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因情怀而温暖
如果一个人在有限的时间想延伸生命的长度,拉高精神的纬度,从事文学创作成为一个作家,不失为实现这样一个使命的选择之一。
可是在商业化大潮的裹挟之下,“为文学而文学”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和工业化流水线的画坊一样,在文学和市场勾连紧密的今天,不少纯技术化的写作让文学因贫血而失去营养,文学几近成了某种文字流水线上的工业产品。
需要牢记的是,文学从来都不是一种工业,而是关乎心灵、思想和情怀的载体。事实上,对于文学创作而言,情怀远比技巧更为重要。
不难发现,在中国作家群中,有“情怀”的作家并不鲜见:老舍的传统情怀最具特色,沈从文的湘西情怀个性鲜明,陶渊明的菊文化情怀尤为突出,赵树理的革命情怀厚重真挚,汪曾祺的民间情怀充分凸显,其他如刘心武代表的伤痕文学、王十月代表的打工文学,都是情怀使然。
情怀对于作家来说,首先应该是一种责任感和社会担当。譬如关注弱势群体,如西部的农民、城市的打工者、残疾人和特贫儿童。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显然不是写给百姓看的,而是写给那些在圣诞夜里可以守着壁炉的孩子们看的,他希望这些孩子们长大后,可以关怀那些“卖火柴的小女孩”。看一部影视作品,我们为何会心中一动,眼眶一湿,实际上这就是作者唤起了我们内心的某种情怀。
某种意义上看,写作也是一种修行,因为作家不是写手,作家是要有忧患意识和悲悯情怀的,把这两样东西加在一起,就是一个新的词汇——人文。一个没有人文情怀的作家,想必也创作不出什么惊世的作品出来。
曾经,高晓松的一首《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成为刷屏歌曲,其实文学创作的症结所在,又何尝不是很多人只有眼前的苟且,没有诗和远方的情怀?所幸的是,仍然有一批作家和诗人不忘初心,默默坚守,让人无不感到不少作家内心澎湃的文学情怀。
文学创作必须有诗和远方的情怀。愿作家们情怀依旧,不负此生。因为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