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解永敏的头像

解永敏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小说
202101/11
分享

由此往北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短篇小说

由此往北

 

 

 

 

 

 

□解永敏

 

 

 

 

 

 

1

我是在八月的一个午后见到雷的。那一刻,天气异常燥,没有一丝风,田野里的老玉米气息微弱,叶子像是失去了筋骨,不情愿地垂落着。村庄里低矮密集的房子,半阴半阳的树木,均在哀哀直立着。直立的同时,散发出灶间微红水间微绿的色彩。惟有树上不知疲倦的蝉,拼着性命与异常的燥抗争着,鸣出像是天地间独存的一种叫。

自然,八月的乡村沉寂的午后的风景别有一番韵致,尽管燥得厉害,尽管没有一丝风。我——故乡的外游之子——正是在这样一个沉寂的燥得厉害的午后的风景中,走回了故乡。那时候,雷正挥舞着一把破苕帚,朝一堵墙上卖力地写着什么。

我没有看清雷已经写在墙上的几个像字的字是什么,因为那堵墙分明已经不是一堵墙了。那堵墙几乎同笤帚把儿一样高,无数的已经凸起的干枯的就要成为粉沫的土疙瘩,早已经预示了那堵墙的末日。因此,那堵墙只是叫作一堵墙而已。

那堵只是叫作墙的墙根下,有一只桶,铁的。铁的桶异常的黑暗,黑暗的使人完全有可能分辨出那不是一只铁桶,是木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的。我知道,那样的黑暗是由一种叫作锅漆灰的东西掺水搅拌而成的。故乡的村人们,无论是往墙上还是往其他什么东西上写点什么,都是要用锅漆灰的,原因自然很多。单就那黑暗的程度,雷肯定是费劲卖力地从至少三口或是五口甚或更多已经烧炙年久的铁锅底部刮来的。

回来了?就你自己?雷说。我知道,雷是问我的妻子和孩子。是的。我说,大晌午的你还在忙活什么?雷没有回答,他依然在卖力地往那堵也叫作墙的破墙上写着什么。有几滴黑色的被水搅拌过的锅漆灰正从他挥舞的破笤帚上纷纷滴落,滴落在墙根下的已经泛起碱沫的浮尘土上,浮尘土荡了起来,在低低的扬扬洒洒。我双眼盯着那些浮尘土扬扬洒洒的景象,却没能记住它们的模样。

我总想写点什么,无论是在墙上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呢?写点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后来,我问起过雷在那堵破败的矮墙上写了什么,他这样对我说。噢,是的。我说。

细细想来,雷当时留在土疙瘩堆就的笤帚把儿一样高的分明不是一堵墙的墙上,是有几点黑迹的。是黑迹,不是墨迹,只是我没能辨认出什么而已。也许,那正是雷的初衷。

拐过一个,又拐过一个弯,我望见了那棵树。是一棵很粗很粗的老槐树。槐树的确很苍老了,树的年龄比我比雷甚或比雷的爷爷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具体说不上是哪个年代栽种下的,只知道在村人们心目中这棵老槐树很神圣。大年三十请家堂,人们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求神拜佛许什么愿,人们也要去老槐树下烧香磕头……反正家里无论出了好的还是坏的什么事,人们都要去那棵老槐树下烧香磕头,老槐树是村人们心目中的老槐树。

我望着那棵老槐树,突然生出某种感觉,但却说不清是什么。

曾经年轻过的那棵老槐树,看上去很像雷写字的那堵墙。树杆上生满看上去十分坚硬的疙瘩,疙瘩与疙瘩之间透出了一种憔悴不堪的气色。树杆通了叉的地方,有一块木板牌子,是挂上去的。牌子中间绑了一截和树杆连在一起的毛绒绒的麻绳,麻绳颜色很黄,黄得有点惨淡;也很显,显得有点扎眼。走近的时候,我看清了牌子上写着的几个黑兮兮的字,也同时读出了声音,尽管黑兮兮的几个字写得十二分的歪歪扭扭,我依然读得很认真:收酒瓶子,由此往北。

