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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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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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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旧,旧恋

文/高英

我是一个恋旧的人,曾经连写了几个字的纸片都舍不得扔,何况其他?直到四十岁后接触到“断舍离”的观念,才在心理上有所改善,然而相对于喜新而言,我还是更为恋旧,这一点,大概终生不会改变。

在友谊方面,我有某种洁癖,认定非两相投合者不足以为友,这与对方做人好不好无关。对于我来说,确认友情关系的建立,需要更长些的时间,最怕那种一交往就非说我们是朋友并黏住我不放的人,那样的话,只会让我逃得很远。尤其到了中年,我更相信“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句话,一旦觉得某个人不适合交往,就会快刀斩乱麻,不再费心思周旋。因此,我有一些老朋友,无论多少年不见面,都始终把对方放在彼此的心上,就像不曾分离,再见时如同以前一样。

在家庭方面,我的恋旧情结很重,年龄大些,便会经常想起小时候的时光,想起老家已不复存在的故园,想起三间茅草屋和屋后的梧桐树,想起玩耍的篱笆院和院中的大杨树,想起家附近的小树林和浅水湾,想起哥哥们搭一根粗绳在坡上的大榆树上系结实后,我便在上面来来回回荡秋千……在我的脑海中,那是我今生最为美好的一段时光,千金不换。正因为有这副恋旧的心肠,所以在长大以后,我总是看重亲情的力量。如果与家里人有了矛盾,我就会凭借这一力量乐于同他们和解。所谓亲人,不过是怨如烟,恩情长。

至于爱情,我唯一的倾心投入是在青春期的时候,因误把少男少女的好感当成了童话里的爱情,就和一个同班同学产生了过早的恋情,这是我的初恋。我这样的人,是不恋则已,一恋就会来个地老天荒。最可笑的是,也不管两人是否合适,更不顾双方家长的反对,我执迷不悟,稀里糊涂,硬生生地把早恋加初恋变成了婚姻。在年轻的时候,感情方面我像极了林黛玉,常常是我家先生还没弄懂什么情况,我就恼了,哭了,弄得他束手无策,诚惶诚恐,不知怎样才能哄我开心,现在想想连我自己都觉得那时候真是莫名其妙。直到最近重读《红楼梦》,才明白我那时属于“既亲密,则不免一时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的心理。

在农村基层做教师的我家先生近二十年都是低收入,近年因着国家政策的扶持,收入才有所提升。所幸娶了我这样一个不知钱是好东西的低物欲媳妇,在别人家的妻子望夫成龙时,我对自己的丈夫并无任何要求,这一点也很像林黛玉,从不在乎什么仕途经济,这大概与我从小在娘家备受宠爱不知人间疾苦的经历有关。当然,我年轻时的多愁善感和体弱多病,更像林黛玉。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和我真正打过交道的人,应该不会觉得我像林黛玉。估计是从小听着讲英雄好汉的各种评书长大,也曾经常跟着两个哥哥和他们的小伙伴一起玩耍,后来又在父兄影响下爱上了金庸武侠小说的缘故,我不是女孩子气很重的人,性格偏向中性,平时热情开朗,甚至有些豪爽。

或许只有在爱情方面我才像林黛玉吧,以我家先生的性情,并不懂得我这方面的敏感细腻。幸好那时候他收入低,我们所处的生活环境还相对封闭落后,我那时还算得上是年轻好看,否则放到今天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并且我已经是个没落的中年大妈形象,我家先生大概早就厌弃了我,不会委曲求全这么多年。想想也是,谁愿意忍受一个说恼就闹,动不动就莫名其妙哭泣的媳妇?

所幸我还有份上进心,跟着我家先生开启了自学之旅,后来又听从我二哥的建议考取了研究生。有段时间,我家先生念叨着怎样才能配上我的事,对此我从不发一言,因为相信童话里那种纯真爱情的我,从来都不会从配不配上考虑婚姻问题。可是,我忘了,总有热心的别人会替我们考虑般配不般配的问题。时光荏苒,我也成了豆腐渣,而我家先生成了一枝花,尤其是近年基层教师的工资有所提高,我家先生连走路的姿态都比从前有了底气,而我还活在从前的感情世界里,终于我家先生不肯再忍受一点委屈,郑重表示以后待他不能再和从前一样。

这个时候,我才从童话世界里走出来,开始睁眼看世界,瞧瞧关于婚恋有什么新气象。原来,虽然人们依然推崇地久天长,虽然人们依然渴望拥有忠贞不渝的爱情,但是在现实中一言不合就离婚的情况比比皆是。在很久以前,一个人结了婚就像系好了保险绳,没人敢冒着社会舆论的强力谴责追求一个已婚的人。而现在,总有人以爱的名义在婚内出轨,甚至去主动诱惑已婚的人,网络交流中的各种撩拨非常随意,多少人不顾实际生活中的夫妻情义而迷恋于追求充满感官刺激的情感游戏。尤其有一些毒鸡汤宣扬“我不爽就要离婚”的观念,更是动摇了婚姻的稳定根基。因此,在旧时代,原本闹腾的婚姻到了中年也会趋于稳定,现在却不是了,人到中年反而更加渴望第二春的绽放。

