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樊燕
今年的天气怪得很,入冬以来,雨一拨接一拨,没脸没皮地下。冬天的雨水比雨季的还多,下得人毛焦火辣的。这反常的天气,除了冷,还是冷,比下雪天还冷。
按理说,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蜷在被子里,没头没脑的睡觉。每当忙到脚不落地的时候,我就希望能有这样的天气,好好地睡上一觉。
可是现在,我根本就睡不着。房顶上的雨水顺着瓦沟哗哗哗地淌到屋檐,再落到院子里的水泥地板上。雨水砸在地板上的声音,比工地上的搅拌机拌料时还响,比切割钢筋、钢板的机器还躁得人心烦。
一整夜,我的上下眼皮就没合拢过。也不止昨晚,其实我已经好多天没有睡过安稳觉了。这个冬天,一颗心被这恼人的雨搅得七零八落的。
一连几天,只要打开手机,各种资讯、新闻、小视频,都在播放万胜大桥即将竣工的喜讯。这当然是一桩喜事,但它于我而言,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烦透了。有好几次,我差点就把手机给摔了。可是现在,铺天盖地的手机和铺天盖地的段子把生活的真相揭示了出来。我感觉这个世界敏锐,龌龊。
这是一个雨水下透了的冬天,到处湿答答的。我感觉整个人都要发霉了,血管和经络都长了青苔。在这个冰窖一样的日子里,我怀疑自己一不小心就会结成一个冰团。
心慌得落不了地,屁股也落不了凳子,坐立不安的。母亲的咳嗽声又比之前更大更急了。三天前,我带着她去医院里开了药。医生要求住院,说再这样下去会咳出肺炎。母亲死活不住,我知道母亲不住院的原因。我无能为力地站在就诊室门外,心像刀子割着一样疼。
我坐在山顶,以一种姿势,一整天。四肢冻得僵硬,心都快结冰了。嘴唇被劣质香烟燎得麻木,忽明忽暗的烟火,像喘息的生命跋涉在滚滚的洪流中。我的耳朵,充斥着各种声音。
近处的山林裹进黑暗里,变得又深又远。远处的灯光,影影绰绰的披上了一层纱。
夜,是缥缈的。世界,是虚幻的。
而我,夹在这缥缈与虚幻之间,找不到逃生的出口。
世人瞩目的万胜大桥终于要竣工了,可它与我有什么关系呢?这座我曾经为之淌过汗水和泪水的万胜大桥,如今辉煌耀眼地立在世人面前,可它却真的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三年前,我怀揣着梦想,从另一个工地来到这个工地,参与到万胜大桥的建设中。这么多年来,我像蚂蚁搬家似的,从这座城市搬到那座城市,从这条高速搬到那条高速,从这座大桥搬到那座大桥,玩命地参与到它们的建设中。
而此时,曾经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万胜大桥竣工了。桥上挂满了炫目的彩带,四面八方的参观者聚集到一起,到处一派张灯结彩。可这一切,又真真实实的与我毫无关系。
荣贵说,掌声和喝彩声响起的时候,就是我们退场的时候。我们像一粒微不足道的沙,风一吹,连影都不见了。
我和大顺来到万胜大桥的工地上时,是三年前的冬天。接连下了一个星期的雨夹雪,工地上的泥浆深过了小腿,到处都被泥泞包裹着。钢筋、钢管、机器、车辆、工具,进进出出的人,没有一样是清爽的。就连工人住的宿舍,都生怕脚踩重了会冒出泥浆来。远处的山顶,还有未化的积雪。风依旧凛冽,刮在脸上生疼生疼的。眼前的一切,乱糟糟的,看着就心烦。
我不想待了,大顺却一把拉住我。他没有说话,只是拉住我的那只手,用力地捏了一下。我的气性立即就短了。因冲动吃的亏还少吗?刚刚结束的那个项目,惨不忍睹,想想都还胆战惊心。不仅没赚到钱,还把几年的积蓄都搭了进去,甚至还差点就蹲到大牢里面去了。
大顺是我第一次出门打工时认识的。那时候年轻,见什么都好奇,也见什么都不顺眼。睡在大顺的上铺,但我根本就不想理大顺。可他却对我格外的热情,这让我本能地反感。可工地上的人都叫他大哥,甚至连那些管事的,见了大顺态度都和别人的不一样。他身上有大哥的特征。厚道,强壮,勤快,却嘴笨。是可以吃亏,也能受气的那一类。脑袋不灵光,说话慢腾腾的,还有软绵绵的笑容衬在后头。可我却从见到大顺开始,从内心对他就有一种对抗。大顺却表现出一副从不与你计较的样子,这让我更生气。
但我们工地上发生了一件事后,彻底改变了我对大顺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在很多工地上辗转,我都和大顺待在一起。
在工地上,干的都是些汗流浃背的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加个班,点个卯,这些都是常态。但还是有些情景,分分钟就要了人命。我们工地上做的是高速公路的基础项目,负责高架桥的地下工作,打孔桩支砌浇灌。冒顶、片帮、顶板掉牙、透水、爆破埋管,一出事,样样要人命。
