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姓黄,单名一个金字。这个名字虽然喊得富贵,我却不太愿意享受这个名字。说实话,也不知道当年我家里该是有多穷,生个男孩子就以为黄金来了。人们并不太乐意喊我的全名,而是喊我阿黄。我天生脚疾,两只脚走路一深一浅。此事刚好不巧,老板家有一只狗,也叫阿黄,并且它也有一条腿断了。每次吃饭,好多人都会喊“阿黄”,我下意识地抬眼望去,却发现那只狗在他们身前摇头摆尾。我要是一个人碰到那只狗,总会拿起棍子,或者石子打过去,拼尽全力与它撇清关系。时间久了,我居然释然,居然同情它起来。看着那只狗拖着后腿走路的样子,我才发现我两同病相怜,后来我渐渐地在吃饭的时候也会把它吆喝到跟前,分一半饭菜给它吃。
在读书这条路,差点就拨开云雾见日月了。可就在2005年,十九岁辍学了,离高考还有一年。也许是家里穷了,也许是成绩不太好,也许是没有信心了,更或许没什么值得留恋了,所以选择离开了同学离开了校园。
这个世界那么多行业,我就没想过做衣服。可我这个大男人却偏偏做上了衣服。拜了师傅,交了一百块钱的学费,师傅顺手包了一个十块钱的红包给我,相当于我的学费只用九十块钱,别的人一百块钱一分钱没少。这是因为我爸跟我师傅有一定的岁月交情。我爸是觉得,我读了这么多书要是去工地了搬砖实在可惜了,做衣服多好,风不吹雨不打,太阳还不晒。对社会,对就业懵懂的我,全凭老爸一手操控了。
我师傅,很厉害,花了十天时间培训一批徒弟,然后一班车就把我们送往早已联系好的厂家老板。我们领着大包小包在工厂里找宿舍,铺床,他却在老板的酒桌上笑着数钱。
就这样,我两只脚迈进了社会大门,开启了人生之旅。
二
这个小镇名叫羊尖,一望无际的平原,我不太喜欢。我更加喜欢老家的丘陵地带,一座座山脉连绵起伏,充满了神秘感。而这平原地区就像一个没胸的女人,一马平川,没有什么韵味。
这个加工厂不是很大,三十来个人。最令我感到惊讶的却是这里一大半都是童子工人,男孩很多,女孩也很多。我虽然初出茅庐工龄不大,在这个厂年龄却很老了。
厂里有一个叫做“唐伯虎”的人,我并不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大伙都这么喊他,就连老板娘都喊他唐伯虎,只知道他确实姓唐。听说这个厂刚成立的时候,就三个人做事,老板,老板娘,再是唐伯虎。所以唐伯虎在厂里的资质算是最老的,所有人对他都很热情,工资也是最高的,听说年薪一万五。
唐伯虎比我大不了几岁,人长得瘦小,皮肤嘿呦,性情却是最真实的。他喜欢厂里的好多女孩子,厂里也有好多女孩子喜欢他。这也是为什么能叫“唐伯虎”的称呼的原因了吧。凭他身边从不缺女孩子这点,成为我崇拜的人。
我们工厂的宿舍在厂房的阁楼,分为四间,男生两间,女生两间。没有夫妻房,让那些成双成对的情侣感到为难。刚开始他们会去镇上的旅馆开个房,提深爱的浓度。可是后来发现,经常出去开房,竟然提高了谈恋爱的成本。最后,大伙都习惯了,直接男女混居。
唐伯虎就是这样的。他跟厂里一个十六的女孩子好上了。这个女孩子长得不算精致,不过人特别好,每天给唐伯虎洗衣服(连内裤也洗了)买宵夜,还有打饭。没过几天唐伯虎就直接从男生宿舍搬到女生宿舍跟那女孩同居了。
床,都是上下铺的那种铁架子床。唐伯虎在厂里剪了一块五六米长的布,把整个床拉个帘子绕一圈。拉了帘子光线却不太好。不过这也没难倒唐伯虎,他在老板家里弄来一些电线,从墙上的电线接根线出来,然后牵到帐帷内,一切完美。就这样,不合法的两口子过着滋润的生活。
不过,男女混居这件事竟然被这些童工的父母知道了。那些父母一个接一个地往老板那里打电话投诉。老板终于忍不住了,觉得这确实是败坏风气。于是就这件事开了个全厂大会,第一个挨批斗的就是唐伯虎,因为他是资质最老的员工,却带头败坏风气,
