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良笔
几年前,我曾看过一块石碑,内容虽已忘记,但“雄山乡西火镇”6个字却记得很清——镇比乡大,这是今人皆知的常识,这块石刻怎么会是乡在前、镇在后呢?古时的乡还管镇吗?还有,这个“雄山乡”何时设立?它又归哪里管辖?带着这些疑问,我曾问过许多人,答案都不尽人意。
后来有一天,我猛然想到了文友李保文,他对上党地区历史文化颇有研究,曾参与编纂过《长治县志》,在报刊上发表过不少文史类文章。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打电话问询于他。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解答了我的不少疑问:“乡的建制历史悠久,我们常说的‘乡镇’‘乡村’‘乡里乡亲’‘父老乡亲’等等都有个‘乡’字,说明‘乡’是很有历史渊源的。至于你问的“雄山乡”这些问题,我也知道一些……”
听了李保文的一番讲说,我豁然开朗,加之前期查阅过相关资料,对山西上党地区“乡”与“镇”的古今演变过程逐渐清晰明朗起来。
有关资料显示,古时的“乡”应是行政区域名,每个朝代的一乡规模有所不同,如《黄帝过安墟说考略》一文显示:“《周礼·大司徒》记:‘五州为乡’,下有注说‘万二千五百家’。《广雅》记:‘十邑为乡,是三千六百家为一乡’。”由此可见,不同时期的乡域面积是不一样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乡是一个有相当人口规模的大地方,远比我们今天想象中要宽广很多。唐、宋之后,乡成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
以太行山古上党乡村为例,说说它的演变历史。《太行山有哪些历史传说》一文有述:从目前发现的三处旧石器时代、一百多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考察证明,早在一万年前,上党地区就有人类在此活动,中华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氏在百谷山(今长治市区东北)、羊头山(今长治市上党区、长子县及晋城市下辖高平市三地交界)一带“尝百草,食五谷,兴稼穑,教农耕”,实现了人类历史上从游牧到定居、从渔猎到农耕的重大转折,先民们自此开荒创世,繁衍生息,以姓氏家族为单位形成村落,散居于太行山的盆地平川、山岭沟壑。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部分村落人口逐渐增多,规模逐渐扩大。这些村一般地处交通要道,平均人口稠密,商贸活动或手工业较为发达,形成市集而成为集镇。虽说是镇,也只是广袤乡域里的一个大村,与周围村庄同属“兄弟”关系,都是地缘相近的“乡里乡亲”。只有少数地理位置优越、发展规模更大的区域中心镇脱颖而出,发展成为县城,如长治市长子县丹朱镇、壶关县龙泉镇、襄垣县古韩镇、屯留县(现屯留区)麟绛镇以及晋城市阳城县风城镇、陵川县崇文镇等等即是如此,就是现在的长治市上党区(原长治县)城区也是在韩店镇的基础上扩建起来的。有的县城随着功能的扩展、规模的扩大,还升格为州城、府城,如沁州,潞安府、泽州府等等。当然,这期间要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与朝代更替,县城及以上城市已不属于乡村范畴,成为朝廷任命官员统治的区域中心,人们的叫法也就区分开来,叫县城为城里,城里之外为乡村。但不管是哪座城市,都是由乡域里的村庄发展壮大演变而来的,作为大村的“镇”,则是由村变城的重要节点。
再说说古上党有关“乡”的概念。明廷于嘉靖八年(1529)二月诏升潞州为府,府城设县,嘉靖皇帝赐府名为“潞安府”,赐县名为“长治县”,希望这里长治久安(长治因地理位置重要,历史上战乱不断,不是一个太平安定之地)。据文友李保文讲,也就是在这一年,长治“县管乡”的体制更为具体明晰,有据可查。长治县下设4个乡,即太平乡,领14都38里;五龙乡,领14都45里;八谏乡,领10都33里;雄山乡,领11都45里(这里的“都”指市集、镇,属于主村;“里”指规模较小的村,属于副村)。在乡民管理上实行“保甲制”,十户为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明末清初,该4乡的“都”和“里”重新作了调整,但格局变化不大。这4个乡大部分位于现在的长治市上党区,太平乡区域为现韩店、北呈、西池、柳林等地;五龙乡区域为现苏店、贾掌、郝家庄、司马、高河、南董以及现长治市潞州区(原长治市城区、郊区)的北董、老顶山等地;八谏乡区域为现八义、王坊、师庄、东和、屈家山等地;雄山乡区域为现西火、荫城、南宋、东火、赵村等地。乡名以当地知名地标或美好愿望命名,五龙乡有五龙山,八谏乡有八谏河,雄山乡有老雄山,太平乡则与嘉靖皇帝所赐“长治县”名一脉相承,以此期望该乡太平安定。
在这里,我以老雄山、雄山乡及西火镇为例,大体概述当时乡域的管理体系。
老雄山也叫“雄山”,它横亘于西火、荫城、南宋三个集镇之间,延绵至古泽州府(现晋城市)的高平境内,为上党盆地第一高峰,在上党地区颇有名气。明代诗人于公允(曾任长治知县)赋诗赞美雄山:“危峰拔地立南方,烟锦瑶影灿碧光。泉注淘水千涧冷,风迎潞国万松凉。”明嘉靖八年,新设立的雄山乡选派乡长1名,负责上传下达、调解纠纷、助收赋税、安排徭役等乡政事务,办公驻地在西火镇。
西火镇地处古潞安、泽州两府四县交界,历代为中原进入上党古城的战略要冲,也是一块不太平的地方。为加强专制统治,在随后的清乾隆九年(1744),西火镇曾设巡检署,乾隆二十九年 (1764),县丞驻西火镇,俗称“县二衙”,负责南半县的乡域管理。由此可见,当时的朝廷对西火镇的管辖重视。也许是“县管乡”的旧体制在封建、半封建时代十分适用,这种模式一直延续至清朝末年,民国时期则以原4乡为基础,改称为区,但格局变化不大,管理模式照旧,乡民仍然沿袭以往的生活习惯。
通过多方了解历史,思维串成一线,终于使我厘清了旧时“雄山乡西火镇”之“乡”与“镇”的概念。原先致我困惑的原因是:以现代人的思维习惯理解古代人的管理模式,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困扰我多年的谜团便轻松破解。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探索和构建起了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乡、镇成为同属县级领导下的基层单位,行政级别一样,乡、镇从此走上了新的发展历程,管理职责更明确,运行机制更顺畅,组织协调更有力,古老的上党大地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城乡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充分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巨大优势和旺盛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