那天,大顺还是像往常一样,对我负责的打孔桩支架进行检查。我不耐烦地把手里的工具丢一边,没好气地说,就你能,就你认真负责,就你怕死。大顺没有理我,继续用锤子到处敲敲打打,凡是有接口处,他都要仔细地检查。还要数材料有没有用够数量,捆绑符不符合标准。
大顺检查到第三个孔桩支架,他的锤子才敲了两三下,一根钢管就从上空飞了下来。大顺一个箭步冲上来将我推出几米远,自己却因力量过大反弹往后倒退出两米。随着一声巨响,那根钢管砸在了我当时站着的位子上,然后又弹起,一头砸在了大顺的左脚上。紧接着,又有几根钢管从上面掉了下来。大顺已经被身边的工友拖到一边去了,不然他的命当时就保不住了。看着眼前的一切,我吓傻了。我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裤裆和大腿湿了一片。自从那次过后,尿失禁成了我的一块心病,这也是我因吊儿郎当的行为付的惨痛代价。
公司追究事故原因的时候,大顺把我的责任全揽在了他的身上,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而且他把这次事故的缘由说得逼真且具体详细,恍惚间连我都怀疑,是他在孔桩吊杆上捆绑时少了卡扣和脚铁,胡乱用铁丝将钢管的交接处捆在一起。这种低智商操作,没有人相信是大顺做的。但是他却将整个过程说得明明白白,还将卡扣和脚铁少的原因也说得像真的一样。
公司领导和监理自是不相信他说的,但也找不到其他证据证明不是大顺做的。没出人命,就算是烧高香了。
每次开会,说到安全问题,领导都是苦口婆心的,有时候甚至还说得热泪盈眶。那些血肉模糊的案例,让我们当晚就足以失眠。公司的死命令是,谁手头上的工作出了差错,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公司不留余地,直接卷铺盖走人。当然,坐牢也是有可能的。
在工地上,一出事都是事故,人不死也是重伤,哪能轻描淡写地说成差错。每次大顺和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都表现出不耐烦的样子。大顺没有死,也没有成重伤。但他的一条腿,却过了大半年才恢复正常。
事后好几个工友都对我说,那天要不是大顺把我推开,后果想都不敢想。真的是不敢想啊,五六根钢管从几十米的高空砸在身上,不掉命也是血肉模糊。后背一阵凉,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再也不敢往深里去想。
我问大顺为什么把这件事揽下来。他慢腾腾地说,你才来半年不到,公司对你不会留情面的。到工地上来打工的,谁的处境还不都一样。我跟他们干了好多年,他们信任我。再说,我离开这里,工作也好找。好几个工地都私下里想挖我,如果他们开除了我,我还有余地。
稍后他又说,做人最重要的是要讲情份,也要懂感恩。我给他们干活,他们也帮我养活着一家子人呢。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干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事的。
那次事故公司虽然没有开除大顺,但因他是事故的责任人,公司扣了他三个月的工资,医药费也只给他报销了百分之三十。这让他损失惨重,也让我十分过意不去。
我决定用我的工资添补大顺,减少他的损失。毕竟都是我惹的祸,我不能心里没数。他不要,说这是干吗呢,我要是为了这几个钱,早到别的工地上去了。我也不是帮你,带新人是我的责任。
可是我觉得,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公司并没有这样要求,也没有安排他带新人。但是大顺说,我比你们多干了几年,也比你们有经验,不带带你们我心里过意不去。再说了,我们上下铺的,感觉就像一家人。小的时候,家里条件差,都是兄弟俩挤一张床。
我非常愧疚,自己那么混账,对大顺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对他充满了敌意。而他却将我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大顺接着说,我刚上工地的时候,也和你一个样,懒得理人。是徐海林大哥的包容和教诲,才让我少吃了苦头,也少了吃亏。他及时地阻止了一些因我个人原因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他像我的亲大哥一样,让我感受到除了家人以外的温暖。可惜他在一次事故中走了,埋在了地底下,尸骨都未捡起,没有给我和他的家人留下个念想。
