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景来
昨天,我第一次行使群管的权利,移除了《灵魂有约》文学交流群一位L群员。其实,她(姑且称之为女,因为图标是女人头像)加入这个群,还是我邀请进入的。
我们是如何添加的好友?我已经记不清了,但可以肯定,一定是她的主动相邀。加了好友之后,我们并没有聊过什么话题。她几次发链接,邀请我加入一些微信群,但我都没有加入,因为现有的群已经很多了,我不想再添加更多,形成负担。之后,她便求我将她拉入更多的群里。目的是相互交流,并且一再声明,一定会遵守群规。她的几次请求都被我婉拒,因为经常看到像她一样的人,要求别人邀请加入微信群,进群以后便无所顾忌地随意发一些广告和连接,引起群友们的反感。我所在的那些群,都是纯粹的文学群,主要是以文会友,进行文字交流,禁止发广告和其他链接。因此,我的拒绝并不是不近情理,实属情理之中。
前两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圈儿看到了L发的一篇文字,是一首小诗,读起来还算可以,有一点儿韵味儿。当然,这个文字是她所作,还是复制得来,不得而知。不过我想,既然对文字有好感,邀她加入群里,算是有益而无害。于是,我便邀她加入了《灵魂有约》文学群。L入群以后,先是对我的邀请表示感谢,起初,偶尔发一条文字链接,便没有什么动静,沉寂起来。其实,如果继续保持这种状态,大家相安无事也不错,无论她是否投稿,是否对群的发展有所贡献,只要是不起副作用,便可始终留在群里,我的邀请便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可好景不长,进群不过十日,便有些原形毕露。昨天,她在群里连发了几个广告链接,其中一则链接有些低俗。为了保持文苑的纯洁和高雅,维护广大群员的利益,严肃群规,我便果断行使了群管的权利,毫不犹豫地将她移出了群。并且郑重向大家声明:凡是滥发广告者,一律清除!
微信普及的今天,每个人都会有很多的群,有同学群、工作群、家庭群,也有文学群等等。只要是想建群,谁都可以建群,随时都可以建,不同的群,有不同的作用。为了保证建群的初衷,几乎每个群都有相应的群规进行约束。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文学创作交流群,它不同于生活群,想发啥就发啥,绝对禁止发与文学创作无关的各种链接及各类广告。既然有群规,就要求人人遵守。不管你是以什么方式进的群,都不能有特权,这是对每个人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群员必备的素质。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大家来自四面八方,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凝聚起来,在一起交流思想,切磋技艺,信息共享,比学赶帮,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由于群也是一个极好的信息扩散源,一些人正是看好了这一优势,为了推销或者扩散自己的链接,千方百计要求加入各种群,来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这种行为,是文学群所不允许的,尤其是转发没有经过证实的虚假广告,会对人们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与文学创作格格不入,必然遭人厌烦。
文字是高雅的,也是圣洁的,沾不得半点铜臭味。作为文学爱好者,都希望群友保持一颗纯净的心,在这方净土中,大家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一个好的文学群,就是文学的一方净土,需要大家精心去呵护和守候。不要以为进了群,就进了保险箱,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他人的感受,肆无忌惮地去任意所为。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