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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元奔古典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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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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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国结构主义学说探讨美和美感问题

结构主义是上世纪风靡欧美的一种思想学说,它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在法国开始形成,二战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用来分析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中各种问题的研究方法,它是一种迥异于传统哲学的方法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结构主义以人类学和精神分析为支柱,以介于文学和精确科学之间的话语形式为描述手段,试图通过展示事物或现象结构座标后面的精神世界来揭示事物或现象的某种或某些本质特征。

美的本质及其派生的美感问题,自古就是东西方特别是西方哲学界孜孜不倦探求的问题。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曾经问另一位哲学家希庇阿斯:“什么是美?”希庇阿斯用漂亮的小姐、漂亮的母马、漂亮的汤罐等回答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说:“我问什么是美本身,不是问什么是美的东西。”希庇阿斯沉吟良久,难以作答,只好反问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摇摇头说:“美是难的。”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没有能够给美下定义,其实并不是他们混淆了“美”和“美的东西”,而是“美的东西”给他们带来了美感,从而使他们混淆了美和美感。

美到底是什么,美和美感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人们对美和美感的看法会因时因人而变化着,几千年来,人们一直陷在这些困惑中。当然,人们在探索美的过程中也提出了许多观点,不过那些观点大都没有说清楚美和美感问题。不过,至今尚未见到人们用“新兴”的法国结构主义方法论来探讨美和美感问题,我希望通过本文抛砖引玉,以引起文化界对美和美感问题的更深入研究。

本文将分五个部分探讨美和美感。第一部分主要是恢复被苏格拉底们割裂了的美和美感本来就存在的联系,从而为接下来的四个部分的研究奠定基础。后四个部分则在梳理数千年来人们对美的本质的不同类别及不同层次的描述中,分析美感的生成和美的本质。五个部分依次是:美不可能离开美感而被认识;从客观形式上探讨美和美感;从精神世界中探讨美和美感;从现实生活中探讨美和美感;从审美实践中探讨美和美感。

一、美不可能离开美感而被认识

什么是美?什么是美感?美和美感到底有什么关系?通俗点说,如果我们把美比作蜡烛的话,那么美感就是蜡烛所发出的光和热。可见,虽然美和美感是两回事,但是它们却是不可分割的,就是说,苏格拉底通过把美和美感割裂开来的方式来对所谓“美本身”进行探讨,显然是错误的。

苏格拉底逝世后,他的弟子柏拉图继续探索美的本质问题。柏拉图在其著作《大希庇阿斯篇》中认为,美既不同于美的东西,也不同于美感,美是事物之所以美的带有普遍性的“根本原因和根据”。当然,柏拉图并没有说明美的事物到底有哪些美的根本原因和根据,因为所有人包括他本人对美的根本原因和根据的看法不仅是不同的,而且是随时可变的。就是说,柏拉图对美的定义看起来很有逻辑性,但是人们一旦用他的美的定义去考察特定事物和现象是否美的时候,就会再度被美和美感所纠缠,从而使“美本身”越发扑朔迷离。

虽然柏拉图没有能够很好的解决美的定义问题,但是他的研究成果给我们留下了关于美和美感的两个探索方向或探索空间,从而具有重大的启蒙意义。

首先,美和美感具有相对性。任何事物或现象任何时候的美和美感只能说明该事物或现象那个时候的美和美感,而不能说明其他事物或现象某个时候的美和美感。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物质层面到精神层面,美虽然广泛存在于世界中,但是美感却不仅在人们之间是相互矛盾的,而且它还在同一个人的心中自相矛盾。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美不可能脱离美感而存在,美和美感不可能脱离美的事物或现象而存在。一方面,美并不是美的客观事物或现象,因而美不是客观事物或现象所具有的某种物质属性,但是美又不能脱离美的事物或现象,美从而必须具有一定的物质条件,既然美必须具有一定的物质条件,那么美就具有物质所具有的结构特征要素。另一方面,美尽管也不是美感,但是美和美感密不可分,美感与人的精神层面有关,美从而必须具有一定的精神条件,既然美必须同时具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一定的精神条件,那么美就具有隐藏在美的事物或现象的结构形式后面的一片精神世界。