大顺陷入深深的沉思中。
我看见他的喉结一上一下地动,像海底汹涌的暗河。深邃而果敢的双眼充盈着某种感情。我想,他一定是在想念他的徐海林大哥了。
一有空,我就蹭在大顺的身边。不只是因为他帮我顶了事故。而是从那天起,这个嘴笨的大顺,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中听,都能激起我内心蠢蠢欲动的思想,能给我指引方向。
晚上收工后,一堆人凑在火塘边东拉西扯。说这个世界上啥子最重要,个个声音大,脸红脖子粗。有人说票子,有人说位子,有人说房子,还有人说漂亮的妹子。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漂亮妹子的五官、器官,然后就有人动手动脚地打起来。
这种场面,也只有大顺治服得了。他说,干吗呢,我们都是来打工的,又不是来打江山的。争出个子丑卯,国家会给你们发工资啊。大家都弟弟兄兄的,离开这个工地,今后想见都不一定能见着。
场面马上就肃静了,各自揣着心事睡觉去了。我在大顺的上铺躺着,却怎么也睡不着。
这个项目结束了,我们都欢天喜地地领到了工资,还额外领了奖金。我们每个人都喜气洋洋的,连阳光都是七彩的,缤纷的。阳光把所有物质的色彩都展现出来了,它让每一个人的额头都开阔,让每一个人的下巴都干净,让每一个人的鼻梁都挺拔,让每一张笑脸以至于每一颗门牙都变得通体透亮。
后来的很多年,我都和大顺在一起。他带着我承包过几个项目,也赚到了一些钱。
莎士比亚说,钱是一根伟大的魔杖,随随便便就能改变一个人的模样。
人一有点钱,便开始飘了,也开始疯了,说话做事张牙舞爪的。这个时候,我忽然发觉,大顺的嘴又开始笨了,脑袋也不活络了。
和大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认识的项目分包锋哥。锋哥好酒,也好大喜功。他最大的特点就是“过火”。就说他对工地上的工人吧,好起来是真好,热情得没数,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给工人下酒。狠起来又真狠, 也没数,一翻脸就上手。他很少能做出恰如其分的事情。
因为好打,在工地上很有威望。又因为他能拉下脸来跟你道歉,也没有几个人会跟他记仇。仗义也是出名了,有个工人家里出了事,他自己出钱不算,还招集工友捐款,分分钟就解决了那个工人家的急难。有时又因分寸拿捏得不好,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
我和锋哥打得火热,大有跟着锋哥混,吃香喝辣不愁的势头。和软绵绵的大顺相比,我更喜欢性格外露、处事张扬、能说会道的锋哥。
大顺知趣地退在一边,不再像以前一样,他在哪,我就在哪。我在哪,身边必有他。
但是,他又拐着特别有意思的弯,以一种无比素净的方式,提醒着我他的存在。
经历过很多事情后,我才悟出大顺拐着的那些特别有意思的弯,是多么的难能可贵。我做过最愚蠢的事,就是伙同锋哥一起,对大顺撒了谎。可是,谎言是一种强迫性的行走,只要你迈出了左脚,就必然会迈出右脚。然后,又是左脚,又是右脚。可谎言终究是不可靠的,它经不起重复。
在锋哥的怂恿下,我瞒着大顺和锋哥签下了一个项目,自己去当了那个项目的头。合同一签,我就觉得自己是老板了。锋哥身上的一些坏毛病,也在和他的相处中被潜移默化到了我的身上。
在之前,我和大顺一直都是搭伙的。总觉得自己比大顺精明,交际应酬也比大顺活络。很多项目都是我主外,交际应酬跑路子。他主内,实干监督抓管理。这次我却撇开了他,自己一个人单干。腰杆挺得直直的,说话都那么有底气,感觉独当一面也不是什么难事。
当人的欲望冲破了理智的樊笼,贪婪便如同洪水猛兽。直到这个项目出事后,我才发觉自己所谓的精明,是多么的愚蠢下作。
锋哥介绍给我的这个项目,经过几倒手,项目最初的模样已经不在了。我签的那个合同,经过几次三番的修改,辗转到我手里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死项目了。不仅完工后验收不了,也找不到支撑的资金,更不要说能赚钱了。
开工前,大顺和我狠狠地吵了一架。但我却一意孤行,根本就听不进大顺的话。甚至觉得大顺这样干涉我,是想分我一杯羹,是在堵我的财路。
然而,开工没多久,就出事了。我和锋哥被抓了。
好大喜功的锋哥几年前因聚众斗殴抢项目,被追查为涉黑涉恶势力,如今撞在了扫黑除恶的枪口上。抓锋哥的那天,我和他正在一个泡脚城里享受着推拿。警察就把场内的人都带了进去,包括那些柔声细语妩媚漂亮的推拿小姐。经查泡脚城属于正当营业场所,锋哥聚众斗殴涉黑涉恶事件也与我无关,我被训话一番后放了出来。
