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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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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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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敏猫

搬到新楼第三天,一楼阶梯拐角处,偶遇一只小猫。它蜷缩着身子,眼睛眯成一条缝,见了我,不躲也不叫。细看小猫,实在不敢恭维:毛发脏乱不说,脖颈处不知什么原因还被火烤焦了一大块,使他原本丑陋的面目更加惨不忍睹。

准是一只弃猫!我拾级而上。

“喵!”叫声凄凉而哀求,我的心不禁一颤,忍不住回头又看了它一眼。小猫的眼睛睁开了,满含渴望与期待,分明需要我为它做些什么。

新房还没装修,又孤身一人身处陌地,有只小猫陪陪也好。这样想着,我弯下腰去,把小猫捧在手上。

开始,小猫很安静,吃饱后就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忪懒地耷下眼帘,颤抖着娇弱的躯体,打着轻微的呼噜。后来,许是烫伤渐好的缘故,许是长大长壮一些的缘故,小猫变得活泼好动起来,一个橘皮,一个果冻壳都成了它至爱的玩物,甚至还和自己的尾巴过不去,四只爪子连续叨着自己的尾巴在水泥地上翻滚着,身子转个不停。一次,女友不慎将织毛衣的一个小线团遗落在床脚下,这可成了它的假想敌。它躲在门的角落里,全神贯注地盯着线团,两只前爪反复蹬着,两只后爪用力着地,整个身体也弓起来,然后猛地蹿起,抓住线团一阵狂撕乱咬。直到嘴巴上、胡须上粘满线头才停止,带着幸灾乐祸的得意神情,冲着凌乱不堪的线团“喵喵”几声,还骄傲地把屁股朝向我,一副好汉做事好汉当的样子。

顽皮是小猫的天性,倒也有趣。但令我难以忍受的是,有时我躺在床上看书时,它也会冷不防从我身上掠过,惊我一头冷汗。这让我不得不郑重思考一个问题:我到底需要不需要和这只猫继续处下去。

最终决定小猫命运的是我的女友。在她决定嫁给我时说道:“把它送人吧,楼房里不大适合养猫。”

新婚女子都忌讳动物的,尤其是猫狗一类,怕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我就顺水推舟把小猫送给了家住农村的大嫂。

一晃一年有余,大侄子结婚,我回了趟老家。初时的小猫已长成健硕的大猫了,见了我还似曾相识地“喵喵”了两声。大嫂告诉我:“这猫忒勤快呢,自它来后家里和四邻的老鼠都被逮光了,就连鸽子都忌惮它三分,不敢往院里落。”我略带遗憾地跟了句:“好多年没看见过猫捉耗子了,这回也难饱眼福喽。”大嫂揶揄了我一句:“都娶妻快抱子的人了,还改不了少儿心。”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一旁的表侄说道:“我家院子里有棵泡桐树,一到晚上就有麻雀落在上面鼓噪、拉屎,忒讨厌人。既然表叔有这个雅兴,就让表叔开开眼。”

傍晚时分,我和表侄正下围棋,忽闻一阵“叽叽喳喳”声,一大群麻雀蝗虫般纷纷落到茂密的树冠上,院落一下子变成了鸟市。

鸟是人类的朋友,爱护鸟类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这要搁从前,一火枪下去,准能打下百八十只。

我正胡思乱想之际,一只猫从树杈间飞跃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树冠。雀群霎时变成一片惊慌的云向空中逃去……。旋即,那猫也从树上溜下,嘴里叼着一只麻雀。仔细一看,正是我养过的那只猫。

“能这样逮麻雀的猫不多,麻雀再也不敢往这树上落了。”我感叹道。

“按理说是这样,可这只猫在这棵树上得手不是一回两回了,麻雀还傻乎乎地往这棵树上落,你说怪不怪?”看得出来,表侄既有对麻雀驱之不走的苦恼,也有对麻雀不吸取教训的不解。

“大凡一种动物,人类对它保护久了,它的警惕性也就不那么强了。”我试着解释。

“这种解释对麻雀太牵强。它们毕竟叫家贼,机敏鬼精得很。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不可能吃同样的亏。”表侄苦笑着摇头。

“你的意思是说落在树上的不是同一个雀群?”

“谁知道呢?!”表侄双手一摊,现在,他最关心如何驱雀的问题,而不是区分雀群的问题。

“在老地方吃了亏,还总往老地方去。要是真有这样的麻雀,不是犯傻,就是犯贱,给点教训也应该!”我像是自语又像是对表侄说道。

在麻雀太多太烦人的时候,对于已经列入保护动物的麻雀,有时,还真得仰仗养过的那只猫。

作于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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