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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元奔古典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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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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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苏轼的两篇应试作文


倡儒家,批法家:读《御试重巽申命论》


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苏轼应殿试,他所作的策论是《御试重巽申命论》。这篇论文从《易经》的巽卦入手,以风的特点来论述儒家的王道。不仅新鲜形象,饶有趣味,而且比喻恰当,感染力极强。但是,论文在思想内容上存在重大问题,那就是作者对待儒家和法家的态度,即倡儒家有余,批法家用力。

《易经·说卦》云:“巽为风。”苏轼阐发道:“巽之配于风者,以发其而有所动也;配于木者,以其仁且顺也。故发而有所动者,不仁则不可以久;不顺则不可以行。故发而仁,动而顺,而巽之道备矣。圣人以为不重,则不可以变,故因而重之,使之动而能变,变而无穷。故曰‘重巽以申命’。”这段话虽然写得有点啰嗦,但是条理非常清晰,论证非常严密。由巽配以风的动态和配以木的柔仁出发,认为只有仁可以达到永动,也就是只有仁才可以使社会永远充满活力,只有以圣人之道来治国,以仁义之道来理天下,万民万物才能够焕发勃勃生机,虽永动却不乱。苏轼从孔子的学说引申出来的所谓“重巽以申命”虽然让我有点恼火,因为这在句话放在今天实在是没有一点感染力的,但是在重视《易经》的宋代,这句话却真是说到了点子上了啊。

由于刚才的论述还显得单薄,所以苏轼接着使用自己善于写赋的艺术本领,他写道:“至于风,悠然布于天地之间,来不知其所自,去不知其所入。嘘而炎,吹而冷,大而鼓乎大山乔岳之上,细而入乎窍空蔀屋之下。发达万物,而天下不以为德,摧败草木,而天下不以为怒。故曰天地之化育,有不可求而得者。此圣人之所法,以令天下之术也。”风行天地之间,自由自在,且无处不至,巨细不漏。风传播花粉,使草木得以结子延嗣,使人间得以草长莺飞,但同时风也会摧折草木,制造秋冬的萧杀悲凉。苏轼从风生万物而万物不知报恩,风摧万物而万物并不发怒,来说明儒家之王道就在于:统治者治理万民,或恩泽或杀伐,是根据需要而来的,而万民并不能体会到恩威之所源,如此,则可达到垂衣而治的境界了。苏轼的这段话不仅形象的解释了“重巽以申命”的道理,而且有所深化,即以仁和礼循天下之迹治理天下,方能无迹而治。但是,他的这种观点明显有美化、吹捧封建统治集团而蔑视、贬抑劳动人民的倾向,他不明白北宋积贫积弱的原因,只仅仅把原因归结为劳动人民的无知和卑鄙,这不仅是他作为封建文人士大夫的局限性所在,也是他固步自封成为北宋王安石变法反对派的根源所在。

苏轼被当时的文坛称为大儒,自己也以大儒自许。这篇论文过于重视儒家之道,也就几乎没有论及法家。实际上,仅凭儒教是不足以治理天下的,在文化知识尚未普及的古代更是如此。比苏轼的时代早了一千二百余年的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似乎让许多儒学后人包括苏轼沾沾自喜,似乎大汉天子就是靠儒学来治国的。汉武帝确实说过“德主刑辅”,其实,我们回忆汉武帝的一生所为,儒学不过是他许多统治工具中的一种而已,汉武帝时期的法治不仅非常完备,也非常残酷。汉武帝在早前《九章律》、《旁章律》的基础上又加制了《越宫律》、《朝律》,总条文达到六十条。此外,为了打击农民起义,汉武帝制定了《沈命法》,为了钳制思想,汉武帝制定了《腹非之法》。而儒家大师董仲舒晚年则因为害怕汉武帝“按律”滥施刑罚而申请致仕,以大儒自许的司马迁却因为为好友李陵说了句公道话就被汉武帝“按律”施以腐刑。可见,认为最高统治者能够依赖儒教就把国家治理好,真是太天真了。苏轼在写此论之前不久参加礼部会试时所作的《省试刑赏忠厚之至论》中说:“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行于刀锯之所不及也。”苏轼在该论中不仅反对无原则的赏赐和刑罚,而且认为爵禄之赏和刀锯之刑难以驯化人心。这种过于重视儒教而忽视法家王霸之道的观点当然是不足取的,所以,苏轼在《御试重巽申命论》的最后说:“上令而下不议,下从而上不诛,顺之至也。故重巽之道,上下顺也。”这种天真的“重巽以申命”比《刑赏忠厚之至论》有过之而无不及。

苏轼以这篇论文中了御试乙科,如果他晚些年进京赶考而碰上王安石当政的话,他是万万考不中进士的。作为这样的一个过于倡导儒家而非议法家的儒者,苏轼此后在政治生活中吃了王安石的亏就是很正常的事了。