结构主义试图通过展示事物或现象结构座标后面的精神世界来揭示事物或现象的本质,所以我们在承认美和美感具有相对性的前提下,不妨以结构主义为方法论来探讨隐藏在美的事物或现象结构后面的那片精神空间,带有精神意味的美感就在那里,体会到了美感,我们也就发现了美感所依附的美的某种或某些本质特征。

既然美和美感难以割裂,那么在结构主义引领下,如果我们还以蜡烛发出的带有空间意味的光和带有感觉意味的热比作美感的话,那么美就是正在燃烧着的蜡烛了。

二、从客观形式上探讨美和美感

关于美的本质,继柏拉图之后,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来分析,他们认为,自然界是依据数而成型的,数学原则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原则,因此美也受到数的本性和数学原则的制约,即“事物由于数而显得美”,事物因具有“数的秩序和比例”而显得美。他们还难能可贵的把美的问题引入艺术,他们以绘画和雕塑为例接着认为,“没有一门艺术的产生不与比例有关,而比例正存在于数之中”。我们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观点概括和延伸一下就是,“美”和“美的东西”在于事物的对称、比例等恰当的数的形式。毕达哥拉斯学派虽然没有使用结构这一概念,但是无疑的,其建立在数的基础上的美的观念比如比例已经触及到了事物的结构问题。

毕达哥拉斯学派虽然发现了美与事物形式上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却是冷冰冰的。一块正方形的田野是美的,原因在于这块田野的长和宽是相等的,但它似乎与田野中生长着什么作物或花草毫无关系。一面长方形的旗子是美的,原因在于这面旗子的长和宽的差距不那么大,但它似乎与棋子的所有者和特别寓意毫无关系。一个吉普赛姑娘是美的,原因在于她的上身和下身的比例、脸蛋的宽与长的比例符合黄金分割原则,但这似乎与爱毫无关系。无需过多举例,总之,毕达哥拉斯学派用毫无温情的数来探讨美,固然我们有时候能够勉强接受其部分观点,但是却感到索然无味。既然如此,毕达哥拉斯学派就没有发现美的真谛,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发现隐藏在事物或现象的结构形式后面的那片精神空间。

不过,稍后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似乎对美的本质问题有了新的发现。亚里士多德起初也有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类似看法,比如他说,美的主要形式是长短的“匀称”即不太长也不太短,“美取决于一定的体积”即体积的大小“匀称”。但是,亚里士多德后来把纯粹属于数的范畴的“匀称”观发展到带有人的感觉意味的“适当”观。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的体积如果大小适当,它就会给人带来舒服的感觉,它就显得美,而体积太大或太小的事物之所以不美,那是因为它会引起观者的不适感,舒服和不适感当然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亚里士多德同样把美的问题引入文艺,他从悲剧方面探讨了美的“适当”观,他认为,“严肃的、完整的、有一定长度的”、“高尚的”悲剧是美的。固然“完整”和“一定长度”还是数,但是“高尚”已经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了,“严肃”也有一些精神的意味。

根据结构主义原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适当”就是隐藏在事物数的结构形式后面的精神层面的东西,是美作为“蜡烛”发出的如同光和热的美感。当我们感受到了这种美感,也就发现了依附在美感上的美的形式上的本质特征。

三、从精神世界中探讨美和美感

由于人类的存在,物质世界中总是隐藏着丰富的精神世界。尽管唯物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对物质和精神的作用认识不同,但是他们都承认精神世界的存在,而且精神世界不是平面,它是一个层次丰富的空间,人的修养高低决定了这个空间的深邃程度。由于美和美感无法与人的精神世界割裂,因此,我们运用结构主义学说,可以通过展示隐藏在被物质的结构形式反映了的某种客观或主观精神后面的另一片精神世界,从而发现美感以及与美感相伴的美。

柏拉图关于美的本质的认识离不开他的“理念说”。他认为,美就是神赋予人的“美的理念”,现实世界中的事物或现象之所以美,原因在于该事物或现象“分享”了这种“美的理念”。为什么人们对于美的看法不一样呢?因为人们的智慧不同,他们从神那里得到的“美的理念”会有差别。

