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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元奔古典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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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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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马论剑说风度

马和剑不仅是古代军人作战所不可缺少的工具,更是贵族或士人展示自己风度的重要元素。如今,马和剑离我们的生活已经很远了,但是,每当我看中国或外国的古代电影电视,总会注意骑着马佩着剑,或只骑着马或只佩剑的人们,他们的风采令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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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诗人韦应物有一首“调笑”词写道:“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咆沙咆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固然词所反映的是西汉时期汉人与匈奴在焉之山地区相争的历史,词中的主要意象也只是一匹迷路的马,但是,我们并没有从这匹马的身上看到绝望。你看,在广袤的焉之山下,衰草连天的草原上,游荡着一匹落群的马。一轮昏淡的夕阳即将沉入远方的山窝,这匹马无心啃草,它很焦躁的一会儿刨刨沙,一会儿刨刨雪,它还不停的东转转西兜兜,时而下意识的昂首嘶鸣一声。这是一匹不能安于寂寞的马,不能接受命运被闲置了的马。这其实是一个渴望上战场拼杀的战士的形象。作者通过这首词给我们塑造了一个独立的、非常有风度的、具有感染力的艺术形象。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初读这句唐诗时,我首先感受到的倒不是新科进士的得意心情,而是他所骑的那匹马的得意状态。那匹枣红马(我认为新科进士不会选黑马或白马)的高昂着的头颅随着撒欢的四腿前后俯仰,它无视街道两边围观的人们,它还不时的往后扭头嘶鸣一声,向人们炫耀它的风度。虽然以后再读这句诗时,我感受到了士子充溢整个心房的、荡漾全身的骄傲,感受到了他因为骄傲而产生的风采,我甚至非常非常羡慕这位成功的读书人,但是,我始终不能把这位读书人的风度跟那匹马分开,可以说,是马使读书人的风度翩翩起来。

俄罗斯总统普京原本不爱马,有一次,某国总统送给他一匹枣红色的小马驹,他根本就没当回事,把它寄养在莫斯科的一家马场里,不久就忘了这件事。然而,有一天,普京到一家大型公司视察,正好碰见公司总裁的夫人练习骑马,夫人驭马而行的优雅姿态立刻打动了普京,他当场跨上了马背,从此就爱马如命了。一个半老徐娘能够打动帅气而位高的普京,并不是因为她那犹存的一点徐娘之美,而是马使她仪态万千了。

因此,“灯下看美人,马上看壮士”,“美女伴英雄,英雄配好马”,无论是武夫、文人还是女人,一旦骑在马上,原本没有风度的变得有风度了,原本有风度的就更加有风度了。可见,马并不仅仅是人的附庸,它本身就是人的风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风度揉进了人的美丽风景之中。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这或许要从驯马说起。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不是生来给人奴役的,马也不是生来就任人骑乘的,马需要驯养,所以,驯马师在古代社会是一个很有地位的职业。即便是经过驯马师驯养了的马,交给骑手骑乘时,也还要经过骑手的骑驯。与其说是骑手再度驯马,不如说是骑手和马要经历一个时期的相互较量、相互妥协、相互激励的磨合过程,最终达到骑手和马相互依恋、相互依存。项羽与乌骓马,吕布与赤兔马,已故领袖与他的大青马,都是这样。

我们说蒙古人是马背上的民族,这并不夸张,他们即使跳下马背钻进蒙古包里睡觉,人与马还会在梦中对话的。每当想起辛弃疾“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所描绘的那位叱咤风云的将军的风采时,我就会想到刘备的那匹的卢宝马。刘备入川后接受庞统的建议,兵分两路袭击雒城,刘备走大路,庞统走小路。临行前,刘备把自己一直骑乘的的卢马送给庞统,不料庞统命丧雒城外的落凤坡,这匹曾经飞跃檀溪救过刘备性命的的卢马并没有救下刚刚骑上它的庞统。《三国演义》是带着宿命论态度来写刘备、庞统和这匹的卢马的故事的,但是,我们撇开宿命论,还是能够得出科学的结论,那就是,只有马与骑乘者达到心灵上的相通,骑乘者才能跟马一起创造各自的辉煌和不朽的业绩。

除了骑手和马的心灵共鸣之外,马还使骑手获得高贵而优雅的风度,这是骑手和马的品质共同决定的。

对于骑手来说,他的品质要通过训练得来。他骑在马背上要既严谨又放松,他的紧与松要跟马保持协调,他要能够娴熟的调节马的动作节奏,使之与自己的动作节奏暗合。缰绳掌握在骑手的手里,如同汽车的方向盘、档位和离合掌握在司机的手上和脚下,但是骑手似乎要比司机需要更加灵活的手法。

对于马来说,它的品质一般是生来就有的,这些品质主要有三个:鲜艳夺目的颜色、蓄势待发的力量和自如奔放的奔跑姿态。白马如雪,黑马如炭,红马如枣,每一种颜色的马给人的感受固然不同但都是震撼的。剽悍的身体、矫健的四腿和时刻准备甩起来的尾巴,使人感觉到它有无穷的力量等待释放。而马一旦奔跑起来,远看翩翩而来,近看呼啸而过,那有节奏的蹄声像一首战歌敲打在人们的心上。