秦之乱:读《儒者可与守成论》


《儒者可与守成论》是苏轼参加制科考试时的“作文”,其主要论点“儒者难以进取,可与守成”乍看却也是有点道理的,姑且不论前朝高适马背上驮着一袋书领兵出征,也不论本朝赵普怀揣半部论语协助太祖基本统一了天下。但是,在谈到秦朝时,苏轼认为秦统一六国是无道之举,所谓“德既无以相过,则智胜而已矣;智既无以相倾,则力夺而已矣”。正因为如此,“秦之乱”才使仁义“天下荡然”。显然,这是不能被认可的。

固然,苏轼拿秦来说事,其目的是为了论述儒者之守成,但是他认为秦以武力强行夺取天下,而不用儒者守成,所以国祚不能长久。苏轼拉过来的秦得而复失天下的这个论据其实是假论据。秦始皇虽然有所谓“焚书坑儒”这个两千年都洗刷不掉的“劣迹”,但是他也并不是完全排斥儒者的。其焚书不是焚尽天下所有的书,他只是从大一统的政治要求出发,试图毁灭六国文化,而发扬秦国文化,而且他还保留了六国的药书和种树书。至于坑儒,他也只是坑杀了谤议朝政的那四百多名儒生,并不是满天下去屠杀儒者的,坑儒其实就是一次株连甚多的“文字狱”大案而已。此外,秦始皇的主要辅佐者李斯本来就是大儒,秦始皇安排李斯统一文字本来就是儒学大功,而推广文字也是需要大批儒者来完成的。

秦之统一天下与所谓儒者守成完全是两码事。我们知道,秦能统一六国,得力于秦较早且最成功的进行了带有地主阶级专政倾向的变法,以法家之道富国强兵,秦所实行的所谓“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法家国策,实际上是秦国国君试图以较完全的封建制度取代早先的半封建半奴隶制度,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是值得肯定的。而且,秦始皇的法家改革,其目的是实现天下一统,而大一统也是儒家的核心理念。

苏轼经常批判秦国和秦朝,他在另一篇题为《孔子从先进论》的文中说:“甚矣,鞅之怀诈挟术以欺其君也。”苏轼忠于孔孟之道也就罢了,不赞成秦的变法也就罢了,何必要对伟大的变法家商鞅进行无端的毁谤呢?我们——包括熟读史书的苏轼应该知道,商鞅变法的目的是革除旧制度弊端,整肃吏治,加强国君权力,减轻对被统治阶级的人身控制,发展社会生产,增强秦国应对别国的军事实力,而后来的变法结果也确实如此。再者,商鞅变法的“主谋”是秦孝公,商鞅只是受命变法,其君臣之间一直亲密无猜,为人历来忠厚的苏轼怎么可以无中生有,谩骂商鞅欺君呢?如果商鞅拒绝变法,那才是欺君呢。

既然秦始皇并不是那么排斥儒家,利用法家也是秦国国君心甘情愿的,而且变法结果确实实现了“图强”的目的,那么《儒者可与守成论》所谓“儒者难以进取,可与守成”之说就别有用心了。那么,苏轼居心何在呢?

根据北宋前期科举制度的规定,举子中进士三年后可以参加制科考试,所以,《儒者可与守成论》是苏轼于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写的,这时候苏轼已经为官三年了。而《孔子从先进论》则写于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虽然这两个年份距离王安石熙宁二年(1069)开始的变法尚有几年时间,但是,早在嘉祐三年(1058)王安石任支度判官时就向宋仁宗上了万言书,指出了当时官制和科举制度的诸多弊端,对官场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揭露,请求宋仁宗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并要求在此基础上全面实行变法。仁宗似乎被王安石给说得心动了,从那时起,关于变法的讨论和争论就在朝中展开了。苏轼这篇《儒者可与守成论》自然就是一篇战斗檄文了,是守旧派对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的战斗檄文。那么,苏轼就无非是想借秦之故事,污蔑王安石为法家,污蔑王安石试图欺君,鼓吹天下应交给像司马光和他苏轼这样的正统儒者来“守成”而已。

苏轼以所谓书生守成论而否定秦的法制改革,试问,如果没有“秦之乱”,怎么会有汉之治呢?汉朝的基本政治制度其实正是从秦朝继承来的。宋太祖奉礼治国,为什么国家屡受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欺凌,以至于到了宋仁宗时期都国无宁日了呢?如果没有司马光、苏轼这样的守旧派阻挠,王安石变法早在宋仁宗时期就开始了。而经过多年的政争,直到宋神宗熙宁年间变法才得以展开,其实为时已晚,宋王朝的积弊已入膏肓。即便如此,守旧派对变法派的攻击不仅没有停止,而且力度空前加强,政争逐渐演化成你死我活的人身斗争。当然,变法派一旦得到实权,对守旧派也是迎头痛击,毫不手软的。从苏轼《儒者可与守成论》这篇文章的立论荒谬和动机险恶方面来看,王安石执政期间对苏轼一贬再贬也就很正常了;而随着新旧两派的斗争趋于白热化,奉王安石为精神领袖的新派于元丰二年(1079)差点处死了苏轼,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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