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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元奔古典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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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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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请客事儿


我是一个喜欢请客的人,过去贫穷的时候如此,后来有些钱了更是如此。不管我的年收入有多少,我用于请客吃饭的开销都不会低于四分之一。这里仅聊聊迄今为止我的年收入相对最高的本世纪第一个十年我的请客事儿。

别人请客一般都是有目的的。或是请领导帮忙就业、提干,或是请新老朋友聚会巩固人事网,即便是请小舅子二姐夫大连襟也是为了跟“智囊团”商讨人生新规划。我请客大抵上是没有目的的。我的客人中,有的是好朋友,更多的则是普通朋友,有的人被我请了都感觉很意外,有的人被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请都感觉腻了而不愿意出席了。有很多时候,我兴之所来,翻开通讯本(后来是手机通讯录),随便排查一下,约上几个,这客就请了。有一次几个朋友在一起喝茶聊天,有一个朋友跟我说:“我过两天就要出差了,明天你请我喝酒行不行。”另一个朋友对他道:“对他来说,请人喝酒是最容易的事了。”我说:“何必明天?现在就出去喝酒,明晚再喝一次。”

对于酒菜的档次。一般说来,我依据中上层社会普遍习惯作出安排,也就是说,我的客人虽然在地位上可能还处于社会中下层,但是,在我的宴席上,我给他们所喝的酒却是社会中上层人士才可以喝到的。其实我自己在家也喝点酒,酒的档次就非常低了。

“坐,请坐,请上坐;茶,泡茶,泡好茶。”这是好客的古人编出的一副对联,但是这于我却不恰当。我请客,一般是我坐上席;即便是请某些级别不太高的领导,我也会以“国际惯例”坐上席。我想,这可能是由两个原因形成的:一者,我是个既心高气傲又清高务虚的人,做上席可以满足我的这种心理;二者,我请客以自己的员工和经济水平跟我持平或低于我的人为多,上席是人家自然而然给我推上去的,时间长了我也就坦然的坐上席了。

人们都讨厌不速之客,似乎不速之客使主人意外破了财,我则不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固然,我有时候突然接见的不一定是好朋友,抑或只是一个熟人,甚至只是一面之交的熟人。不请自来的熟人总是会让我惊喜的,我自然会请他喝两杯,尽管如果我是他的不速之客他可能不会留我吃饭的。我请好朋友吃饭,饭后总希望他们立刻离开,因为那时候我会很困倦;但是,我留不速之客吃饭,饭后我却不会困倦,我会再三挽留不让他们离去,跟他们打牌或聊天不厌其烦,甚至还会安排一家旅馆让他们住下,以便第二天再请一次。然而,不速之客就是不速之客,有时候时隔一两年我们在某个宴会上相遇,对方会清楚的记得我和我过去的那次热情安排,而我却回忆不出什么时候请他吃过饭了。

请客能不能加深感情?不一定。我请客吃一顿饭,素昧平生者落个好感,普通朋友抹一下嘴了事,要好的朋友感觉理所应当;请吃的次数多了,素昧平生者可以升为普通朋友,普通朋友可以升为要好朋友,要好朋友还是要好朋友。但是,一般说来,请的次数多了,就会掺杂一些别的东西。比如:有朋友求我办事,办好了,我请客以示祝贺,他认为理所当然,我们的感情还那样;办砸了,我请客以示抱歉,他却不会出席,文脉的友谊也就结束了。

西方有句俗语:“只有上帝和野兽才喜欢孤独。”上帝只有一个,肯定孤独,至于上帝是否喜欢孤独,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野兽其实是群居的多,个别独居的野兽要么是脾气暴躁,要么是性格怪异,弄不好还会出去同类相残。世纪初的那十来年,我在闹市区始终设有自己的第二办公室兼书房,我喜欢在业余时间一边看书、写作,一边看窗外楼下熙熙攘攘的人流和车流,也就是于喧嚣中享受独居的乐趣。我爱请客可能就如同上帝偶尔需要下凡看看一样,或者如同独居的野兽偶尔下山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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