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叫尘缘,是天庭最末等的守炉小仙,司命殿主神宿命是我师傅。
五百年前,师傅私自放走蛇妖冰姬触犯天规,被万分震怒的天帝囚禁在寒冰池,日日遭受寒冰蚀骨之痛。
作为师傅的弟子,我也连带着被贬入凡间。好在天帝开恩,我只需做一世凡人便可重返天庭,离开前一日,我去了趟寒冰池。
看到哀嚎阵阵的师傅,憋了许久的泪水汹涌而出。许是我的哭声太过悲戚,许是师傅实在厌弃眼泪,总之他挥手让我离开。
走出寒冰池的刹那,一句“不可与妖魔接触”飘入耳中。那是师傅最后的嘱咐,那嘱咐还有最后一句。
“否则,别想回天庭!”
师傅说的没错,神仙怎么能和妖魔接触?他们本就卑微……
转世为人,我的样貌并未改变,眉心处的朱砂痣依旧鲜红。它颜色未变,就证明我记忆完好,它是师傅指尖上的血滴,能够让我记住前世所有。
只有记住前世,我才能重返天庭。我牢牢记着师傅的话,天天对着铜镜瞧朱砂痣,算着重返天庭的日子。
转世之际,阎王告诉我一个天大的秘密。
我只有二十年的阳寿,换句话说,我只需做二十年凡人便可了断尘缘。
了断尘缘就能重返天庭,就能继续位列仙班。虽然是一个最末等的小仙,但仙册中有我的名字,我可以长生不老,免受人间七苦。
阎王本不能将秘密告诉我,这属于泄露天机,天帝若是知道了,他会和师傅一样……
之所以说出来,都是为了报答我。
六百年前,天庭举办了一次盛大的蟠桃宴,参加宴会的都是各个大殿的主神,掌管地府的主神阎王也在其中。
蟠桃盛宴,庄严隆重,诸神言行举止皆万分谨慎,生怕一不小心惹怒天帝,遭受严厉的惩罚。
阎王本就是第一次参加蟠桃宴,天帝又坐在不远处的帝皇宝座上,这使得他异常紧张。越是紧张越容易出错,阎王竟然将天帝御赐给诸神的玉露杯打碎了。
打碎御赐宝物是弥天大罪,天帝一旦责罚起来,轻则他的阎王之位不保,重则他将被打入阿鼻地狱。这样的结果不管哪一种,都足够阎王痛苦千万年。
万幸的是,诸神当时都在举杯畅谈,天帝则和王母逗趣说笑。仙女们的歌舞助兴,遮盖住了玉露杯破碎的声音。
师傅那时还是司命殿的主神,他的位置与阎王相邻,我则站在他的身边。正是因为距离很近,我和师傅才看见了坏掉的玉露杯。
见此情景,师傅并未吭声,我则捏了捏衣袖。那里,放着一个宝贝——袖灵袋。
袖灵袋本是师傅的贴身宝物,别看这个小布袋外表不起眼,实则是一件难得的宝物。它能将任何碎掉的东西收进袋中,然后悄无声息的变回原来的样子。
被阎王打碎的那个玉露杯,就是借着袖灵袋的法力得以复原。
当我将一个全新的玉露杯递给阎王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从那天开始,阎王和我成了至交。
这次,他偷偷告诉我这个秘密,也算还了我的恩情。
二
在我转世为人的第十九年,也就是重返天庭的前一年,我遇到许久未见的离歌。按说重逢应该高兴才对,只是相遇之地未曾料到。
我竟然在“幽冥谷”遇见了离歌,那里禁锢着三界之中的魔界。
一千年前,魔界之王夜影欲毁灭人间,佛祖为保生灵免受残害,将夜影封印在玉冰雪山,将魔族禁锢在幽冥谷。
佛祖下令:谷中之魔若想出谷,必得修满千年方可。从那以后,魔界就像消失似的,再也听不到半点消息……
那日清晨,我独自进谷采药,不知怎么就迷了路。连着三天,我一直在谷里转圈,第四天早上,饥渴难耐的我再也撑不住了。
晕倒的刹那,我看到了一个女子的身影。昏睡了两天两夜后,我终于醒了过来,睁开眼睛的那一刻,一张娇美的容颜映入眼中。
“离歌,好久不见!”
