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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元奔古典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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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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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里的郑国史

由于历代学者基于个人需要的注解,《诗经.国风》中的大部分作品在流传过程中的主旨呈现多样化,甚至出现巨大争议,其实,历代学者都承认《国风》反映的是各诸侯国的国政、国情,我们只要坚持把这些诗与当事国的国政、国情联系起来,撇开历代学者基于其现实社会的意识形态需要,就能厘清其主旨。这里,我就以郑国的相关史事来解读“郑风”中的三首诗。

/郑武公“不务正业”/

淄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淄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淄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诗经.郑风.淄衣》

《淄衣》是《诗经》“郑风”中的第一首,描写的当是春秋早期郑国的一些国情,历代《诗经》评论者对此均无异义,但是对于此诗到底反映了郑国的什么风貌,古往今来一直存在争议。根据清人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提供的资料:《毛诗序》认为此诗是赞美郑武公,《毛诗序》进一步阐释道:“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礼记》则认为此诗的主旨是“好贤”,也就是郑武公尊崇贤人。古代人多于这两个意义上争执。近现代的《诗经》论家多认为此诗写的是郑国的一个家庭主妇关心在外做官的丈夫,国内有一种权威的《诗经》白话本这样翻译这首诗的第一节(三节诗的意义几乎是一样的):“黑色官服多合宜啊,破了,我为你制新衣。往你的官衙把事办好啊,回来,我给你把美食备。”

以做新衣服和提供美食作为对“善于其职”或“向贤”者的奖赏,其实就如同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用两块糖哄孩子的事儿一样,无论是国人对待郑武公,还是郑武公对待贤人,这都显得牵强和滑稽;而家庭主妇用这“两块糖”哄丈夫好好做官,则有“犯上”之嫌,不仅不太符合两周之际奴隶制的社会特点,也有悖于任何时代的家庭伦理。所以,我认为这首诗另有主旨。寻觅这首诗的主旨,我们必须从当时的历史背景出发。

春秋时代的起点是周的都城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的周平王元年(公元前770年),这时候,郑武公刚刚继位为郑国国君,而拥立周平王为天子并护送周平王东迁的主要诸侯正是年轻气盛的郑武公。周平王东迁是中国历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此后五百多年的春秋战国时期不仅是中国的持续时间最长久的大分裂时期,而且是民族大融合和国家大一统的成形时期,更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第一次大争鸣和大发展时期。但是,郑武公时代的政治生态是诸侯不再听命于周王,或者只是在表面上尊重周王,而拥立周平王的郑武公居功自傲,更加不把周平王放在眼里。

周礼是严禁诸侯国互相吞并的,就算是讨伐某个“无道”的国家也是需要周王下命令的。固然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不再遵守这个规定了,但是春秋早期任何大的诸侯国都还不敢明目张胆的吞并别的国家,唯独郑武公不然。郑武公护送周平王有功,周平王把虎牢关以东的大片土地赐给郑武公,郑武公国力大增,遂迅速发动对周边小国的吞并战争。从周平王二年(前769)到五年(前766)仅仅数年间,郑武公就先后并灭东虢、郐、鄢、蔽、补、丹、依、弢、历、莘等十国,并把自己的国都迁到郐(今河南新密县),更大兴土木扩建城池和宫殿,都城的范围早已超过周礼所规定的“百雉”,而其豪华程度也直追周都洛邑。郑武公居然早于齐桓公等“春秋五霸”约一百年就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霸业。周平王对郑武公目无“法纪”的行为非常震惊,屡屡下令禁止郑国任意攻伐他国,但是奈何不了郑武公,于是周平王遂要求收回早先赐给郑武公的土地,但是郑武公居然把虎牢关以西的贫瘠土地交给周平王,用来替换以东的肥沃土地。

