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时节,无论你走进陕南乡村任何一个地方,触目皆是的绿能给你一种蓬勃向上的生命力。树的绿、草的绿、稻秧的绿、玉米的绿,以及各种蔬菜、花木的绿连在一起,把大地涂染得苍翠碧葱、郁郁菁菁,让人禁不住对这个充满生气的季节打心底里由衷产生一种深深的爱意。
在这众多的绿中,最为显眼而又面积最为广大的是玉米的绿。
那一株株、一排排生长在大小不一、形状不同玉米地里的玉米秧,秆儿挺拔,叶片狭长,仿佛一个个等待受阅的战士,威武雄壮,气宇轩昂,把一块块玉米地装扮得如同绿色的海洋。
玉米不是中国固有的物种,是舶来品,据说它是明朝后期从南美洲传到中国来的。也就是说,玉米原产地在南美洲,老祖宗也在南美洲,它来中国安家落户、繁衍生息已经几百年了。
由于这种植物易种易活,且耐瘠耐旱耐涝耐高温,生命力强,产量很高,营养丰富,人畜皆能食用,故而我国北方农村很喜欢种植,种植面积也非常广大。
对于每个从小出生、成长在北方农村的孩子来说,玉米是他们最熟悉的粮食之一,而种植着玉米的玉米地,也是他们最熟悉、打交道最多的庄稼地之一。
印象中,我的老家汉中平原,每年5月中旬麦子刚刚收罢,各家各户就纷纷出动,扛上锄头,拎上玉米种子,去山坡上、河滩边、川道里、平原上一块块麦茬地种玉米。
玉米种子埋进地里一星期左右,一棵棵稚嫩幼小的玉米苗,就破土而出,喜见天日。
玉米苗起初都只有两三片碎小的叶片,可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长高长粗,叶片就多起来长起来,并很快把玉米地篷得严严实实。放眼望去,一块块玉米地,仿佛笼罩上一层一望无际的青纱帐,十分美观漂亮。
玉米从初夏时节种进地里到秋天收获,整整要经历四个多月时间。这四个多月时间里,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可没少跟玉米地打交道,也没少跟玉米地进行零距离亲密接触。可以说,玉米地与大人小孩、男男女女是亲密无间的朋友。
大人们最早走进玉米地是在5月下旬,此时刚从土壤中长出来的玉米苗都只有一拃来高、两三公分粗,必须间苗,也就是要把当初种进麦茬地每个土坑里的两三粒玉米种子同时长出的两三棵玉米幼苗拔掉两棵,仅保留其中一棵,这样才能保证保留下来的这棵玉米幼苗充分吸收土壤中有限的养份,从而尽快长高、长粗、长壮,最终结出多而且大的玉米棒。如果不间苗,任凭每棵玉米苗都长在地里,会因地里玉米苗太多太密,土壤中营养被分散,不但会使每棵玉米苗都长不好,将来玉米秧结出的棒子也会又稀少又细小,根本不可能高产丰产。只见大人们一走进玉米地,就脚踩一根根硬扎扎的麦茬,俯首弯腰,面朝黄土背朝天,灵活自如地不停将一根根多余的玉米苗毫不留情拔掉。被拔掉的那一棵棵玉米苗散发出的缕缕甜丝丝的清香,飘散在玉米地里,扑进人们鼻孔,让人真切感受到一种大地的芬芳。
等玉米苗长到约一公尺多高、大拇指粗时,大人们又扛着锄头、顶着正午芒刺一样扎人的烈日纷纷来玉米地里一边锄草,一边给玉米秧根部培土。
他们之所以要选择烈日曝晒的正午来锄草和培土,主要是因这个时候锄掉的草,会很快被灼烫的烈日晒死,不再复活。而给玉米秧根部培土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防止逐渐长高的玉米秧在刮风下雨时不因根部不稳而倒伏。
烈日如火,四野如炙,他们挥动着的锄头像鸡啄食一样频频在土地上翻挖,一根根狗尾草、八厘草、铁线草被锄头连根刨起倒地的同时,一块块泥土也被锄头挖起来堆到一棵棵玉米秧根部。