只一眼,我便叫出了她的名字。
“你醒了?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离歌是魔界的魔灵,一个可爱又纯真的魔灵。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时,她还是一只窝在主子怀里睡觉的小魔灵。
其实神魔和人一样,都有好坏善恶之分。师傅就是神界的“善”,否则也不会放走冰姬,更不会遭受寒冰蚀骨的酷刑。
可惜,他是无双的存在,离歌也一样……
“尘缘,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正当我为师傅的遭遇感伤之际,却听到离歌焦急的声音。
“我没事,就是有些头晕,可能躺的久了。”
望着满脸焦灼的离歌,我忙微笑着搪塞。听我这么一说,离歌才长出了一口气。
“你刚醒来,不能吃生冷的饭食,我去给你熬些药粥……”
话未说完,离歌已经走了出去。
唉!她不应该生在魔界,既不会尔虞我诈又不会妒忌残害,比世间许多人都要善良。
“尘缘,我已经修炼了九百九十九年,再过一年就能出谷了。到那时,我就自由了,就能去找赤羽了。”
赤羽?猛不防听到这个名字,我竟有些愣怔,不过很快,我就反应过来了。
赤羽是魔界的王,魔界现在的王,夜影就是他的父亲。
三
身为魔界之王,赤羽毫无作为,因为不懂心狠手辣。身为夜影之子,赤羽更只有望尘莫及的份儿,因为不会生灵涂炭。
与其说赤羽不像夜影,倒不如说他错投了魔界。若非如此,三界之中怎么会有这般温文尔雅的魔王?
可惜的是,他无法改变自己的劫数。不止是他,而是谁都无法改变自己的劫数,无论神仙妖魔还是尘世凡人,都是一样的结果。
如同赤羽被魔界之王的身份牢牢束缚,如同离歌为命中注定的劫数终究沦陷。他和她,还真是一对命运不济的主仆……
“离歌,你快回去吧,我只要有空闲就来看你。”
出谷那天,离歌一直把我送到佛祖封印处才停下,而我也允诺常来看她。不知为什么,望着她清澈如水的双眸,我突然有种强烈的不安。
这种不安让我心惊胆战,它和师傅出事前的感觉一模一样。
“不会的,离歌一定不会有事,再说她还有还魂丹……”
回去的路上,我不停地自言自语,又不停的给自己宽心,到了最后,连我自己都烦了。
向来稳重的我之所以烦乱,全都是因为担心离歌。虽说她就快离开幽冥谷了,但天地间的变数实在难料,还有我额上的朱砂痣,也透着诡异的红,似乎带着鲜血的味道。
我知道自己的朱砂痣绝不邪恶,更何况它替我守护前尘旧事,帮我留住所有记忆。但我还是不愿看到它,起码这一刻不愿意。
让我略感欣慰的是,离歌体内的还魂丹完好无损,那是她近千年功力的凝结。而它最关键的作用,就是能帮离歌续命,也就是起死回生。
不过,只能续一次。
还魂丹和离歌的心脉紧密相连,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动,不是自己原身不能用。只要违背其中任何一条,离歌都必死无疑。
这,也是佛祖对魔界的又一个惩罚……
自从再次遇见离歌后,我便时常去幽冥谷找她,我们像挚友一样畅聊,彼此没有任何隐瞒。离歌总给我讲有趣的事情,每次都将我逗得开怀大笑。
慢慢的,我不再总看额上的朱砂痣,也不再总算着回天庭的日子,风轻云淡的样子,像极了真正的凡人。
就在我以为自己的不安只是错觉,自己的担忧只是杞人忧天之际,离歌却告诉我,她爱上了勿念。
四
勿念,那是一个相貌俊朗,温润如玉的凡间男子。
如果说离歌是勿念的命中注定,那么勿念就是离歌的在劫难逃。
一个是凡间之人,一个是魔界之魔,人和魔,怎么能在一起?奈何劫数就是劫数,躲不开、逃不掉、舍不得……
“尘缘哥哥,你说离歌会不会有事?会不会啊!”