结合这段历史,我们回过头来看《淄衣》这首诗。如果说这首诗涉及“郑武公”和“贤人”这两个关键词,那就应该是周平王对“不务正业”的郑武公提出了向贤人看齐的敬业要求。诗当作于郑武公吞并周边小国之初的一两年内。当时,郑武公除了是郑国国君,他还因拥立周平王之功而被周平王拜为周朝司徒。眼见郑武公四处攻伐不止,周平王遂对郑武公好言相劝。司徒在周朝是管理天下邦教的最高官员,作为周朝司徒,周平王要求郑武公要以身作则,主动维护周礼。不认真呆在司徒官衙里,却离开官衙,发动战争,把别的国家并入郑国,这显然不是周朝司徒郑武公该做的事。

“淄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古往今来的论家一直把“淄衣”解释为官服,把“粲”解释为美食,我们不妨宽泛点理解,把“淄衣”引申为官职,把“粲”引申为俸禄,那么诗句的意思就是:司徒这个官职本来是适合你的,如果你感觉邦教不适合你,我可以授予你新的官职;但是现在你得多多去你的司徒衙门里做事,我会给你多加俸禄的。面对“坏孩子”郑武公,周平王对郑武公可谓苦口婆心,谆谆教导。当然,周平王的“教导”只是一阵风,历史证明,周朝大势已去,郑武公吞并几个小国实在是小菜一碟,此后,楚、齐、晋、秦等国都争相发动不间断的大规模扩张称霸战争。

/郑庄公尚贤/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丑兮,不寁好也!

——《诗经.郑风.遵大路》

《诗经》中大部分作品的主题从古至今都存在争议,这首《遵大路》也是。在古代,《遵大路》的主旨主要有三种说法。《毛诗序》认为这首诗写的是“庄公失道,君子去之,国人思望也。”朱熹则认为是“淫妇人为人所弃,故于其去也,揽其祛而留之曰:……”清末魏源调和二说,认为此诗是“托男女之词,为留贤之什”。历史上的郑庄公并非无道的国君,他只是作为强势的诸侯不符合《毛诗序》的西汉时代大一统的社会要求而已,因而《毛诗序》所说的主题不可取。朱熹的弃妇说似乎有道理,但是老夫子偏要从自己那腐朽的理学出发,认为那个女人是因为淫乱才被弃的,实在是太武断了。前二说既然如此了,魏源的调和之论也就有偏了。现代学者的看法接近朱熹说,但是认为被弃的女人不是淫妇,而是善良的,忠于爱情的不幸女子,这几十年我们看到的中国古代女子似乎总是勤劳、善良和不幸的。有一本出版于世纪之交的权威白话版《诗经》这样翻译本诗的第二节:“顺着大路啊,拽着你的手啊!不要嫌我丑啊,相好不能遽绝啊!”女人因为丑而被休弃,不符合春秋时期的婚姻观,在那个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的时代,男人重视女人的生育能力和劳动能力,美丑是次要的。

总之,这些看法都是论者站在自己的时代思想阵地上得出的,其实,按照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我们研究文学问题要紧扣文学现象的历史背景。通过对这首《遵大路》历史背景的梳理,我认为诗的主题是郑庄公尚贤。

在“郑风”中,这首诗排在前边,写的是郑国早期的社会生活,《毛诗序》认为诗与郑庄公(公元前743年-公元前701年在位)有关,这一点应该是正确的。郑庄公是一个胸怀大志的国君,这样的国君在个人品德上会优于同时代的其他国君。郑庄公的父亲郑武公(公元前771年-公元前744年在位)临终前安排郑庄公继位,但是郑庄公的母亲姜氏希望郑庄公的弟弟叔段做国君。郑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722年),姜氏居然跟叔段里应外合发动政变,政变被平息后,郑庄公掘地拜母,接出母亲孝敬,婉转的推翻了自己“不及黄泉无相见”的气话。由此自然可以推翻《毛诗序》的庄公无道说。有这样的优秀品德,郑庄公治国理政就会有所作为,他在历史上获得了“小霸”的称号。