字的下方,标着一个很粗的箭头,给人们示意着方向。

我不知道“由此往北”到什么地方,只是很专注地直视着那块牌子,因为树在人们心目中很神圣,那块牌子似乎依附在了树上,直视那块牌子的同时也在直视那棵树了。而今,是对树神圣还是对牌子神圣,我有些说不清了,脑子里生出来的是些许的朦胧和彷徨。

 

2

第二天的傍晚,我又见到了雷。雷正在和一个人吵架,似是要和人家动手脚了。

你看不到这是一堵刚刚泥成的新墙吗?同雷吵架的那个人说,白白的新墙写上黑兮兮的歪扭字,多难看啊?

什么?你说难看?一手提着沾满黑乎乎的锅漆灰的笤帚的雷猛然回过头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睨视中亮了一下。你说黑兮兮的歪扭字?雷说,俺就愿意写哩,不写谁知道俺收酒瓶子啊?

只有三百来口子人的一个小村,你的“由此往北”就写了三百四十处,对,就是三百四十处,我数过好几次呢,难道这么多了还不够吗?难道你永远将“由此往北”写来写去吗?我前几天刚刚把房子盖好,刚刚把墙皮泥完,你又来写上了,不觉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吗?同雷吵架的那人看上去十分愤懑,冲着雷在指手划脚地向围观的人群反来复去地述说着。

不错,你的墙皮是新的。雷说,只有新的墙皮写上了字才显眼,来来往往的人才看得见。如果今后俺家泥了新墙皮,你需要的话尽可能地去俺家的墙皮上写,俺保准不在乎的。雷朝地下甩了甩手中沾满锅漆灰的笤帚,有点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后来,有围观的人凑到了新泥好的墙的根下,抬着头看雷写成的“收酒瓶子,由此往北”的几个大字。字确实写得歪歪扭扭,“收”字离地面两米多高,而到了最后的“往”字,已经离地面只有十几公分了。自然,因为新墙主人强烈阻拦的原因,最后的“北”字还没能写出来,就发生了雷和人家吵架的事情。

这条“由此往北”是很难完整了。我想。

我正想着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问雷,你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由此往北“呢?人们知道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呢?

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完结取决于重复的次数。雷说,重复的次数越多,证明事情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像妇女洗衣服,不是洗得次数越多就越干净吗?而无论洗多少遍,都是在重复着进行。

人们一时无言,只是看着雷在收拾写字用的破笤帚和那只盛锅漆灰的铁桶。后来,雷离开那堵新墙走了。在他的背影处,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洋槐树林,洋槐树林中的每一棵洋槐树上,都生满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叶子与叶子之间的缝隙中,我看见一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有一块模糊的疤结。疤结已经泛起了白色,是由无数的圈圈套成,一定是很僵硬了。有一只啄木鸟从远处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那棵洋槐树的那块疤结上。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啄木鸟就在那块疤结周围“哒哒哒”地啄了起来。似是啄到了什么,啄木鸟不时抬起头来左右瞅瞅,而后又投入到无休止的啄木之中。再后来,一定是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吧,那只忘情地啄木的啄木鸟飞走了,那棵很高大很结实的洋槐树的树杆上的那块疤结还是疤结,还是很硬。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什么感觉。

 

在故乡逗留的那些日子里,我时常生出一些谵妄的阴暗念头。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由何而来,由何而去,感觉都只是一瞬间的事。静下来的时候,我又隐隐觉出一切好像都是那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生发出来的效果。

我知道雷住在村子的最北端,进了村子要找雷必须由此往北。可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村人们对雷似是很警惕的样子。人们大多都不和雷说话,即使村人们饭后见面常有的寒喧在和雷之间像是也没有发生过。久而久之,不知道是为何,我竟然也开始躲避雷了。常常是老远望见雷就自然而然地拐弯或者是绕道而过,好像再同雷之间有什么过多的粘连的话,就会在村子里引发出什么不快了。自然,这样的感觉也仅仅是在某一个时间里产生,又在某一个时间里稍纵即逝。稍纵即逝之后,难免又会生发出一种高兴的惶恐。

