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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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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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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

喜欢要多刻骨,才能“谓之为爱”;爱要多卑微,才能“只敢说喜欢”。

可能我的年纪并不算太大,但却也见过为了钱而蹂躏的“爱”,为了被爱而卑微的“爱”,为了珍惜和委屈的“喜欢”,为了逃避而咬牙的“喜欢”……也算是看到过爱最龌龊的模样,听到过喜欢最心碎的悲鸣。

但到底何为“喜欢”?何为“爱”?却总是被诠释的七七八八,既全面又盲目。

“喜欢”和“爱”的区别,听过两个让我记忆比较深的回答:

1、“喜欢是索取,而爱是付出。”

2、“喜欢是‘你要够高’、‘你要够帅’、‘你要够壮’……而爱是‘除非你是XXX’。”

我个人认为不管是喜欢还是爱,所描述的都是一种客观的感触。可能是同一种感情,也可能是不一样的两种关系,这要看不同人的观点。毕竟这是一个用客观文字定义主观感受的工程,没人能做,也没人敢做一个普适的定义,只能对自己负责。

那么如何确定“喜欢”升华成为了“爱”呢?

要说是从初恋的火热进入婚姻的平凡,是一种升华。我觉得是。但总少了一些粉红色的光晕;

要说是从盲目的索取进入无私的奉献,是一种升华。我觉得是。但却又感觉“母爱”多了点;

要说是从“乍见之欢”进入“久处不厌”,是一种升华。我觉得是,但也是少了些火药味儿;

要说是从“相互依偎”进入“爱却不需要”,是一种升华。我觉得应该八九不离十了,可是却没有了久违的那一抹“奋不顾身”的激情

……

看着自己写的思考……我想,当一个人值得你为他去思考,为他去感悟,也许……

为他不惜被太阳晒黑,也要看他在篮球场上的飒爽英姿;为他辗转反侧想了一晚的对白,到临口时却全程呆若木鸡;为他不惜用尽“丑恶”,却只为他的嘴边弯月;为他即使受尽炼狱的苦楚,也珍惜他眼中的三寸天堂……

然后,或许在千百年后,或许只是短短的一年离别,你发现——你曾坚信的“全是我在付出”,却在他为你放弃的一切面前,显得如此卑微、渺小而又斤斤计较……

我想这可能就是爱吧。

这一次,

我没觉得多了啥。

也没觉得少了啥。

-END-

——谨以此献给在我高中大学包容着,关心着,嫌弃着,厌恶着,热爱着,深爱着,宠溺着我的林虎、熊权、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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