之所以说郑庄公是“小霸”,是因为郑庄公无力取得后来“春秋五霸”那样的霸业。郑国南边是楚国,北边是晋国,这两国的块头都是郑国的数倍。郑国的西边是周朝王都和新兴的强国秦国,郑国也是难以向西发展的。东边的邻国宋国也大于郑国,只不过宋国的体量弱于楚、晋、秦诸国。于是郑庄公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联合宋国东边的齐国和鲁国夹击宋国,在重创宋国的当口瓜分宋国周边小国的国土。重创宋国,郑庄公却不敢灭亡宋国,郑庄公必须以宋国作为郑国与齐鲁两国特别是强大的齐国之间的战略缓冲地带,郑庄公心里清楚,如果郑国跟齐鲁两国为邻,郑国是没法存在下去的。

郑国凶险的地理位置迫使郑庄公在交好周边大国的同时,一边大力发展国内经济,一边大力扩充军事实力。国小人少,郑庄公因此特别重视发现和培养国内人才,重视引进外国人才。为郑庄公效力的祭足、颖叔考、祭冲、子丰、公子吕、高渠弥、公子元等人都是当时名士。郑庄公对于人才舍得封赏。郑庄公不仅勇于听取大夫们的意见,也善于取舍大夫们的意见,每有重大决策,他总是通过民主讨论,择善策采纳。郑庄公因礼贤下士和善于纳谏而受到史家的赞扬,《春秋》评价郑庄公“礼也”,“可谓正道也”;看不上唐宗宋祖的毛泽东在关于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谈到郑庄公时也说“此人很厉害!”

固然郑庄公渴望人才,也尊重人才,但是,郑国毕竟是小国,即便郑庄公本人是贤君,却未必能保证以后的国君也是贤君,郑国在战略上的凶险处境是任何一个名士都能看出来的。名士贤人们来到郑国,必然带来一家老小,在郑国置田造宅,世世代代做郑国人,于是有些名士不愿意来郑国,有的则想趁着郑国还安稳的时候离开郑国而投奔有远大前途的大国,这些情况迫使郑庄公进一步放下身段,礼遇人才。所以说,《遵大路》的主题应该是郑庄公用近乎哀求的语言挽留一位决意离开郑国的贤人。

/郑公子忽悔婚/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诗经.郑风.有女同车》

面容娇美,如同木槿花儿;仪态娴淑,确实是大家闺秀;而那珠光宝气的全套配饰,更彰显了女主人的无比尊贵。《有女同车》全诗两节,诗中赞美的这个女子是春秋前期陈国公主妫。诗中出现的“孟姜”这个人物是古往今来《诗经》论家把握这首诗内容的关键,即诗反映的内容是郑庄公的嫡长子姬忽即后来的郑昭公(前701年,前697-前695年两度在位)拒绝父亲给他聘娶齐釐公的次女孟姜,决意迎娶陈桓公的女儿妫。在两千七百多年前,公子忽敢于违背父命,追求“婚姻自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公子忽的这种任性的做法放在那个时代却是错误的,郑国的悲剧和他个人的悲剧或许就是因此而发生的。

春秋前期,华夏大地上有数百个诸侯国,但是除了齐、晋、楚、秦有限几个大国外,大部分都是小国,郑国跟宋、鲁、卫等国是中等规模国家。那个时期如同当代世界一样,“国际”政治是由大国控制的,中小国家只能被动的选边站;而像郑国这样的中等规模国家在选对了所依靠的大国之后,还能够侵略小国。郑国北、西、南分别与晋、秦、楚三个大国为邻,战略处境极其危险;好在东边隔着宋国与齐国相望,因此,依靠齐国是郑国既可以避免晋、秦、楚侵略,又可以放手跟宋国争夺其周边诸如陈、曹、陶、滑等小国的不二选择。而那时候,诸侯之间建立盟友关系的主要手段有联姻、会盟、互派人质,但联姻特别是世代联姻所建立起来的盟约关系最牢固。郑武公、郑庄公父子通过联齐制宋战略,大力扩疆拓土,郑国到郑庄公晚期时已经虎虎生气了。但是,无论郑国怎样“高调”乃至于郑庄公都被称为“小霸”了,郑国都必须是依靠齐国才可以尽可能延缓国家灭亡的历史命运的到来。