当训练有素的骑手把“马性”化为自己的人性时,马的风度也就转化为骑手的风度了。

2

再来谈剑。

在古代,剑被称为“百兵之君”。它比长矛和画戟短,可以在狭窄的地方对敌人进行近身攻击;它比匕首和腰刀长,可以使敌人无法接近自己,有利于自己的进攻。

剑被称为“百兵之君”,不仅仅是因为剑使用方便,还因为它与使用者强化自己的风度有关。

看古代电影,佩戴宝剑的人总是风度翩翩。吴王夫差威严冷峻,越王勾践深沉含蓄,诗仙李白踌躇满志,而亚历山大大帝气吞寰宇,拿破仑一世雄姿勃勃,不胜枚举。“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这是李白《行路难》中的名句。《行路难》是李白于公元744年因受人排挤不得不离开长安时所作。全诗抒发了他的郁闷之情,也表达了他对未来的微茫希望。“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等那许多抒发郁闷之情的句子竟不若“拔剑四顾心茫然”一句说得透彻。文人本不是靠刀剑谋生的,但是,古代文人似乎总会佩带一把剑,他不是为了防身,并不富裕的文人不可能遇到劫匪,文人佩剑之后,他总能给人一种洒脱的超然于现实生活之上的感觉,这可能是因为剑以它特有的内涵淡化了文人落魄的尴尬,学无所用的尴尬,给了文人以自嘲和自慰的缘故吧。或许,同马一样,佩剑的人的风度之所以能够感染人,不仅是剑本身有自己的风度,也有人与剑在神采上相合的缘故。

剑是一件冷兵器,但是,我感觉它是有生命的,它的风度就来自于它的生命,而且是它的生命的升华。

剑的生命首先是在它被锻造过程中获得的。

铁是黝黑的,铜是枯黄的,它们不仅静止而且丑陋,但是,火如同一位母亲,火把铁和铜含在口中,用猩红的舌头舔舐着它们的身体,把自己的热烈和情感输送进它们的每一个细胞,使它们一点一点的接近剑的颜色和模样。

当剑初具雏形时,剑只有生命但是还没有风度,这时候,火又把剑作为情人,她一边絮语一边缠绵的裹住剑的身体,跟剑在滚烫的被窝中翻滚着,直到他们那激情的火星尖叫着扑向天空,然后再从空中洒下,于是剑就可以离开火了。离开了火的剑用双眼向世界闪烁起精灵般的凌厉的光芒,震撼了看到它的每一个人。李贺在描写秦王的威武风度时这样写道:“秦王骑虎游八极,剑光照空天自碧。”在烈火中出生和成长的剑展示并提升了秦王的风度。

剑的生命然后是它所经历的历史赋予的。

人类文明时代的每一次重大政治与军事事件,剑都是参与者。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这“大刑三,小刑二”的五把著名的青铜宝剑把春秋战国砍得血肉横飞。从那时开始,剑就携着各个季节的风,趟着各个时代的血,走过了数千年的道路,一直走进现代武侠小说中,并有时候被改名为“龙泉”。太多的每一个时代的人间气息浸透进剑的手柄中,使剑比最老的老人,比最博学的哲人更能够理解历史。

由于读懂了历史,剑也就读懂了人,它以各种形态融入人的生活中。除了刚才说的它的风度可以抚慰文人落魄的心情之外,它的风度还包括许多其他方面。

剑是权力和尊严的象征,它可以被君主或权贵作为权力的标志授予下属,拥有者对自己的部属遂有生杀之权。我们说刘邦“手提三尺长剑打天下”,却不说他手捧什么印绶或骑着骏马打天下,足见剑和刘邦提剑的风度作为权势的象征意义之大是超过印绶和刘邦捧着印绶的风度的。

剑帮助血气方刚的有志青年挑起奋斗的兴致,跟他们提前筹划历史的演进模式。祖逖闻鸡起舞的风度直到今天还是励志的素材。

剑还以悲壮的方式结束一段历史,把它的主人送到他不得不去的那个黑暗的地方。这样的事例太多了,最典型的恐怕就是自刎乌江的项羽了。项羽虽然以自杀的方式谢幕了,但是剑却把项羽的最后的风度提升到无与伦比的地步。

剑虽然能读懂历史和人生,但是记载历史和历史人物人生的都是刻刀和毛笔,锋芒毕露的剑常常是沉默的,剑似乎是一个最具内涵的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近年,人们经常从古墓中挖掘出剑,一件件被刻刀和毛笔记错了的历史事件才得以被改正过来。

剑读懂了历史和人,从而提升了自己的风度,不同的佩剑者把剑的风度溶解在自己独特的人生中,他们也就在自己与剑的心心相印中获得了自己所需要的风度。

如今,虽然马术还在,但是人们早已不再骑马了,早已不再通过马来炫耀和强化自己的风度了,人们把宝马换作宝马轿车。虽然宝马轿车在平坦无垠的黑色路面上风驰电掣,但是,我们只能看到轿车的一成不变的风采,即使车子停下来,车主下了车,我们除了看到车主的沾沾自喜之外,看不到他有什么动人魂魄的风采。宝马轿车,是不能跟宝马相提并论的,这不仅仅是因为轿车无生命而马却有三分龙性的缘故,更因为马与它的骑乘者以心有灵犀的方式相互提升了风度。

同样的,现在人们早已不再用剑防身或战斗了,使用剑的将军早已改用手枪。手枪,固然可以很方便的远距离击倒敌人,但是,佩带手枪的人并没有羡煞人的风度。八路军连长肩挎大盒枪,国军少将腰别驳壳枪,姿态还算可以;而女特务手拿五四式小手枪,土匪头子胳膊上耷拉着无盖的旧手枪,确实让人作呕。论风度,手枪是不能跟剑相提并论的,我想,原因就在于剑获得了人的神采,还在于剑读懂了历史,读懂了人,而后佩剑者通过与剑心心相印铸就并提升了自己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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