紧接着,公司突然来人督查。我手里的合同,法人是假的,公章也是假的,项目被迫停了下来。这些年和大顺一起干赚的钱都砸在了这个项目里。投进去的钱打了水漂,还欠了工人一大笔工资。
大顺再次挺身而出,安抚好围堵我讨要工钱的工人,答应三天内会把钱给他们。我知道他要动用这些年他赚的钱,也是他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那笔钱了。那是他答应老婆年底回老家去县城买房子的专款。
我没脸见大顺,把头埋在裤裆里,想死的心都有了。他并不富有,但在困难面前,他选择了倾其所有,为我的愚蠢托底。
大顺总是这样,不管任何场合,都慢腾腾的。那张五官方正的脸,总有笑容衬在后头。他不乐观,也不悲观。脸上永远悬挂着无声的微笑。一咧嘴,笑得花团锦簇。
大顺拍拍我肩说,多大点事,不至于。他的话像根尖细的缝衣针,轻轻就把我薄皮的情感给戳破了。我抱住大顺的腿,稀里哗啦地哭了出来。
“多大点事”,大顺的这个口头禅,涵盖了他人生的全部哲学。
在各种难缠与琐碎中,大顺仍有一双保持仰望星空的眼睛。他始终相信,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因此,即便他是多么不起眼的一个人,也能让你看到他身上的从容与安稳。让你踏实,有安全感。
大顺用他的积蓄,支付了闹事工人的工钱,帮我解决了一摊子烂事。我们离开工地的那天,下雪了。那雪片,像受尽了委屈似的,玩命地飘。远山近水,一眨眼工夫就全白了。
大顺是不需要走的,他又没有做错什么。我却待不下去了。锋哥在的时候,我和他一起人五人六的,感觉天下都是自己的。一出事,除了大顺,还真没人把你当个人。
大顺执意要和我一起走,说他已经联系好了别的工地。吃一堑长一智,跌倒了总要爬起来。他就是这样,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应当,自然而然。就仿佛我的不好,都是因为他我才不好似的。有时候,连我都怀疑,他就是我的亲哥。
大顺带着我,来到了他以前干过活的老板荣贵工地上。荣贵承包的是万胜大桥的基础项目地下打孔桩。这些活我和大顺以前在别的工地上干过。
荣贵做事大张旗鼓,他喜欢老板的风格,热衷于老板的样子。说话像鞭炮似的,震得人耳底生疼。除此之外,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脖子上手指粗的金链子,掩盖不住他其貌不扬的五官。把他放到大街上,一棍子下去可以撂倒八九个。
就是这样一个人,手下工人却有好几百。荣贵对大顺很客气,对我却爱搭不理的。也难怪,都是修桥修路搞建筑的,那个工段出了事故,其它工地都清清楚楚。能起到警示教育案例的作用,都会在各个工地间轮番学习警示。警钟长鸣嘛,谁敢掉以轻心。
前几年,一到春节,我的虚荣心就能得到极大的满足。春节是出门在外的游子们荣归故里、衣锦还乡展示自己能耐的最好时机。和内敛低调的大顺相比,我觉得我的生活才更像生活。
我回老家盖了三层小洋楼,把城里的电器搬回了小洋楼里。一到春节,我就从初一到十五的请人吃饭,喝酒,划拳,打牌。四面八方的朋友都开着车子来了,整个村子的空地都停满了车子。人行道上也停,堵得村民们去井里挑水都无法通过。
那个时候,我们村里的很多人,连车子都还没见过。我从城里请回厨师,做一些只有城里人才吃得起的花样繁多的美食,然后看着村民们目瞪口呆的不知从何下手。我还买回了村民们见都没见过的海鲜,挨家挨户地送给他们,再看着他们一脸茫然的不知所措。
整个村子闹哄哄的,充满了虚妄的沸腾。我感觉我就像被人猛烈摇晃后打开盖子的啤酒瓶里急于溢出瓶口的泡沫。
父亲阴沉着脸,手里拿一支长长的烟锅,在村口古老的槐树下坐着,眼睛空洞地望着远方。那身影,孤独,凄凉。我给他买的带嘴的高档香烟,他动都没动过。
划拳声盖过了公鸡啼鸣的声音。
父亲愤怒地说,你这样张牙舞爪的做什么?乡里乡亲的,有必要这样做吗?举头三尺有神灵,你就作吧。母亲更加沉默了,她看见村民们的时候,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容。我根本就没有理会父亲和母亲的心思。
只一味地认为,我是在给父母争光,是为了让他们在村民们面前很有面子。
内敛而深沉的父亲,似乎从我会赚很多钱的时候起,就没见他笑过,也没给过我好脸色。仿佛他的笑神经,在某次踩刹车时用力过猛踩坏掉了似的。
在锋哥的工地上出事后,我背上了巨额的贷款。因无偿还能力,司法部门公证后法院强制拍卖了我曾经引以为傲的小洋楼。父亲和母亲又搬回他们的老屋里生活去了。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我那么爱慕虚荣,那么狂妄,那么膨胀。到头来却将自己狠狠地摔在了虚荣和狂妄里。
我没脸回去了,我不仅自己没脸,我还丢尽了父母的脸。
