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字元晦,号晦庵,谥朱文公,南宋著名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理学集大成者,被后世尊称为“朱子”。谈及朱熹,你可能会想到灵动明艳的“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也可能会想到哲思隽永的“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却想到他的另两句诗:“度质无私本是公,寸心贪得意何穷。”据传,当时朱熹将诗句题写在五夫社仓的墙壁上……
(一)
万紫千红总是春,然而春光苦短。南宋乾道四年(1168年)的春天,更是格外短暂。花开花落间,从武夷山麓吹来的浩荡春风中已有了丝缕的夏日气息。风,携带着讯息,也裹挟着雨水。大雨终致大灾,福建北部的建阳、崇安、浦城一带顿成泽国,粮食绝收,饿殍遍地。灾害数月不减,饥馑日重。大灾又酿大乱,饥民骚动,匪盗群起。
是时,归仕的朱熹蛰居于福建崇安县五夫里,赡养老母的同时研经治学。虽终日藏身于书斋、埋首于书卷,却难放下窗外纷繁的世事,更难放下水深火热中的百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览灾情、思民困、念国忧。
枯坐在秋风萧瑟的深夜,独守寒灯,笔端诗句也分外的沉郁寒凉:“秋堂天气清,坐久寒露滴。幽独不自怜,兹心竟谁识。读书久已懒,理郡更无术。独有忧世心,寒灯共萧瑟”。
民有危难,堂堂丈夫,岂能坐视?应崇安知县诸葛廷瑞之请托,朱熹挺身而出,为救灾赈粜日夜筹划奔劳,在他的诚恳说服下当地豪绅富户拿出了家中存粮,官府又借入六百石常平米,以平价赈济灾民。民以食为天,有了粮吃,方从根本上稳定了民心、缓解了灾情,“民得遂无饥乱以死,无不悦喜欢呼,声动旁邑”。
世间诸事,无远虑必有近忧,有常备方无急患。经此大灾劝赈,也让朱熹认识到,解决灾时民困,须从长远计。经过考察酝酿,建立“社仓”的想法,在他心中萌芽、扎根、生长……“社”者,乡社也;“仓”者,粮仓也。朱熹一而再、再而三上书先后主政建宁的知府王淮、沈度等人,力主在五夫里建立社仓:“天有不测之风云,今灾解,不可不料后复有前之事……请予五夫建仓留赈,每年一赈一偿,又能易新以藏,实为一举二得之举。”拳拳之心、殷殷之情,溢于纸面。
最终,朱熹扶危济困的仁心、矢志不渝的决心,感动了官府。
经府县批准并予以钱款襄助,五夫社仓于乾道七年(1171年)五月开建,八月竣工。
站在崭新的仓檐下,年逾不惑的朱熹喜不自胜,亲撰《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记》,备述创社之源起、过程之艰辛。同时也让我们能一瞻新仓形貌:“经始于七年五月,而成于八月。为仓三亭一,门墙宇舍无一不备”。
粮仓落成,日后管理还得靠人。于是朱熹提笔在雪白的仓壁上写下了一首《题米仓壁》:“度质无私本是公,寸心贪得意何穷。
若教老子庄周见,剖斗除衡付一空。”谆劝守仓管粮者,知敬畏、存戒惧、莫贪心。
(二)
作为理学大家的朱熹,深知事物“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道理。社仓建成,如果其后不能持续运行,昙花一现,终非初衷。
于是社仓建成伊始,朱熹便举荐里中厚德贤能之人,如刘复、刘德舆、刘琦、刘玶等共同管理社仓。同时,亲自设计了一套严密的运作管理体制,并整理成详尽的《社仓事目》。
社仓日常的管理。《社仓事目》规定:“以十人结为一保,推一人为保头;十家为一甲,推一人为队长;五十家立一社首。”社首,由乡官或士人担任,选任时尤重品行,具体管理社内事务。保头,在保内农户向社仓借粮时要签押状,负有担保之责。
