩服我师,主要两项。一是为人正直,不慕名利,对于记者来访,极为反感,是故很少见诸报端。当年我不自量力,想与晚风、胡杨等前辈之人办一文学社团,我自任主席,欲请其为名誉主席,以借其名扩大影响力。我师问明来意,怫然不悦:我等读书人,当淡泊名利,社交应酬之类,平生最烦,怎可行此无聊之事?否则,你一心为名,笔下难有佳作!此等之事,我不为也!当时我起初惊愕异常,但想起我师平素为人,也不以为怪。每每思之,感叹不已。

另有一项,尤其佩服。那就是每日必早起,跑步十公里,常年坚持,从未断绝。我在《收获》上曾看到某作家作品中提到一件事,印象深刻。某年,中国作家协会在北戴河开会,是日早晨,寒风刺骨,冷入骨髓,与会者皆羽绒大衣。甚有锦帽貂裘,手戴手套,围脖缠颈,依然瑟瑟发抖,缩身颤栗。我师忽来,上身T恤,外套不着,兀自挥汗不止——晨练刚刚归来。众皆骇然。

我师体魄之健,由此可见一斑。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孰料英年早逝,令人唏嘘感伤,可见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理者不可推,寿者不可知矣。我师之事,本与百中无关,不当载之此书,但行文之中,忽然念及,况我师之事,与下文党学昌先生言及之事,均是引出百中有史以来最大悬案、最大惨案之源,故插入一笔。过往之事,即成云烟,活着,才是对生活最起码的尊重。前路再艰难,你我已走过,既已成云烟,何须再萦怀?话虽如此,但不应使其隐没湮灭于红尘之中,此我插入这一章之缘由也。

二十二

我父村中好友甚多,每至春节,转村叩头,往往甚苦。我古莘国风俗,大年初一必早起,给同族同组以及村中长辈拜年,拜年必叩头。我村数千年历史,人烟阜盛,何止四五千人,可达千户之多。而我之同年同学尤多。故每到初一,前后巷道同族百十户,又东村我父及我之好友往往超过二百户,每户叩头三个,一天下来,叩头过千。叩得头晕目眩尚可忍受,惟双膝跪倒之际,每到后半日便如针扎一般。幸亏冬季穿衣甚厚,否则,难以坚持也。此风俗,我古莘村民极为看重,受头多者,往往为德高望重之人。十余年不在村中过年,此风俗不知今日还在否?

就中有一位饱学之士,原来亦是百中教师,当时已是退休在家。此先生名为党学昌,一生谈吐不凡,见识卓越,英明果毅,身残志坚,能为人断大事。某年叩头毕,送我压岁钱一元;拉住我手,挽留再三。党老先生数年前已仙逝,但先生谆谆教诲之言,还在耳畔。当日告我:农村题材,取之不尽,尤其农村妇女命运之凄惨,求学生活之艰难。他日你为文,能有成者,必在此也。此亦我撰写百中往事缘由之一也。

当日老先生为我讲述当地一桩惨案。村中曾有一老者,小康人家,老妻过世,一子长成,已婚。后老者再婚,新妇才二十,育有一子,三岁而已。老者某日一命赴黄泉,新妇哀痛,送葬田间。其子尚幼,当日喧喧之间,不曾顾及。幼子口渴,跑去后院水缸处取水。其嫂尾随之,一把按入水中。童子挣扎,其嫂愈用力,片刻之间,便已气绝,弃之水缸而去。皆因父死,恐幼弟争财产,故害之。

时长嫂之弟媳如厕,无意见之,惊吓过度,遂成痴癫,逢人便言:太可怕,太可怕,水泡冒的嘟嘟嘟,嘟嘟嘟嘟……然后战栗不已,他人见之,无不凄然惊怖。可知当日无辜幼童遭祸之惨。小小年纪,尚未成人,懵懂之际,突罹不幸。人世之美好,还未及享受,便已离去。父母之宠,仅三岁耳!

刚失其夫,又丧其子,新妇之痛,可想而知。我不由黯然神伤,问及后事,老先生淡淡一笑。有子可守,无子改嫁,童子死因,一直不知。我不由潸然泪下:我宁愿她今生今世,都不知道其子死亡之因。溺水而亡,痛久可稍减;若知为人所害,今生岂能安?一世之伤也!

