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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钰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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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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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的乐趣

不完全统计,从我十来岁开始买书算起,到现在,估计买过七八千册书。也可以这样说,书籍是我这一生最大的财富。

记得最早买书是从小人书买起,那时买书需要到镇上的供销社,在我看来,那些摆放在柜台橱窗里的小人书,比五颜六色的糖果更能吸引我的目光。每次随父亲去供销社买种子、化肥,我总会缠着父亲给我买一本。有时我也会用压岁钱买,或者捡废旧塑料、破铜烂铁,采茶叶和捡桐子果等到供销社换钱买。可以这样说,看见心仪的图书不把它买回来总觉得抓心饶肝地难受,而每当买到书籍,我可以不分白天黑夜也不分温饱,一直要把它看完为止。

记得最清晰的是有一年去姑姑家拜年,姑姑给了我十元压岁钱,在那个年代,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可以买几十本小人书了;我兴冲冲地就缠着表妹带我去他们镇上的供销社,饭也顾不上吃,从山里往湖边走了三十多里地,我一口气买了十几本小人书,把那家供销社的小人书全部买了一遍(每种买一本),至今我还记得有一本是我向往已久的《哪吒闹海》,根本不顾路途的遥远和泥泞的山路,回来的时候衣服鞋子脏兮兮的,表妹还被姑姑骂了一顿。虽然一天没吃饭,又累又饿,我却像得了宝贝一样非常开心。

长大后,我就更迷上买书了。记得上初中是在镇上,我第一次坐公共汽车去县城就是去新华书店买书,第一次坐车买书还发生了一件事故:因为个子小,我挤上车的时候,怕掉下来,把手伸进了车门上边的滑动开关,手被夹出血了,痛得我大哭,售票员只是给我简单包扎了一下,免了我的车费。到了县城,我忍着痛,一直问到新华书店,看到灯火辉煌满目琳琅的一排排书籍,我马上忘记了疼痛也忘记了饥饿,看了整整一天书,直到买书把钱花完才恋恋不舍地回了家。

因为爱书爱上写作后,我一个小山村的农村娃收到了北京某文化单位的笔会邀请,从此开启了不一样的人生。在北京的那两年,我一个人住在编辑部里,满屋子都是书,可以说每天我都是躺在书上面睡觉。当然,我也经常去王府井买书,离开北京的时候,我的行李只有两口大塑料箱,里面全是我买的世界名著,几乎囊括了所有知名的欧美、苏联等作家的代表作,装不下的全被我寄回了老家。

再后来,回镇文化站工作,陪伴我也是我自己这些年买的书,可以这样说,整个小镇,我的藏书是最多的,引得附近银行、镇政府等单位的小青年们都愿意来我住的地方看书和借书。在这一众看书借书的人中,我也碰到了我喜欢的她,但那时我刚刚二十四五,她不到二十,还属于很懵懂的年纪,我们都只是讲讲书里的故事和人物,以及他们的悲欢离合。因为生活所迫,不久我就南下打工了,借给她们的书也没有还回来。其实,这也跟我的习惯有关,我看过的书,除非非常喜欢才可能多看几遍,比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看了七遍,其他的书我看过一遍就不会再看。

再后来定居省城后,因为儿子的原因,我根据他的年龄段每年都回买大量的书放在家里,就连《斗罗大陆》等网络小说也给他整套的买,家里的书房都堆满了。每一天,我们都会在灯下静静地看书,享受阅读带来的乐趣。这几年我的写作逐渐增多,家里收到一些作家寄的书以及买的书,书柜里已经放不下了。小儿子也在我熏陶下爱上了看书,八岁不到居然开始看大部头的名著,这不,上周刚买的八本《米小圈》都看完了,他一个人乖乖看书的样子在我心里那就是他最帅的样子,我也希望他就这样爱上阅读,一辈子的那种。


——刊于《鹤岗日报》2021年3月17日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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