为什么如此?我说不清楚。走在故乡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那无数低矮密集的房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格外清晰。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处的“由此往北”,也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吗?矮矮的墙上,配以歪歪扭扭的纯黑白字迹,给枯燥单调的村街确实增添了些许生机。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一处一处地数着,一直走到雷的家门口,发现总共是三百四十处“由此往北”。我被震颤了!一个时间里掉进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中了。那感觉,使得我的步子迟缓起来了,使得我的意识僵滞起来了……是的,不知道“三百四十”是否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是否通过这能够算作吉祥的数字能使雷发迹起来。也许,雷根本都没有想到过这数字吉祥还是不吉祥,只是用意在了“由此往北”的不断重复上。

记得那个阴雨连绵的暮秋之日,我回故乡时曾和雷有过一次畅谈。那时候,雷正在放羊。雷放着一大群有大有小的羊,雷说他最喜欢的是其中的两只山羊,一只是母的,一只是公的,雷说母的很温顺,谁见了都想摸一摸它;而公的很烈性,谁见了谁躲着,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它那两只弯弯的大角给撞倒。当然,那只公羊不会撞雷,雷说每每走到他的跟着,那公羊都会像孩子喊妈妈一样冲他咩咩叫几声,而且叫得声音特别好听。雷说你听过高级奔驰轿车的鸣笛声吗?既惊不着人,还听着像音乐,舒服死了。听雷这样说,我还真就有些惊了,说你见过高级奔驰轿车?雷说当然见过,村西头二奎的三叔不是在省里当厅长吗?有好几次开着高级轿车回来过,人家告诉俺,那轿车叫奔驰,高级着呢。你的公羊叫竟然也像奔驰轿车的鸣笛声?我说。当然。雷说,听上去比那奔驰轿车的鸣笛声还要舒服。

雷总喜欢说“舒服”。想来他对“舒服”二字已经有着很深的理解了。也许是雷对于“舒服”二字的理解,在夏天的某一个日子里,雷特别的让人有点想不通地迷醉于羊群了。白天,他用一杆红麻拧成的鞭子,显现着骑士的风度,赶着他的羊群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泛着绿盈盈的草叶的堤坝上。夜晚,他又战胜了数以万计的蚊虫苍蝇,同温顺柔柔的羊们厮守在散发着粪便的腥香和呛人的潮霉味的羊厩里。

我最最喜欢羊了。雷说,最好是母羊,羊的咩叫羊的狂奔羊的柔和,是今天这个社会上的人无与伦比的。不信?雷说。像是从我的眼神中窥到了怀疑的心意。

我的羊狂奔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能胜过某些人的马。雷说。自然,养羊必须是双数,不能是单数,单单是母的还不行,多多少少要有几只公羊才有味道才吉祥。对,就是几只,不能太多。

对于雷的感怀,我未作任何追寻,只是望见他牧行在赵牛河高高的堤坝上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时,才像是体味到了一点乡村青年的心迹。雷高声喊道:“放羊的,带刀子,割下羊屌包包子;放羊的,带剪子,割下羊逼蒸卷子。”我知道,那是雷最洒脱的时候。他曾经十分真诚地邀请我去观看他的羊阵,去牧吼一声那荡气回肠的牧羊人之歌。自然,我谢绝了,由此雷曾对我产生过十二分的不满。牛逼什么?不就在城里混个小事吗?不去算球!雷说。雷这样说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当然没吱声,就想由着他去说,人活一世谁不说人?人活一世谁不被人说?但我看见那一刻的雷,手中的红麻鞭子在布满沙土的地上打了一个响,飘出几分愤懑。

后来,我听说雷对所有的羊群都失去了兴趣,即使在某一个时刻听到某一声羊咩,他都会神经质在狂奔起来。不要听!雷说,娘的,太不真实!再后来,雷就把所有的羊全都杀了,而不是卖了。有人曾劝他不要杀羊,把羊拿到集市上去卖,又省事又不杀生。但雷不同意,他执意要杀羊。他说为什么不杀?就得杀!劝他的人说,变态!雷说,老子就变态,咋了?

