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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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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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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当年那点事

当年,大仲在四乡八村小有名气。

让他成名的,不是他的矮个子,也不是他的罗圈腿,更不是他那两根朝天翘的山羊胡。大仲另有绝活儿:会给牲口治病。会给牲口治病,却不是兽医。他这门绝活儿,既非祖传,也没拜师,完全是自学成才,说得俗一点:自己蒙出来的。靠这本事,大仲可真赚了些口酥、油条,在我小时候,常见有人提着这类食品来请他。来请他的人,大都是生产队的队长,因为队里的牲口病了,要劳驾这位神仙。

其实,大仲的那门绝活就是给牲口放血。一根短棒上钉上个大钉子,便是大仲最得力的“医疗器械”。大仲手持这法器对着牲口腿猛一凿,血就汩汩地滴答下来,那牲口的病还真就好了!他这一手,是有针对性的,专治牲口崴蹄瘸腿。为使医术“精益求精”,大仲还常干一些采药的活儿。他的这种采药,既不上山,也不下野。想上山也没山,我们这里是平原地区,下野倒也不必,他只是把村里各家熬过的中药渣子收集起来,在太阳底下晒干;谁家吃剩的西药片不要了,他也登门收藏,以备行医之用。这样,大仲在给牲口看病时,就既能放血,又能用药,使他的医术显得更加神乎其神。更重要的是,单凭一点手艺没法提钱的事,一旦用药对方便会主动问这服药的价钱。好在牲口的抗药性远远大于人类,再加上那些药渣经过数次复渣早已失去了药效,所以,倒也没听说过大仲用药把哪村的牲口给治死的笑话。只是有那么一回,大仲给一头黄牛看病时,正赶上黄牛蹿稀,当时,大仲正站在那黄牛的屁股后头,这一下,他那件刚穿上身的紫花汗褂儿登时变成了货真价实的粪兜子。这事结尾的某些细节,我是亲眼见证过的,那天,大仲左腋下夹着个包袱,颤颤巍巍地从东北的土道上走来了,一件土黄色的粗布上衣,像个袍子似的裹着他短小而佝偻的身材。后来听说,包袱里是被牛粪“洗礼”之后洗而未干的汗褂儿,身上穿的是该生产队队长的上衣,那队长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

大仲的长处不只是刻苦钻研,还在于触类旁通,活学活用。看牲口有绝活儿,看人也有绝招。最出名的绝招就是号绝脉。谁家有病人不行了,病榻前便有大仲双目微合、单手把脉、口中念念有词的特写镜头。他说此人三更命归西,阎王爷也不敢把此人留到五更。有人开玩笑说他嘴臭,是个乌鸦嘴,他说这是本事,别人怎么学也学不来。也有人真以为大仲有灵丹妙药,就在亲人病入膏肓之际乞求他开服药试试,以求起死回生,他便实言相告:那活儿我可真不会!大仲说的是实话,无论医牲口还是医人,他都没有行医执照,属非法行医。那年月,也没什么行医执照之说。

不过,大仲还真有非法治人的记录,那一次,被他“医治”的是个年轻媳妇儿。

三成家的大儿媳妇叫兰香。兰香一进三成家门,先是说吃不惯三成家的山药面窝头,喝不惯能照出人来的稀饭汤。后来,又嫌三成好在吃饭时放屁,说三成放个屁震得房顶都掉土。其实,那年头各村的情景都差不多,各家的境况也无多大差别,兰香娘家的窝头也是山药面做的。因为谷子产量低,各生产队种植面积都很小。每人只能分几十斤谷子,小米对于每家每户都十分金贵。兰香说出这两个理由,无非是闹着分家。可是,三成的主意却拿得很牢,任兰香怎么闹,就是不放权,分家的事甭想!那时,媳妇闹分家最常用的极端办法,无外乎“得撞客”、装“气死”、“上吊”、“跳坑”。“得撞客”就是装有鬼魂附体,鬼魂附于人体,这个人就成了不知哪个鬼魂的代言人,借此机会大闹一通,平时不能说的话说了,平时不能骂的人骂了。而年轻媳妇一旦得了“撞客”,挨骂的对象往往是公公、婆婆。装“气死”就是说着说着一口气上不来,直挺挺地“死”过去了。这一“死”不要紧,半个村子的人都到这家看热闹。“上吊”好办,门框上栓根绳、网个套就行。“跳坑”也容易,那时雨水大,村边坑里常年有水。兰香见闹分家不成,为成非常之事,便有了非常之举,在一个六月天的午饭时节,在饭桌上闹起来。闹至最后,两腿一蹬,身子一挺,重重地砸在地上,“死”过去了。这一招,可真把三成一家吓坏了,赶紧出去喊人,又急急请来了赤脚医生。赤脚医生来了,看看“死人”,也没咒念。此时,屋里院里早已挤满了人,连胡同里都水泄不通。

