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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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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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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心灵,在那寻寻觅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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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小说,我看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了,浩南仍然没有回来。
虽然我还不是他合法的妻子,但是,我们的关系众所周知,亲戚朋友都知道我是他未婚妻,这既是铁定的事实,我总有理由知道他迟归的原因罢。
我不停地发信息和打电话找他,手机却始终没有接听,我用急得发颤的手发完最后一条信息:限你十五分钟之内滚回来,要是再不回来,我就深更半夜跑出去找你……
浩南回了电话:宝贝,我马上回来。
浩南回来时已是凌晨一点半了,他望着缩倦在沙发上的我,又好气又好笑地说:跟你说过好多次了,不要等我,你就是不听,这又何苦呢?
我突然冲动地抱住浩南:我们结婚罢,让我们好好地过日子,好么?
傻样,整个房子的产权和整个人都交给你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浩南将我抱起来,轻轻地放在床上,他习惯性地替我拉上被子,说:宝贝,乖乖的睡觉,我还得赶过去陪客人喝茶呢。
他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关上灯又出去了。
黑暗中,我哭了:浩南,我真的很寂寞,真的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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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黄昏夕阳里,叶子枯黄了,我站着站着脑子里突然串出来两句莫名其妙的词:
你留得住树上最后一片黄叶吗?如果可以,我不走。
你握得住风中最后一丝凉意吗?如果可以,我不走。
就这样,就在我和浩南同居了三年后的今天,我又重新拾起了笔。
我答应过浩南,不再写东西的,虽然浩南爱上我是缘于我的才情,缘于我的那些诗词,可是,自从做了他的女朋友后,他,说宝贝,别再写那些妩媚的东西了,我养得起你,再说了,我这么有定力的男人看见你的文章都会情不自禁,更何况其它男人,宝贝,为了我们的爱情不要再写了,好么?
有了爱情,还写什么诗,叫那些统统见鬼去罢,我没有再写过文章,只为浩南的那句:宝贝,别写了,晚上睡觉时不牵着你的手,我睡不着。
我想,在爱情和事业之间,我是看重前者的,我是个小女人,我只想要一个疼我惜我养得起我的好男人,于是,我果真没在媒体和报刊杂志上露过脸。
每晚,浩南总是要牵着我的手才会睡得安稳,我不能坐在灯下熬夜呀,当朋友问我怎么好久没有看到我的新作时,我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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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滞了三年,我的笔非但没有迟钝,反而变得更加纯熟了,许多话就那样不经意地流泻在笔端,寂寞的我在文字里神彩飞扬的张狂着,风情万种的美丽着,江湖重出,我给自己起了个很好听的笔名:新月娟娟。
三年后的第一篇文章就这样漫不经心地被我放在了一个网站上,我不想知道文章受不受欢迎,写了,然后就忘了,识得如何?不屑又如何?我自横笔向天笑,来去随风任逍遥……
浩南还没有回来,自从当了业务部经理后,他的应酬越来越多,回家也是愈来愈晚,但是,我对浩南是信任的,因为他在圈子里的口碑极好,他从来不和风月场上的女子接触,别人找小姐,他不,他的口头禅是,老板,请给我来一壶上好的绿茶。
浩南没有回来,我并不担心,我只是很寂寞,我真的好寂寞,我需要找一个宣泄的方式。
于是,又一次打开了电脑,这时,我发现,一个小时前投的那篇:我比烟花还寂寞点击率已经超过了5000人次,编辑在后面写了评语:人与人之间总有许多区别,区别到人要分男女,物要分阴阳,就花事和人事而言,亦有刹那芳华与永恒之分,爱情是一场烟花过程的演绎,沉默待发是寂寞,绽放过后仍是寂寞,至于高处不胜寒,那则是进入无人之境的寂寞,好朋友,一切随它去罢!
所以,当司马剑请求通过他的身份验证时,我没有拒绝,我将他加为了好友,我的QQ上也只有他这么一个人。
浩南回来时,我刚和司马剑道了晚安。我给了浩南一个很妩媚的笑脸,他看的呆了,他将我抱住,说:宝贝,你知不知道,你笑起来很好看,我这么拚命,也是为了让你过的富裕些,我希望能够让我心爱的女人,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
浩南的怀抱,总是能让我忘记一切烦恼,同居三年,最初的情欲已经变成了浓浓的温情和亲情,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做爱的次数会减少,亲情会与日增加,这话是浩南说的,我信。
浩南真的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这些,我知道,人生路长,能够有一双眼睛望向我,温柔而宽容,应该知足了,可是,为何,为何我会感觉到孤独呢?为何,我脸上的笑越来越少呢?