并且,保内各户间要相互担保,若有人逃责,其他户则要均摊应还的米粮。
救助对象的审核。每年十二月,由社首、保头将前一年的旧保簿重新编排,确立新的救助对象。而且要求社仓存粮仅可用于救助缺衣少食的穷苦百姓,《社仓事目》中明确“产钱六百文以上及自有营运、衣食不缺,不得借贷”。而且饥歉之年,开启第三仓备用粮,“专赈贷深山穷谷耕田之人”,确保将有限的粮食,借给最急需的人。
支贷收贷的节点。《社仓事目》写明,社仓对外借米的时间为每年四月上旬,这个时节通常旧粮快要吃尽,正应民需。而收贷借米的时间,为次年冬收日,不得超过十一月下旬,因为这个时间节点农户收完秋稻,余粮正足。
库存粮米的增值。为保证仓米不致借空,丰收年份,如有请贷人户,只开两仓,专留一仓为饥歉之年备用,三个仓内的粮食逐年轮换,保证存粮良性周转。另外,将借粮的利息按“每石量收息米二斗”的标准收取,这与当时农村普遍的三分至五分借贷利率相比,已属低息。且《社仓事目》注明“遇小歉之年,则利息减半;遇大饥之年,则不收利息,只收耗米”。
八百年后再捧读《社仓事目》,章章节节、条条款款、字字句句,浸润着心血和汗水,闪耀着仁义与智慧,遵国法、适公理、顺人性、应民情,“其筹画综理纤密”,依然令人敬服不已。
(三)
为保障天灾时有粮应急,同时调节粮食价格,从汉朝开始历代都在探索建立粮食仓储制度和设施,如常平仓、义仓、广惠仓、社仓等。即使是社仓,也非朱熹“原创”。早在南宋绍兴二十年(1150年),魏元履就在建宁府建阳县建过社仓,将从常平仓借得的米粮贷给贫苦百姓,秋收后归还,使得附近乡邻“始得饱食安居,以免于震扰夷灭之祸”。
通过实地考察分析,朱熹敏锐地看到魏氏社仓在管理上的不足,也看到常平仓、义仓等在救助对象、位置分布等方面的缺陷,形成了独有的理念和规程。
正是在一系列更加科学化制度规程护佑下,五夫社仓多年运行平稳、效用显著。从乾道四年(1168年)至淳熙八年(1181年),除归还当初借用府县的600石粮食外,所收息米已累至3100石。又三十年,仓储更是积至5100石。当地也因有此社仓再未发生过粮荒,“乡四五十里之间,虽遇凶年,人不缺食”。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也正是一系列的制度规程,使得社仓———这一条清渠,能源源不断地补入活水,汇聚成一泓活水、一汪碧波、一脉热流,浩浩汤汤、汪汪洋洋,润人心、泽后世。
明其理,则方法正;方法正,则事功倍;事功倍,则行长远。淳熙八年(1181年)十二月,宋孝宗采纳朱熹在各地设社仓的建议。第二年,又将朱熹起草的《社仓法》“颁诏行于诸府各州”。这一年朱熹五十又三岁,他所倡建的社仓制度,走出五夫、走出建宁,烛照东南,推之全国。
作为社仓之肇始地,建宁府各县更是争相建立社仓。其中,光泽县社仓制度推行最早、成效最丰。县内将义仓、社仓合二为一,开始了近千年的社仓之举,并逐步走上规范化。据地方史志记载,“明洪武二年,县建有东西南北四大仓。清康熙二十五年至三十二年,除建有常平仓71间、储粮23491石外,城区有社仓12座,各镇有社仓49座,共储谷11598石。”“社仓,前贤创之,后人因之,皆惠政也。”朱熹之社仓惠政,创于五夫、成于五夫。始于晋代中期的五夫古镇,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历史逾1700年。朱熹曾在此地求学、著述、授徒、生活,“琴书五十载”。
今天,如果你来到位于福建省武夷山市的五夫古镇,依然可以看到坐落在凤凰巷的五夫社仓旧址,仓舍俨然,仓壁墩厚。虽历经八百年风雨,此一“先儒经济盛迹”依然屹立在武夷的青山绿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