工作人员在小洋楼大门上贴上封条的那瞬间,原本不够挺拔的父亲,背更加驼了。父亲什么都没有说,他牵着母亲的手,朝年久失修的老屋走去。
看着他们的背影,我有些恍惚,也有些感动。我想到了一个词:相濡以沫。也想起了一个人。
叶小青说,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让自己被三种东西控制:过去,别人和金钱。她说这话的时候,是我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时候。那天下着雨,一袭白色的长裙映入我的
眼帘。比白色的长裙还白的,是一张强忍着痛苦的漂亮的脸。
后来我一直庆幸,那天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将一个陌生的女子送去了医院。
她叫叶小青,记者。
她的记者证落在了我的车上,记者证上的照片脱俗且气质逼人。我自认阅人无数,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令人怦然心动的女子。
她是安静和优美的,像夕阳里被大师搬进画面的风景。她的面容娇俏到不食人间烟火,脸上的皮肤是那种膏脂的白皙,像灌满琼浆似的,那白里又透着一丝月光的惨淡。哪怕是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她脸上的那种白,都散发着一丝清幽的冷。让你有想去捂暖她的冲动。
我决定对叶小青展开猛烈的追求。大顺却给我泼冷水。他说,你们不是一路人,不可能走到一起。我知道,大顺拐着弯要说的话应该是,你配不上她。
我反驳他说,有钱还能办不成事?我喜欢叶小青,我要成为她喜欢的那种人。她喜欢什么,我就喜欢什么。她要我是什么样子,我就去做她想要我成为的那个样子。我说这些的话的时候,自认为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可以把叶小青追到手。
千言万语,唾沫横飞。都比不上适时的沉默。大顺是懂的,恰到好处的分寸感,才是最大的善良。他不再说话了,他知道他说什么我都不会听。那个时候的我,已经膨胀到只剩下欲望了。
叶小青拒绝了我的追求。我那强烈想要追求她的愿望,最终没有实现。但她却和大顺一样,成了我此生永远无法忘记的人。他们像我的朋友,知己,亲人,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我喜欢叶小青,身边的人都知道。叶小青不喜欢我,身边的人也知道。但我想对叶小青好,只有我自己知道。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总感觉四周透着一种冷。那是与她面容的白形成的一种无法对抗的冷。后背似乎有凉风侵袭一样,总想将衣服裹紧一些。
我想,再亲密的人,也有着遥远的无法弥合的陌生感。更何况,我和她还不能用亲密两个字来确立我们之间的关系。
在那个人们往往把朴素误认作浅显,又把华丽误认作丰富的时代里,叶小青无疑是朴素的,那是一种高雅与庄重的朴素。她只要坐在你身边,你都能感觉到她身上光芒四射。她看人的时候,并不盯着你瞧,你可能还没察觉到她在打量你,可她已经把你的骨头都看清楚了。和她在一起,我感觉自己进入了渊博的学堂,所有的知识点都迎着我纷至沓来。
叶小青是博学的,这不仅是因为她的职业,也是她勤奋好学的原因。这与粗枝烂叶的我相比,形成无法逾越的鸿沟。但我们却成了最好的朋友。
那天,我正在对手下的员工大发雷霆,却被叶小青撞了个正着。我狂怒的样子,一定糟糕透了。我的脸唰地就红了,我不想让叶小青看到我的那个样子。
她望着我笑了笑。那一笑,我彻底地崩溃了。她总是那样,不论发生了什么,也不论在什么场合,她总是微笑着。她笑时,雷声温柔,暴雨无声。那些笑容在她苍白的面容上,有一种穿透的力量,有一种令人臣服的气势。
事后她对我说,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绝不是一个没有脾气的人。只是他不会把脾气发到一个比自己弱的人身上。她还说,遇事总是抱怨,这不仅仅是在浪费时间,也是在暴露自己的无能。真正的害处,是它会让你不由自主地放弃奋斗。
和一个能让你变得更好的人成为朋友,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我那种强烈想要追求叶小青的想法,显得是多么的龌龊。
我以为有钱就能办成事,哪怕是爱情。可是,金钱在叶小青面前,是一文不值的。我庸俗且龌龊的内心,怎么配得上她呢。她有渊博的学识,有深邃的思想。她那么娇弱,但只要有她在,我都会觉得自己踏实,有底气。