临睡前,浩南突然问:婉若,告诉我,你是不是又写文章了?
何以见得?我枕在他的胳臂上反问道。
你脸上的笑容告诉我的。从前,我追你的时候,玫瑰花和礼物没少送过,去年,将房子给你的时候,你只是那么平静的收下了,你没有笑,能够让我爱的你脸上露出笑容,想来也只有一件写文章这一件事情了,我说的对吗?
大哥,对不起呀……
每当我对浩南有什么要求时,我总会叫他大哥
浩南没有拒绝我,他说:也罢,让你做个家庭主妇也真的委屈了你,宝贝,写作归写作,可不能当真,更不能将你老公给拋到九宵云外了,这些,记住了么?
好了,你都说了一百遍了,我娇嗔道。
对你这种没心肝的女人,我要是一个不留神,你就会消失不见。为了将你牢牢的拴住,我们结婚罢!
当两人的激情过后,今后的生活要怎样过,难道就在无数的思念和寂寞的长夜中度过?抑或是只在两个人的天地里度过?我和他同时想到了婚姻,想到了家庭,想到了生儿育女。
明明是我想结婚,临到头却似乎变成了他在逼婚,我捂着嘴偷偷笑。
原来,爱对了人,做对了事,走对了路,幸福也可以不要钱——回顾这辉煌的金色人间,沉浮着多少哀喜莫测的容颜,与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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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浩南的婚事办的很热闹气派。
我穿著洁白的婚纱,灿烂着笑容,我的手指蜷缩在浩南的掌心里,我们的视线嵌进彼此的心扉中。
我和浩南结婚了。
那个晚上我们静静地相拥了很久很久。
浩南说:婉若,你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礼物,有了你,我此生别无所求了。
后来,我就想,人可能爱多了,欲就少了。
爱不是做出来的,爱有时更多的需要感动。
他说,有你真好!
他说:我会爱你一辈子的。
他强调着!
一辈子长不长?可以很长,可以很短,你怕长还是怕短呢?我将脸贴在他胸口,问。
我是怕长也是怕短。他纨起我的头发,放于鼻间,轻嗅,轻轻的说,好似怕吓到我一般。
我们不再说什么,只是紧紧的依偎着,这样的肌肤相亲令我感觉到了爱情的甜蜜亲情的踏实。不觉中,有一种透明的幸福的感觉从指尖从发梢弥漫开来。心被浸透着,有一些过往的影像从眼底涌了上来,一幕幕的凝聚成一个个片段。看见了自己在某一个时间做的某一件事情,某一个事情过后自己的某一种心情,缠来绕去……
是在一片桃树林中,桃林外有一条小径斜斜的通到那横跨小河的水木桥,他正从小河里走上来,我由上面望着他,由于阳光的关系,我甚至可以清楚的看见他绣在衬衫口袋上的字。我一直注视着他,他仍低着头走着,丝毫没有察觉我在看他。四周的一切好似都突然寂寥起来,除了吹过的风之外没有一点声音,我热切的注视着他向我走近,此时,这一个本来没有意味着什么的动作,就被莫名其妙的蒙上了一层具有某种特殊意象的心境。他那样在阳光下走近,就像带回来了往日在一起的时光,他将我们过去的日子放在肩上;走过桥,一步一步的向我接近!他站在我面前,眉里眼里都是深情,他说,婉若,我想你!
我想着就笑了,那时你真傻,才认识两天,居然就跑到我面前突然间说想我。
他也笑,认真的说,我是真的想你,因为想你,我整晚整晚的睡不着。
旁白:看不到你,这座城于我就是空城,有了你,这座城就是我的桐花万里路,是我的锦瑟五十弦,弦弦有琴音。
……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滑过,浩南的婚假到了,他必须回公司上班。
我又回到了一杯茶,一计算机的日子。
六天没上线,打开计算机,居然发现那篇-我比烟花还寂寞散文点击率已超过了2万人次,司马剑给我留言道:别后不知君远近,渐行渐远渐无书……
对不起呀,我这一周度蜜月去了。
刚发完这行字,就接到了司马剑发过来的信息:我不信,因为,你说过,你是个比烟花还寂寞的女子,你怎么突然就结婚了呢……
我还没有想好如何措词的时候,他又发过来的第二行字:呵呵,我信,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能够娶到你的男人,一定非常优秀罢!
