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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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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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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条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小就不怎么喜欢吃汤面,觉得汤汤水水地麻烦,而且面条吃起来也觉寡淡无味。尤其是酸汤面,记得小时候每每家中有人感冒,母亲就总是在爆香葱花时加上醋,然后再加水煮面条。吃饭时,满屋子都弥漫着一股醋的酸味,我虽不敢明显的表示讨厌,但也难掩反感之态,用筷子在碗里挑挑拣拣地捞几颗黄豆,最后将汤和面一股脑儿剩下走人。后来结婚成家为人妇为人母,厨房成了每日必去的阵地,自己也升格成了“阵地的最高长官”,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一下子都归自己管了,那个志得意满呀,我首先做的就是不做汤面,尤其是手工面!以至于家中的大案板和长擀面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邻居长期借走,要不是感念那是母亲送的结婚礼物,我又要了回来,说不定就找不着了。

我这人一向比较主观,就象是自己手腕上有块烫伤的疤痕就以为别人也应该有一样,我老傻傻地以为大家都跟我一样不喜欢吃汤面。但后来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而让我对汤面印象改变起着绝对作用的就是崔姐。

崔姐对汤面的态度不仅仅是喜欢,而是酷爱!

记得那还是头一次和崔姐一起外出公干,正值暑假,因为任务来得急,所以是匆匆出门。半路上,狂风暴雨便铺天盖地而来,等到了现场,虽然雨已停歇,但天仍然阴着,大朵大朵的黑云层层堆积,使整个天空抽巴地象老太太愁苦的脸。站在满地泥泞的田野里,衣衫单薄的我们忍不住瑟瑟发抖。就在这时,崔姐说了一句话,她说:“要是有碗热汤面吃就好了!”

这句话,我一直记到了现在。

后来我就跟崔姐去吃了热汤面,不过那已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好象是转年的三八妇女节那天,办公事的姐妹们拖儿带女地在汾河滩的小树林里玩了一天,然后带着满身的沙子去了崔姐家。小卫妹妹摊鸡蛋饼,青妹妹择了韭菜香菜,崔姐又切了豆腐土豆和肉丁。然后炒菜煮面,热热闹闹地捞了好几碗放在桌上,红黄绿白看起来漂亮极了!我也就是那会儿才发现,印象中寡淡无味地汤面原来也可以如小家碧玉般可人!

从此以后,只要看到热汤面,我就会不由地想起爱吃汤面的崔姐。而且,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也开始在家中尝试着做汤面,把香菇豆角土豆肉一律切丁,再加上碧绿的青菜点缀,配上几根白白的面条,老公孩子爱吃得不得了!

不过,我还是不会擀面条。

2010年的11月,外甥女出嫁到宝鸡,我受邀去参加她的婚礼。婚礼在新郎的家乡一个叫揉谷的小村庄里举行。我们一行人车到时已是下午三点多了。经过一路长途跋涉,早饭时汲取的那点热量早已消耗殆尽,不知道同行的人感觉怎样,反正我是急需一点热汤热菜慰藉一下灌了冷风的肠胃。所以吃饭时,面对满桌的冷盘我一直不动筷子,而是耐心地等着热菜上桌。但是,等来等去,我唯一等来冒着热气的就是热汤面。面只有一筷子,汤只有一碗底,油油的,飘着一层韭菜叶,要命的是,它居然还冒着酸气!

“这顿饭,我们吃酸汤面!”主人在一旁介绍道。

我不由暗自叫苦,但是因为自知自己一向有胃寒的老毛病,将就不得,所以口味就顾不上考虑了,三下五除二捞了面喝了汤,主人第二次上面时,面挑给了外甥,我只喝汤。当天晚上吃晚饭,菜还是那个几个冷盘,面还是那面,不过汤换了,没放醋,而且还有了肉丁。虽然没我在家时做得那么麻烦,但口味还觉得挺对路的,所以我把重点又放在了喝汤上,而且喝了好几碗底——可能是怕浪费,主家每次都给舀一点儿汤。吃饭的过程中,同去的一位男士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这里的人好象做席都不喝汤。但我没在意。晚上睡觉躺在热炕上忍不住遗憾崔姐没来,否则爱吃汤面的她就可以把各种口味的汤面一次尝个遍了!想到兴起时还给小卫妹子发了条短信。小卫妹子笑着回言:“到哪儿都忘不了崔姐,呵呵,多喝点热汤,小心冻着了!”

这还用得着她提醒!

第二天的早饭与前两次大至相同,面换成了鸡汤面。当我再一次将碗里的汤喝了个干净时,旁边特意照顾我们这一桌的一位当地人好心提醒了一句:

“我们这儿的人一般都不喝汤”!

“为什么呢?”我追问。

对方笑了笑,很含蓄的说:“第一碗还是可以喝的,不过你喜欢的话余的下也行!”说完,他转身又去端面了。

“为什么呢?”我有些困惑,但还是把面前的一碗汤端起喝光了。我记得很清楚,和我同样的干的还有家里的嫂子和外甥的媳妇。也就在这时,同桌的两位最年长也最老道的男士慢条斯理地开口了。

“人家这儿的人的确是只吃面不喝汤。”

“是,汤都端回去了!”

“对,捞上面又给端回来了!”

闻言,我差点吐血!

——老天,从小到大,平时连别人用过的筷子都不用的我,居然在千里之外连吃了别人几天的口水!说不定自己喝汤时的样子还成了当地人口中的一个笑话,自己真是傻得冒泡呀!

早知道这样我连面也不吃了!

转眼间,从宝鸡回来已经半个月了,宝鸡婚礼上特殊的面条还是常常浮现在眼前。据说那儿的待客风俗就是吃面,而且每顿饭都不重样。说公道话,味道真的不错,但错就错在厨师太懒,不该换面不换汤!

由宝鸡婚宴上的汤面,我想到了三毛有一次在撒哈拉沙漠上吃的烤羊肉。很多沙哈拉威人围在一起手抓大块的肉啃,然后一起放下跑到帐篷外面敲起鼓跳起舞,然后再一起回来,随便抓起一块羊肉再啃。然后再出去跳再回来啃……三毛说:“我不知道我啃的这块羊肉上沾了多少人的口水!”

三毛是我很小就喜爱的一个作家,爱到了骨子里。没想到她不但同我一样小时候看到“鸡兔同笼”就咬牙切齿,而且还会有同样吃别人口水的遭遇。只是,她是为了体验当地不同的民俗而主动接受,但我却是糊里糊涂被动遭遇。这该就是我和她思想境界上的差异了吧?

遗憾我终究没有成了她!

但也庆幸我到底还是没有成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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