“……唐伯虎,你真是好大的胆子啊,私自拉电线,你这是怕晚上回到床上加班看不到吧?也不怕被电死……”老板的这一通话引得全厂哈哈大笑,也只有唐伯虎和他女朋友笑不出来了。
那次批斗会以后,唐伯虎便跟女朋友分居了,他一个人乖乖地把被子抱回我们男宿舍一个人睡。
有一天晚上,我回宿舍比较晚,不经意间发现唐伯虎的床底居然多了一双女人的拖鞋,床帘也拉紧了,我不禁疑惑,问旁边的室友,什么情况。室友竖起右手食指,“嘘——”地一声,“他女朋友来了。”
有一次,唐伯虎请朋友吃饭,居然看得起我,把我也带上了。酒过三巡,我又敬了唐伯虎一杯酒,“……兄弟,今年过年把女朋友带回家,喝你们的喜酒……”
“哎,那骚娘们,才不敢带回呢。那么骚,万一哪天我不在家,又骚到别人的身上去了,被戴绿帽子可就难堪了……”
“哈哈……”唐伯虎一番话引得一桌子哄堂大笑。
三
都说男孩子进服装厂都是为了找个媳妇,这个厂就有就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前不久厂里来了一个有好又帅气的男孩子,厂里多少女孩子喜上眉梢,偷偷暗恋着。后来才知道,他当过兵。就连我都不相信长得这么帅气并且当过兵的男孩子跑到这么偏僻的服装加工厂来做事。可是,没过多久,他便带着厂里一个女孩子私奔了。最后女孩子的父母千里迢迢赶到厂里问老板要人,老板表示很无奈。
我非常鄙视这样的男人,自身条件那么好,居然跑到服装厂跟我们抢资源。别看我一条腿残疾,我一样憧憬我的爱情。如果我站在你眼前,或是风中,纹丝不动,你绝对看不出来我腿是瘸的。单看我标致的面孔,秀气的长发轻轻一甩的姿势,一定会让你觉得其实还是个蛮英俊的小伙子。并且在这个厂里,我文化最高,还写得一手帅气的字。我觉得女孩子应该会围着我转,最起码我会遭很多女孩子喜欢。
事实上,没有一个女孩子搭理我。我开始睥睨这群女孩子,我怀疑她们滥情,我怀疑她们口味太低。不过,我终于暗恋了一个女孩。她叫梁盈盈,她的面相挺像《笑傲江湖》里许晴演的任盈盈,颇惹人心动。她扎着短发,齐刘海,脸蛋青涩,说话时略带微笑般的害羞,年纪肯定比我小。每天上下班,她从来不与男孩子打成一片,也不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忙着谈恋爱,唯有一个闺蜜天天挽着她的手下班,逛街。我非常喜欢这般青纯的她,我希望有一天,她出门挽着的是我的臂膀。
我从来没敢表白,只是陌生地暗恋着。我讨厌自己这般的恋爱方式,可又不知如何才能靠近她,这让我很苦恼。这件事,在我心里藏的很紧,不敢告诉任何人,即使被人猜中了,也会认真地否定。也许是自卑,也许是怕拒绝,也许怕被嘲讽……
不过,这段暗恋终于死在了暗恋。有一天,组长的儿子一身正装,但是发现后裤袋的纽扣掉了,他屁股对着梁盈盈,梁盈盈蹲下来帮他缝纽扣。缝好了,梁盈盈也不用剪刀把线剪断,而是直接就上嘴巴咬断线。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多么渺小,而他们的关系一定匪浅,我暗自叹气,“幸亏没有表白。”
我不敢表白,可是自有人去表白。跟我一起被师傅送来的一个男孩子,叫董明浪,他喜欢上了梁盈盈。他说,每天上班看着她就有身理反应,搞得他无法正常做事了。他的喜欢比我高调多了,逢人就说他喜欢梁盈盈,他追梁盈盈,最后全厂人都知道他喜欢梁盈盈。我很钦佩他这种直接。董明浪不但到处宣传他的恋爱,他还采取攻势。
董明浪让我帮他写情书,我居然傻傻地答应了。情书的内容大概忘记了,不过我清楚地记得帮董明浪写情书,其实写是自己对梁盈盈的工工整整的深深的暗恋。
突然,有一天梁盈盈拿着那张情书找到我,“这是你写的吗?”