是的,他非常优秀,从某种程度可以说,他是我的天!
新月娟娟,如果说你的丈夫是天的话,你完全可以成为地的,只是……
只是什么?我穷追不舍的问。
只是你的丈夫掩盖了你的光亮,不过,我相信,有一天,你的成就(我指的是写作)会超过他,因为,你是不甘寂寞的女子,我相信,你一定需要更多的人来认识你……
司马剑的确说出了我的心病,从我在报纸上发第一篇文章时,我就希望,我能够写一本厚厚的书,以后不管我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我。
看他说中了我的心事,我有些沉默了,我说:女人的虚荣心是狐狸……
司马剑很快回了一句:不,新月娟娟,这不是虚荣心,这是你的使命,你必须要写出点名堂,要不,这一生,你永远只能做一个比烟花还寂寞的女子。
为什么?为什么我就不能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女人?
因为你就是你。新月娟娟,放开手去挥洒你的人生罢,以我做编辑十年的经验,相信你一定会成功,对了,你的那篇我比烟花还寂寞未经过你的同意,被我发在女报上了,你应该不会怪大哥私做主张罢?
兄台多虙了,小妹感激还来不及呢?
大哥,小妹先行告退了,我相公要回家吃饭了。
他听了后大笑而来,然后就很认真地告诉我,他很喜欢有我这样冰雪聪明的小妹,并说我们很有缘份,他希望我们这种友情能长期发展下去。
收了线,我边哼着一支时下流行的歌边给浩南煮饭,我的心有些发热,我承认司马剑打动了我,用一种来自心灵的东西,那种东西应该叫爱罢,可是,那不是爱情,而是一种类似于师生及兄妹之间的爱。
这种爱不像爱情那样有爆发力的冲击,可是,这种爱却是暗流一样的东西,缓缓的没有任何迹象,却在不知不觉中能撼动人心。
浩南下班了,看着我开心的样子,他就问:老婆,今天给你老公做了什么好吃的?
上菜啰!
万绿丛中一点红---炝黄瓜
沙场秋点兵---水煮大虾
玉树琼花---凉拌豆芽
当我将回锅肉端上来时,浩南问:宝贝,这又叫什么?
我眼睛骨碌碌的一转,笑道:这叫英雄本色。
浩南笑弯了腰:宝贝,这叫英雄本色,亏你想得出来。
傻了,不是?你想想看浑菜里面最常见的是不是猪肉?这猪肉不管你是炖着吃,还是红烧着吃,它是不是难改本色?既然如此,为何不能叫英雄本色?
言之有理,言之有理。浩南竖起大姆指赞道。
吃过饭,浩南被公司电话招走了,因为无聊,我又坐在了电脑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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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了女报的稿费500元,数目不多,但是,也足以让我高兴半天的。
司马剑说:小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为了感谢我这个伯乐,你是不是应该请我吃顿饭??
我没有丝毫的犹豫:好罢,请你来万豪吃自助火锅好么?
好,晚上八点,万豪见!
