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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条发文1099天,收获粉丝6185位,稿费37.23元。
可一哂过之。一个正常展示作品的大众平台而已。文学是小圈子,所以,还是应当淡泊豁达,觊觎心少些,天空也便大了。
出不了“圈”或者没有出“圈”是现实,难以职业化,却又恒久坚持,那么则尽归于兴趣。纯粹的东西才显自然,尽管可能在人眼中是不求上进,又如何呢。发文最大的快乐是来源于读者的呼应。譬如一年半前写《王翱记》,前几天有远在他乡的王氏宗亲忽然在文下回复,提及曾于86年归省拜祭,云云。由此得来的一个结论是,至少文字经受住了现实的考验,天官后人没有疑义,心下大慰。
历史是个阉割品,即便不是后来人胡乱篡改,当事者就能做到忠实记录么?显然,太史公都做不到。该春秋笔法的,依旧得春秋笔法。
自宋而下,设官“编修”,这个官名就蛮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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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一篇小品,关于明史一些。本来属于一目十行走马观花的东西,可看到他的备注里,引用的史料来处居然是《明朝那些事儿》,顿觉稍不严谨。倒不是说正史就是铁证,上文已经给出了观点。而是读过当年明月作品的,都晓得,他的描写诙谐生动,有稀释,有调侃,依据并没有脱离开正史。古人为什么创造出“引经据典”这个成语呢,某种程度上是强调尊重权威。
别人嚼过的馍,再去嚼,必须乏味难咽,差强人意。所以,文章好写,资料耗神。幸而网络时代以来,不必再像以前皓首穷经,翻烂籍子,踩烂图书馆的门槛,大可网上弄弄潮,踏踏浪,节省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一个事物,从来都具备两面性,给了你便捷,可能还要同时给你困惑。搜索引擎的指向,往往动辄几十上百页,数十万百万词条,其中良莠不齐,真伪裹挟,如何找到正解,也是门“手艺”。
最初时候,对于搜索,“老先生”们是不屑一顾甚至愤愤不平的,这样的态度恰好与“与时俱进”精神相悖。人类学会了钻木取火,然后又创造了火镰,火石,电力……思想岂可固化,工作须重效率。
往常在“网”里捞出来的东西,要么多作比较,要么找到纸本求证,反正若含含糊糊应付,贻笑大方几乎是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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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肃公翱,在最畅行的几个搜索引擎上,如百度,如360,如搜狗,籍贯皆言其为盐山人,实际上,他的出生地王帽圈村,早就纳入孟村回族自治县版图。
孟村回族自治县自1955年设县,后来几经撤并,终于1962年恢复县治至今,历史上确实与盐山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纵以1962作为起点,县域历史也已有60余年矣。1994年4月20日,中国以一根64K的国际专线正式接入因特网,掐指一算,又是一个29年。那么为什么如此明显的纰漏历久不衰无人更正呢?
举一反三,结论便是如果产生对网络搜索的依赖,而将“图书馆”们弃之如敝履,无疑,那将是十分可怕的。矫枉过正要不得,“四体不勤”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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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某条发文稿费的问题,见过许多讨论。要想稿费高,并非没有渠道,参与话题呵,作品蹭热度呵,再加上一定的运气,备不住哪天阅读量爆棚,收入大增。可是如此煞有介事地一搞,形神兼废,那得多无趣。
本来是放松,变成了枷锁,引用一句帕特里克·亨利的著名口号借以自嘲,“不自由,毋宁死”,凡事水到渠成润物无声为至境,真是那么锱铢必较,把精力放到本职上,收获会更丰。
况且,试看今日某音某手等一般短视频平台之现状,无不是创作者收入呈金字塔型,一夜暴富的,大红大紫的,永远是塔尖上的极少数。这既是市场规律,又是人之常情。
记得许多年前,故乡邻县有一村名为“某宅”,因为村里有几个后生在首都从事钢材贸易,发了横财,于是全村震动,人人效仿,大家争着四处借贷,同赴帝京。仅一次,行李便塞满一辆半挂车的车厢。后续故事脱不出千篇一律的臼窠,之前有多疯狂,之后便有多惨痛,血本无归的有之,锒铛入狱的有之,基本上是全部铩羽而归。
一个人的心态若崩了,一切都将成为梦幻泡影。你在计较那37.23元稿费的时候,“悲愤”交加,还写个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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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资料,中国作家稿费的黄金时代在20世纪初。当时千字2至3元,是通行的稿酬标准。而名家的稿酬,则可以到6元以上。鲁迅给《申报》写副刊,报酬是千字6元。著名作家张恨水,与世界书局签约,以每千字8元的价格,创作四部小说。请注意,此处之“元”,实为银元也。
据北平图书馆职员谭其骧回忆,当时他的月薪是60银元,且在北平的一些大学做助教,也发表一些文学作品,课酬和稿酬皆是5银元,这样的话,他的每月收入能稳定在100-120银元左右。然后罗列生活费用,每月一人20-40银元,便可以在北平过上不错的小日子,这也意味着一个作者每月发表万八千字,就可以维持生计了。
抚今追昔,心下怅惘。犹记得几年前在市报发一篇千字文,竟还是老官价,10-20元不等,自然省级国家级相对要高不少,可试问,绝大多数作者,一年殷勤投稿,中稿率有几何?网文世界与短视频领域,情况如出一辙,几个“大神”领军,后边的小作者吃土。以“大神”们的稿费版税说事,那绝对是耍流氓。
不过,确实还有一个文字质量与个人知名度的问题在其中,但一百年前,普通作者千字2-3银元,也着实够刺激人的神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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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字为生便不要想了吧。想来较之十七载日日写博,那也只能算混个情怀。一个大子儿也听不到落地,如此思忖,愣是又发了阿Q的痴念,及而心下有了平衡感。
在“博客”们犹是“江湖老大”的日子,闯论坛,弄诗社,春风十里,不如“撞击”。当时可曾想到,风水轮流,一朝猢狲尽散,留给这个世界的,唯有一个孤独的背影。
马尔克斯怎么形容呢,“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