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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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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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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约”还是“守信”?

今年七月份妻子退休,随之也有一笔资金到账可用—住房公积金,这是妻子几十年工作积累的“成果”。如何使用这笔钱?妻子和我商量后,决定用来支援闺女,提前偿还房贷,以减轻她们按月还贷的压力。

起初,闺女不同意,想让我们自行支配,过好自己的退休生活,房贷问题,她们会自己解决。后经多次沟通,加之妻子的坚持,闺女最终还是同意了我们的意见,同时,将她们平时积攒下来的一些钱一同用于还贷。一切准备就绪后,孩子们便开始办理提前还贷手续,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银行告知,提前还贷需要交纳2000元的违约金。

提前还贷是违约吗?我很不理解。

记得我和妻子当初首次贷款买房时,也有过提前还贷的经历,但并没有缴纳过任何违约金。

那是1997年,我和妻子的工作先后从县里调到了市里,因为当时双方单位都没有公房,我们只能临时租房居住,等待以后有分房的机会,可没想到的是,租房一直持续了将近两年,分房也没有任何消息。考虑到租房实在不方便,等公房又没有什么希望,于是,我们决定贷款买房,自己解决住房问题。那时,贷款买房才刚刚起步,很多人都不认可,认为贷款买房不划算,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尤其是,当时福利分房政策还没有彻底结束,尚存一丝希望。但我和妻子还是毅然决定贷款买房。决心已下,剩下的就是积极筹措资金,经过多方筹集,我们终于凑够了首付资金,实现了贷款买房的愿望,而我也成了单位贷款买房第一人。

当时,办理房贷手续并不复杂,记得一共有三份合同,合同内容很多,厚厚的一打,但我却没有详细看过,只是按照工作人员要求逐一签字,一切手续办妥后,便是耐心等待。大概过了一个月时间,终于拿到了新房的钥匙,当时,我和妻子非常兴奋,我还深情地亲吻了那串期待已久的钥匙。想一想,在外租房两年,经历了那么多困难和辛苦,现在,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套住房,结束了租房的生活,内心怎能不喜悦?

拿到了房子钥匙,我们只进行了简单装修,不到一个月时间,便搬进了新房,彻底告别了租房的生活。

有了自己的房子,我和妻子在生活上更加节俭,省吃俭用,只要有了一定结余,我们便首先用于偿还贷款。当时,我们买房贷款期限是十年,期间,我们一共办理了三次提前还贷,不到六年时间,便还清了全部贷款。每次提前还贷,都是我亲自办理的。提前还贷手续也不复杂,填一张提前还贷申请表,将提前还贷的资金存入指定的账户,待银行审批以后,次年便会核减每月还款额度,没有任何违约之说。

同样是提前还贷,过去不认为是违约,如今却认为是违约,个中是什么原因?我不清楚。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指的是,借了别人的钱,一定要想着及时偿还,这样才有信誉,信誉好了,再次借钱才会有人愿意借。提前还贷,依理而言,理应是守信,而不是违约。对于贷款方面的政策,我不十分清楚,对于提前还贷,我想,于情于理没有任何不当之处,将合情合理之事,定性为违约,似乎有些欠妥。

银行将提前还贷视为违约,并收取违约金,其实,无外是出于自身利益考量,谋求利益最大化而已。当今,市场低迷,贷款处于卖方市场,银行与客户达成贷款需求,签订了合同,银行自然不愿轻易放弃既得利益,而是要千方百计来维护,确保利益最大化,这也许是银行将提前还贷视为违约的一个理由。但反过来想,如果贷款处于买方市场,贷款资金严重短缺,利率持续上涨,银行是否会制定另外一种政策,鼓励提前还贷,甚至对于提前还款的客户,要给予一些奖励呢?

对于银行业务,我是个外行,无意指摘其对错,只是谈一点个人想法而已。由此,让我有一些感悟确是事实,那就是,无论做任何事情,我们都应秉承的一个原则:合情合理。因为,只有合情合理,才能够长久,行稳才能致远。道理很简单,却很适用。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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