就在众人束手无策之际,大仲从人缝里挤进来了。病急乱投医,三成一家好像忘了兰香是个人,不是个牲口,竟央求大仲给兰香治治。大仲用手指在兰香鼻子底下试试,还有点气儿。看看焦急万分的三成,大仲来了气,说你个老小子把孩子气成什么样了!这孩子要活不过来你就得去坐牢,就该枪毙!我先试试,看能不能活过来。好了,是你小子的福分;治不好,你小子就等着吧!快给我一根纳鞋底子的头号钢针。兰香由于闹得厉害,腰带都开了,当时,半个屁股蛋子露在了外面。当三成老伴把大针递到大仲手上之后,大仲没有丝毫的犹豫,像平时给牲口放血似的对着兰香的屁股连扎三针。这三针大见奇效,兰香“嗷”地一声坐起来,提起裤子,连滚带爬地跑到自己屋里,关上门不出来了。半月之后,走路身子还有点侧歪。从此,再也没提过分家的事。

大仲能管别人家里的事,却管不住自己家里的人。清官难断家务事,大仲上查八代都是好贫农,无缘与“清官”沾边儿,没法了断自己的家事似也情有可原。他家的形势和三成家一样,也有一个儿媳妇在“坚持不懈的争取民族独立”。他与三成的做法也如出一辙,也是一直效法那位法家人物的代表秦始皇,“极力加强中央集权”。大仲膝下二子,唤作大狗、二狗。大狗已婚,媳妇名叫玉秀。当时,村里有句顺口溜:扎兰香,怕玉秀,惹了玉秀要挨揍。这句话,是冲着大仲说的。玉秀娘家在二十里以外的马家涯。马家涯一带是两省三县交界之地,在旧社会是个“三不管”的地方。此地民风剽悍,有尚武之习,玉秀的祖父就是村里的拳师。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玉秀自小便舞枪弄棒,有几分功夫。但是,玉秀功夫再好,也不能用到公婆身上。斗争对象决定斗争形式,玉秀选择的“斗争形式”是“得撞客”。玉秀“得撞客”时口无遮拦,得什么说什么。头几次,装疯卖傻地揭发大仲怎么骗人,说大仲治牲口就是为了糊弄二斤油条,骗两包子点心,其实什么都不会。自从“兰香事件”之后,“得撞客”后附着于体的“鬼话”又有更新,说大仲老不要脸,摸人家新媳妇的屁股蛋子。有一回,大仲老伴气得实在没法,竟也玩起了“上吊”的把戏,找了根绳子,嚷嚷着“不活了”。这一招哪能吓倒玉秀?玉秀夺过绳子,三下两下就在门框上网了个死扣,问:娘,你看这样行不行?二狗看不下去了,照着玉秀来了一拳。谁知拳头还没挨着玉秀,就被玉秀薅住腕子扔到了两丈开外。大仲老伴恶气难咽,就到娘家搬救兵。娘家还真来了七、八个小伙子,说是来给姑姑出气的,但慑于表嫂的功夫,人没进村,腿肚子先软了,在村外吵吵了一通,说非要找玉秀算账不行。见玉秀没出村,便心满意足地“得胜收兵”了。

别看玉秀这么厉害,这么不讲理,在给大仲办丧事时,却与先前判若两人。七十三,八十四,阎王爷不叫自己去,大仲正好是在八十四岁走的。玉秀给他用的是棺材铺最好的柏木棺材,还请了两个戏班子,风风光光地大闹了三天。玉秀说:爹这辈子不容易!听这话的人都说玉秀口不对心,故意做样子,其实,玉秀说这话时眼里是含着泪的。现在,玉秀的孙子也考上了大学。每到过年时,玉秀总要把大仲那翘着山羊胡的遗像供在堂屋北墙正中,给子孙讲他们的爷爷、太爷爷那一段段往事,有时,竟也说起她年轻时闹分家的事。这时,她就会再一次重复一遍大仲的那句话:一锅饭总得下一碗米,添上一个锅头,一天就得多吃三碗米,这家说什么也不能分。

还有一件趣事。后来,玉秀做了二狗的师傅,教会了二狗两手拳脚。玉秀说,拿着个大老爷们儿连个女人都治不了,往后还不光受媳妇的气?有人给二狗开玩笑说,要想学的会,跟着师傅睡,人家二狗准能把他嫂的本事学到家。

大仲的那句话,不是箴言,但是真理,在那个年代,这家——不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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