给浩南打了电话,我告诉他,晚上约了一个报社的主编吃饭,浩南说:去罢,我晚上刚好也有个饭局。
出门时很随意的穿了件大衣,打车赶到万豪,时间刚好是八点。
新月娟娟。一个三十五岁左右的男人叫出了我的名字,他没有浩南长得帅,但是,也绝不难看,当他站在我面前时,我感受到了一种成熟男人才有的从容和睿智。
原本想叫他司马剑的,可是,在我看到他第一眼时,突然感觉到,如果这样真呼其名,恐怕是对人的不尊重,因为,看到他本人,我立刻就知道了他非但是主编,而且还是赫赫有名的的大作家,在这样一个有名望的作家面前,我这个小字辈自然是有些拘谨了。
你和我想象当中的一模一样。司马剑笑着。
可是你和我想象中的非常不一样,我没想到我的大哥居然这么有名。我恢复了正常,我调皮的回答。
就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我们谈了许多,好多时候,总是我在不停的说,说我年少时的梦想,说我如今的困惑,说我未来的走向,司马剑一直在听,他不时的往我碗里夹菜,一顿饭吃了三个小时,那三个小时里,我也知道了他,知道他前妻不幸病故,他现在既当爹又妈,他和五岁的儿子相依为命。
大哥,男人钟情固然是好的,可是,有时心中的「负面情绪」也是一种「独木舟」
我们不能一直背着它,让这种情绪为一种「束缚」。
司马剑送我回家的路上,我这样说。
他笑着在我手背上拍了拍,说:恩,大哥知道啦,你也一样,爱护自己,从你的房子里走出来,多接触一些人和事,我相信你一定会写出名堂的,我从来不赞成女人是月亮要靠男人这个太阳才能发光的说法。
看着他开着座驾走的很远了,我才上楼。
旁白:有一种男女关系叫灵魂相交,不分男女,他们只是个体的人,因为相互取暧而在一起,这就够了。
书房里的灯亮着,浩南回家这么早,我倍感惊奇,蹑手蹑脚走到他身后,他仍然没有察觉,我用手捂住了他的眼睛,浩南说:和那主编谈得不错罢?
是的,和他真有一见如故的感觉。我说这话时一定是眉飞色舞,我的声音里透着喜悦,我的眉毛一定是微微上扬。
婉若,有一件事想要跟你商量。浩南将我拉在他的腿上
说罢,小女子洗耳恭听。我坐在他怀里,拨弄着他的头发。
婉若,表姐要来这里,她可能会在咱家小住一阵子。浩南的剑眉拧成了一团。
说清楚点,是哪个表姐?是你表姐还是我表姐?
是我表姑的女儿,王乔君。
是她,是那个准备独身的君姐?她不是自己开公司,自己做老板了么?
婉若,君姐的公司一个月前宣布破产了,她准备来这里打工。浩南语气沉重的说
我曾见过君姐,她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子,举手投足之间处处透露着成熟女人才有的贤淑和周到,第一次见我时,她送了一对价格不菲的情侣表给我和浩南。
她是一个令人舒服的人,而且她的文字功夫不凡,她来我可是欢迎之至。
婉若,谢谢你!
夫君言重了!我从浩南怀里站起来,抱拳。浩南向我深施一礼,来了句京剧道白,多谢娘子!
抱着大笑一回,临睡前,浩南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宝贝,如果有来生,你还愿意和我做夫妻吗?
你呢?你愿意再娶我做你的妻子么?如果你愿意,我自然也愿意了,只不过,如果今生和来生你都是娶一个人做你的妻子,你不感觉会很无聊么?
浩南说,不错,夫妻俩人来生不在结发,今生就更加需要好好珍惜这来之不缘的情缘,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在我身上游走,他附在我耳边说,狼要吃小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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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姐来了,她们俩姐弟见面的情景让我心酸!
君姐整个人瘦了一大圈,眼睛深深地陷进了眼眶里,浩南轻轻的握了君姐的手:君姐,没事了,一切都会好的。
君姐别过脸去,背对着我们,她说,怎么回事,怎么一转眼,就走进落叶黄昏里了?明明昨天还是繁华似锦呢……
我和浩南走过去,一左一右的握住了君姐的手……
浩南姐弟久别重逢,自然有许多家事要说,我退了出去,在厨房里收拾饭菜。
饭桌上,君姐捉住了我的手,她说:婉若,对不起,我来给你添了许多麻烦。
君姐,我们是一家人,你这样就太见外了,这儿是你的家,一向都是你的家,你来,我非常高兴呀!我给君姐夹着菜。
那个晚上,他们俩姐弟谈了很久,很久,浩南回房睡觉时,已经是凌晨了,我半躺在床上写我的心情日记:人活在世上,真的除了孤独还是孤独。可能有一段路会有人陪你,但,也仅仅,只是一段路罢了,分道扬镳的时候你也许没有时间和勇气去说再见。当你满怀信心地的接纳下一个同路者时,你是否明白你们真的彼此都是行色匆匆?黎明、黄昏;黄昏、黎明,下一个驿站就这样突然到来……
浩南将本子推开,搂住了我,他轻轻地咬着我的耳垂,老婆,谢谢你!