柏拉图的“美的理念”观,就是事先设计好精神层面的美,而现实世界的美是精神层面的美的反映,黑格尔经典的总结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可见,理念的美才是真的美,而客观世界的美却是美的假象。

柏拉图的“美的理念”虽然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但它也是有结构的,其结构就是“分享”了“理念”的客观事物的结构,是客观事物结构的“感性显现”,当然,这种结构带有精神色彩。按照结构主义原理,当客观事物分享了精神层面的美的理念之后,隐藏在“感性显现”了客观事物结构形式的客观精神后面的另一片精神世界其实就是美感的美感,当人体验到了这种美感的美感,也就发现了依附在其之上的美的客观精神本质。

与柏拉图、黑格尔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讨美不同,英国经验派哲学家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探讨美。休谟认为,人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会积累经验,如果客观事物或现象给人带来愉快的经验,这种经验就成为美,此后人们运用这种经验就可以检验其他事物或现象是否美。

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美论。孔子认为,“尽善尽美”,“善者,美之实也”,其实孔子的“善”就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得到的经验。老子认为“无”是美的最高形式,其最终表现为“虚”、“空”、“远”等境界,其实这些都是“有为”的功利性的现实生活在老子心中留下的反面经验。

固然休谟、孔子、老子等哲学家用自己的关于美的经验去考察客观事物,但是他们的经验本来就是从客观生活中得到的。虽然经验作为意识是没有结构的,但是经验来源于有结构的客观事物,它受到来源处客观事物结构形式的反映,从而具有自己的精神意味的结构形式,当他们用这种带有精神意味结构的经验来检验其他事物是否美的时候,其他事物必然也要具有这种结构。根据结构主义原理,隐藏在具有精神意味结构形式的主观精神后面的经验就是美感的美感,体会到了这种美感的美感,也就是发现了依附在其上的美的主观精神本质。

四、从现实生活中探讨美和美感

如果没有人类社会,自然界无论多么光怪陆离,都不会存在美感的问题,当然没有美感问题,也就不存在依附美感的美的本质问题,就是说,美和美感问题必须与具有意识的人相结合才有意义。而人之所以与动物不同,在于人从来都不会被动的接受自然界的安排,人总要依据自己的需要与现实生活建立起一定的关系。

从毕达哥拉斯学派美与数的关系出发,法国哲学家狄德罗认为,美的本质在于“关系”。狄德罗所说的“关系”远较毕达哥拉斯学派丰富。一方面,某种事物或现象的内部结构只有符合比例、秩序等一定的数的关系,它才会美,这本来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观念,狄德罗认为这是“真实的美”;另一方面,某种事物只有与别的事物建立起特定的关系,比如一朵玫瑰花要开放在有花有叶的玫瑰丛中而不能开放在羊圈里,它才会美,这是“相对的美”。狄德罗进一步认为,事物或现象只有与人建立起特定的关系,它们才会显得美,比如一朵玫瑰花美还是不美,必须看它与欣赏它的人建立起怎样的关系,这是狄德罗所谓的“外界于我的美”。

狄德罗关于美的看法涉及到了“关系”,更涉及到了人,但是人还缺乏动态,显得被动,俄国哲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狄德罗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提出了著名的“美是生活”的观点。所谓“美是生活”,就是说,人都愿意活下去,但是人只有与现实生活建立起特定的关系,他才能活下去并活得有滋有味。考察某种客观事物或现象是否美,就看它是否符合人与现实生活建立起来的关系。

从“美是生活”的观念出发,车尔尼雪夫斯基要求人们热爱现实生活,尊重现实生活,尤其要尊重自己与现实生活所建立起来的现实关系。虽然“美是生活”的观念中带有人所具有的特定的喜好因素,容易使学说滑入庸俗的生理学泥潭中去,但是“美是生活”观把美从形式主义、精神主义和经验主义中解脱出来,从而使美与人的当代生活相联系,具有一定的唯物主义价值和积极意义。