杀羊的那个中午,天气正热,一滴水落在地上,就能冒出冲人的干气。老子不要了!雷说。于是,雷就把羊全杀了。雷的父亲曾为之与他有过不同寻常的干戈,然而雷还是雷,再也没去牧放过任何一只羊,哪怕是母的最温顺的他曾经最最喜欢的那种。有人说,雷是羊脱成的,因而和羊结下了仇。那之后,我没能再和雷有过任何的交谈,只是望见他的眼神中似是燃起过火。

八月,已经是秋天了。故乡的男人女人们都很忙,白天黑日地辛勤在村田上。所以,即便是白天,村街上也显得异常静寂安然。只是有狗在吠,有鸡在鸣,间或还有无关紧要的驴的叫声和孩子的哭闹声,使得静寂安然的村街好像也并不十分的静寂安然了,只是多多少少有几分安谧而已。后来,我的视线下意识地扫向了低矮密集的房子的墙根,发现墙根下的泛起碱白的浮土上,总有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自然那是雷的功劳,因为点点滴滴的黑色物迹上面,就是一处又一处的“由此往北”。我敢肯定,在枯燥单调无味的村街上,还会有许多许多雷的功劳。

 

4

那一日,雷要订婚。我去了,但没有接到邀请。

你不该来。雷说。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没有邀请,我想结婚时请你。雷说,你是写书的,怎么好参加乏味到顶点的一个曾经是放羊人的订婚仪式呢?

不对,我最愿意参加的就是此类事情。我说着,从包里拿出两瓶酒送给雷,是好是差都说不准,放到了桌子上,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白了白眼,那意思像是要求我理解什么。接着,雷又放了一个响屁,那屁真的很响,似是无拘无束的奔放。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但没有笑声,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有一个人听得最为真切,尽管他坐在屋子里的最里面,尽管他依然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可我发现他的眼白在一瞬间翻了三翻,好像还要继续翻下去,不过他忍住了。他是雷的老丈人,一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乡村老头儿。

故乡一带的乡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颇多讲究。孩子生日娘满月,总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去想,想过之后还要想。否则,也就不是做事情了。一对年轻人的订婚仪式,自然就会使人想得十分的多了。首先,是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你劝我喝,我劝你喝。自始至终,看上去像是劝酒的人和喝酒的人订婚一样,而真正订婚的那对年轻男女,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其次,是象征着吉祥的庚贴的交换。酒喝到了一定时候,也劝到了一定时候,话也已经说透,男方家便向女方家递出了庚贴。庚贴上写着男子的生辰八字,写着“敬求金诺”的肺腑之言。这在我们故乡一带,是一种男女必须遵守的风俗,以此说明男方家在敬求女方家回应。事先说好了的事情,自然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女方家则要回一庚贴,庚贴上同样写着女子的生辰八字,写着“仰答玉音”的回话。的确,作为女方,也不能太随便的回答男方的“敬求”,一定是要“仰答”的。当然,无论女方家“仰答”还是不“仰答”,男方家是绝对不敢造次的。自此,订婚仪式方可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女婿给老丈人敬酒了。

正是到了雷给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敬酒的时候,人们发现雷不见了。这还得了?家人们迅速四散而去,到处去寻那个“挨千刀的雷”。对了,这话是雷的父亲说的,雷的父亲一直对雷的婚姻问题耿耿于怀,他见村里的年轻男子们都相继娶上了媳妇,还都生了孩子,便对雷一时不能结婚娶媳妇心生愤懑,甚至大骂雷是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都到什么时候了,还不娶媳妇成家生孩子?当然,雷其实还没到“什么时候”,只不过比村子里那些已经结婚娶媳妇生孩子的年轻人大了五六岁而已,用雷表姐的话说,这在城市里是绝对不算晚的哩。但雷的父亲嫌晚了,他说早结婚几年,早生孩子,孩子长大了也早结婚娶媳妇,不是就能抢出一代人来吗?咱们家多了一代人,别人家可能就少了一代人,那咱们就在村子里,不,也许是在整个镇子上,就把一个家族发扬光大了呢。