谢什么,君姐是我们俩人的表姐,我能够帮到她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君姐大我五岁,我上高中时,就是在她家寄读的,她对我很是照顾,她教会了我许多……浩南说这些话时,绝对是动情的,他的眼睛有些湿润。
大哥,或许给我们的君姐找个男朋友,她就不会这么无助了,我说这句话时,想到了刚认识不久的司马剑。
我何尝不想这样,但是,君姐那里……浩南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感觉奇怪。
我半天玩笑的说:我感觉你和君姐的关系很不错,今天,看到你们俩人亲密的样子,我都有点吃醋了。
浩南将我搂得更紧了,他说:宝贝,相信我,自从看到你第一眼后,我爱的人就只有你一个,我不会再对第二个女人动心的。
浩南说:我的才情,我的善良,我的宽容,我的一切都是眼前那些晃来晃去的女人代替不了的。
我信,我信浩南说的都是真的。黑暗中,我用我的身体给了他极大的响应。
浩南临睡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这小女人,你这小狐狸精,真是我的克星……
谁说不是呢?想我李婉若一无花容月貌,二无旷古才情,凭什么让浩南待我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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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南的极力推荐下,君姐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学进了浩南所在的公司,她在生管科任部门主管。
君姐暂时没有搬到公司去住,我也乐得落个顺水人情,因为,君姐煮得一手好菜,而我,在这段时间也在忙着写我的随笔,我的随笔写得极好,有许多报刊争着和我约稿,我无法像从前一样给劳碌一天的浩南做饭,有了君姐,这些事情她就能代劳了。
浩南又好气又好笑地说:真拿你没办法,小女子要犯上作乱了,罢了,随你去罢,免得一个现代才女被我白白扼杀了。
有了浩南不情不愿的支持,我自然放开胆子去追我的梦了。
我每天写到天昏地暗才作罢,一个月后,一本雨婉若手记就这样诞生了,手稿出来后,司马剑看了赞不绝口,他说:小妹,这本书写得自然,有很好的市场,可以出版。我开心的叫,谢谢大哥。事后我就在想,是不是所有的女子都喜欢认哥哥?一个女子叫了一个男人做哥,通常总含有一点撒娇的意思:你是我哥,当然该让着我,罩着我!同时也含了自卫:喂,你是我哥啊,可不要有别的想法———当然,如果那女子在中途改了念头,则另当别论,反正女人总是随时有权改变主张的。
我心中的高兴劲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呵呵,老杜说的好呀:漫卷诗书喜欲狂!
为了感谢司马剑,也是为了将他介绍给君姐,我约了他周未时带上儿子来家里吃饭。
司马剑说:小妹,你读过舒婷的《致橡树》么?
读过,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蔼、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你对这首诗如何看的?
初看觉得是写爱情,后来才明白那是超越了爱情的婚姻,而今天我在读它的时候,更愿意把它想象成一个对岸忽近忽远、若隐若现的蓝颜知已或者是一个在水一方的,秋水伊人。
当我发出这行字时,司马剑沉默了许久,才说:我曾经以为,我这一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了,可是,认识了你后,我才觉得,一个人也许真的能爱很多次,不过,放心好了,我不会介入你的家庭,既然如此,就让我做你的蓝颜知己,好么?
司马剑的话解开了浩南心中的谜团,我记得,当我告诉浩南我的书很快要出版了时,浩南说的一句话:宝贝,这个人的出现是我最大的威胁,他要不是爱你,就不会不计任何代价的来帮你。
浩南那样说的时候,我在他头上重重地敲了一下:你这是以小人度君子!
见我半天没反应,司马剑又发了一行字:对不起,我这样说,只是我一厢情愿,你不必介意,爱上你是我的一场灾难。爱上你这件事情,实在和你没有什么关系。我知道我有多爱你,我会深夜里和你一直说话,哪怕我自己头疼欲裂,如果你需要我陪你,我都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你说:我要走了,于是我说再见。
你知道么?我多么想听你的声音,你打过电话来我是多么的欣喜,但是当你说再见的时候,我会说拜拜。我对你从来不曾做过任何的挽留,来也由你,去也由你。我能做的只能是对你的人和心一起放手,然后留下来默默看守自己的思念和伤口。我不会要你的哪怕一字的承诺,不会逼着你说不离开我。
好了,不说了,从今天起,我是真拿你当自己妹妹了,对了,周未去你家,我给妹夫带点什么见面礼呢?