问之长嫂受刑否,老先生冷笑:如此悬案,无凭无据;童子取水,自溺而亡。其长嫂尚在人间,某数年前在某人宴席上见之,家道殷实,有子数人。问及改嫁之妇,先生长叹一声,不再言语。至于后事如何,先生不言,我亦不知。

不由想起昨日读文,一吕姓长辈朋友圈里的文章,里面有这几句:你只知道我的名字,却不知道我的故事;你只是听闻我做了什么,却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自古以来,有多少无名之人,遭祸至惨,蒙不白之冤,而后黄土一抔,荒草一堆,名字虽有,但当日之事,也只能由后人猜测了……正是:草莽之中,遮掩多少往事;滚滚红尘,枉埋万千孤魂……

想我百中,当年也有一桩悬案,可列为悬案之首。我虽亦惨,然一路跌跌撞撞,走到今日,实是祖上有德,在天佑我;而此君,命丧校园二十余年,坟头荒草,估计已有半人高了,最有资格发问:谁敢比我惨?……

已故之人,入土为安;死者为大,故隐其名。姑称之曰:百中王(以显我对其怜念,崇敬之意)。然百中王当日不幸缘由,多年无人知晓,始终是一个谜……

二十三

我之行文,最不喜陈词滥调,千人一腔;惟推陈出新,标新立异,为我深喜之也。行文之中,率性而为,因此风格迥异,自成一家。当年有诗云:经常被模仿,从未被超越。昔日纵横之时,也是一名博,已有自己粉丝团,名曰 “钢丝粉”。十年不舞文弄墨,今日拾笔重新再来,牛刀小试,不胜技痒,感慨万千。

有耐心读至此者,乃我知己也!因本文构思,与众不同,读者往往难以领会。第一卷,实为全书总纲。所有线索,均已牵出,千头万绪,略显散乱;要旨在引言之中,不列章节,本书内容、要旨,多在其中,第二卷才是真正的起笔之处。关于本书欲明何旨,当是《春江花月夜》、《锦瑟》之类,比较庞杂,意味颇多,而绝非单一之事。既读此文,不可不知,否则,不能明白我构思之妙也。如昔日同学阴某鸽留言:每每看完你所写文章,总是感受颇多,初中叛逆,天真,无知都那么真实的浮现眼前,继续加油。此等看法亦无错,当是管中测豹,只明其一也。

说起百中王,亦是当年校园一大传奇。此人出名,源自一篇作文。周末在家中干活后,偶然间灵感突现,写了一篇作文,自己觉得甚好,拿去请老师批评指导,结果被老师先是嘲笑一番,而后拿到教室读给我等同学。后来各班传阅,引为笑料,均以为此人神经错乱,因被人称之为孔乙己。常有同学数人故意到其身旁,戏谑之曰:回字有四种写法,你都知道吗?然后爆笑不止,一哄而散。

我那时有过目不忘,入耳成诵之能,一听之下,便已记住,终生不忘。常有同学请我为之诵此文,以断章引句,寻来可笑之语,前去讽刺挖苦揶揄嘲笑百中王,观百中王窘态,博得众人一乐。此等情形,往往被我拒绝,喝斥而使之离去。为文之时,觉得此文不当堙没于世,凭着记忆,勉强书之纸上,较之当年原文,应是一字不差,现拿出来,以飨诸位。

飞来横祸

文/百中王

昨天下午,我去地里给豆角藤搭架,不知道怎么搞的把不速之客给招来了,一只不知死活的小飞虫飞进我的耳朵眼里去了。事后我也没在意,忙完了就回家了。可谁知道……晚上我睡着了,突然耳朵里有声音,像从山上往下滚石头那样,咕咚,咕咚…我那还睡得着了?这一醒吧,就想起耳朵里这位了。

唉!我真是一倒霉孩子!这会我是越想越害怕,它这要是常住怎么办呀,就这冬暖夏凉的环境,还不用交房租,赶明儿再找一异性……我的妈呀!还让不让人活了?对了,万一它就是一母的,而且还是个有孕在身的,那可就更麻烦了,别不信,这危险的季节,啥错误都可能犯!虫子啊虫子,你这样可不对呀!它还在里面不依不饶的,时不时弄点声音出来,告诉我它的存在。

别说:以前我真不知道这小东西那么能闹腾,烦死了,也吓死我了,它要是不开心在里面挂了,我……我受不了了!我爬起来,找一掏耳朵的,挖…,没用,人家看施工就躲的更远了,我想往里灌水把它冲出来,可又怕耳朵受不了,我妈常说我不听话,这要是以后想听怕也听不了话了。

完了,救命啊!吵吵吵!烦死了!谁让你进来的,笨死了,又不认识出去的路,还好你是只小飞虫,要是司机可不知道得多误事呀!折腾了我大半夜还不歇着,我气死了我!抓住非把你大卸八块!我睡不着,睡不着…它神经病还载歌载舞的,我晕!得想办法,我看见灯光下有它的同伴,可人家不听我的不去叫呀!对了!它喜欢光,我有救了这下子!