豆大的汗珠不时从他们脸上、脖子上、额头上滚下来,打湿他们的衣裤并落到玉米秧和泥土上。玉米地,不但记录下他们辛劳的身影,还撒下他们渴望丰收的一滴滴炽热的汗水。
我们这些小孩初进玉米地,都是在七月中旬学校放暑假回到家里打猪草的时候。
我记得那时我们每人都一手拿一把小刀,一手拎一个竹筐,俨然一只只小兔子一样,天天钻进玉米秧已长得有三四公尺高、小孩胳膊粗的玉米地。
此时的玉米地,非常非常漂亮,蛐蛐鸣叫,蚂蚱飞溅,蛙声聒噪,小鸟叽喳,俨然一个充满天籁之音的乐室。那一棵棵叶片交错、主秆高耸的玉米秧顶端,齐刷刷挺举着一个个无线电发报机天线一样的天花,天花每个细枝上,坠满一粒粒淡黄色花絮,结在玉米秧主秆上的一个个皮色青葱的玉米棒尖儿上,全都吐出一撮明滑光洁如丝线的殷红色缨络,阳光照耀,缨络闪闪发光,微风吹拂,缨络轻轻摇曳。它们又宛若老人下巴上随风起舞的修长胡须,煞是好看。
我们在玉米地里东奔西走,南寻北找,不停将长在地上的一棵棵马齿苋、鱼腥草、车前草、灰灰菜、刺芽菜等各种猪草用小刀剜下来装进筐里,没多大光景,筐子就装得满满当当,然后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把筐子往玉米地坎上一丢,在玉米地里自由自在玩起捉迷藏游戏。
大家在玉米丛里相互追捉寻找,奔跑打闹,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玉米地,顷刻成了放飞我们童心、驰骋我们童性、洋溢我们童趣的天然乐园。
时令到了八月底,所有玉米都成熟了的时候,大人们都高高兴兴背着背篼或挑着篓子来玉米地收玉米。那一个个丰腴饱满、露着一颗颗金灿灿玉米粒的玉米棒,重腾腾,沉甸甸的,看上去十分爱人。我们这些孩子就像跟屁虫样紧紧跟在大人们身后,又是忙着弄几个玉米棒到玉米地坎上捡一堆柴禾用火柴点燃烧玉米棒子吃,又是忙着砍下一根根甜甜的玉米秆像吃甘蔗一样大啃大嚼,和满脸喜气的乡亲们一起尽情分享丰收的喜悦……
写到这里,我不由自主联想起自己很久以前读过的一部由南美危地马拉著名作家米盖尔·安赫尔·阿斯图里亚斯创作的闻名世界的伟大作品《玉米人》。
这部用魔幻现实主义方法创作的长篇巨著,是阿斯图里亚斯代表作,也是阿斯图里亚斯1967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主要作品。
该书将神话、传说、梦境、幻觉、现实巧妙融汇在一起,讲述了拉丁美洲印第安人与土生白人因为种植玉米而产生的矛盾与斗争。
玉米是印第安人的图腾。他们喜欢在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土地上起早贪黑、摸爬滚打着种植玉米。玉米也是他们糊口和生存的主要粮食。在他们的宗教信仰里,玉米是由人变化而成,充满灵性,人是靠食用玉米而生存的。而土生白人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们种植玉米只是为了牟取暴利。为此,以加斯帕尔·伊龙酋长为首的印第安人,同白人之间发生了你死我活的激烈斗争。
阿斯图里亚斯通过此书,赋予从南美广袤无边玉米地上生长出来的一粒粒玉米深厚的历史、文化、民俗、宗教、种族、政治、经济等多重内涵,从而使看上去平平平常常的玉米这种粮食意蕴丰饶,意味隽永,深具人文风采,也使我对美丽的汉中平原家乡一代又一代父老乡亲们不停种植、收获、食用的玉米,以及他们用生命、辛劳、虔诚和汗水苦苦耕耘的那一块块、一片片玉米地有了更深认识,始终怀着一腔诚挚的眷恋和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