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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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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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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割己肉尽孝


    

       明代《万历汉阳府志》人物志,记载了一则关于万历年汉川县民熊开泰,割腕救父的大孝之举。

       熊开泰,邑庠生,即为秀才。其父熊兆,为每月可领取廪膳补助生活的廪生,原在武昌读书,却因病回到家邸治疗,经诸医不愈。熊秀才计无所出,遂割腕饷父。其父吃下其手腕后,疾病竟然复苏。编写府志者注释:岂精诚所格耶?世多薄割股为非孝,然事势危急,不暇自爱肤体,与秦越其亲者悬矣。宜书之以志劝。这段注释的意思是,一般人多割自己的股肉尽孝,而熊秀才却“不暇自爱肤体”。“宜书之以志劝”,应当被史志记录下来劝告他人。

       另据该府志记载,同为汉阳府管辖的汉阳县,在明代嘉靖至万历年间,汉阳县更有6人为了尽孝割肉飨父母。嘉靖二十二年、二十四年,汉阳县民唐宾母朱氏两次病危,唐两次割胳膊、胸膛调羹茹母,寻愈。嘉靖十九补廪生朱襄,割股煎汤,为其母黄氏治愈病痛。其母又病,写下卖身状卖身救母。嘉靖汉阳府吏曾松,于嘉靖四十年割左肘煎汤饮母。萧士美,江西人,侨居汉阳文寺山,于万历十一年四月,割股和粥与父,治愈其父腹泻。万历十六年,汉阳县民高应元割左膊为羹,治愈病疫几危的母亲王氏。

       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割己肉救父母,既非常残忍,又无科学依据。可以说,古代人为了讲孝心,十足不惜生命代价。但官方史志记载这些,利用各种载体宣传“三纲五常”思想(即:以“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为内容的“三纲”;以“仁、义、礼、智、信”等为内容的“五常”),目的在于强化君本位思想,进一步巩固封建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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