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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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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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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蔷薇

 

    世界上被称作美的花,大都有属于自己的长相和盛放的季节。倘在初夏,遇上一片蔷薇花开,那么在视觉上绝对给你以热烈,在嗅觉上以馨香,在心灵上以翩跹。

蔷薇的美,不是一朵两朵的独秀,而是成簇成团的娇俏。远远看去,一波花海就像一面织女的锦缎,连绵的锦缎随着枝条走向,半隐半现,灵动一下子便出来了。靠近,桃红的,乳白的,半紫半红、半白半粉,各色的都有,当各种颜色一股脑地冲到眼前时,总让人想入非非地置身进大观园的春色里。迎面的大大方方,遮挽的挺脱半露,就是骨朵儿也饱满待放,这种美与生俱来,不需要任何修饰。你看那处半白的景致,一朵全开的撑在几朵初绽的肩旁,隐约之间,就营造出满的丰盈和含羞的神秘。再看红的,一瓣一瓣挨挨挤挤地展开,争相地露出脸蛋儿,仿佛就是一群聚集的姑娘,正散发着十八九岁的气息。

或许养花的人,早看出蔷薇的美了,多将她点缀在古色古香的院落,刷了白色的栅栏,甚至一些湖边,亭台四周及景点的廊檐门侧。“香云落衣袂,一月留余香。”她也总不负众望,所衬出来的色彩,鲜亮而明快,所营造的氛围,浪漫而诗意。遥遥地,当我们看见蔷薇花掩映绿色,从幽静的墙内伸出一条条手臂似的花束时,年轻的姑娘会忍不住停下脚步,背过手、踮起脚尖,凑去嗅、去抚摸、去遐想,甚至在无人的月下,与另一人悄悄地来到这里相约、漫步。

如果将花比作人,那么蔷薇应该是貌美,对生活充满追求,且热情高洁的一类。有点像崔护笔下“相映红”的悦己红颜,也有点“在河之洲”的难以临近。经常,我们的遇见,都是她奔放地伸出墙来,一大片一大片的,但却从不俯下身来迎合,我只能在她底下观望。此外,她从骨朵到容颜盛极,不一面难求,不遮遮掩掩,谁都让看,但谁都不得不在她的刺前,保持一定的距离。纵观,用小家碧玉来形容是不恰当的,大家闺秀倒挺合适,不过一般人难以走近,难以属于,就像《爱莲说》里的句子“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自古,爱花的人不乏少数。屈原爱兰,陶渊明爱菊,陆游爱梅,李清照爱桂……诗人爱花,大概是因为能陶冶情操,能参照自我品性。然而我不是雅士,对于花的赏读,完全取决于临场的发挥。其实关于蔷薇的记忆,小时候就有一二了。

那时,我家和三爹家住在一起,关一个堂屋,共用一个院坝。我们的隔壁住着一个教书先生,约莫四十来岁,不苟言笑,喜欢在门上种点花花草草。三爹家的草垛,就搭在靠隔壁院坝的边上。白天,三爹会在草垛旁拴猪,时间久了,猪便把草垛旁的一块地拱成了猪圈,猪粪这些肯定也是免不了的。隔壁先生见了,便在他家的地界上,紧挨着猪圈栽了一棵带刺的蔷薇。两三年后,猪粪供养的蔷薇枝繁叶茂起来,俨然成了一道天然的墙体,完全符合了教书先生的初衷,可根根越过来的刺条,让三爹一家防不胜防,有时一不留神会挂上胳膊、腿脸,就连扯草,也得斜着身子注意着。

有次三爹拴猪时,一根刺条猛地回过来挂上了他的额头,顿时出了血,气得三爹冲进屋,提出菜锄就把越过来的刺条薅光了。教书先生闻讯出来,只站在他家门边看着,一动也没动。自此,只要刺条一长长,三爹就把它们当草一样薅掉。就因为这个,两家憋了不少的气,直到死都没解开。

那时候,我只记得每年到了初夏,猪圈旁的蔷薇花就毅然地开了,红扑扑的,像人羞愧后的脸。火一般的红色,常引得村上大姑娘来折,她们三五成群,一把一把地折走,有的折下还迫不及待地插在发上,或卡在耳边。看去,仿佛大姑娘们也一瞬间绽放开了,甚是美丽。三爹家的孩子和我只是看,从不去折,尽管我们离得很近。

很多年后,当我再回忆起那树蔷薇,花开的景象依旧像在眼前。她开的时候,整个树头、树裙,全罩在红色里,铺天盖地,仿佛是春天的一树遗漏,也仿佛上天的一树彩绘。至于树头的美和树底的丑,可能花比人活得清楚,活得自在。遗憾的是,当我家和三爹家搬离老房子,各自搬去新地方的时候,隔壁栽的蔷薇瞬间失去了意义,后来在没了猪圈的养分,也没了人的打理下,竟在一年的大旱中死了。再后来教书先生去了,二十多年后,三爹在新的家也去了。所有的曾经,在最后一人去的时候,仿佛突然消散了,但又像天上的云一样还并未走远。而故事以外的那树蔷薇花,或许只有我和那些大姑娘还记得。

时光匆匆,花开花落。谁也不敢说自己的一生完美、完满。不过相比我的一些老辈亲人,我可能幸福些,若要说幸福在哪儿,也许就是我早早地明白了,该放下的时候放下,该珍惜的时候珍惜。毕竟,处在生活的难解中,我们的眼睛是看不到偶见的颜色,内心领略不到一路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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