《茶花女》里说,如果钟情你有另一种表达,那便是信用。我想,这也是我对叶小青的一种钟情吧。
大顺说,叶小青让我改变了很多,从思想到品味。是她让我变得有内涵,也有了气量。在锋哥的工地出事后,我一蹶不振,好长一段时间谁也不见。
叶小青曾经对我说过,做人一定要有底线,一个没有底线的人,是干不了大事的。而一个人的良心,就是他最好的底线。她说这话的时候,是我和大顺吵架后的第二天。
那天的叶小青娇娇弱弱的,和之前她骨子里透着的气势如虹相比,少了某种支撑的力量。许是天太热的原因,话没说两句就见她鼻子和额头满是汗水。她的脸更白了,比街上的馒头还白。许是口红的颜色没有用对,衬得她像大病初愈似的。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她的消息了,一颗心悬吊吊的,日子过得无精打采。
来到万胜大桥的工地后,除了大顺外,没有人想搭理我。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吆五喝六惯了,忽然就成了一个群体的边角废料。心里的那个恨和那个狠,还转不过弯来。那段时间,我遗忘了亲人,遗忘了叶小青,遗忘了自己。
对于我的未来,我只有一项权利,那就是破罐子破摔。
一想到那天的事,我就后悔得想跳楼。那是我第一次没有听叶小青的话,也是我第一次冲着她发了火。却也成了我此生的最后一次。她那张被汗水湿透的脸庞,不是因为天气热,她大病初愈的样子,也不是因为口红的色号。
她生病了。
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感觉有亿万只蚂蚁在我的身体里横冲直撞。自己置身在大海之中,水面扩散着亿万道细碎的波纹,像是在释放着大自然亘古以来难以穷尽的隐秘的痛苦。我的眼前一片黑暗,整个世界都沉浸在黑暗之中。那是一种如同把世间所有的黑,都一股脑儿地煮在了一起的黑。
我去看她的那天,她已经陷入了长长的昏迷之中。她的脸还是那么白,膏脂似的,不掺任何杂质。就连能支撑人生命的那点血色,都丝毫没有。
命运有什么理由这样不负责任,随心所欲地安排她的一切。
她入院后第二周,病毒迅速地攻城略地,占领了她的身体。她看见我的时候,竟然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第一次没有听她的话,我第一次冲着她发火。而现在,我多想再听听她说话,我多想把我对她发火时说的那些话,一个字一个字地收回来,再一个字一个字地将它们嚼碎。
医生说,她这病好多年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
我问医生,她知道吗?医生说,知道。
我想死的心都有了。她是怎样与病魔和死亡周旋,又是怎样在深夜里盘算着自己存活时间。是几年,几月,几天,几小时,甚至更少?
这些年,她拖着被病痛折磨的身体,为我答疑解惑,为我东奔西忙。她用知识的力量,一点一点地净化我。
她说,这是一个有天网的世界,在宇宙的什么地方,监视并调剂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能量守恒,善恶平衡。你在这处赚了,必定要在那处还了。她说得玄乎,但我知道,她是想让我多做好事,少做坏事。
我对叶小青的喜欢,是怎样的一种喜欢?我配用喜欢这两个字吗?我感觉自己低下而猥琐。我何时曾经关心过她的身体,她那张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被我深深地偏爱着。那些苍白的暗处,病魔无时无刻不在地吮吸着她的健康。她身上透着的冷,是阳光和爱都无法温暖的病魔。
我的心再次被掏空了。
父亲去世的时候,我感觉我的世界都垮了。父亲是带着对我的埋怨走的,老实本分的父亲,一辈子没有走出过大山。他的世界,就是头顶的那片天。那片天底下的左邻右舍,庄稼、炊烟、牛羊以及风,都是有感情的。父亲的生活像纯净的山泉水,像迟暮的夕阳。有着让你感受不到的存在,却也是人类不可缺少的必须。这些美好,被我用那些生锈的金银,把他们搞得乌烟瘴气。
自从那次出事小洋楼被拍卖后,我就一直没有回去过。不是不想回,是没脸回。父亲走的时候,他不准母亲通知我,是妹妹悄悄给我打的电话。我没有赶上和他见最后一面,或许他也根本就不想见我。
父亲至死都没有原谅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被噩梦侵扰着。父亲的不原谅,成为一把枷锁,永永远远地套在了我的灵魂上。
而此时,叶小青的生命将走到尽头,她的气息正在一点一点地减弱。她看着我,想说话,可是她已经说不了话了。她眼神中的不舍,正一丝一丝地暗下去……