人在与现实生活建立关系的过程中并不是被动的,人是有选择的,即“美是生活”并非意味着所有的生活中都会派生出美来,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只有那些“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才是美的,尽管这种“理解”会因人而异。人在选择自己跟什么样的客观生活建立起关系时,必然会关注客观生活中那些事物或现象的方方面面包括它们所具有的结构形式。那么美在哪里呢?当我们发现了隐藏在具有特定结构形式的事物或现象所构成的客观生活后面的那片由于人的主观选择而形成的某种精神空间时,我们就获得了美感,同时也就看到了依附在美感上的美的本质,即美是人与生活的动态关系。

五、从审美实践中探讨美和美感

“美是生活”把美看作客观的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东西,显得通俗易懂,但是,它存在着重视自然美而轻视艺术美的倾向。更为重要的是,“美是生活”在重视人与现实生活所建立起来的关系之际,虽然也发现了人对现实生活的主动选取行为,但是它仍然没有对人在人与生活的关系中所具有的压倒性的主体作用引起足够重视。同时,“美是生活”只是从人的主观喜好层面探讨了人对生活的取舍,没有意识到人其实是在社会实践中建立并不断调整人与现实生活的关系的。

马克思主义者在探讨美的本质时克服了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上述缺欠。马克思主义者对美的问题的研究成果集中在三个方面,或者说三个递进的层次。

首先,美的本质在于人。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而自由意识是人具有意识的最高体现。人在与现实生活建立关系的过程中,他不仅要考察特定现实生活在物质层面上对于人的生理需要、伦理需要、道德和法律需要,他还要克服这些带有强制意味的需要,而跟现实生活建立起脱离功利性的观赏或精神满足方面的带有自由意味的需要,美就诞生在人与生活的这种自由的审美关系中。

其次,美的本质在于实践。人会不断调整自己与生活的关系,调整的原因是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人的社会实践之所以会发展,原因则是人在特定的社会实践中能否完美的把自己的本质力量施加于现实生活,从而使现实生活始终反映人的最新现实,始终反映人的不断强大起来的本质力量,始终反映当前的、最好的“我”。这种调整的过程始终伴随着人对于生活的自由的审美动作,美就诞生在人与生活的这种自由的审美关系中。

再次,美的本质在于自由。美诞生在人与生活的自由性的审美关系中,诞生之后的美并不仅仅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它是一个个伸手可触的形象,只不过这些形象不再是原来现实生活中的那些物质形象,而是带有精神层面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客观形象,比如武松、贾宝玉、高老头、浮士德等文学名著中的人物形象,人民英雄纪念碑底座浮雕中的人物形象,蒙娜丽莎等美术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在人与现实生活的动态的实践关系中完美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的这些美的形象,当然是自由的形象,就是说,自由是美的本质的最高特征。

既然美的形象是物质性和精神性在自由指引下的统一,那么从物质性来说,取自生活进行艺术创造的这些形象虽然是虚拟的,但是它是对物质社会某一类事物或现象的集中概括,因而它分享了那类事物或现象在物质形式上所具有的结构要素;从精神性来说,这些形象反映了人建立在自由的对于生活的审美观照基础上的本质力量,这种本质力量其实就是隐藏在该结构要素后面的精神空间。当我们体会到这种精神空间时,我们就获得了上述形象的美感,而依附在美感上的美在于人,在于实践和在于自由的本质特征也就被发现了。

结构主义在二次大战前主要还属于语言学范畴,它表现为针对各类学科的一种介于文学和精确科学之间的语言描述形式,但是,当它在二次大战后深度介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之后,它遂脱离语言模式,而以怀疑哲学为思考模式,而这正是人的自由精神能够得到发扬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是我用结构主义理论循序渐进探讨美和美感的根源所在。

本文中,我首先把苏格拉底们混淆并割裂了的美和美感建立起必要的联系,然后结合结构主义原理,对历史上人们对于美的探索由低层到高层,分四个部分展开论述,即:从客观形式上探讨美和美感,从精神世界中探讨美和美感,从现实生活中探讨美和美感,从审美实践中探讨美和美感,直到美的本质从人、实践和自由中脱颖而出。当然,在美最终获得的这三大本质特征中,自由是美的特征的最高表现形态,在自由的美的形象诞生之际,结构主义理论本来就有的建立在怀疑哲学上的自由性和开放性也就得到了进一步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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