如果真要带的话,就带盒茶叶好了,你妹妹和妹夫都是茶君子。
那天,从网上下来后,我在我的记事本上写道:上天怎么会如此厚待我,它先是给了我一个疼我懂我知我的老公,接着又给了我一个父兄一般给我呵护和关怀的大哥,他可以和我探讨艺术和生活琐碎,他可以在我情绪低迷的时候给我智能和力量。他和他,将我的人生装点的如此美丽而婉转,让我如何谢他们呢!
浩南和君姐还没有下班,我清完房间里的垃圾,拿出去倒。
碰巧就遇到对面的大嫂也来倒垃圾,我冲她笑了笑,算是打了个招呼。大嫂突然说了一句:妹子,这一向和你老公出出进进的那女人是谁?
我老公的表姐呀!
这样呀!大嫂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句,快要关门的时候,她没头没脑的又说了一句:妹子,我看你老公的表姐可是对你老公好得很呢。
我冲她笑笑。心道,神经,表姐就不能对表弟好么?
洁南和君姐还没有下班,我一时无趣,从这个房间跑到那个房间,瞅到了君姐桌子上的一张便签,上面反反复复的写满了一句话: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
未什么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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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周未了,浩南和君姐原答应陪我去买菜的,可是,浩南临时被老总叫回公司开紧急会议,我和君姐只好自己坐车去菜市场。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李婉若买菜去!
从超市出来时,时间尚早,突然想起,如果是喝红葡萄酒的话,家里没有象样的玻璃酒杯,我便说:君姐,家里没有玻璃酒杯,我得去买几个,你在这儿等我罢。
君姐见我气喘吁吁的样子,笑道:算了,再让你跑一次,肯定会累趴下,不如你在这儿等我。
她返身去了对面的新大新超市。君姐的背影很美,很美,看着她,我想起了司马剑,如果君姐和司马剑走在一起,应该是很般配的罢!
就在这时,无意间看到了浩南的座驾停在新大新门口。
奇怪,不是说,要开会的么?怎么会在这里?
虽然感觉到奇怪,但是,我没有打电话问他,我不喜欢做一个多事的老婆,浩南热爱自由,我会给他足够的自由,我从不无理取闹,是的,只要他告诉我,他晚上会有什么应酬,我便不会多加盘问,夫妻相处,除了爱,最重要的是彼此信赖,不是有人说过,信赖可以产生美好的境界么?
君姐买了六个高脚玻璃杯出来时,我没有看见,我被旁边音响店里的音乐吸引住了,那是蔡琴的歌: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不能分担你的忧愁/……从此以后/我在这里/日夜等待着你的消息/无论你在天涯海角/是不是偶尔会想起我……
往日听这首歌的时候,心里并没有多少感慨,不知道为何,今日听起来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我的右眼跳的厉害,我的心静不下来?