公子忽拒绝了齐国的这门婚事,实际上就是摈弃了联齐制宋战略。也许郑庄公功业加身,已经忘乎所以,加之爱子心切,就默许了公子忽的“婚姻自主”。齐国是当时东方唯一大国,其国君历来傲慢,齐国之所以想和郑国联姻,看中的主要是郑国的周王室姬姓出身,这有利于提升齐国的“品味”,有利于齐国日后称霸诸侯。而公子忽的“倒行逆施”使齐国对公子忽继位态度暧昧,公子忽两次即位和总共在位时间只有两年多的事实直接宣告了他的“婚姻自主”的闹剧性。公元前701年5月郑庄公死后,公子忽作为法定继承人,带着自己的爱妻许妫继位,即郑昭公。四个月后,齐国默许宋国干预郑国政务,宋国协助公子突发动政变,公子突即位,即郑厉公。公元前695年,流亡卫国多年的郑昭公利用国内拥护他的大夫祭足的势力成功复位,却引发齐、宋、曹、许等国联军的干预,两年后,郑昭公在一次狩猎活动中被大夫高渠弥一箭射死,公子突从宋国回国复位。失去了郑武公、郑庄公父子既定的对待齐、宋两国战略主动权的郑国,国力逐渐衰落,终于在公元前375年被韩国所灭。

郑昭公就这么因为自己婚姻的任性选择而死于非命,顺便说说孟姜的命运。齐侯把孟姜嫁给了鲁国继位刚刚三年的年轻的鲁桓公,齐国从此通过跟鲁国世代联姻逐渐加强对鲁国国政的控制。有的资料说,孟姜在未出嫁前经常跟她的哥哥诸儿(后来的齐襄公)淫乱,出嫁后还经常回齐国幽会齐襄公,给鲁桓公戴绿帽子。孟姜善理政,有文才,史称文姜。孟姜长期协助丈夫鲁桓公和儿子鲁庄公管理政务,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齐国对鲁国的控制,鲁国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得到迅速提升。鲁庄公十年(前682年),孟姜甚至支持鲁庄公跟齐国开战,取得了长勺之战的重大胜利,收复了早先被齐国侵占的国土。《诗经》中有好几首诗写到孟姜,因而,孟姜与齐襄公的淫乱之事,应该是后世《诗经》论家秉承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儒家腐朽理念对孟姜的栽赃。这首《有女同车》虽然是写妫的,但是却用妫跟孟姜作比,诗人在赞美妫的同时,并不贬低孟姜的美貌和品行,甚至对失去与孟姜的姻缘委婉的表达了惋惜之情。这首诗作于孟姜的时代,又是郑国人或许就是悔齐婚的公子忽本人所作,作为第一手资料所传达出来的信息,这才是正确的。

当初,郑庄公派祭足去齐国为公子忽求娶孟姜时,公子忽以“齐大非偶”为由拒绝,这也许是公子忽年轻气盛,想让郑国将来摆脱被大国控制的命运。郑庄公接受了公子忽的意见,改娶陈国公主,其实其做法如同齐国一样,是想通过联姻控制相对郑国较为弱小的陈国。不过,从《有女同车》的诗意来看,公子忽虽然爱妫,但是他对孟姜也是有爱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毕竟公子忽悔了齐婚,砸碎了郑国数十年中远交近攻对待齐宋两国的国策,历史给了郑昭公一个明确的回应,那就是:郑国依附齐国是时代的选择,脱离时代要求的做法只会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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