我傻了眼,怎么被她认出来了呢,我不敢吱声。
“不说我也知道,这是你写的。因为厂里除了你,没有人写出这么好的字。还有,我想不出,除了你还有谁能够用文言文写情书。你读了不少书,这个我知道。虽然看不懂,但是我喜欢。”
这个“喜欢”让我很懵懂,她到底是喜欢我的字,还是我写的情书,或者其实她心里也喜欢我?我终究还是将我的暗恋蒙上了灰尘。
梁盈盈并没有答复董明浪,董明浪仍旧穷追猛打。白天吃饭,他抢着帮梁盈盈洗碗。晚上洗完澡,他又抢着帮梁盈盈洗衣服。谈恋爱的时候,我倒常见女孩子帮男孩子洗衣服,男孩子帮女孩子洗衣服我还真办不到,难道这就是我仍旧单身的原因?
梁盈盈还是不为所动。终于有一天,董明浪使出了绝招。那天没上班,大概下午时分,梁盈盈上楼梯,董明浪拦住了她,“盈盈,做我女朋友吧?”
梁盈盈瞪了他一眼,没吱声,想往前走。
这时,董明浪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瓶子,“你今天要是不答应我,我就喝下这毒药,死在你面前。”
“你让开,别胡闹。”可能梁盈盈真的不喜欢他。
董明浪气呼呼地拧开了瓶盖,就往嘴里一到,然后往地上一倒,后脑壳“砰——”一声响,口吐鲜血,满地都是红的。梁盈盈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往宿舍跑,大呼,“救命啊,救命……”
顿时,宿舍的人都围在楼梯口,看着满地鲜红,还有躺着的董明浪,吓得目瞪口呆。有几个男的走到董明浪的身旁,准备把他抬走,董明浪突然自己坐了起来,摸着后脑勺。
“啊?——没死啊。”
这时有人捡起地上的瓶子一看,“哇靠,红墨水?”
四
青春对于我们来说,早已丧失了雄心壮志,也不是春风里得意的花朵。我突然觉得,这群人像极了荒原上的野花野草,青春便是招蜂引蝶。我渐渐也陷入其中。
一个不会和女人打交道的男人,会变得越来越笨,我真担心自己。终于有个女孩子主动找我聊天了,这让我的心情开朗了很多。她叫邓诗萍,跟梁盈盈相比的话,长得成熟多了,扎着马尾辫,黑发里面隐藏着些许白发,确有一副和善的面孔,并且手艺精湛,做起事一副大将风范,我也非常喜欢这种类型。不过,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也在车间里做事。
邓诗萍就坐在我的左边,每天上班我们就交头接耳。不过我这人除了腿脚不便,还有耳朵不灵的毛病。有时她说话,我完全没能听清楚,我便探头侧耳靠过去。她喜欢听歌,也喜欢哼歌。我经常听到她放一首歌,歌词我只能记住最深刻的一句,“你怎么可以爱上别的男人”。每次邓诗萍听罢总会不由自主地反问,“为什么不能爱上别的男人?”
我觉得她意有所指。也许她并不喜欢现在的男朋友,也许我两比较投缘。我们并没有跨出那一步,只是保持着聊的很嗨的朋友关系。
突然有一天,唐伯虎非常认真地跟我讲,“离邓诗萍远点,小心她男朋友打你。”
听罢警醒,我不由得脊骨梁不由得发冷,就因为我跟邓诗萍言语甚欢?唐伯虎的话像一把刀,捅伤我的心,日后我得跟邓诗萍保持距离。
我已经大大减少说话量了,只是邓诗萍仍旧像个话匣子停不下来。出于尊重,我总得回两句话,或者抬头看她一眼。其实,我的心很疼,也不知道是疼自己被人捆绑手脚,还是心疼邓诗萍困在鸟笼。
有一次,邓诗萍聊的最开心的时候,我偷偷看了一眼她的男朋友,吓死我了。她的男朋友杀气腾腾的目光正盯着我们。也许他刚盯着我们,也许盯了好久了。我这才想起唐伯虎的话,可说着不是好玩的。我已经坏了一条腿了,要是再坏一条腿,那岂不是要坐轮椅了?再或者,远在他乡异地,亲戚朋友都没有一个,要是真被人打死了,估计也会无人问津,想想我都觉得害怕。
在这个厂里,牵手的牵手,睡觉的睡觉,私奔的私奔,而拖着腿走路的我一无所获。我看到老板家的阿黄经常坐在门口看着人来人往,而我像极了它,蹲在爱情的门口的一只单身狗,听着别人的爱情故事。
也不知道这些情侣的结局如何,他们是否最后走到了一起,他们是否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我时常怀念你们,也不知道你们是否偶尔会聊起我,一个你们生命中的过客,一个人你们初恋的见证者。祝愿你们,也祝愿我自己,那段岁月,我们花样年华。请记住,我叫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