我终于从不食人间烟火的状态中走了出来,开始活在现实世界,完成了由感性十足到可以理性思考的巨大转变。我一再反思我和我家先生的婚恋,想当初,他忍受了我林黛玉般的小性儿,我和他同度清贫岁月无悔无怨,倒也两不亏欠。现在,我们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已是十几年,日常谁也不能把谁照顾,假如不是甘于寂寞的人,就无法支撑下去。我们能够过到今天实属难得,真是相当不容易,在那些容易喜新厌旧的人看来已属天方夜谭。这样的婚姻,既值得珍惜,又充满危机,万一有人趁虚而入,未必没有解体的可能。

思考再三,我决定把婚姻的决定权交给我家先生。倘若以后有什么风吹草动,离不离婚由他决定,除了我们的孩子,我什么都不会要。这样想好了,真是一身轻松,也不用去求证有没有人在打我家先生的主意。我只需要独善其身,管好自己,别的事情一概都不必操心。未来的事情,顺其自然。

不少人欣赏女作家三毛和荷西的婚姻,推崇他们之间那份真挚的爱情。我虽然读三毛的文章不多,但非常喜欢她是一个坦率真诚的人。三毛从来都没有美化过她和荷西的婚姻现实,如果有美化,那就是读者凭想象添加。三毛写过婚内荷西曾喜欢过别的女孩,但对三毛坦言相告,三毛让他自己选择,荷西选择了和三毛继续生活;而在《大胡子与我》一文中,三毛也写出了两人在婚姻生活中的习惯差异所引发的一些冲突。

窃以为,从来没有任何矛盾产生的夫妻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的,即使一辈子没红过脸,也并不意味着两个人永远保持着真正的和谐状态。大家有个错误的观念是,相爱的人只要结婚,就该幸福美满,不会有任何冲突和矛盾,而一旦有了冲突和矛盾,就不叫幸福婚姻,就失去了爱情,既然失去了爱情,婚姻就没有存在的意义。这样理解爱情和婚姻,未免肤浅。人只要活着,就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婚姻也不例外。拥有爱情不等于两人之间不会出现问题,而是在出现问题后两个人依然选择同担风雨,继续同舟共济。换句话说,幸福不会从天降,婚姻幸福来自于夫妻两人如何处理好各种婚姻问题而非遇到问题就翻脸分离。

据说,国外有项研究表明,一些不会选择离婚的恩爱夫妻都有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非常珍惜两个人的共同经历,因而不会因一时喜新而厌旧甚至把旧恋抛弃。我觉得非常有道理,同时慨叹自己对婚姻的坚守,的确是出于深沉的恋旧心理,正因为恋旧,所以我才不肯对旧恋随便放弃。想想我和我家先生相识近三十三年,领结婚证已二十一年,距补办婚礼也已十八年,我们从青春年少走到沧桑中年,失了激情,却有深情。为了对方待自己的好,为了自己曾倾全力爱过的心,怎么舍得说放弃就放弃?!

现在我对我先生的态度是:你不走,我们坚守初心踏实生活;你若走,那就祝福你找到比我好的人天天开心。在这个“爱”被挂在嘴边却难以渗透灵魂的时代,我能做的只有洁身自好,专注于眼前的日子,不会把感情寄托于任何一个自己丈夫以外的人。好在,我热爱写作,我家先生热衷书法,忙忙碌碌冲淡了夫妻两地分居所导致的落寞。目前看来,我们的婚姻还算稳妥。

昨天看到唐朝李冶的《八至诗》:“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我对末尾一句“至亲至疏夫妻”感叹不已——夫妻同心时,真的比其他任何关系都亲近;夫妻异心时,真的比其他任何关系都疏远。夫妻之间,究竟是近还是远,完全取决于夫妻看重的是天长日久的情义无价,还是因一时新鲜感而产生的乍交之欢,情深意重则至亲,贪图新欢则至疏。

无论如何,我都认为在婚姻方面,正常情况下是人不如故(三观不合、家暴等特殊情况除外)。因此,我才如此乐于保持恋旧的心态,固守着我的旧恋。因为今天是我和我家先生领结婚证二十一周年纪念日,所以感慨万千,写下了这些文字。还记得二十一年前即一九九八年的五月十三号,和今天一样,也是个周一。

高英写于2019年5月13日周一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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