四散而去的家人们归来时,全是满脸的沮丧。我作为没有被邀请之列的乡党,在那样的时候同样是坐不住的。望着雷的老丈人在一瞬间就能翻三翻的眼白,望着雷的如坐针毡的家人们,自然是想过之后还要想的。是啊,雷是为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刻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至此,没有了酣畅淋漓的劝酒喝酒声,没有了欢天喜地的热闹,有的是满屋满院满腹的落漠,甚至还有不绝于耳的骂声。

我和参加雷的订婚仪式的其他人一样,同样是怀着满腹的落漠离开了雷的家。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雷的家门口的南面,有一堵白白的真正可以称之为墙的墙,上面同样由雷的杰作——收酒瓶子,由此往北。从雷家里走出来的人,想必都望见了雷的这个杰作,但谁也没有去注意。当然,我注意了,因为我许多天来一直注意雷的“由此往北”,同时,也生发出了对雷这个人的另一种认识。雷说过,事情的完结,取绝于重复次数的多少。而在他的订婚仪式上,人们反来复去要劝酒喝酒,以求更大成功可能性的时候,雷为何就不见了呢?雷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否定吗?他是“由此往北”了吗?他的“北”在哪里?

我从雷的家里走出来,抬头望见太阳很自在很悠闲地挂在空中,云儿白白的只有几朵,像是在动,慢慢的,慢慢的动的时候好像也有几分落漠。是的,那是一个相当好的天气。然而,却被雷的失踪破坏了。

我望见了雷的家人们十二分沮丧的样子,他们不敢走近雷的老丈人,也不敢再和雷的老丈人说话,尽管雷的老丈人一直没离开雷的家,依然在那里坐着,闷不出声。但雷的家人,特别是雷的父亲,像是已经估计到了这桩婚事的结局,便长吁短叹了几声,又长吁短叹了几声,再也不说话了。

傍黑天的时候,有消息传入我的耳朵:雷找到了。

雷是在他院中的一个寡妇嫂子家里被找到的,这样问题好像就有些严重了。院中嫂子,是一个寡妇,雷躲在了她那里,是一种什么情景呢?

在雷家的酒桌上,人们酣畅淋漓地劝酒喝酒的时候,雷离开了家。雷后来说,他知道,院中的寡妇嫂子是养蚕能手,那时正在家中用一把锋利的剪刀剪着蚕茧,将蚕蛹一只一只地从自缚的茧套中剥出来。雷说,嫂子,为什么蚕要自己缚起自己呢?那是它生活的最终目的吗?自然,雷的那个院中的寡妇嫂子很难解释清楚雷所提出的问题。后来,雷也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帮着寡妇嫂子剥起了在雷看来分外难受的蚕蛹。有一大箩筐,雷很认真地一个一个地剥,直到全部的蚕蛹都在雷的手下解脱。那时候,雷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订婚仪式,心中像是滴出一股浸染雪白蚕茧的红红的鲜血。

你有特异功能吗?雷问寡妇嫂子,能否让可爱的蚕不去自缚就能做出白白的蚕茧呢?雷望着那些蚕茧,感觉万分可怜,眼神里似是还挤出了一丝欲望。

雷,看来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吧?寡妇嫂子说,多少年来蚕都是自缚作茧的,有特异功能就可以改变了吗?你神经了不是?