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再次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我。
我不能原谅我自己。
多年后,我才终于明白,她那些恬静而温暖的笑容里,暗藏着多少对我的宠爱和担忧。村上春树说,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大顺说,那次支付闹事工人工资的资金里,有一部分是叶小青的。叶小青交代他不要告诉我。我感觉被人狠狠地扇了一耳光,脸上火辣辣的。我还一直以为,她不知道这些。
大顺拿给我一封信,说是叶小青让他给我的。我当时就提了大顺的领子,拳头差一点就砸在了他的脸上。
信的内容大概你都猜到了。叶小青说,她是喜欢我的。她说,她对我的喜欢,是真真切切的喜欢。是那种想对那个人好,想为那个人做他想做的事,是想让那个人变得更好的那种喜欢。这种喜欢和爱不同,爱却只想占有。
她对我的喜欢,和我喜欢她是不一样的。她还说,她希望能帮我改掉一些坏毛病,让我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更顺畅些。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要让我变得有内涵,有气量,遇事不冲动。但是她没有时间了。她担心我的暴戾、突兀、摧枯拉朽和翻江倒海的性格。
叶小青的信不长,字写得清秀好看。她的文字有着穿透光阴,超乎寻常的力量。它引领我躲避世俗的浮躁与喧嚣。它像一朵朵盛开的莲花,在清晨的湖面氤氲,扩散。我的双眼泛滥,视线模糊。字字句句,像用缝衣针将我的心一针一针地与它们缝合在一起。我再次陷入了痛失亲人的绝望之中。绝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仿佛没有内容。但其实,它又容纳了太多的呼天抢地和艰苦卓绝。过去的我,是三千年前的业障。是一条微笑并含英咀华的蛇。
父亲和叶小青,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他们给予我的爱和期望,在不可扭转的时点上,终止了。
他们的适可而止,给每一个当事人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上学的时候,老师在讲台说,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你们是时代的英雄,是未来的舵手,你们的人生要用你们的双手去雕琢,去刻画。那个时候,感觉世界是多么的空旷、美妙,前途是多么的宽广。
可是后来才发现,满世界都是毫不相干的鱼,满世界都是毫不相干的鸟。我被大海和天空无情地淹没了。
鲁迅先生说,人生最痛苦的,是梦醒了,却无路可走。而我却觉得,人生最糟糕的是,明明有路可走,却还耽于梦中。
大顺出事后,我感觉我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前途未卜。
大顺是在从家里返回工地的路上出事的。春节过后,回家过春节的工人差不多都到齐了,大顺却迟迟没有回工地。整个春节,就我一个人在工地上。我没脸回去,自从父亲去世后,我就更没脸回去了。
我的心慌落落的,什么事都做不了。大顺的电话一直打不通,让我感到不安。
心里涌出无数个假设,这些假设既无聊,又无用。但它们却像蛇一样,缠绕在我的心头,时不时伸出血红的信子,搅得我坐卧难安。
父亲和叶小青的离开,已经给我狠狠地上了一课。什么都不管了,我要去找大顺。工友们劝我,说春运票难买,说不准过一两天大顺就到了。但是我不信,电话打不通这种不靠谱的事,大顺是做不来的。
大顺说,出门在外这些年,电话都是二十四小时开机。怕家里人有事联系不上我,怕工地上有事联系不上我,怕关心我的人联系不上我担心我。我嘲笑他说,你咋有那么多怕呢?他朝我一咧嘴,笑得花团锦簇。他说,让人安心,是我们的责任。
我出发后的第二天,还在路上,工地上的工友就打电话给我,说大顺出车祸了。听见“车祸”两个字时,我感觉我的血液汹涌, 器官破裂,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汇集在了一起。电话僵在耳边,张开的嘴忘记了合下来。嘴巴张得太大,反而失去了说话的功能。
从表面上看,车祸并没有在大顺的身体上留下过多的痕迹。他没有断肢,没有恐怖的、大面积的伤痕。但是车祸,让大顺的左眼失去了视角神经。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天旋地转。想回避,想躲闪,想辗转腾挪,可是这一切都毫无作用。
大顺的左眼连最基本的光感都没有了。医生说,要想让他的左眼能看到东西,除非换眼球。
可是,可能吗?