我把灯都熄了,把手电放在耳朵边,让它一直亮着,哈!有用,里面待久了可能看见光就兴奋的不行,我感觉它在努力往外爬,我赶紧把耳朵眼朝下帮它以最省力的角度脱险,想想…我挺感动,为一小虫子我,我真有爱心!功夫不负有心人,只听见它嗡的一声,等我开灯,早没影了。

我可真聪明!啊…!累死了!睡觉了……记得下次耳朵里进了小飞虫不许用此法,我的专利!自己想招啊!看完不许笑!呵呵…晚安!做个好梦…

二十四

诸位以为此文如何?如君像当年我等同学一样,认为此文是神经错乱之人所做,那我只能觉得你水平太差,最好回家好好钻研文学三年,再来读此文,或许能够读懂。此文,在我看来,天才之作也!

此文语言虽朴,但行文之间,流畅自然,带着泥土气息的清新之气,扑面而来;虽无心修饰,然精妙之处,往往多有修辞。虽是农家之事,但写的活灵活现,天真可爱淳朴勤劳农家少年之形象跃然纸上,让人惊叹不如。而自己喜欢动脑,热爱科学的天性也能略窥一二,虫子使自己烦恼,自己如何开动脑筋与之战斗,最终不伤生灵,而大获全功。虫子离去,而自己安然。其中,全文细腻的心理描写,天才般的想象力,譬如猜测虫子在耳内之种种情形,令人叹为观止,拍案叫绝。

这怎能是神经病之作?世人皆以神经病者,与众不同是奇葩;殊不知,神经病之中,往往大多才是真正的天才。他们痛苦,因为一切均已看透,不愿忍受如此之苦,往往以痴癫待人;痴癫而不能快意者,又往往自绝以唤醒说梦者,远如屈子。近如顾城,如海子。而我等碌碌众生,人人皆自以为聪明过人,实则浑浑噩噩,度日而已。天才之作,以神经之作待之,实为百中王不平也。

百中王当日,应是并未多想,只因勤奋好学,喜欢写作,妙手偶得之,情不自禁,送至师处。不过是在教师面前表现,一展个人才华,抑或求得为师者一誉而已。结果身败名裂,为全校师生所耻笑,往往羞愧难当。遭此打击,毕其一生,不再谈作文二字。

当年我与百中王关系甚好,常在一起交流,我从不耻笑此君,往往还为之辩解,百中王因此甚是感激,愿与我畅谈人生,憧憬未来。我知百中王非凡人也,必成大器;怎奈中途夭折,就此撒手西去。可见人生之难,往往万事不能尽如人意。活着,才有出路;一旦撒手,万事成空。

百中王脸色苍白,头发蜷曲;顶部稍长,搭在前额。个子很高,但稍显孱弱,全校喻其为孔乙己,其实甚当,而我不忍以此喻之也。百中王因遭打击,对作文深恶痛绝,从此不提,亦不交作业,为人师者更是深厌之。

后升至初二,百中王忽然就喜欢上了物理一科,崇拜牛顿和爱迪生,如痴如醉,深陷其中,常不与人交流,一人学得废寝忘食。寒假归来,某日上课,有一教师先是哈哈大笑,接着说,咱们学校,出了一位发明家——可笑死人了,说到 “发明家”三字,重音,音调拉得很长,我们都听明白了话外之音。

同学们都回头望着百中王,哄堂大笑,眼中全是戏虐之意。百中王把头埋在桌下,羞愧难当。这名老师继续说:把人亏啦!不好好学习,还发明什么“恒温杯”,你能发明个辣子!我全身一震,因为看见百中王头埋在桌子上,微微颤动;但应该是伤心欲绝,桌子上明显的湮湿了一滩,而且清晰地看到逐渐缓缓地、缓缓地向外散开了……

那一节课,所有人都很快乐,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老师上课激情四射,神采飞扬;学生较之以往,更为投入,回答问题积极,特别是整体回答问题,声音格外响亮整齐,称得上是气势磅礴,直上云霄了……大家都很开心,因为百中王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笑料,以后就可以拿这件事再来挖苦讽刺嘲笑揶揄百中王了,想想都兴奋……

百中王那一整天都趴在桌子上,再也没有起来过。什么时候回到宿舍睡觉,也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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