再次进谷,还未见到离歌,就被匆匆赶来的火狸拦住了。
“不会,离歌不会有事。”
望着眼前这个火红的小魔灵,我生平第一次说了谎,前世今生的第一次。其实撒谎也未尝不可,只要火狸能开心,哪怕弹指一挥间。
“真的吗?尘缘哥哥,你可不要骗我。”
“我为何要骗你?好了,天色不早了,快回去吧。”
听到我郑重其事的保证,火狸先是点了点头,接着又抬头看了看一脸平静的我,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她一扫脸上的阴霾,朝我开心的笑了笑,转身跑了。望着前方那个轻快的身影,我只觉自己有种说不出的累。
但凡说不出口的所有,都是无法言明的存在。
如同这种累,就像一个疲乏无力,连脚步都虚浮的行者,却依旧背着沉重的行囊不肯丢弃。
是执念吧?若非如此,我怎么不肯抛下行囊;是担忧吧?若非如此,我怎么不肯驻足停下……
执念,担忧,该是都有才对。
就算只有担忧,也不仅仅是我一个,还有火狸。那只红如烈焰的小狐狸,才刚满五百岁。
五百岁,这是所有凡人都无法企及的年龄,然而对于魔界来说,这是乳臭未干的稚童才有的年龄。
欺凌弱小,从来没有界限之分,三界六道,无一例外。
火狸就是因为弱小无依,所以才被自己的同类欺负,被逼迫着做许多繁重的活计。
那一日,火狸又被恃强凌弱的同类驱使到溪边挑水。就在她挑完最后一桶水,转身欲走之际,被一个潜入谷中的道人抓住并打回原形。
修道之人,本该无欲无求才是,孰料他却心狠手辣,完全就是背道而驰。
五
火狸聪明又可爱、善良又懂事,别说走出幽冥谷,就连封印之界都没走近过。所以,她和那个道人素昧平生,更不明白他为何要抓自己。
其实,道人也不认识她,只不过贪恋荣华富贵,被权势名利迷了心。
心若迷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于道人而言,火狸一身火红的皮毛,就是他一世无忧的保证。
那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贵妃娘娘,不是最喜欢用红狐皮毛制成的画笔吗?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可怕的嗜好。
“臣妾不愿用旧笔作画,会脏了手。”
一句轻描淡写的理由,一个娇媚无比的表情,便让九五至尊的旨意令行天下。圣旨都下了,百官岂会不从?自然各行其是。
一幅画一支笔,一支笔一条命,最残酷的始终是人心。
若说朝中大臣善于谄媚讨好,那么庶民百姓也会趋之若鹜。红尘世间,芸芸众生,向来不缺背道而驰之人。
“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这样对我?”
被打回原形的火狸,痛苦的蜷着身子,无力地问着道人。
“我们的确无冤无仇,但你的皮毛是贵妃娘娘钟爱之物,且能帮我换取功名利禄,更能保我一世太平。所以,我必须抓住你,你也不得不死。”
道人说得很慢,也说得很清楚,一字一句,毫无隐瞒。其实像他这种人,若能一门心思潜心修道,日后必定有所作为。
可悲的是,他最终被自己的执念所害……
“火狸,火狸,你快醒醒,快醒醒啊!”