就在这时,一辆40HQ的大货柜车从旁边的斜路里穿了出来,我没有看见,恍恍惚惚的只看君姐不顾一切的扑了过来……
在潜意识里,我知道是君姐救了我,可是,我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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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姐的命最终是没能够救过来,她就那样悄悄的去了。
浩南抱着她的遗像死也不肯放手,他的泪一滴一滴流在君姐的脸上,对他而言,君姐是自己山河之重的离别,那华丽和凄美的转身就是一场又一场伤神的情感之旅的结尾。他哭,一直在默默地哭。
我的泪悄悄地滑落下来,我走过去,轻轻地去抹浩南脸上的泪。然而,那泪却是越抹越多了。
对不起,是我害了君姐……
婉若,你不用说对不起,对不起君姐的人不是你,而是我,婉若,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好么?让我将头绪理清楚……
由于君姐的突然离去,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未和司马剑联系。浩南也向公司请了一个月长假,他足不出户,人变得非常沉默,他会长时间坐在那里望着君姐的遗像发呆。
我知他姐弟情深,我知君姐是为了救我才离去的,但是,浩南这样的伤情,却,让我感到不安和忧郁。
一个黄昏,浩南说在房间里呆的太久了,想一个人出去走走。
我说:去罢,到外面呼吸点新鲜空气,要不,人会发霉的。
浩南关上门后,突然又打开了门,他走到我身后,给了我一个深深的吻,他说:宝贝,在书桌上有一封信,我希望你能好好的看……
开门声,关门声,浩南出去了,屋里只有我一个人了。
我走进书房,看见书桌上放着一封厚厚的信。
婉若:我的宝贝,真希望这件事永远不让你知道。
写这封信时,心情十二份的矛盾,我不知道让你看到这封信好呢?还是让这封信永不见天日的好。
婉若,说真的,我没有勇气,将十年前发生的事情告诉你,我只能将它写在纸上,但是,无论怎么,我还是想让你明白,我的爱情,从我拾起你的手的时候便正式开始了。
婉若,三年前的校庆典礼上,看到了你恬静而安详的坐在礼堂一角,我注意到了你,向旁边的学弟打听你的名字时,我才知道,你原来就是湖大有名的才女李婉若,我急切地想要认识你,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只到典礼结束,看到你悄悄地坐在校园的草地上,我才有机会接近你。当你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时,我知道我知道我要寻找的,就是这样一个可以用灵魂和我对话的人。站在湖大的天空下,我满心满怀全是你,我思念你瘦瘦的骨头,我思念你大大的眼睛和忧伤的眼神,我想拥抱你,穿过我的骨髓拥抱你。
以后的三年里,因为有你的陪伴我的生命勃发着生机,平静的生活里,我因有爱而欣喜不已,因为有爱我的事业势如破竹。
我们的爱,在舒卷的彩云下滋长,在满园的飞花中盛开。
我们的情,飘飞在灿烂如花的阳光里,漫延在清凉如水的月色中。
婉若,天知道,我又多么爱你,每天早晨从梦中醒来,只要看见你我的心情就有说不出的温柔。
然而,君姐的出现,却让我恐惧不安,十年前当我还是个毛头小子时,我住在君姐家里,美丽的君姐便成了我涉情之初第一个暗恋的对像,这种爱让我不安,让我不耻。我怎么会爱上自己的表姐呢?
高三那年寒假前夕,我生了一场大病,浑身发冷,由于表姑出差在外,我的起居便由君姐一个人照顾,君姐拿出所有的被子给我盖上,我仍然冷,君姐没有办法了,她脱掉衣服,紧紧地搂着着,用她的体温给我取暖……
还有,我做生意的本钱也是君姐背着表姑给的,我要借十几万,她二话不说就把钱打过来了。我说我给你写张借条吧,她说不用不用,那多不好意思的!接着又说了一句话:你的信誉就值一千万。遍身微汗,这话真令我……惭愧不安。
……
我没有再看下去,我无法再看下去,我终于明白君姐为何至今未嫁的原因,我也明白了浩南在听到君姐要来时,心里的牵挂和脸上的不安。
君姐那句未写完的话,原来真是别有深意的,本无人可嫁,无幸福可守,恨不相逢在另一种命运,在那里,我们可以一起写诗,一起出游,我做饭给你吃,你不用担心别人的异样眼光。上帝真残忍,为什么让我足足比你大了六岁,又为什么让我是你的表姐?
想着他们少年男女初见面,两眼啪啪放电,吃饭都不是吃饭,吃的是爱情。白天醒着手拉手象做梦,夜里做梦还是手拉手。想着他们,我难过。
一切都在慢慢消逝,我和浩南的爱,我和浩南的点点滴滴,慢慢地成为了往事,成为了记忆。浩南闪烁不定的微笑,浮动在我一串串的泪水里。我不愿相信,所有的爱都逃不出昙花一现流星一闪露珠一亮的短暂宿命。
我将衣服装在箱子里,我准备离开了
浩南站在门口,他试图用胸怀里的温暖,消散我心里的冰寒。我挣脱他的手,背过脸转过身,从他的视线里迅速逃离。
婉若,求你原谅我,求你给我一个机会,我是真的爱你呀!