我站在大顺的病床前,看着他空洞的左眼和眼珠子更加活络的右眼,五脏俱损。心中的那种痛,那种滋味,比粉身碎骨更令人惊悸,也更加猛烈。
嘴笨的大顺,见到我的时候,他什么也没有说。他挤出一丝笑容,僵硬地挂在脸上,像用刀刻上去似的。一行泪,停滞在眼角,没有温度。
我扑上去,跪在他的床边,紧紧地握着他没有挂吊瓶的那只手。我想哭,但是我没有眼泪。我的嘴里咸咸的,有血液从嘴角流了出来。
大顺说,起来,多大点事。我这右眼不是还好好的吗?能看到光就行。
他总是这样,不乐观,也不悲观。他对待生活的态度,甚至是对待命运的态度,都是那样的从容。他的从容是至死不渝的。
他的外表是沉静的,而过于沉静的外表,恰恰诠释着他内心的沉重与痛苦。他被一种溃败笼罩着,严峻的现实与残忍,绷紧了他的每一根神经。
我没有再回万胜大桥的工地,大顺也从此再也回不去了。
这个带着我走南闯北的大顺,这个把我当做他亲兄弟的大顺,这个嘴笨的大顺,这个和我拍桌子打板凳争吵的大顺,这个蚂蚁搬家似的辗转在各个建筑工地的大顺,他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大顺了。
他失去了左眼的全部功能。
我陪在大顺的身边,一步都不愿意离开。大顺让我回工地,我不听。他让我走,我不听。他生气,骂我,不理我,我不听。他又好好地和我交谈,开导,我不听。他甚至动手打我,我还是不听。
父亲和叶小青的离开,已经让我死过两次了。事不过三,我不想再死第三次。
那种死,和真正的死是不同的。真正的死去是一种解脱,它只是停止了生命,不会痛苦。那种死却是让你想死不能死,让你痛得支离破碎,让你求生无望求死不能的死。那是一种在熊熊烈火中翻腾,闻到自己身上的肉被烤焦的气味。那种死,是痛不欲生的死。
病房门被推开了,鞭炮一样响亮的说话声把一个男子送了进来。
荣贵来了,他来看望大顺和我。这让我很感动。
荣贵这次摆出了老板的样子。他带着公司的抚恤款来看大顺,他带着他和工友们的捐款来看大顺,他还帮大顺去办理了车祸保险的理赔。总之,荣贵是带着一大笔资金来看大顺的。这让从死亡线上捡回命来的大顺,从精神到经济都濒临溃败的大顺,燃起了重生的希望。
荣贵说,大桥要竣工了,那里面有你们的功劳。我代表公司来看望你们,也感谢你们。我们都是为这座大桥立下汗马功劳的人,但是没有人会记住我们。我们只是这些项目中一粒微小的沙子,风一吹就连影子都没有藏身之处。鞭炮和掌声响起的时候,没有人想起我们。世人为之喝彩的时候,也是我们退场的时候。
荣贵拍拍我的肩膀说,兄弟,你是好样的,重感情,懂感恩。大顺是我的好兄弟,今后你也是我的好兄弟,等大顺好了,我带着你们一起干。
叶小青曾经对我说过,人人都有理想,短的叫念头,长的叫志向。坏的叫野心,好的叫愿望。只要我们不甘于现实和平庸,努力奋斗,便会改变人生的方向。可是,我和大顺努力了这么多年,奋斗了这么多年,那个叫理想的东西,却从来没有让我们见到过。这个冬天,雨停了下雪,雪停了下雨,没完没了的。一连几天都没有开手机,才充上电,就有十几个未接电话和几十条微信留言。
大顺在微信里说,他在县城买了房子,还在学校附近租了铺面,准备和老婆一起开个早点店,再卖点学生的学习用具。他还说,现在不比以前了,怕出门,恋家,每天都只想陪着老婆孩子。
荣贵的留言最多,每次就几个字,像鞭炮一样炸在屏幕上。
在哪里?回我电话。干吗呢?死哪去了?
……
然后是一串长长的问号。
最后一条信息是,我接了个新项目,要是愿意,来跟我一起干。
信息还没看完,电话又响了。荣贵像放鞭炮似的声音响起,他问,你什么情况啊?来不来给我句准话。
他的声音震得我耳底生疼,也震得我泪腺破裂。一股暖流涌了上来,溢满了我的眼睑。我抬头朝远处望去,看不清山顶上的雪有没有化。
明天,会出太阳了吧。母亲在里屋问。我朝着母亲的房间说,现在就已经出太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