离歌赶来的时候,火狸已经奄奄一息。
那一刻,当离歌看到总喜欢缠着自己的小魔灵,竟被一个心狠手辣的道人残害至此时,她体内积蓄已久的怒火彻底爆发。
这把火,憋了足足二百年,早就该烧了。
火狸第一次被同类欺负时,离歌就想替她出气,要不是火狸硬拦着不让去,离歌才不会放过他们。她向来瞧不起那群魔,那群只会欺负同类,只敢在魔界张狂的魔。
“你也算是修道之人?我看你连做人都不配……”
话音未落,离歌已经腾空而起,体内的灵力亦是呼之欲出。
隐忍百年的怒火一旦燃烧起来,必将集结而成迅猛的熊熊大火,不管是谁都无法让其变弱熄灭。
它是生灵自身之力,它是三魂六魄之气,故而这样的火,独存天地之间。
那一日,那一战,离歌并不轻松……
六
之所以不轻松,因为火狸伤得很重,而离歌又将自己的灵力送入火狸体内。为救火狸,离歌耗费了大半灵力。
于魔而言,耗费灵力无异于损伤心脉,若是严重的话,魂魄会立刻脱离真身。
人要是没了魂魄,就得见阎王,魔要是没了魂魄,谁都别想见。确切的说,是连地府之门都进不去,六道轮回就更别想了。
佛祖有令:“魔界众魔,生死在天,不见阎王,不下地狱。”
这是佛祖对魔界下的最后一道命令,也是最为苛刻的一道命令。言下之意很清楚,魔死之后,就是真的死了,甚至连鬼魂都不如。
不入地狱怎么见阎王?不见阎王怎么求判官?不求判官怎么能转世?虽然魔界种种惩罚都由夜影引起,但除此之外的暗无天日也不在少数。
好在关键时刻,他出现并帮了离歌。
说来也巧,勿念进谷本想给娘亲摘些果子,谁想果子没看到却看到打斗。
许是妖和道的打斗太过激烈,许是离歌嘴角的鲜血太过醒目,许是我悄然的紧张无法遮盖,总之他愤怒的开口了。
“你这道人,怎么能动手打一个姑娘?亏你还是修道之人,该不会修的邪门歪道吧!”
他一边怒斥道人一边扶起离歌,抬头之际,他看到一张疲态尽显却毫无惧色的面孔。
那一刻,他眼神中的震撼呼之欲出,我看得很清楚,虽然我在照顾火狸。除此之外,我还看见口吐鲜血的道人,摇摇晃晃的向谷外走去,可惜……
世上的风云突变,不过瞬息之间,就像一心要用火狸皮毛换取富贵的道人,因为那句”歪门邪道“而气息逆行,最终让自己走火入魔。
这一次,他是真的迷了心志,再也回不来了。
“我叫勿念,切勿挂念的勿念,切勿被劫数挂念的勿念。”
这便是勿念,一个良善的俗世凡人,一个挚诚的世间男子。勿念什么都好,就是没能像他的名字那样,躲过自己的命劫。
勿念出生那日,景致出奇的美,可谓“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
云兴霞蔚,举世无双,可惜染红一片苍穹。
从离歌和尘缘相遇那天起,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焦灼与不安此起彼伏,揣测与琢磨同时存在。
当离歌开心的告诉我,她爱上勿念的时候,我忍不住一阵叹息。
七
离歌和勿念分属两界,那是注定的势不两立,根本不可能在一起。若非要在一起,就是逆天而行,离歌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
灰飞烟灭的冰姬,就是最好的证明。
若不是冰姬哀求师傅放她下凡,让她与心爱之人诀别的话,师傅也不会被打入寒冰池,她也不会被天帝一掌劈死。
想到这些我就害怕,我怕离歌也会随风散去。我想要提醒离歌,然而未及开口就被打断了。
“尘缘,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怕!”
这句话,离歌说的很坚定,我却更加忧虑。
“你即将修满千年灵力,离开暗无天日的幽冥谷,这不是很好吗?如若不然,你定会万劫不复,永世不得超生。”
本想好好劝说离歌的我,硬是被她气恼的变了强调。如果可以,我要封住她混沌的记忆,哪怕连我也一起忘了。
可惜的是,我做不到,因为她很清醒,清醒到不肯糊涂。
“离歌,他不嫌弃你吗?你不是尘世之人。”
抱着最后一丝幻想,我问出最后一个问题,这也是最后的不甘。
“不会,他从来没有嫌弃过我,即便我是微不足道的魔。”
离歌说完,淡淡一笑,转身离去。
“从未嫌弃!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望着前方的背影,我苦笑着问自己。片刻过后,我亦长叹着离去。
三界之魔,向来人神共愤,魔界之魔,更是微乎其微。幸好,勿念不嫌弃离歌,而且真心真意对她好。
这份情意对别人来说,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对离歌来说,同样欢天喜地。不同的是,它还藏着悲天悯地之祸。
勿念几乎天天来找离歌,以致火狸都对他逐渐厌烦,花草树木更是听遍他们的笑声。
世间美好总是短暂,没过多久,离歌就变得虚弱不堪。她这个样子怎能不让我心焦?然而话到嘴边好几次,都被她巧妙地岔开了。
想不到离歌,竟如此任性……
难道她忘了自己还在修炼?难道她忘了修炼最忌分心?难道她忘了这些会带来什么后果?
