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人不太喜欢吃面,一天三餐吃米饭。那什么时候吃面呢?米饭不够了面来凑。农村人干体力活,面条容易消化,不经饿。
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以往正月初几去亲戚家拜年,要吃面,也就是普通的机器轧切的面(切面),手工抻的面那可是好东西,很难谋得到。很讲究形式,蓝边大碗,清汤面,面上放荷包蛋,再加鸡腿,堆得像宝塔一样。这叫“倒茶”。油煎的鸡蛋诱人,白卤的鸡腿更馋人,可惜就是不能吃。客人和主人一定要把“作礼”发挥到极致,几番推辞,一个鸡腿可以倒好几桌茶。也有实心实意给人吃的,把鸡腿撕开,塞到碗底。那时候条件不好,但礼数周到,亲戚们将心比心,真不舍得吃。吃点面条和鸡蛋就差不多了。这个习俗现在没有了。
除此之外就是普通的煮面,碗里放点酱油调色,加盐和味精,能放几根青菜就很不错了。极少数时也会做炒面,和黄山的焖面有区别。我很小的时候在大伯家吃过一次,很难忘。潜山的炒面喜油,要多切些肥肉丁,熬油,切面煮熟过凉水,加些简单的作料,用油干炒,力大易碎,火大即焦,炒法很是讲究。炒好的面焦香干脆,肉渣深黄明亮,用筷子挑点自家的辣椒酱,能吃好几碗,就是容易上火。我在黄铺读高中时,学校食堂早餐供应的炒面干巴巴的,难以下咽。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在吃面上花样也多了起来。
有一年在苏州常熟,姐夫带我吃过一次练塘菜市场旁的鱼排面。面馆的房子不高,但纵深很长,生意火爆。一只兰花大碗,筷子也要长半截,汤色赤红,没有杂质,咸淡适中,三缕细面浸在汤底,整齐好看,鱼排块大,应该是先油炸定型,再用卤汤浸泡入味的,口感偏甜。长筷子挑起面条,入口润滑,咬口鱼排,汤料饱满且鱼肉质嫩,很好吃。可惜我就吃过一次。老苏州人吃面是有传统的,喝茶、吃面、听评弹是每日的必修课。
黄山人吃浇头面,最常见的笋干肉丝浇头面,街头巷尾随便找家面馆,都能吃到。我一直认为浇头面,重在浇头菜,面是其次,浇头菜用的笋干各家不同,有毛竹笋,也有雷竹笋。休宁县西街口有家老面馆,用的就是毛竹笋干,很受休宁当地人的喜爱。店面小得可怜,两人宽的店面,放两张桌子,靠墙搭个台子,门口摆了一堆煤炉,老板沉浸式煮面,话不多。也是切面,不同的是他家面要粗一些,稍有劲道。毛竹笋干提前泡发,再入高压锅,以前都是文火慢煮。切丝,同肉丝炒熟做浇头菜。他家面最大的特色是在猪油里加入了鲜红的辣椒粉,加一勺到面汤里,醇香厚重,色泽喜人,让人食欲大增。我在休宁工作的时候,经常和同事去吃,配着烧饼吃最好不过。家有喜事也要吃面,吃雷竹笋干做的浇头面比较常见,做法也简单,会加入一些青椒等蔬菜丝。有朋友结婚,我去帮忙,连着三天早上吃。黄山人还喜欢吃焖面,去另外一朋友家,她父亲出门前,做了一锅焖面招待我们,面量惊人。
阜阳颍州阜南路口的面我最喜欢。炝锅鸡汤手撕面鲜香管饱,羊肉板面咸辣解馋,格拉条饱腹扛饿,兰州拉面馆拉的番茄鸡蛋盖浇面非常实惠。前几年听同学说那块已经拆迁改造了,这几个面馆也相继搬走了。
炝锅鸡汤手撕面那时候就卖5块钱一碗,老板是个矮胖的中年男人,健谈,我去得多就熟了。大锅里要加入猪骨和鸡架,熬汤,一锅骨头可以反复熬几次汤,原汤兑入适量的清水,面买来就是撕好的,锅烧热,料头炝锅,清汤煮面,还要加入黄豌豆,面汤浓郁,面也好吃。和老板熟悉了,逢到熬汤的日子,他就给我捞几个大骨,蘸着面汤啃。
太和县的羊肉板面最正宗,我去过太和,但没去吃过面。我最喜欢阜南路口的那家羊肉板面。店前有个空地,停车很方便,油桶改成的煤炉上架口生铁锅,老板每天晚上用机器和面,最后手工改成小面棒,抹上香油,裹上保鲜膜。来客人了,面棒擀平,边摔边拉,3厘米宽的面片煮好以后,清白透亮,几片乌白菜焯熟,浇上汤料,白面,绿菜,红汤,就着大蒜头,刚吃几口就已经大汗淋漓。羊肉板面的汤料是最讲究的,羊肉为原料,配20多种作料炒制。这家店的卤羊排、羊脊骨味道更是一绝,学生时期没钱,不常吃,一般多是月初才去打个牙祭。我在这家店亲眼见证了一位七十多岁的大爷,吃了碗面,喝下了一瓶二锅头。后来听说他那晚酒后骑三轮车,掉沟里摔伤了。这家店现在应该是搬到三十里铺去了。
格拉条是阜阳的特色传统小吃,据说还和苏东坡有关。没吃过格拉条的人要多尝试几次,才能适应那种吃法和那种味道,然后才会愈发地喜爱。我第一次去吃,吃了两口就不行了。其名称的由来是因为阜阳“搅拌”的方言是“搁拉”,而这种面条又较粗,需要放作料一起搅拌。和好的面塞入特制的液压机器里,挤压成筷子粗的面条,入锅煮熟,过凉水再回锅过热水,碗里放入黄瓜丝和黄豆芽,加入作料、榨菜丁等,再来两大勺花生酱和芝麻酱调成的特制酱,拌匀,要大口吃,面条筋道,蔬菜脆爽,酱香浓郁,带劲。阜阳人对吃格拉条的喜爱是骨子里的,不分人群,“通吃”。要放荆芥,这个我吃不惯,还要配上一碗面汤冲的鸡蛋汤。我有一次和同学豪气地吃了一大碗,肚子撑得楼梯都上不去。据说山西饸饹面与阜阳格拉条有许多共同点。
阜师大旁边还有家白吉肉夹馍,要配着他家的酸番茄鸡蛋面吃。转拐也有家老北京炸酱面馆,我吃过一次,便满足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