后来,院中寡妇嫂子发现雷哭了,哭得很伤心,一行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泪水,居然从雷有些干巴的脸上滑了下来。雷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流着泪,就那样沉默着。许久许久,雷抬终于起了头,透过朦胧的泪水,他望见了天空中有一缕长而细的白云,别的什么也没有。长而细的白云映着雷的脸,映着像豆虫一样晶莹的正从雷的脸上往下滑落的两行泪水。再后来,寡妇嫂子去了雷的家中,雷就被找到了。

那一日的晚些时候,雷和他的一个远房叔叔去了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的家,见到了已经回到自己家的雷的老丈人——那个只能叫作老头儿的老头儿。老头儿没说话,老头儿抬头望了望雷,又望了望雷,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拼命地抽了起来。雷的远房叔叔想和老头儿说话,但发现老头儿光抽烟,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雷的远房叔叔就没敢张嘴,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用眼睛的余光望着老头儿。后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从里屋里走了出来。雷的刚刚订过婚的媳妇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雷的远房叔叔一惊,立时就把眼睛睁大了。雷后来对别人说,远房叔叔像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似的,就那么大睁着眼睛望着雷刚订过婚的媳妇,直到把那媳妇望得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当然,那媳妇没忘了给雷的远房叔叔泡了一杯茶,又叫了一声叔叔,说你喝水。雷发现媳妇没给他倒水,便就有些生气,他很想自己去给自己倒一杯茶,结果他没给自己倒,而是提起暖水瓶,给老丈人倒了一杯。雷将那杯茶端到老丈人面前的时候,亲热地叫了一声爸,他说爸,您老喝水。雷还是挺聪明,他竟然说了声“您”,而不是“你”。但即便这样,老丈人还是没能抬头看雷,也没喝水,依然拼着命地抽烟,嘴里将吸进去的烟吐出来的时候,那烟袅袅地往上飘着,竟然渐渐飘成了一个好看的圆圈儿。这让雷有些惊,惊得他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声:“奶奶个熊,这老丈人竟然会吐烟圈儿!”之中,雷又是雷了,雷脸上再也没有了泪水,但也没了那把总是饱蘸锅漆灰水往墙上写“由此往北”的破笤帚……

 

5

离别故乡的时候,已经到了晚秋。我沿着一条小路朝村口方向缓缓走动,不时地在路旁一棵又一棵的洋槐树下停下来张望。其时,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可由于担心在故乡的最后时刻会遇到什么不顺,走路的姿势一如往常那样恍恍惚惚,好像怀疑自己是否走在故乡的村路上。我抬起头,望了望远方,远方有一股风水之气映进我的眼帘。我知道,风水之气是太阳光的功劳,没有故乡如此好的太阳光,风水之气根本不可能观测的到。

这时候,我发现田野上的原来静谧和安祥的气氛似乎又增添了什么。于是,我竭力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过的样子,然而自己走路的姿态却变得十二分的荒唐了。最后,我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我望见了雷那个中午写字的那堵也叫作墙的墙。墙几乎没有了,只留下坚硬的能够引起人怀想的根碴。有人告诉我,墙是作为肥田土被人拉走了,虽然留有根碴,但却不见了雷用破笤帚写下的黑色字迹。

如果雷看到,是一定会伤心的。我想。

我在村口的一棵有点高大的洋槐树下等了很久,终也没能再见到雷,雷在那个时刻再也没能走出村子。通向村口的那条小路上,只有一条黑灰色的家狗,那条狗摇摇摆摆地朝着我走了过来。那条狗的尾巴卷曲着,很得意的样子。然而……

——没了由此往北。

——没了低矮的也叫作墙的墙。

——尽管有时候事情的完结需要无休无止的重复,可无休无止的重复在某些时候会距成功更远更恍惚。

当然,某种意义上说,雷和故乡的其他什么,甚或还有早已离开故乡的我,不可能挣脱故乡风筝的飘带。故乡风筝的飘带,系着雷系着我系着一切与故乡有关的人和事,还有故乡那些家狗家鸡,甚或一直在故乡的水塘里游泳的鹅鸭。

