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贵,一个中年男子,是我的“运友”。何为“运友”?我们本地人喜欢将朋友的种类细化,如经常一起打球的,叫球友;经常一起喝酒的,叫酒友等等。阿贵这个“运友”自然是我体育运动方面的朋友了。我们是在一个公园跑步认识的,之后大家经常约跑、约球、约登山,时而也约酒。
后来,我又通过阿贵认识了一些“运友”,算起来有10人左右吧。大家主要结缘于运动,相处的方式还算比较健康。阿贵运动能力了得,根本不像一位步入中年的男性,这群人无论大小,跑步、登山,没有谁比得上他。阿贵因此得了个“飞毛腿”的绰号。
春去冬来,冬去春来。我认识阿贵两载左右,算得上是老熟人了,常调侃互乐。阿贵没有什么缺点,我难找他的调侃点,想到他无论寒暑均穿长裤运动,这应当是一个突破口吧。
“这么热,还穿长裤?”这个夏天,天气炎热,阿贵约我到公园跑步,我远远就注意到他又是穿长裤,我忍不住当面问了。
“飞毛腿。”他只回答三个字。
“飞毛腿?”我不理解,“飞毛腿与穿着有什么关联嘛?”
“呵呵,本人体毛发达,不宜外露。”他狡黠地看看我,“不包裹好,真的会飞毛。”
财不外露很正常,毛不外露我是首次听闻。虽然娱乐了一回,但我仍然对他的飞毛腿解释心存狐疑。直到阿贵的旧“运友”老谭私下给我解释,说阿贵的腿多年前烧伤留个大疤,才常年穿长裤,原来毛不外露背后是疤不外露。
“是怎么烧伤的?”
“这个他没有说,还真不清楚。”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不是女性的专利,阳刚的男性也可以拥有。从此我不再拿阿贵穿长裤说事,但对阿贵因伤疤而穿长裤的做法,表面上我不说什么,内心却有些不爽,一个大男人实在不应该在乎这点小细节,由此对他的运动能力也不是那么崇拜了,从而减少与他外出运动的次数。当然,也有另一个潜在的原因,我觉得自己跑不过这种人,实在是人生的耻辱。
阿贵可能见我久不参加集体运动了,时而电话联系我,怎么不运动一下?我说自己没空或者是说最近不太爱运动。他问多了,我就不耐烦了,说我是一个爱喝酒的男人,是男人就“劈酒”。其实,我知道这家伙酒量不行,想拿他的弱项来挽回我的自尊。他犹豫了片刻,竟然顺我意,说找个周末,痛饮几杯。
“好,我做东,到时联系你。”难得他进坑,我马上回应。
一个周末,我先订好位置,同时约上那群“运友”,还特别交代要喝酒。大家如期而至,像久别重逢一样,都很开心,殊不知我可是摆了个“屠狮会”。酒过三巡,有部分人,包括阿贵在内已经慢慢不行了,他开始多话,说到眼泪盈眶,喝进去的酒仿佛都从眼里流了出来。说实话,此时的我或多或少有点成就感。
“我不后悔,我不后悔……”阿贵说。看着他的狼狈样,他不后悔,我反倒开始后悔了,觉得自己不厚道。
“阿贵,难受就去抠出来。”
“丢脸,不是说这个,我还能继续喝!”他醉醺醺的,用不太听使唤的手拍拍自己的右腿,“我说这个大疤……”
“别在意,这只是外表的东西,不能将疤留在心里。”我虽然在安慰他,其实,他的疤早就长在我心了,否则今天就没有他的醉相。
“对,兄弟说得对啊。”他还坚持拿酒杯来敬我,“我一个疤,换回几条人命,也值了。谢谢兄弟开导,疤不可留在心。”
“一个疤换几条人命?”我疑惑地问。
酒后吐真言,阿贵将10年前他在火场救人的事透露出来……当年我看到过报纸上的报道,对那件事依稀还有点记忆,哪里只是几条人命,好像那场火灾有数十人幸免于难,无一殒命,真没有想到那个平民英雄就在我的跟前。
“阿贵,这酒你敬我,实在不敢当啊,只有我敬你才对。”我马上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阿贵看我爽快,他也一口干了。可能这杯酒达到他的上限,饮尽他也伏台了。我站在一边,俯视他的后背,发现我虽站着,却比伏台的他矮了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