分心必定分神,心神一旦分离,毁的不止是千年的灵力,还有无法替代的真身。
魔与人相恋的惩罚,心与神分离的后果,离歌比我清楚得多。所以,她和勿念在一起,只是一时的心动,该是这样吧?
八
该是!多么离奇古怪的揣测,多么手足无措的慌乱,它们全都源于我的内心。
是我,真是我,可叹,真可叹,怎么会是我?不应该是我!
我是尘缘,是位列仙班的天庭之仙,是司命殿主神得意之徒,是即将重返天庭之人。原来,我这么厉害,轮回之前,确实不同。
就算身为凡人,我也不输众生,额上一点朱砂,不是常人所有。想来也是可笑,直到转世为人,我才有了知己。
能和离歌成为知己,这是我从未想过的,或者说不屑一顾。毕竟之前的我,住在九霄云外,师从正殿主神,隶属天庭仙界。
仙者,世人向往,实则孤独无依。执意成仙,究竟是对还是错……
重返天庭的前三日,我去幽冥谷找离歌,这次和以往不同,我是来向她道别的。让我没想到的是,离歌已在封印之处等候多时了。
“你,你的脸……”
当我微笑着走到离歌身旁,当离歌微笑着看向我时,我竟失声喊了出来。几日不见,离歌的脸愈发白如死灰,实在令人不忍目睹。
对于我的骇然,离歌并不惊奇,似乎早就猜到我会如此。所以,她不着痕迹的打断我,旋即说出自己的问题。
“尘缘,再有七日你就要走了,重返天庭之后,你又是天界之仙了。他日若有机会再见,你会不会记得我?”
“会!离歌,我……”
望着眼前面无血色的脸,我郑重地说道,可惜真正的答案,离歌并没听到。
我没想隐瞒她,只是她没给我机会,或许她根本就不许我说。聪明如她,又怎会不知我的心思?
错就错在,我和离歌都为彼此想得太多,所以都抢先了一步。
勿念来找我的那日,是我重返天庭的前一日。见到我的一刹那,勿念就急忙跑上前来,心急如焚地开口了。
“尘缘,也不知道离歌怎么了?总之脸色白得吓人,今儿个晌午还吐血了。我问她哪里不舒服,她只说修炼太累,可我觉得不对劲。她, 她到底怎么了?”
我原本不想告诉勿念,离歌是因为他动了心神,犯了修炼的大忌,才会变成这样。
可思来想去良久,我终是将真相告诉了他。
“想不到,是我害了离歌,怪我,都怪我!”
我的答案于勿念来说,不啻于骤然而起的惊雷,足以惊扰天地乾坤。如若不然,他又怎会万分悔恨的埋怨自己,且字字句句都是哀莫大于心死的不甘。
九
不甘,才是理所当然,哪一对痴男怨女甘心分开?离歌就更不用说了,她生来就是特殊的存在,何况魔界又是那么低微。
“我和离歌,终究是人妖殊途,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猛不防的,耳畔响起勿念的声音,凄凉而又无奈。
看到魂不守舍的勿念,我就想起一脸坚定的离歌。那个善良的兔妖,该如何承受失去良人的痛苦呢?痛不欲生还是心如死灰,又或是两者兼具……
“尘缘,我不能再伤害离歌了,我要离开这里。”
“你要去哪?”