后来,我回到了城里的单位。回到城里单位第四十九天的那个下午,雷的一个叔伯弟弟来找了我。雷被打了。他说,伤得很重。为什么?我说。他没有回答,只是表露出了十分忧郁的眼神。然而,话语的栅栏无论到什么时候也都是颓朽不堪的。接下来,我们相互陷进了许久的沉默之中。

后来我了解到,雷是恶作剧地偷吃了一家人家“讣三”的水饺被人打的。人家把他拉到了那棵很粗很大在人们心目中极神圣的老槐树下打的。那一刻,老槐树上的“由此往北”的牌子已经没有了,是被人扯掉的。雷的叔伯弟弟告诉我,雷曾经为此骂过,他说,谁他妈的这么爱管闲事?为什么把俺的“由此往北”扯掉了呢?别人来到这里,看不见牌子的时候怎么去找俺?奶奶个熊,咋就这么爱管闲事?雷骂过,没人理他,但他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人家是一定要打他的。

故乡的人死的第三天晚上,后人们是一定要去“讣三”的。“讣三”是人死后的一种风俗。要带着煮熟的水饺,水饺是带给死者在阴间过“鬼门关”给鬼狗吃的。人死时多少岁,就得包多少对水饺。说是阴间的“鬼门关”都是由鬼狗把守,鬼狗吃水饺的时候,死者的魂灵就能趁机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安息了。否则,没有了水饺,鬼狗就不能被引开,死者的魂灵就只能悬在人间与阴间的结合地带,终将也不会得到安息。

说起来这样一个风俗很重要,故乡人特别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三天晚上是必须要去“讣三”的,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家人死后其魂灵还悬在半空中不能安息。然而,水饺被雷给偷吃了,死者的魂灵还怎么安息呢?没办法,雷只能被打,死过人的那家人家,只能打雷。

雷是在“讣三”的人趁着漆黑的夜晚朝后退出一百步,离开死者坟头的时候偷吃的水饺。那一刻,雷从气息微弱的玉米地里悄悄地走到死者的坟头前,将“讣三”人盛在碗里的水饺端起来,然后借着漆黑的夜色,很得意地将人家的水饺给吃掉了。然而,雷的行为冲撞了阴阳儿,阴阳儿在故乡人心目中绝对比那棵老槐树还神圣,他自然会被打,因为阴阳儿是故乡人的生命,是故乡人的家气,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气被别人给冲撞了呢?

我真想死!雷说。

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雷说。

雷是在我去乡医院的病塌上看他的时候说这番话的。白白的一层一层的绷带缠裹着雷的头颅,雷只有睨视的眼睛望着外面。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会知道那是雷,不熟悉那双眼睛的人,看着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雷。是啊,平时老实巴脚的一个雷,怎么会偷吃人家“讣三”的水饺呢?雷难道不知道阳阴儿是绝对不能冲撞的吗?

死人吃得,活人为何吃不得?雷说。

是啊,活人还真吃不得!我说。

雷,你还是好好养伤吧,多想了没用。我说。

我看到了雷缠裹在绷带里的嘴巴在蠕动。那样的蠕动,由不得我不回答雷的问话。因为雷是“由此往北”的制造者。毕竟他敢于制造,对于一个敢于制造的人说的话,没有回应不行。

唉!雷叹息了一声,说我想死了,死是最畅快淋漓的事情。

真的,死能使人舒服。雷说。

后来,我走出了乡医院,望见乡医院门口的池塘里飘浮着一层厚厚的青萍。北边有风吹过来,吹过来的风把青萍挤到了池塘的东南角。那儿,有人在钓鱼,钓鱼的人钓得十分专注,似是厚厚的青萍下有钓不尽的鱼。

过了一些天,听说雷出院了,只是雷的面部落下几处疤痕。

是的,雷没有死,只是被人打了。雷后来捎话给我,说他最终还是雷,最终是雷的他至多被人打过,但绝对不会死,虽然他想到过死,虽然他说过死能使人舒服……

                    (原发于《青岛文学》2020年第11期)



我也说几句0条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我要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