不,我的心很乱,我想离开一段时间,让我想想清楚……
我没有停留,我提着箱子夺门而逃了。
坐在出租车里,我的眼里含着满满地泪水。我闭上眼睛。
呵!往事……
我带上我的行李,离开了家,我找到了司马剑。
看见他,我的泪又一次流了下来,我扑在他怀里,又哭又笑。
司马剑轻轻地拍打着我的后背。他说,既然爱得这么深,为何又要伤得这样痛,看到你这样子,真令人伤心。
他带我吃饭,他讲笑话给我,他希望我开心。
可是,没用,我常常走神,正在吃饭,觥筹交错,明明是欢宴如醉,这种感觉却象山一样往下罩。这是怎么了?一霎时如身处旷野。巴士上陌生的人群,空巷里着长裙的姑娘,湿漉漉的目光,这是哪个醉鬼,步履蹒跚,没入深宵。我该往左走?还是向右去?眼前这种凌乱状态让我痛苦,不由分说陷入迷惘的孤独。
我知道,我还是爱浩南的。
他知道,我还是爱浩南的。
旁白:爱情这个东西,是换了人再也不行的东西。它这样,这样无理,这样说不清,这样让人惆怅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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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浩南分开的那一段时间,我一直住在司马剑家里,他那五岁的孩子和我非常投缘,他白天黑夜总是喜欢赖在我身边,孩子的天真多多少少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浩南在电话电话里的声音象个找不到母亲的孩子,他一遍一遍地说:婉若,我想你,婉若,我好想你,婉若,你回来罢,让我抱抱你。我拿着电话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默默地流泪。
在我离家的第七天,浩南找上了门。
我躲在房间里不见他,我对他说:你走罢,我已经不爱你了,我喜欢上了别的人。
婉若,如果你真的喜欢上了别人,我会放手的,只是,只是,你确认你真的喜欢上了别的人么?
是的,我确认我喜欢上了别人,你走罢,我们从此不再相见!
浩南走了,我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大哭一场。
我想起了我们从前在一起的日子,我想起了我们说过:要好好的过日子,我想起了许多许多……
记得作家南康的作品里有这样一段话:原来感情是件最不切实际的事,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他好他帅,或者是他有钱。我比别人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老公的种种缺点,他拖拉,总要等事情迫在眉睫才肯动手,他笨,老是学不好英语,还有点油滑。可就是喜欢上了,不知从何而起,也没有附加的条件。
新月,新月,快点出新作,我等得要死啦。论坛的回贴里有人这样说。
我苦笑,我写什么呢?我起身,站在窗边发呆。
小妹,不想写就不要勉强,由爱而恨,抑或由恨而爱,过程都是凄苦的。生命之途已多坎坷,每日每时都要汗流浃背,披荆斩棘,还要翻起不断弥补不了的情缘,去增加心灵的痛楚,又是为什么?我在想,你还是爱他的,你心里一直住着他,对不对?
司马剑和我并肩站在窗户前。
雨中,我发现了一个人,他不是浩南,是谁?
司马剑说,你一直住在他心里,去吧,去吧!
我连雨伞都没打,我冲过去,冲着他吼着:下这么大雨,你怎么不知道躲一下?
浩南抱住了我,他将我整个身体搂在怀里,似乎稍一松手,我就会消失不见。
迷迷蒙蒙的雨中,耳边传来一首歌:
给你我的全部
你是我今生唯一的赌注
只留下一段岁月
让我无怨无悔
全心的付出
怕你忧伤怕你哭
怕你孤单怕你孤独
红尘千山万里路
我可以朝朝暮暮
给你一条我的路
你是我一生不停的脚步
让我走出一片天空
让你尽情飞舞
放心的追逐
爱是漫长的旅途
……
司马剑将伞举在我和浩南的头顶,他看着我们,脸上是平淡却温馨的笑容。(旁白:他的爱情像这秋天的树叶,正在一片片的落下来,最后埋藏在地下,成为一颗玲珑的心。)
他说:我忽然想起童话结尾特爱用的一句话,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祝福你们!
大哥,你也会给慈儿找一个爱他的妈妈,跟她结婚。大哥你也会幸福的,对不对?
司马剑将我的手交到浩南的手里,说:会的,我会给慈儿找个爱他的妈妈,我也会幸福的,事实上,平空多了一个妹妹和妹夫,我已经很幸福了……
静夜温软,一如花颜。一颗心又痛又痒,又悲又喜,宛如春天的嫩芽初生,叶头红紫,跳荡着一轮明晃晃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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