倏忽之间,尘缘又说了一句,而我亦是本能的问道。
“去一个该去的地方,我走了……”
话音未落,尘缘已经转身离去,他走得那样决绝,任凭我怎么喊都不回头。望着尘缘逐渐消失的背影,我没来由的打了一个哆嗦。
“替我转告离歌,无论我去了哪里,对她的情意都不会改变丝毫。”
想起勿念临行前的嘱咐,我愈发有种生离死别的感觉。不,不是我要生离死别,而是他要离开人世。
尘缘要去的地方不就是地府吗?他要了断性命,只有这样才能断了离歌的念想,以及他自己的念想。
了断肯定能了断,没有性命何来牵挂?这样了断最是彻底。可,了断不是寻死,牵挂不是执念,他怎么错的这么厉害?以致我遍寻不到他。
“勿念,你在哪?你快出来,出来啊……”
我声嘶力竭的呼唤一个凡人的名字,恨不得用尽前世今生所有的力气,更恨不得立刻恢复失去的全部仙术。
可惜眼下,再多的恨不得也只能心里恨。因为,我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即便明日就能重返天庭也,也一定要找到尘缘。
一定?想不到我也会有执念,这点倒是很像离歌。不同的是,她为爱人痴情不悔,我为知己情谊不变。
同是为情,情却不同,两相对比,她胜于我。因为,她的心愿从未变过……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和心爱之人自由自在的相依相伴,不惧清规戒律,不惧世人目光。”
离歌就是这么诚挚,所求亦不过一份真情。
“尘缘!”
前尘旧事还在纷扰,一声大喊骤然而起。
这不是离歌的声音吗?怎会如此焦灼不安?似乎刚刚目睹了一场天地浩劫。
“你,他,你们……”
当我看到伏在离歌背上,安静的如同从未醒来的勿念时,惊慌失措的差点跌倒,嘴里更是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惊慌不止是因为勿念,更因为气若游丝的离歌。
此时此刻的她,就像被十殿阎王合力打入地狱的小妖,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无功。
十
离歌的真身,一直浮于空中,那是魂魄无归的诠释。
“勿念服食了‘噬心殇’,好在我封住了他的魂魄,但也只能维持一会。所以,能救勿念的只有还魂丹。”
话到此处,离歌仰天大笑,似是在笑勿念的痴情,又似在笑自己的痴傻。
她是谁?她是卑微如尘的魔灵,她是偏不认命的兔妖,她是非要讨说法的离歌。说句心里话,离歌想要的说法一点都不为过。
一份烟火人间的相守,实不为过!
说法虽不为过,可给她说法的不是凡人,而是高高在上的神界之神。
神与魔,分两界,从太古到永劫的差距,岂是离歌能够到达?况且位高权重的神界,绝不会容许僭越的存在。
那么诚挚的心愿,竟被视为僭越?真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勿念以“噬心殇”结束一切,那是长在幽冥谷的毒草,也是最诡异的毒。服食者虽痛的噬心入骨,却能看到心心念念的画面。
他定是不舍离歌,还想再看她一眼,所以服下世间至毒。奈何注定的劫数逃不掉,偏不偏的,离歌去给自己采药,她又吐血了。
“尘缘,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我不得不这么做。还魂丹凝聚我千年灵力,可让勿念起死回生……”
话音未落,离歌一掌劈向胸口,鲜血喷涌之间,还魂丹落入离歌手中 。
“还魂丹护着你的真身,没有它,你必死!”
我怎能看着离歌死去?可她坚定的眼神终是阻止了我。既然劝已无用,就不要再耽搁时间了,俯身之际,我将还魂丹送入勿念口中。
“尘缘,你欠我的救命之恩该还了。把你朱砂痣的血点在勿念眉心处,让他彻彻底底忘了我。”
她说得对,报恩的时候到了。我额上的朱砂痣很神奇,既能留存神仙的过往,也能抹去凡人的记忆。
离歌化作轻烟那一刻,露出一个绝美的笑容,而那股不同寻常的轻烟,在勿念身旁萦绕了许久。
“尘缘,我总是梦见一个女子的身影,既熟悉又陌生,她是谁啊?”
勿念醒后,如同重生,还和以前一样善良热情。醒过来的他,总是问我同样的问题,我则微笑着告诉他,那是一个梦中的女子。
“尘缘,你触犯天条惹怒天帝,再也回不去了。”
太白金星宣读旨意的时候,既生气又无奈,我心里清楚,他一直想收我为徒。
返回天庭之际,太白金星最后看了看我。望着他惋惜的眼神,我只是莞尔一笑。
做个凡人,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