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说一位老汉本姓陶,
他六十六岁不服老……”
——以上是我的处女作《管庄佬》里的开头两句话。1965年我写出曲艺《管庄佬》时,才16岁,该曲艺作品完稿后,先是被县刊《宜城文艺》发表,接着被当时的宜城县农村文艺宣传队选中,1965年在全县巡回演出,接着又被1966年第2期的《长江文艺》发表。当然,此前也写过一些别的东西,但这是第一篇在省刊发表的作品,就视为我的处女作。岁月如梭,转眼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敝帚自珍啊,忽然想到得把这篇小作记一记。
《管庄佬》写的是当年农村司空见惯的一个角色——管庄稼的人。曾有民谣说:“碗豆角,蚕豆角,过去过来吃两个。管庄的,莫打我,给你外甥子带两个。”管庄稼的人就不让你吃啊,他负着看护的责任。这个管庄稼的人,群众就习称为“管庄佬”。那时生产队里的“管庄佬”,一般都由大公无私、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眼神好、身体也好的老农民担任。《管庄佬》写的不是“碗豆角、蚕豆角”的事,而是一个姓陶的管庄佬,收工后老伴叫他把自留地里“又瘦又小”的辣椒苗浇点粪,他挑着粪路过生产队里的棉花田时,却情不自禁地把粪浇在了“又瘦又小”的棉花苗上。老伴指责他,他用诸如“怪只怪我老眼昏花不顶用,错把棉苗当辣椒。要想我以后不再错,你最好买副老光眼镜让我戴着把粪浇”之类的话,来“插科打诨”,这些类似于戏剧丑角搞笑逗趣的“歪招儿”,逗乐了老伴,化干戈为玉帛。时过境迁,现在,那种生产队的管理方式没有了,然而爱集体的精神应该是没过时的。
其实,仅就作品本身而言,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尽管是处女作,也没多少可记之处的。窃以为稍稍值得一记的,倒是作品背后的某些东西。
“背后”有些什么呢?
一是自己何以要写作,又何以有了这篇处女作。1958年自己9岁时,从部队转业不久的父亲被错划为右派。从此,家庭由原来的“军属光荣”变成了“右派可耻”,自己不仅身受牵连,心亦受牵连——欢笑基本没有,悲凉笼罩心头。13岁辍学随父母下放到宜城县王集公社观音大队务农,想读书流了几斤眼泪也白搭。自学吧,哪里有一分钱买书!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只有好心的乡亲郭大奶奶借给我们的两小间旧草房权且安身——下雨天还安不了身,满屋漏雨。又是郭大奶奶儿子读过的中学课本给我帮了大忙,繁重的劳动之余,我如饥似渴地自学着。城里的表兄看过的一套北大中文系的写作教材,更是我的“恩书”,我一字一句、一章一节地精读细研,自己给自己当老师,自己给自己布置作业,硬是从头到尾学得滚瓜烂熟,许多内容至今还记忆犹新。也许是这套写作教材,奠定了我的人生方向:右派子女能干什么呢?务农都低人一等,出去工作更是痴心妄想,我就写点东西作为精神寄托,总可以吧?写些什么呢?当然是写我熟悉的,写作教材早教给我了;写作教材里还教了我诗歌、散文、曲艺、小说、剧本、论文等等文体的写作方法,每一种体裁我都尝试着一一写来,《管庄佬》就是其中的一种尝试。写好后,就大着胆子寄给了当时的宜城县文化馆。
二是稿子寄出后的辗转情况。稿子先是寄到县文化馆,具体寄出时间已经记不清了,大约是1965年的上半年,因为县文化馆办了一个《宜城文艺》的内部刊物,《管庄佬》就是向《宜城文艺》投稿。经过《宜城文艺》编辑整理后,稿子便于当年在《宜城文艺》发表。因为《管庄佬》是曲艺中的快板书形式,适合舞台演出,当时县里又有一个农村文艺宣传队,可能稿子正对宣传队的胃口,他们便选用了作为下乡巡回演出的节目,县文化馆还把他们的演出本给我寄来一本,并在信中告诉我,已将作品向省里的《农村文化室》刊物推荐。其时已是1965年底了。过不久,《管庄佬》不是在《农村文化室》,而是在规格要高些、影响要大些的《长江文艺》刊出。至于稿子是如何转到《长江文艺》的?是不是《农村文化室》又推荐给了《长江文艺》?不得而知。
三是《管庄佬》发表后的情况。记得是1966年初春的一天,我和本队两个高中毕业后回乡的族兄一道去镇上赶集。我告诉他们,我订的有《长江文艺》杂志,路过邮电所时要去拿。结果是走在前面的一个族兄先拿到了杂志并翻看目录,他看着看着,忽然转身对我兴奋地嚷道:“哎呀、哎呀,你的文章发表了,看,《管庄佬》!”我接过一看,千真万确,这是《长江文艺》1966年第2期,上面真正发表了《管庄佬》!不过,作者的名字变成了“观音大队文化室”。这里面的背景我知道一些。那时候什么都要政审,上学、招工、参军、提干……甚至参加农村的业余文艺宣传队顶个角色,也要政审,不是“根红苗正”的,休想过关。没想到我给自己这个右派子女选择的业余写作行当,也会政审得这么厉害。事先只听说上面有人打电话问过我的基本情况,现在面对的却是作者不能署名。但是当时的大环境就是这样,我也想得通,并且还“高姿态”地表态:“作品能起到教育作用,作者的名字是起不到这个作用的,署谁的名,无所谓。”《管庄佬》先在《宜城文艺》发表时,原作者署的是我的名;往省刊报送时,也署的我的名;省刊发表就改了名,可见当时的“政审”是一级比一级严格。那时不论公民,只论出身。后来杂志社寄来20元稿费,大队书记征求我的意见时,我也毫不犹豫地表态:“稿费全部捐给大队文化室买书吧。”那时20元可还不是个小数目,一本连环画才几分钱,一部长篇小说也不过几角钱,所以给文化室买了许多书。
四呢,《管庄佬》的发表,还惹了个不小的风波。当时《长江文艺》的发行量还是很可观的,因为文艺杂志的总量少,人们的精神生活又相当单调,订阅期刊阅读,是很多人的选择。《管庄佬》发表后,全国各地有许多读者来信寄到了观音大队,因为作品的署名是观音大队文化室啊。其中有些来信是尖锐的批评——倒不是批评作品,而是批评观音大队的名称不好。大队干部也让我看了一些来信,我记得有一封信里就以质问的口气这样说(大意):“都什么年代了,你们为什么还叫观音大队?你们那里的观音菩萨灵不灵啊?这种有封建色彩的名字,为什么不改掉?”这些来信,给观音大队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在那极左思潮盛行的年代,这种压力可不是谁都能扛得住的,尽管有人抱怨是我那篇文章闯了祸,可是“祸”既然来了,又能奈何?大兵压境,终于使观音大队采取了“革命行动”,将“观音”改成了“先锋”。“先锋大队”一直叫了好多年,直到文革结束,才又把名字改回来。文革中,自己也没逃过劫难:尽管《管庄佬》的发表自己既没署名,也没要稿费,是“名”和“利”都没要,可是自己仍遭到了批判,罪行是“为名为利写作,是资产阶级的臭老九!”现在想起来实在可笑:当年十几岁的我,就成“臭老九”了,“老九”是那些大知识分子才能享受的“荣誉”啊,可见,历史有时也喜欢开玩笑。
处女作啊处女作,你在我的人生中,是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的!
(2020年5月)